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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条件是必须进攻明辉!
等到特使回来,独孤岚岚好言夸奖了一番,打发特使退下,无言的在心中苦笑。一时之间哪里去找一个优秀的外交人员,形势比人差也是没办法。在这一刻,她甚至觉得天地伦回道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只不过是一个奢望,不可能实现的奢望罢了。这时候,她在心中突然想起了和那个李公子同房的那一晚,当时自己心中什么都没有想,现在回想起来,那种心中的无念、宁静、祥和从来没有过,自从他不辞而别之后也在没有过。每日除了练功,就是在为独孤家那个如今看来不可能实现的目标费尽机心,没有一刻的宁静可言。独孤岚岚仰望着朦胧的月牙儿,心中默默的说:“你在哪儿?我现在才知道,你当初为什么离开。如今,如果可能,我宁愿放弃一切,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可是,你又在哪里呢?”
此时,让独孤岚岚念念不忘的叶鹰,却在湖江会见布衣店老板。
“公子,这两年多没有你的消息,战乱使越来越多的孩子成了孤儿,你留下的银子早就花完了,我们只好教些武功,让大一点的孩子们帮助我们布陷阱,猎取些动物供大家食用;有些搬到了水边,靠捕鱼糊口;再加上店铺赚上一些,勉强能度日了。”一个朴实的中年汉子,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长衫站在叶鹰对面恭敬的说。
“老九啊,你也坐吧”叶鹰颇有感叹的说,“本来当年我也是无意之中发现,你们兄弟十人虽然在道上恶名昭彰,但本身都是受人谋害所致。此人发现你们知道当年之事的根由,合力刺杀他失败之后,他找到了我们楼主,刚好任务放到了我的身上。此乃天意呀,天意难违,我将你们放到各地,让你们救助孤儿,既隐藏了自己,同时也弥补自己以前造的杀孽,借此赎罪。之所以要救那些可怜的孤儿,是因为看到他们我就想起当年被父母抛置荒野的惨况。如果不是被人捡起,我就被野狼果腹了。人要知恩图报,上天让义父养大了我,我也多少做点事,让世间少一些悲戚,多一些快乐。不说这个了。”叶鹰回到主题上,“没想到你们兄弟竟然如此信守诺言,真心悔过,一个个做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好上百倍。”
“公子过奖了。和这些孩子在一起久了,才知道当初自己那种做法实在是大错特错。公子不但给了我们再世为人的机会,还为我们报了大仇,又为我们安排这种赎罪的机会,我们兄弟若不全心将公子的恩义广施众人,怎对得起你呢?”
“别的我们也不用多说了,现在战乱纷纷,我想让这些孩子到秦州去。那里有专门的孤儿学校,我们可以把他们送到那里去。或者,可以将他们托养给农户。这样的话,我们还可以救助更多的孤儿。”叶鹰征求他的意见。
老九想了想,问:“恐怕有的孩子不愿意。公子,我认为秦州虽然目前没有战乱,但不能保证以后没有。这些孤儿,心理上都有阴影,又容易被人歧视,平平安安即使活一辈子也不会有一天幸福生活。与其这样,还不如让他们好好练武,将来参军博个功名,直起身子做人。”
叶鹰想想也对,自己到如今都对父母当年抛弃自己耿耿于怀,别说他们这些将来务农的孩子了,恐怕连个老婆都娶不上,哪有人生可言?于是点点头,问:“你这个想法也对,那你的意思是教他们练武?”
