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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道阻且跻-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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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山背的时候恰好午时。休整了约摸一炷香少一些的时间,早先派出的斥候小队便踏着黄沙匆匆而至。
    “见过殿下!”满面尘埃的斥候几乎是滚下马的。
    纪启顺一把将他拉起来,道:“说!”
    对方也顾不得坚持礼数,急急道:“敌军已到达两里处!请殿下小心!”
    纪启顺轻轻皱眉,两里的话至多一刻钟便要到了,这还是慢的。要是敌方一路快马加鞭,恐怕一盏茶都要不了。一边这样想着,她一边转身挥袖扬声下令道:“摆阵!”
    众士兵闻令,都是早早站好了位置,形成一个骑兵在左右两翼、步兵在后方的凹字阵。纪启顺和商少羽等四人则是都上了马,立在阵中翘首以盼。
    未久,一大片黄云从远处的天地交接之处翻滚而来,带着满溢的勇猛气势。伴随着雷鸣般的马蹄声、脚步声,黄云越发的近了,近到可以看见其中密密麻麻的人头马匹,近到可以看见领头主帅发冠上、随风摇摆的红缨。
    最后金军停在了离魏军三十丈远的地方,两军就这样对峙了起来。
    直到纪启顺双腿一夹马肚,驱使胡萝卜慢步向前走了几步,这样的对峙才被打破。
    商少羽觉得简直胡闹,正要跟上前,却见朱永年一横胳膊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他皱起眉轻声道:“小永,殿下这样太危险了。”
    “你该知道的,殿下不是没分寸的人。”朱永年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是口气中却含着一股胸有成竹的味道。
    商少羽看他一眼,眉头稍微松了些:“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朱永年用奇怪的眼光看着他:“知道什么?”
    商少羽的眉头又皱起来了:“你……”
    许时斌赶紧上前打圆场:“少羽别太紧张了,就算不相信殿下也该相信小永吧?”
    朱永年被他的称呼吓起一身鸡皮疙瘩,一边揉着脸一边嫌弃的道:“别这样叫我,恶心死了!”
    许时斌憨厚的笑了笑,道:“殿下说的,我们几人好比兄弟,虽无血缘……”
    一直绷着脸的温玉珂也忍不住加入聊天:“大斌你真是越来越啰嗦了,能不叨叨了么?我一听你叨叨就觉得饿。”
    这厢他们几个人聊得开心,那厢纪启顺无声的叹了口气,这群人这时候聊天算是关键时候掉链子不?
    走到十五丈左右的地方,她扯住马缰停了下来,这是一个即能让对方将领听清楚话,又能保证自己安全的位置,也是一个能够让双方将领看清楚彼此容貌的距离。
    仲夏的阳光从天空高高落下,阳光泛着炙热打在金军主帅的面庞上,描摹出青年将军俊美明秀的五官,也勾起了纪启顺脑海中的某些闪烁着月光与阴影的回忆。
    虽然柔润清亮的月光与炙热耀目的阳光稍微有些区别,但是她能够确定对方就是两年前曾经出现在齐云镇的叶锦。
    纪启顺还曾经利用过叶锦的受伤,趁机进入两年前被金军占领的齐云山呢,就是不知道叶锦还记不记得她?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该提醒一下他?她这样想着。
    说干就干——“叶将军,许久不见,向来可好?”
    她露齿一笑,雪白的牙齿被阳光一照闪现出森亮的光,阴险极了。
    唇红齿白的青年沉了脸,扬声回答:“我与阁下从未见过,何来的好久不见?”
    后头的温玉珂抹了把汗,压着声音道:“这算不算是套近乎?”
    纪启顺莞尔一笑,提示道:“将军贵人事多,自然是容易忘记的。不过想必将军还记得两年前夏夜齐云镇前的切磋吧?若是当日没有将军相助,我可没那么容易潜入齐云山打探贵军军情呢。”
    叶锦脸色猛地煞白,一双眼睛慢慢泛起猩红之气来,再次开口时竟然连声音都变得沉闷沙哑了:“你就是那时候的货郎?”见纪启顺点头,他又接着问道:“你说的打探军情是怎么回事?”
