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傅剑玲认真听着,忽而问道:“你怎么早熟了?”
“我……”因她问得自然,他差点脱口而出我喜欢你,他装作无意识地瞥了她一眼,看到她长长的嫩白的脖子和衬衣领口下美丽勾人的锁骨。
韦宗泽暗暗想着:她一定在电视里看过别人接吻,但从来不会去想象自己和某个人接吻的样子,她也不太清楚一般男生会对喜欢的女生做些什么。要是我忍不住自己,我忍不住的话,她可能会把我当成危险分子看待。可是苏丽说过,傅剑玲其实也有点早熟,她究竟怎么早熟了?
“你……”韦宗泽迟疑着问。
“什么?”
“你喜欢诗吗?”
“啊?”
“喜欢诗吗?”
“喜欢。”
果然,韦宗泽心里想: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她喜欢诗。
“是喜欢……古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啊?不,也不是的,古诗也不错,但我喜欢外国诗。”
“唔,我知道了。”
果然,会喜欢外国那些看不懂的诗,她是有点早熟。
“你也喜欢诗吗?”傅剑玲问。
“唔……”韦宗泽挠头,“还可以,我喜欢古诗。”
“比如?”
“比如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嗯。还有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
“这是谁的?”
“王湾。”
“你好像很喜欢悲壮的诗。”
“有一点。我还看过一句,但不知道是谁写的。”
“是哪句?”
“命运唯所遇,循环不可寻。”说这句的时候,他认真地看着她,仿佛她就是命运。
而她因为从未同男孩并肩走在路上,所以同他走路的时候,一直是垂着头的。
但是没有看见,不表示她没有感觉。
所谓命运二字,对少时的他们来说,其实是一种浪漫。等到他们长大了,懂事了,命运教给他们的,大多是随遇而安。
第三十七章
傅剑玲的整个初中,可以说过得无波无澜,和她的三个好朋友比起来,似乎显得过于平淡。杜雅自从弟弟出生以后,性情就变得稍稍尖锐一些,以往那些她极力隐藏的菱角也时不时会显露出来,傅剑玲觉得她比以前要焦虑得多。初三考完试放暑假的时候,剑玲把杜雅接到家里和自己一起住,杜雅每天晚上都和她聊上很久。傅剑玲从中得知杜雅之所以高中还能继续念书林,正是她的干妈放话,这是最后一次帮她了,往后考大学,她得完全靠自己。作为一个在健康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傅剑玲觉得这句话并没有什么不妥,考大学当然是要凭自己的实力了。但听在杜雅的耳朵里,却蒙着另外一层偏见的色彩。
薛涩琪毕业那天收到了无数情书,有本班的,也有其他班的,以往克制的男生们在临别之际纷纷鼓起勇气,以写同学录为名来向她要电话。薛涩琪却一个都没搭理。“都是小屁孩!”她不屑地说。然后就跟她爸爸一起出国旅游了。
至于许为静,就更不必说,整个假期都跟葛离三天两头地碰面。有一次聚会,葛离不知从哪听来的意见,送给许为静一个硕大的熊仔,熊仔的背心上写着I LOVE YOU。那次聚会,傅剑玲和杜雅也被邀请一起去了。在回家的路上,两个人都很好奇地问许为静,你把这么大的娃娃抱回去,你爸爸妈妈不会说你吗?许为静哈哈笑起来,“没事,我跟爸爸妈妈说我们班每个女生都收到一个。”“这种话你爸爸妈妈也信?”“信啊,我说我们班上有个同学,家里是专门做公仔的,这一批货被返厂处理。他就拿来送给全班女同学了。”
傅剑玲遂感叹:“你真是天生的说谎大王。现演现编完全没障碍的。”
许为静只瞪了她一下。
晚上傅剑玲和杜雅吃完晚饭,便一起出去散步。两个女孩走在缤纷的大街上,黄昏虽沉,霓虹却美。她们时不时买些小吃拿在手里,最喜欢逛的居然还是那琳琅满目的小地摊。
经过外婆家的巴公房子时,傅剑玲朝里面看了一眼。杜雅便问,你不进去吗?剑玲摇摇头。看到苏丽的弟弟坐在副食店门前玩耍,便上前问:“你姐姐还在医院吗?”小男孩稚气未脱,雄赳赳回道:“还在医院呢。妈妈说医院里有个很厉害很厉害的大夫在教姐姐功课,好让她能去外国念书。”
剑玲闻言叹了口气,正要和杜雅走开,韦宗泽却骑着自行车回来了,黑色的车轮子在轧上那被路灯拉长的她的影子之前戛然而止。
“你来了!”他很高兴地跑过来。
剑玲点点头,“我们就回去了。”
“噢!”他露出明显失望的眼神,“要不要我送你们?”