“公子,我的想法是这样。我们已经挑选一些根骨不错的加以培养。对于普通的孩子,我们就让他们做个平常人好了,勉强为之,也只能葬送他们的性命。”
“老九,你这话我不同意,你怎么能分辨谁好谁不好?我们没有替别人选择的权利,学了武功起码也可以强身健体,保护自己。这样吧,愿意迁徙的迁过去,不愿意的留下,15岁以上的必需迁,以后咱们不收养超过15岁的,他们应该自己谋生了。”叶鹰从身上掏出一张银票和一封信放在桌子上,说:“这是1万两银票,你留着用吧。有解决不了的大问题,拿这封信去找洪门,我和他们门主是朋友。就这样吧。”
不知道是因为出于对自己的武功自信,还是为了节省时间,或是心中有别的原因。叶鹰此次匆匆离开秦州,将正在和素伦各族进行的谈判搁置,只身来到湖江;而让龙鹏随同自己的访问团前往帝都艾多斯亚特会合。先是看了看四处收留的孤儿,本来是准备全部搬迁到秦州安置的,可是经过和“潘江十魔”的老九的交谈,他心中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也许就是在此时,他已经开始为将来谋划后来最让敌人头疼和畏惧的力量,以此来震慑那些心怀不轨之人,使得并不牢固的联盟长久的运作下去而不至分崩离析。
之后,他前往拜会了洪门门主洪飞,至于二人在密室一整天商议什么,除了二人之外,恐怕没有人知晓了。
明辉为了集中精力攻打王强,只能扩军维持湖州的安全,原先的老百姓有一半都逃难走了,所以无奈之下,暂时只能向帮派妥协,征招了不少地痞流氓之流入伍,负责地方安全。但是,即使是这样,对于王强来说,噩梦也已经开始。
“可恶!”王强已经不知多少次重复着两个字了,今天又丢了一座城,这已经是第八座了,早知道就应该和他决战于野外。怎么就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忽略了呢?实在是该死!!
“大帅,目前我们根本无力进攻,与其这样被步步蚕食,倒不如直接撤退,把兵力集中,这样也许还有机会。”大将欧斐思考数日,终于忍不住提议。
王强自家事自家知,自从楚越的暗中支援断了之后,自己没能夺取湖州,虽然稳稳的退回来了,但现在看来恐怕是中了敌人的诡计,明辉是有意放他。刚刚部署好,明辉的大军就接踵而至,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和部下竟然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一直忽视了原是龙之帝国南方军团的敌人中一支最重要的部队——魔法营!也许一直以来,明辉有意让人忽视它的存在,不过如今回过头来仔细想想,南方军团与芬蒂也一直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斗,芬蒂在南方军竖起反旗,开进湖州后主动收缩兵力,最后退出了湖州,根本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斗,更不要说攻城战了。所以魔法营的存在一直以来都被忽略了,而1000人左右的魔法营在整个兵团,双方汇聚40万人的大型野战中能起到的作用确实不大,所以就被明辉雪藏了起来。
恐怕明辉更乐于敌人退兵,进而分散兵力驻守城池;而他紧跟而上,并分两路,齐头并进,依靠魔法营的魔法攻击,或摇动城墙打开缺口,或使用失明术获得一段城墙上短暂的守军失明,造成无反击状态集中兵力突破,或者为攻城部队提供魔法防护……由于帝国一直以来魔法都是有天风神院教授,毕业人员几乎全部在军中效力,听从神院的号召,所以王强民军根本没有魔法人员,而东方军同盟军中的魔法营拒绝援助王强,使得明辉就像在演习一般,一步步的迅速占领江洲城池,吃掉了自己近10万大军。王强自己由于粮草紧张,已经无力汇集大军再寻决战了。现在看来,他不得不怀疑当初芬蒂迅速退出,有假借明辉之手歼灭自己的阴谋,以坐收渔翁之利了。
思来想去,王强也只能接受这个建议,保存实力了。踌躇再三,终于定下决心,传下军令:“全部收缩到杭城、江城防守;派兵骚扰敌人占领区,阻扰破坏敌人的后方,为反攻做准备。”
秦州天狼关
“三姐,老大说了,这边的事交给你了,我只管组建军团的事,这些俘虏我可不知道怎么办,你还是自己看着办吧。”雷多特一脸无辜状,心中却乐翻了天,终于将这个烫手山芋交了出去,打死他都不愿意再接手了。
“少在心里偷乐,大哥去了京城,没有两个月回不来,我们养不起这么多俘虏,即使有钱也买不到足够的粮食,自己的存粮是备用的不能动。所以我已经和费信、张良、李冰商量过了,这些俘虏开到工地上去务工,不能让他们闲着白吃;另外就是派人去蒙古收购肉类腌制或者熏烤,可以储备一部分的食物,再就是向巴萨、印月派出商队,以商人采购粮食;移民越来越多——”
“好了好了,”兰芷婷话未说完,雷多特就不耐烦的打断了:“你都快成老太婆了,我弄不明白这些,老大之说让我组建新军,其他的我管不着,你们看着办就行了。”
“问题是这么庞大的俘虏开上工地,需要不少士兵看管,而天狼关上也面临着不小的压力;目前又不清楚蒙古的意思,一旦抽调大量的部队,万一甘陕来犯,恐怕会群起而攻我,不得不防呀。”
“也是,这个南宫老头可不好对付呢,”雷多特皱着眉头说,“大不了多抽调一些宪兵和警察,再加上民兵,这样也可以加强他们的训练;再说老大去这一回,也不单是为我的事,我看八成是跟老头儿谈甘陕的问题,你就少操点儿心吧,容易老的——”那拖长的声调惹来了兰芷婷的白眼。
而此时的叶鹰,在观察过明辉攻城的表演之后,骑马北上,进入郑州。上次的突然离秦,是去了沙漠金库,挑选了六个女人——天使圣女,将她们装扮成黑骑士的打扮,携带了几把利刃和黄金,在天狼关停留了两天不到,他就带着这六个人到了洛山翠竹山庄,将六人留在其中,方才去见潘江十魔。如今再次北上郑州,所为何事呢?