    纪启顺脸色保持着标志性的微笑,不温不火的回答:“我知道你是金朝的第六王子阿伯罕,也知道你们攻打燕国的目的,也知道你等与申国早有牵连。我知道的很多,这些都要感谢你给我两年前偷入金营的机会。”
    叶锦眯了眯猩红的眼睛,声音似乎闷在胸腔里:“你又想激我?你们汉人有这么一句话,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我二人两年未见了,你还用老法子,实在是太过蠢笨,此役你已经败了。”
    “你若是认为我想要激你,未免太过小瞧我了。”
    纪启顺笑眯眯的反驳,然后语气一变,扬声道:“金兵阵中的诸位想必不少都是汉人吧?我在开战前可以给你等一个机会,只要你们愿意放下武器来我阵中,那之前的一切既往不咎。但是若是执意呆在金兵阵中,只要此役开始,你们在我的眼中便不再是汉人,甚至连人都不是。”
    只是一具该死而未死的尸体罢了。
   

  ☆、第四十章·征途(七)

大金是在西方沙漠中的一个小国;和中原相隔重重沙漠戈壁。沙漠;往往意味的就是死亡。即便他们是带了三万大军以及充足的粮食出发的;但是还是有许多人死在了沙漠中。
    待到金军到达中原的时候;将士们已经只剩下一万不到了。于是他们稍微思量一番;便按照和申国的计划开始攻打燕国了。一边攻城略地;一边吸收燕国中的那些青壮年男人。
    所以现在这样黑压压的一片金军中;有大半的士兵、甚至少部分军官都是燕国人。他们很多人只是为了活命才会加入金兵的;并非自愿。所以这会儿听到了纪启顺的话,心思都活络了起来。
    若非是那些大金的军官在金军阵中施压;部分燕国人恐怕迫不及待的就要扔下兵器投入魏军阵中了。不过就算他们敢来;纪启顺倒还不敢要呢。
    敌军主帅随口几句话就能令他们叛变;这种墙头草一般的士兵哪个主帅敢要?现在他们能为了纪启顺的这几句话背叛金军;那么以后也很有可能因为别的什么小事反过来背叛魏军。
    所以纪启顺说方才的那几句话,并不是真的指望这些人会叛变,而是想要以此打击金军的气势。借用古人的话来说,就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在两军相接、一触即发的时候,纪启顺先上前和叶锦各种闲扯。一是打断他们积蓄已久的气势,二是勾起叶锦对她的恨意。然后又卖个甜头给金兵中的汉人,让他们不再专心于接下来的搏命,而是转而对纪启顺给他们指出的退路产生希望。
    纪启顺看着金军阵中那些面含希冀的人,知道自己的胜算又大了两分。她有些惋惜的心想:战场上不死你死就是我亡,若要活命只有靠着手上的兵刃。若是寄希望于旁的,那么也只有死这一条路了。
    叶锦对纪启顺非常的不以为然,冷笑着做了一个手势。
    未己,金军阵中便传出一阵冗长的的号角声。
    他首先举起手中的剑,吼道:“杀!”
    下头的金兵也都张口喊杀,一时间竟是满天地的宏大杀声。
    与此同时,纪启顺从腰间掏出一张符箓来。这张符箓其上的符文并不是用朱砂画出来的,而是用一种黑色的粉末勾勒出了一个简单篆文。她捻着符箓轻掐指诀,随后轻喝一声:“起!”
    符箓便猛地化作一道金色的光点,从她指尖猛然窜飞而起,直向着天上飞去。大约飞到了七八丈的高度,金光便在空中猛地爆裂开来,发出似乎响彻天地的巨大声响。
    原来那些黑色粉末乃是硫磺、硝石等物混合而成的物质,点燃后会发出巨大的声响以及浓浓的烟雾。原本是俗世中一些道人在炼丹的时候偶尔发现的奇特事物,俗世中人称其为“火药”。
    后来火药的配方随着俗世道人流传进修仙界,火药也渐渐被修仙界中的一些修士渐渐研究出了有意思的用途。比如可以用来开采庚金、玄铁等矿藏,也可用其烟雾达到传信的用途。
    纪启顺方才使用的符箓就是可用作传信的一种粗浅术法,名曰“火鸣术”。一般情况下火鸣术并没有太多人会用,因为此术声响太大、用起来也不太风雅。
    不过此术在战场上用倒是挺不错的,纪启顺满意的想道。
    火药乃是从中原传入修仙界的,金军自然还未曾见识过。就连叶锦都是面露骇色,何况那些士兵?此刻乍然听到这样的巨大声响,许多士兵都被惊得停下了向前冲杀的动作,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气势就这样又被再次打断了。
