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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如是秋水长-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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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可惜,本姑娘我不吃他这一套,单刀直入的说道:“先回答我三个问题。”
  “不如你先听我说吧。”他搓了搓手……哪里有捉鬼时的霸气,倒像是个街边卖猪肉的。
  我摇了摇头:“先回答我的问题。”
  “跟神仙谈判可不好……”他见我丝毫不为所动,最终还是叹了口气:“好,你问吧。”“第一,你之前说的送给我的绝世美男是哪个?”最好别是我想的那个……
  “顾青、傲蓝,随你挑啊。”他说的很是理直气壮,只不过见我望过来的眼神时,瑟缩了一下。
  很好……至少他没说是阿尘,不然我一定把他扁成猪头三号。
  “你当初说地是绝世……他们俩长的都没有阿尘好看。”我撇了撇嘴。不屑的说道。
  “这……情人眼里出西施……情人眼里出西施。”钟馗似乎没想到我会抱怨这个,有些汗然。
  “好,那第二个问题。第三世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没碰到他?”虽说想要忘了地是我自己,可依阿尘的性子。既然说了第三世由他来找我,自然就没有不见面地可能……难道说……还真是没找到?那我可就要鄙视一下阿尘了。
  “……说到这个,我就要说说你了,”钟馗似乎一下子变得高大起来,腰也直了。胸也挺了:“你这个孩子是我几千年见过的最难搞的。第一世你们俩本没夫妻缘分,年纪轻轻便阴阳两隔,你不依,非要跟他做夫妻。好啊,我们圆了你的念想,让你们做了夫妻,可你嫌弃他爱的太多、太累赘,不够纯粹……一甩手,又不要了。说是要离着他远远地。那好,咱们就离着他远远的,我们把你跟他分隔在两个世界。本以为你这次如愿了,总该万事顺心了吧?可你还是别扭着。不肯爱、不肯敞开心扉……这年头。真是神仙也难做。”
  看着钟馗那张抱怨的面孔,我搓着牙根说道:“那又不是我的错!”
  “这是自然。这种事情本就没有对错之说,你选了怎样的路,就会有怎样的结果。只是丫头啊,做人不好这样任性的,说爱是你,说不爱也是你。说要离着他远远的是你,到头来质问我为什么第三世你们见不到面的人还是你……”
  我有些头痛地看着钟馗那双几乎快闪出委屈的泪花的双眼,赶快摆了摆手,问道:“最后一个问题,我今后地命运是如何?”
  钟馗一脸怪异的看向我:“丫头,你傻了吗?你地命运是如何,做什么来问我?”
  我无力地摇头苦笑了一下:“你说,我照做,再不挣扎了。”
  “你这话说得不对,”钟馗伸出食指来晃了晃,说道:“神仙也不是万能的,我怎么会知道你今后地路究竟会怎样?”
  “这些,不都是定好的吗?”我皱着眉头,很不满意他推脱的态度。
  “是,也不是。”看我有些不耐烦,钟馗赶忙加快了语速说道:“神仙能定的不过是个开始、结果,以及中间若干个重要的点,至于你会在这些点上向哪一条路上走去,我们是无法控制的。打个比方来说,姻缘天注定,可爱情就不在我们的管辖范围之内了。你嫁的可不一定是你爱的,也就是这个道理了。”
  “你少来唬我,人家都说天命难违,人不与天挣,不是不想争,而是争不过!”唔……你再往前站点吧,让我能够到你的领子揍你一顿。
  钟馗似乎是发现了我的意图,微微向后退了一步:“这也要看是什么事情,你说的这些与我们现在谈的根本就是两码事。天命自然是争不过,难不成你命数到了,我们还要让你活着吗?不过,我要跟你说的却是,情感与心灵是神无法触摸到的地方,我们无法强迫你爱上一个人,那种灵魂与灵魂的契合是无论什么力量都无法左右的。”
  “好吧,那你废了这么多话,究竟想要跟我说什么?”不知道之后的事情也好,至少能随心所欲。
  “我只是想让你重拾爱人的
  ……这话说的有些语重心长了,只是……
  “我就算是有这个心,怕是也没这个力了。”我深深的吐了一口气,见他要说话,抬了抬手,示意他听我说完:“我用了四辈子的时间去爱一个人,可却感觉好像只是过了一辈子似的。我先是输给了骄傲,后又输给了权势,当我决心离开他后,却又发觉自己除了他似乎已经无法爱上别人。所以这一生再遇他时那种浓烈的情感,我想,那是失而复得的狂喜。只是当我得知一切,当我看到我们曾经拥有的一切后,我已经无法想当初那样。我知道他爱我,我也依旧还爱着他,可是当一个女人输了那么多次之后,她就会问自己,究竟自己在男人心中算什么?究竟在自己之前还有什么?”