叶鹰骑马赶路两天之后,直觉告诉他,已经被人盯上了,身后那时隐时现的尾巴让他警觉起来。同时,他感觉又回到了自己的江湖生涯,握着腰系的星月刀,嘴角那一抹坏坏的、邪邪的微笑又再次出现在脸上……
第二十九章 血夜疯狂
翠微居!!!天上乌云越来越重,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湿气,让人感到无比的烦闷。叶鹰看到了远处记忆中的树林,控制跨下的骏马慢慢减速,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风已经起了,凉凉的却有一种肃杀的味道不时飘过。当马停在林前的时候,他取下袋中的酒,满满的喝了数口,眼中显出一种迷离的色彩,如果仔细的看会发现他平时黑色的眼球中出现了一抹妖异的紫色,人类完全不应该有的紫色!此刻的他却看着腰畔的刀喃喃道:“天要变了,就在这里见见他们吧…”
“驾!驾!”道路上传来了催马赶路的吆喝声
“咔!”一道闪电毫无征兆的当空劈下,声势惊人。天突然就下起了大雨。
“轰—隆隆—”
叶鹰走过的大路上数十骑者冒着瓢泼大雨打马狂奔,头上是霹雳闪电,雷声轰隆。一式的玄衣短打服饰,身形彪悍。除了为首二人,其余竟然全部背背长剑,携带着弓箭短弩,这在行走江湖的人当中一看就知道是随时准备动手的架势。而且携带弓箭,更是有组织的攻击强敌的准备,可惜的是弓箭被淋湿了。叶鹰本以为一直跟踪自己三天的人就是这些人,可是如今对方却毫不停留的过去了,对站在路边小树林的他只瞟了一眼。这下他可纳闷了:“什么事这么急,这么大雨都一个劲的赶路,看样子是对付什么大人物了。可是跟踪我的是什么来头呢?”抹了吧脸上的雨水,抬头说道:“这雨还真大,这么密的林子也挡不住,真倒霉。”
“驾!驾!”远处又传来了打马吆喝声。
正准备跳下树的叶鹰又看到数十人从远处赶了过来,由于这批人披着蓑衣,看不清什么什么打扮,正在纳闷的他突然想跟着他们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可是想起自己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办,不得不拼命的压下自己那颗好奇的要命的心。就这样经过了半时左右的心内痛苦的交战,终于决定继续赶自己的路的时候,远处又传来了催马赶路的声音。
“驾!驾!”
叶鹰气得捂住自己的眼睛,可是好奇心又让他留了一条缝给自己往下看。对,就是这一条缝,就是这一眼,就是这一眼让他立即改变了自己的决定,如一支灵猫一样迅捷、轻盈的从树上飞身落在了最后一骑马上,几乎没有发出什么声响,或者说,雨声把他破空而下的声音遮住了。那他看到了什么呢?
只听其中有人问:“楼主,我们这么急,到底是什么任务呀?”
“问那么多干什么?”一个腰系长刀的文书生打扮,脸色苍白的人喝斥着。这把刀不同于一般武林中人的那种厚背刀、弧形刀或者截刀,而是长达四尺一寸、宽仅一寸的加长细柳刀。放眼江湖,将这种刀作为随身武器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病书生柳不逢,此人从小多病,却不知从哪里学来一身功夫,病而不死,自己改名为不逢,行走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