“不用,我们就是出来逛一下,再见。”
“……再见。”他一直回望她们。
傅剑玲的步子因他的回望而加快,随她一起的杜雅便觉出一些不寻常的气息,直到她放慢步子才忽然开口问:“那个不是三班的韦宗泽吗?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很早就认识。傅剑玲说:“他就住在外婆家对面。”杜雅眼神一定:“你们俩是不是有什么事?气氛很不寻常。”剑玲心下一惊:“你怎么会这么想。”“直觉,再说你干嘛这么紧张。”“我哪有……”她正要反驳,杜雅却敏锐总结道:“我看他好像喜欢你。”
傅剑玲不过一嗔,倒也没有马上就往心里去,“你被许为静传染了!动不动就喜欢来喜欢去,现在说这个也太早了吧。”杜雅闻言却讪笑起来,“很早吗?我们都要毕业了。再说许为静,大概早就跟葛离KISS过喽。”
听杜雅这么一说,傅剑玲觉得大有可能,不知为何心里咯噔一声,紧张起来。
“你说KISS是什么感觉?”
“我不知道。”杜雅说,“看书里写的好像很香甜,可能像喝酒一样的。”
“那你喝过酒吗?”
“喝过。”
“什么感觉?”
“很辣。”杜雅说,“我喝的白干,就一口。”杜雅说着一阵好笑:“你别转移话题,那个韦宗泽,他肯定喜欢你,他看你的眼神很不一样。”傅剑玲被她这么一重申,脸上便飞来一片霞红,也不说话,仿佛正在思考。
杜雅瞧见她这种反应,不觉惊诧道:“哎,看你这种表情,该不会也对他有意思吧?他跟你一点都不般配的!”
傅剑玲听她这么一说,倒抬起头来,“什么叫做不般配?”
杜雅遂耸耸肩,随口回道:“人缘啦,家世啦,成绩啦,怎么看都不般配。难道你没看到他整天被葛离打得像鬼,而且全年级都在风传他妈妈是那一行的,成绩差,老师又不喜欢他,身边也没个像样的朋友。怎么看都配不上你的呀。其实咱们班对你有好感的男生大把抓,可惜你对他们的殷勤都很无动于衷……总之,你们不般配。”说着,说着,又是一阵伤感:“等我们上了高中,一定还有其他男生喜欢你的。你、还有薛涩琪,渐渐的都会有男朋友,就算高中没有,大学也会有的。到时候,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乱说,你要是愿意,想什么时候要个男朋友就什么时候要。”
可惜杜雅没有顺着这句话回应她,而是别过脸去,看看夜色斑斓,车水马龙的景象,似乎大家都有家可归,并且都觉得这人生还很精彩。
“剑玲,你将来想做什么?”
“我不知道。你呢?”