  “你为什么不再试一次,也许这次会不一样。”钟馗抿着嘴唇似乎有些怒其不争的味道。
  “试?再输一次吗?”我自嘲的笑了一声。
  “那么,换一个人也可以。人与人都是不同的,顾青也好,傲蓝也好,他们与阿尘都是相差甚远……或者……楚云天?”
  最后那个名字念得有些小心翼翼,我苦笑的看着这个劝我乱伦的神仙:“你也说情感是无法左右的东西,如果我注定会爱上阿尘,有他在我心中,我又如何去爱其他人?……云天他……是个意外,我想如果没有阿尘,我会爱上他的。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了楚云天,又再造一个阿尘出来,我自然是不用选。”
  钟馗砸吧了下嘴巴,有些哂然,我好笑着看向他:“做什么对我的事情这么上心?”“你这丫头拖得太久,那母子缘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你却还在这里悠哉游哉的。”
  “母子缘?我……我会有孩子吗?”与其说吃惊,不如说震惊……孩子啊,我上辈子唯一渴望的东西。
  “自然是有,只是你每次都死的太快,根本来不及插进去。”
  唔……老头子在抱怨了。我抬了抬眉毛:“你不是说命数都是定好的,我死得早还不都是你们定好的?”
  “你这丫头不厚道!”猛然爆发起来的钟馗跳着指向我的鼻子:“你那都是劫!是劫!可是你每次都放弃,结果你每次都比命定的死得早,你回头问问枉死城守门的老王头,看看你到底在那里面住过多少年了!”
  呃……这样吗?其实也没什么啊。“每日醉卧花丛边,闲看花开花落年复年,在阳间还是地府又有什么差别?”
  “就是这样!就是你这个无所谓的臭脾气!别人要都像你这样地府不早就暴了?人间早就没孩子了!”
  看着直跳脚的钟馗,我有些疑惑的想着:原来是因为怕出生率不够标准才急成这样的吗?应该……不至于吧?
  钟馗跳了几下之后终于停了下来,喘了几口气,说:“你说吧,回去之后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我耸了耸肩。
  钟馗又差点跳了起来,我抓了抓头发,有些烦躁的说:“急什么?总会想到办法的。现在,我回去,我累了,想睡觉。”





    最终卷 番外:三生三世
    更新时间:2008…10…29 3:04:14 本章字数:2922

  唔……算了算,似乎还是分开发对单定的童鞋们来说比较划算……那就分开来发吧
  血,蜿蜒而下,温热的仿佛情人的手指。那双含笑的眼睛,如弯月般注视着我,每一次闪烁,都在呢喃着,忘掉我。没关系……我笑着说,这次,便由我来记得你,由我来寻你、爱你,娃娃。
  睁开疲惫的双眼,又是一夜无眠。夜夜梦,夜夜醒,年复年。
  我从降生时起就爱着一个女人,我的眼为每一个酷似她的背影泛起笑意,我的心为每一张仿若她的笑颜而狂跳……可是,时至今日,我依然找不到她,已经十八年了,我的娃娃,你究竟在哪里。
  这一世我降生在一个书香世家,被我称为父亲的那个男人十分看重我的学业,总是想着有一天我能金榜题名。不过,我可没有时间浪费在这里,我的娃娃正在这个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等我去找她。
  我成为这个家中禁忌的存在,书香世家居然出了一个行脚商,这是多么不光彩的一件事情?于是我如愿以偿的被逐出家门,踏上了旅途。等我,娃娃,我很快便会找到你。我最初是向南方找,因为那是我们初次遇见的地方。那个香香软软的她就那样坐在床上冲着我笑,只轻轻一碰,就好只布娃娃一般软塌塌的倒了下去,所以我叫她娃娃。她是我永远珍视在臂弯中的珍宝。
  可是,这样地我却犯下了无可挽回的错误。现在想起来真是好笑之极,什么败军之将?什么耻辱?什么不堪?怎比得上她?
