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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的人烟痕迹,没有栽种的果树,也没有房屋搭建的痕迹,更没有篝火燃过的灰痕,这一切都表明此处并无人居住。
传说圣门中人有御风而行之术,说不定昨夜遇见的男子早已经乘着风不知道飞去了哪里,而我自己,又在追寻些什么呢?
只是好奇而已——我在心中如是说道,只是心中难免残留一丝遗憾,这份感觉,实在是奇怪的很,看透了纷繁复杂的人生,也就不会再对什么事情,什么人有所执着了,随缘也罢,不必强求。
走了一天的路不免有些疲乏,偶尔回过头又看见了那瀑布,又想起了昨夜那男子在瀑布里沐浴的景象,抬头望了眼垂直落下的雪瀑,我着了魔似的举步走向了瀑布下的河。
河水虽有些冰冷,但此时太阳还未落山,这冰凉我还能忍受得了,身上出了汗,黏糊糊的十分难受,我干脆脱了衣裳鞋袜顺着河边走进了河水里,冰凉的河水流过腰际,带起一阵淡淡的酥麻。
轻柔的阳光下,瀑布下的河水波光粼粼,岸边是零零散散的破碎白纱与绷带,双手捧起一湾清水从头顶洒下,水流顺着头顶向下落下,滑过因天雷轰击而遍布的狰狞伤痕,最终洒落河中激起层层涟漪。
低下了头,我望见了河水中倒映出的男子,长眉飞挑入鬓,双眼狭长略带一丝淡漠的凌厉,嘴唇若冰刀似的单薄,棱角分明,倒也长的不算差,只是脸上却有好几条狰狞的疤痕,生生毁了这一张脸。
手轻轻抚上脸颊上的细长疤痕,指腹下的粗糙让愁天歌微微皱眉,不再去看水中的倒影,我转身径直朝着瀑布的方向走了过去,这仿佛自九天之上倾泻而下的流水,若是击打在我的身上,我是不是也能像步风尘一般轻轻松松的承接住呢?
第十章…我是谁?魔也
第十章…我是谁?魔也
我仰头望着哗哗砸下的流水,流水砸在河里碎成了一片片冰霜银花,垂在身侧的双手不由微微握紧,曾经的爱,曾经的恨,曾经的江山美人,失去了也就失去了,本来就是身外物,又何来心痛之感?
然而那习惯了站在顶峰俯视众生的心态,有一天突然之间自那顶峰衰落悬崖,最不习惯的是体内空荡荡的真气,是不能运筹帷幄的力量消失,人虽然还未变,但失去了一身的绝世武功,依然有些残念未消。
若是我未失去武功,是否有可能与圣门中人一斗呢?
以我的天资,以我的勤奋,又是否能够终有一日与圣门之主圣尊者一斗呢?
强者的伤,强者的痛,是失去作为强者的根本力量,不会再对那天下、江山与美人动心丝毫,可作为一个身有执念的魔,追求力量的魔,崇拜强者的魔,我却时而觉得不愿意从此之后成为一个普通人。
平平淡淡的生活,难道就意味着不能拥有力量吗?
做不到,放不下,心不甘。
还是没有办法放下去啊……呵呵……
微微叹了口气,低头望着自己苍白的双手,嘴角扬起一丝苦涩的笑意,那份从顶峰跌落谷底的失落感还真是让我不习惯,毁了容也所谓,可是瘸了的腿,废了的功体,总是徒留伤感与遗憾于心底。
我不得不承认,昨夜那银发男子震撼了我的心,除了那绝世出尘的风姿样貌,最根本的还是来自于步风尘超出了我想象的实力,在万顷瀑布之下承载流水的冲击力,无声无息的接近,无影无踪的离去。
这让曾经也身为强者我第一次感到了挫败感。
直视着面前飞流直下的瀑布,不禁微微握了握拳头,内心无法屈服的火焰熊熊燃烧,鬼使神差的促使我以这连普通人都不如的残废身躯走进了瀑布之中,急速落下的流水仿佛千斤巨石又像是千万那刀子似的落在了身上,一瞬间差点无法在水里站立支撑,脑袋晕眩一片,几乎没有办法喘息。
耳边轰隆隆的尽是流水击打在身上的声音,比起摔落悬崖的粉身碎骨,这流水简直就像是要将我的身体给撕裂成碎片,一刀刀的割尽身上的肉,又一刀刀的敲碎皮肉包裹之下的骨头。
不愿意离去,是想看看自己到底能够撑多久;
不愿意放弃,是不想看到自己也有临战逃脱的那一天。
我是谁?我可是愁天歌啊,这世间的一等大魔头,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尤其会畏惧这普普通通的万丈瀑布?