    就在金军惊骇的时候,魏军后方响起了一阵宏大响亮的鼓声。早有心理准备的魏国士兵们,循着鼓点、有条不紊的排成练了许多遍的军阵。
    纪启顺又发了一次火鸣术,而后便根据后方战鼓的指挥、带领着麾下将士向着金军冲去。
   
    正如纪启顺所料的那样,一而再再而三被打破气势的金军,根本无法反抗气势高涨的魏军。
    她带领着一只精悍的骑兵队,亲自深入敌军深处。她像是一柄锐利之极的宝剑,不断地在金兵严密的军阵中撕裂出道道裂口;又像是可怕凶悍的瘟疫,所到之处鲜血满地、尸横遍野。
    承影剑薄如蝉翼的剑刃,不断地划破金兵的咽喉。鲜血像是艳丽又脆弱的生命之花,在银亮的剑尖短暂的绽放后。瞬息便凋零在地,渗入泥泞的土地中,再分辨不出原本的鲜亮色彩。
    虽然剑下亡魂无数,但她却没有因为杀戮而染上凶戾的杀气,眉目间的情绪显得既不喜悦也不悲哀、既不兴奋也不乏味,只是一如既往的不咸不淡、不温不火。
    恍惚间让人生出一种错觉——她所身处的并非战场,而是行走于满是鲜花的庭院中;而被她斩于剑下的也并非是沉重的生命,而是朵朵飘香缤纷的鲜花。
    温玉珂跟着纪启顺后头,暗觉悚然。见到纪启顺杀人的样子,他才明白什么叫做杀人如割草。并不是说多迅猛利落,而是——仿佛切瓜割草般的自然平淡,似乎被她所杀的那个人早已经不是人了。
    也就是这时候,纪启顺忽的回身一剑向着温玉珂的方向劈来。温玉珂大惊,正要勒马后退,就听见“乒”的一声脆响,一柄刀被承影剑挑飞出去。
    他下意识侧脸一看,原来是有一个金兵见他发愣便偷偷从后头窜出来偷袭他,却不想被纪启顺撞了个正着,一剑就挑飞了兵刃。
    温玉珂心下大窘,一刀就了结了那金兵的性命。知道是纪启顺救了自己一命却不好意思道谢,正踌躇着不知该说什么的时候,便听纪启顺凉凉开口:“在战场走神,真不知道你是胆子太肥还是脑子太瘦。要是想死,回去随你怎么死,但是在这里给我专心点。”
    这么一句话下来,真是叫温玉珂羞愤欲死,他抬刀狠狠砍向金兵泄愤,冷冷的回答道:“我是死是活自己会好好上心,不必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纪启顺意味不明的呵呵一笑,接着策马向前去了,直笑得温玉珂脸上红红白白变换了好几种颜色。
    经过一个多时辰的拼杀,纪启顺带领的骑兵队已经深入敌军腹心了。他们都能够看清楚叶锦发冠上那点耀目的红缨了,他们都知道己方离胜利仅差一步之遥了,因此不由更加卖力的拼杀。
    纪启顺能看到叶锦,叶锦也能看到纪启顺。
    他这会儿正被金军的几员大将围在中间,耳边是大将们苦口婆心的声音,都是在劝他暂且退兵。但他却似乎充耳不闻一般的紧盯着不远处那个绛色的身影,手中紧握的缰绳因为过大的力度陷入掌心。
    他不甘心,他怎么能甘心?
    一年前初见,他就被纪启顺下了面子,甚至差点丧命。
    侥幸捡回一条命后,他不断地磨砺自己、一点点的从一个尊贵高傲的王子,成为一个优秀精明的将领。他以为自己已经成为高高在上的存在了,以为自己无所畏惧。
    但是现在又见到纪启顺,他发现自己在这个人面前依旧弱小,甚至无法与这个人相提并论。他付出了这么多努力、这么多汗水而构建的自信、尊严,在这个人的面前脆弱得似乎只需要简单的一击,就会一败涂地。
    但是他是明白的,若是此时再不退兵,恐怕一会儿就是想退都退不了了。正如几个将领说的那样,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叶锦咬着牙,一字一句从牙关中艰难挤出来:“传令下去,退兵。”
    劝解他的几位将领都松了一口气,正要找传令兵。就见一直银亮的羽箭猛地飞过来,恰巧刺中一个小兵的眉心,一箭致命。
    叶锦等人定睛一看,可不就是他们方才还在找的传令兵吗?他们都皱起眉、循着羽箭来时的方向看去,就见纪启顺手持弓箭盯着他们,一双眼睛亮得慑人,就像是看到了称心猎物的老猎手。
    她露齿一笑,雪白的牙齿在阳光下发出森森的光彩。
    此举在叶锦看来简直是挑衅,幸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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