  我的娃娃孤身一人直闯战场。而我却因那微不足道地所谓尊严,连为了她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这样地我怎值得她来爱?
  月川。极靠近南越的一座城市,是月川王传奇的起点,也是我与娃娃故事的开始。南方的水土一向养人,我地娃娃永远都是肤若凝脂,笑起来的时候眼若弯月。里面满满的,都是我。
  之前停停走走的赚了些钱,我决定在这里置办一座宅子,不用很大,但是要很精巧。娃娃喜欢精致但不累赘的东西。荷塘是一定要有的,小丫头夏天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在荷塘里泡脚。南方潮湿,也许我该在地下埋几条地龙?
  在买宅子之前,我先做了一件事情,这在别人眼中很损阴德的事。在我眼里不过像掀开被子这样简单……我挖了我自己的坟。
  洪家早在我第二世时就已经没落了,我看着满园长满荒草地坟包叹了口气,认命的俯下身努力的辨认着那些已经斑驳了地石碑。曾经追随过月川王的洪家。现如今也只有从石碑上锈色斑驳地金字中还依稀可见往日地辉煌。
  整整一个时辰,我才腰酸背痛的找到我地坟……唉。早知道就不要大半夜的来了。又费了好半天的功夫。才算是挖到了棺材,我边擦汗边想:就算身体还年轻……心要是老了。到底还是不行了啊。
  用铲子翘开棺盖的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倒不是害怕,只是觉得如果闻道自己变臭的味道……那似乎有点诡异……后来转念一想,这么久了,骨头没烂光都算稀奇。
  唔……事实证明……骨头没有烂……我有些汗然的看着那个穿了一身红色战袍的年轻尸骨,心头浮起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是我,又不是我。
  晃了晃脑袋,甩开那些怪异的想法,我先是拣出了几件值钱的陪葬品……嗯……想要好宅子,总要有钱……老实说,我似乎对经商没什么天赋……算了,这也算是花自己的钱吧?
  看看再没值钱的东西之后,我本想在把……呃……自己埋回去,转身的时候眼角瞄到一个东西,湖蓝色,小小的。刚才被我自己的尸骨抓在手里、掩在胸前,倒是没有注意到。心中一动,我抽出那个小东西,一不小心还带下几根指骨,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觉得自己的右手刀砍一样的疼……呃……错觉……绝对是错觉。
  是娃娃送我的那个荷包,那丫头最是不耐烦这些东西,明明很擅长,可从小到大只送了我这么一个……真是懒。我笑着摇了摇头,把荷包重新揣到怀里,这么久了,希望还能捂热它,娃娃怕冷……一向的。
  收拾好自己的坟墓之后,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向着西边走了过去。凌家与洪家是世交,就连祖坟都是挨着的,只不过作为武将世家的洪家已经没落,而她家却还风光依旧,但最近似乎也被北边的楚家打压的够呛。从一路上听来的消息看,北方的市场已经是以楚为尊。
  娃娃的坟很小,但是被照顾的很周到,小小的坟包上一根杂草都没有,青色的石碑上苍劲有力的几个大字:爱女凌氏璎甯之墓。
  手指轻轻的在娃娃的名字上摩挲,心中懊恼,在这里,应该写爱妻洪氏璎甯之墓才对……瞄到娃娃的生猝年时,我僵住了。
  半个月啊!她只比我晚了半个月!娃娃,你究竟是抱着怎样的心情走过这十几天?
  等我……娃娃,等我。
  我用我自己的钱换了一片土地和一栋小竹楼。娃娃,虽然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不过不要紧,很快的,我就会把我们的家给建好,然后,我就去接你回来。
  我雇了一个叫万峰的落魄商人做掌柜,商家的事情我虽知道的不少,奈何总是无法精通。这个人很好,家、破了,老婆、跟人跑了,唯一的儿子、生病死了……总之一句话:无牵无挂。我只要稍加用心,就不用怕他背叛。于是我很安心的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寻找娃娃和建房子上。我和万峰熟了之后,他经常抱怨我这个甩手掌柜不知道赚钱也就算了,还总是挖空心思撒掉他赚来的辛苦钱。等再熟了些,他就开始唠叨我的婚事。
  我想,他大概是太闲了些,于是干脆又开了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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