“唔——”
意志力再坚强,这还未伤愈的身体也敌不过流水的摧残,低吟一声,一具沾染伤痕的身体仿佛被人丢弃一般坠落河水之中,在流水的漩涡里渐渐下沉。
阵阵幽蓝的光萦绕在了我的眼前,看不清的世界,梦一般的穿越与重生,我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只是身体的无力只能让我越发无力,在陷入彻底的昏迷之前,我仿佛是看到了一道冰冷的白光,淡淡的,像月光一样。
可笑啊,上一次死的时候至少还有些尊严,是我自己跳了悬崖,这一次呢?不但身上一丝不挂,还淹死在了水里,实在是可笑至极……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曾经爱过一个白衣飘飘的男子。
权势也好,天下也罢,只不过闲来无事的消遣,难道真的会为这等俗物而迷失了心神吗?难道他真的会为了这天下与这虚假的名声而放弃所爱吗?
若是你的一句话,离开这天下,放弃这权势,又有何难?
只是,你为何要背叛于我呢?
【天歌,只要你自废武功,我保证一定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
【白河,你在我身边这么久了,难道还不了解我的个性吗?呵——】
【了解,当然了解了,强大如斯,高傲如你,又怎会一生一世的将心系在我身上,终有那么一天,你的眼光会越过我看向另外一个人,我爱你之深,心甘情愿雌伏于你身下,但我已经受够了这提心吊胆的生活,唯有将你自峰巅扯落凡尘,我才能安心……】
魔的尊严与高傲,又如何能容得他人扯落凡尘,随意践踏?
白河,说到底,你还是不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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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怪癖
第十一章…怪癖
死了的人会做梦吗?
于梦中回忆前世的我猛的睁开了眼睛,刹那间对上了一双清淡如水的淡漠眼眸。
“白河是谁?”面前的男人似乎问了一个问题。
死人自然是不会做梦的,所以我此时还活着,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坐在一旁的银发男子,刚刚醒来的时候难免有些头脑混沌,只记得银发男子问了我些什么,却不记得对方到底问了些什么。
“什么?”我回忆着他昏迷前所发生的事情,我先是走进了河里,然后被瀑布冲击得晕了过去,本以为会溺死在河水之中,不过看现在的样子,似乎是又被这银发男子给救了。
算是……运气好吗?
双手撑在身旁两侧,正欲起身时又被步风尘按着肩膀给按了回去,肩膀上一阵细腻如丝绸般的温暖触感,毫无阻隔的透过皮肤传递到了身上,眼神一低垂,发现我的身上仅仅是盖了一件单薄的外衣。
“不要乱动,你旧伤未愈,又遇寒水入体,若不好好休养将损害功体恢复。”步风尘略显淡漠的声音自头顶传来,我也就躺着不再乱动。
这算是我第二次看到这个银发男子了,和昨夜稍有不同的是,步风尘的那头银发并未如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一样随意披在身后,额前两鬓的头发悉数梳往后挽成发髻以一根玉簪固定住,男子光洁的额头与分明的五官展露无遗,少了几分恬淡的柔和,多了一些庄严与清高孤冷之感。
只怕这样严谨的装束才是步风尘平时的样子吧,虽然看似温和,却与他人之间有一条无法跨越的冰冷鸿沟,这样的人更适合待在高高在上的庙堂里接受他人顶礼膜拜。
“多谢。”我伸手轻轻揉了揉刚刚被步风尘碰到过的肩膀,即使是死后重生换了一个身体,还是有些不适应被他人触碰的感觉,算不得是洁癖,倒可以称之为一个怪癖。
“生之天赐,自当珍惜,真是乱来。”步风尘坐在我身边,声音柔和。
“我命不该绝。”我嘴角一扬,眼里尽是不在乎,对于之前的九死一生浑然不在意,但是倒也奇怪,我跳进瀑布里的时候还未到落日黄昏时,怎么又被步风尘给救了呢?