“我也不知道。”
事实上,为了和傅剑玲同班,韦宗泽在初中的最后一年十分拼命,成绩突飞猛进,可惜望眼欲穿地过完长假,高中开学分班时,他还是被分到了二班,和剑玲所在的一班仅仅一步之遥。他去质问老师,老师也闪烁其词,他便明白过来,是因为一班还留着几个关系户的名额,所以像他这样家世很差,风评不好的学生,学校根本不当回事。
但他的改变引起了自己那风流在外的母亲的注意。辛乔对儿子的转变感到高兴,于是专门为他报了一位名师的英语加强班,想要推波助澜。可韦宗泽却因为学校的态度,对学习生出一种厌恶感。
“这个世界不公平。”他对辛乔说。
辛乔却漠然一笑:“你知道就好。晚知道不如早知道。”
韦宗泽赌气道:“他们不让我进一班,我偏要考得比一班任何人都好。”
为了这一口气,韦宗泽高一上半学期一下子进入全年级前十名,虽然第一名还是一班的毕宁,并且第二名到第五名也全都是一班的学生。其他捡重要的说,韦宗泽是第六名,薛涩琪第九名,傅剑玲第十二名,杜雅二十四,许为静三十,葛离七十。
发榜那天,杜雅不可思议地盯着韦宗泽的名字反复看,然后对傅剑玲道,“怎么回事呀,他一下窜到这么前面。”傅剑玲也觉得奇怪。后来开班会的时候,班主任很生气地批评他们班没能包揽前十名,让以前成绩那么差的韦宗泽迎头赶上了。
傅剑玲只想,韦宗泽其实很聪明。从他的样子看,就知道他是聪明的。
高一的时候,傅剑玲做了一件自己看来应是很棒很值得记忆的事,就是带头写小说。那时候流行看武侠,从金庸到古龙到卧龙生等等,各式各样的江湖情仇从厚厚的书中流进高中生的笔记本。傅剑玲写的第一本武侠小说,在班上流传开来,继而带动了很多文采出众的同学,纷纷提笔写起小说来。到了下半学期快考试,还有不少同学跑到学校的图书室交换小说看,交换的都是手稿,有一些特别受欢迎的小说,甚至被翻烂了用透明胶贴起来。
这种风潮多多少少影响了全班的成绩,测验考试一次比一次让人失望。终于惹得班主任动刑,从图书馆抓了一大批传阅小说的同学,同时还收缴了很多手稿,其中包括剑玲写的那本。因为剑玲的爸爸是二班的班主任,很快就得知女儿的大作榜上有名了。
傅剑玲因此被爸爸罚跪搓板,印象中这该是她第一次跪搓板,竟然是她16岁活脱脱一个大姑娘的年纪。傅剑玲不解地问,写一些自己向往的东西有什么不好?大家都觉得很开心。可爸爸不仅怪她顶嘴,还说她做了很丢脸的事,“小说不是你们这种肤浅的孩子可以写好的。需要阅历,需要沉淀。以前我让你看的那些还少吗?你认为你写得出来那样的作品吗?你们现在写的东西毫无用处,还影响学习,上课都不能集中注意力。”说着翻开收缴过来的剑玲手稿:“你看看,你都写了什么。决斗,抢亲,暗杀……你,你一个女孩子家,脑子里都在想什么!你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爸爸说着,把手稿反掌一拍,摁在茶几上。剑玲觉得,爸爸此时此刻有一种自己的女儿亵渎了神圣的小说的悲壮。
傅剑玲垂下头,紧紧攥着衣角,不再反驳爸爸的话。已经没什么可以说的了,即使说了也说不通。
这件事不仅让她的父母对她开始多一些约束,也让她对父母的意志产生了逆反心理。
她足足沮丧了一周,直到有一天,杜雅突然带了一本古龙的《楚留香》给她。
“干嘛?”傅剑玲接过书,莫名奇妙问道。
“韦宗泽说借给你的。”杜雅说。
“借我?”傅剑玲一愣,杜雅遂问道:“怎么,你没跟他借书嘛!”
“没有。”
“哦,那你下课了去问下他吧。”
结果傅剑玲下课了也没有去找韦宗泽问,周围的人实在太多了,她不太好意思。最后还是决定放学的时候绕一脚,去巴公房子那边瞧瞧。因韦宗泽骑自行车回去的,脚程比她快得多,等她去了以后,问苏丽的弟弟,说他已经去打球了。一个人。
剑玲只好先回家再说。直到晚上七点半左右,剑玲在房里做作业,忽然觉得窗子上噔噔响,走过去一看,韦宗泽正在下面朝她的窗户扔小石子。剑玲连忙找个借口出去,都忘了带上那本书。
“我听苏小弟说你去找我了。”韦宗泽红着脸,一身汗,“你是去找我了吗?”
傅剑玲点点头,“那本书是干嘛的?”
“借给你看。”
“是我向你借的吗?”
“不,是我想借给你。你已经看过吗?”
“还没有。”
“那就好。”韦宗泽显得十分高兴,“其实我看过你写的小说了,真的很好看。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所以托你朋友给你带了本书。”
“谢谢。”
“不用谢,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应该是很快乐的。”
“嗯。”傅剑玲真为听到这句话感到高兴。
“你想成为小说家吗?”韦宗泽进而问道。
傅剑玲却仿佛听到了一句很尴尬的话,使劲地摇头。韦宗泽便笑了笑,有些傻气。
“那我回去了。”
傅剑玲虽然点头,目光却一直垂着,而这垂着的目光使他不能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