步风尘并未说什么,只是微微俯身突然靠近了我,在让我觉得距离太近以至于会不舒服之前,这个男人十分恰当的停了下来,我不知道他是否有瞅见我眼里一闪而逝的不适感,步风尘并未有所表示,只是说道:“救你之时曾见你身上有雷击之伤,伤口将愈又经河水浸泡,恐怕会留下一些无法抹去的伤痕。”
一边说着,步风尘就欲伸手去查探我胸口的雷击之伤,手还未触及我披在身上的衣服,一股不适感就迫使我仰身往后靠去避开了步风尘伸过来的手,一手支撑身体,一手挡在胸前,我笑着说道:“不必,我自会处理。”
银发男子的嘴角略微向上一扬,一张透着淡漠的脸一下子柔和了不少,顿时让我有些头晕目眩,趁着这一瞬间的空隙,步风尘的手轻轻按在了我的肩膀上,我只觉得肩膀上好似有千斤万吨巨石压了上去,让我不能动弹丝毫。
也不管对方刚刚是不是救了自己,长得多好看,又会不会是圣门里的哪一号厉害人物,我被步风尘的举动给弄的有些心里不舒服,顿时带着些许恼怒的瞪向了银发男子,笑着说道:“伤疤太丑,莫伤了你的眼。”
“你且放心,吾不会过多触碰于你,只是替你看一看身上的伤。”步风尘的一句话却生生让我心中感到一丝讶异。
这个男人竟然知道了,不过是我的一个细微小动作,步风尘居然能够猜测出来我可能不喜被他人触碰的习性,这等观察力未免有些强悍了些。
只喜欢碰别人,向来不喜欢别人在自己身上动手动脚,即使是曾经最亲密的人也不可以,莫说是亲吻了,就算是碰一下手也会翻脸,这习性有些自私霸道,不过只要是个魔头,谁没有一些奇怪的习性。
当年的我,就是有这个霸道自私的权利。
曾经的我可以放任自己的坏习性无限扩大,而如今没了武功却只能忍着心中的不舒服,无奈的用眼神将身旁的男子千刀万剐,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若是将来有一天我恢复了武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步风尘揍倒。
尽管这个男人救了我两次,抱歉,我就是这么一个爱记仇又喜欢恩将仇报的人。
第十二章…上药…上
第十二章…上药…上
就算是我承认我心中对步风尘这个长的好看的男人有一些好奇与好感,就算这个名为步风尘的男子是真的要替我查看伤势,我也不会认同步风尘封住病人话语与自由行动的无赖举动,且说刚刚压住肩膀不让我起来也就罢了,这男子居然还让我无法动弹,封了我行动的能力。
明明看起来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口上冠冕堂皇,这举动怎么看耍流氓,再看步风尘一副毫无在意、理所当然的态度,我不由暗暗咬了咬牙。
人面兽心。
步风尘拉起了盖在我身上唯一的一件衣服,他的手有一些凉,又白又长,骨节分明,十分好看,偶尔触碰到我身体的时候虽不会让人觉得讨厌,但也有种怪怪,说不清的感觉。
步风尘将衣服径直向下拉到了我的腰际,看是一回事,碰是一回事,我虽不喜他人触碰,但也不会因为对方多看两眼就不舒服。
就算是自己一丝不挂的站在步风尘面前,我也不会觉得有丝毫不妥,更何况步风尘看我的那双眼睛干净透彻的像口古井似的,不会有任何让人不舒服的眼神,只是这眼神也未免太冷淡了些。
我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还一身的伤疤,又不是什么绝色天香,估计步风尘就算想动心也动不起来,没有动动胃想呕吐就算是给我面子了。
好冷淡的男人。
步风尘平静的望着我的胸膛,平坦的胸前狰狞伤口纵横交错,一道道天雷留下来的伤痕并非是刀剑划过一般的整齐伤痕,而像是被钝物粗鲁的在皮肤上划过,伤痕狰狞而粗糙,隐隐约约还带着几分焦黑,尽管在圣门药物的治疗下伤痕已经好了不少,但看起来还是十分丑陋可怖。
“很难看,是吧?”我笑了笑,药物能治得了伤,却没有办法完全将伤疤除去,不过也无所谓了,能活过来就算不错了,怎么还能贪得无厌的嫌弃这个嫌弃那个的,更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