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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脸惊慌的邹世琦匆匆从后面赶了上来。一见停在那里,脸色铁青,牙齿咬的咯咯作响的刘蓉,再看看散成一片,队不像队,伍不成伍,一窝蜂向西南涌去的几百号前军人马,他抹抹额角上那说不出的是泥水还是汗水,莫名其妙地问到,“孟蓉,怎么停下来了?快走吧,长毛又要追上来了。”
“你赶紧去追赶曾九那个混蛋,我留下来杀他一阵。”刘蓉一圈坐骑,跳下战马,环顾下跟上来的手下们,手里的腰刀向来路一指,“弟兄们,刘某平日里待大家不薄。如今想要有条活路,就必须先杀退这些穷追不舍的长毛子。不要听信那些假消息,你们往常里也都听说了,长毛里搞的那套除去装神弄鬼,就是男女分治,谁都不能有家,不能有私产,那根本就不是人过的日子。只有彻底剿灭了他们,才能救得了家中的眷属。弟兄们,都跟着我,排开阵势,一起杀贼!”
回应的声音除去他的亲信,再也寥寥无几。并不是兵勇们都不想打,而是腿肚子转筋,脚底板儿发麻,前肚皮紧挨着后脊梁,嘴里各个只有出的气,连进点儿气都已经很困难了。再说,曾国荃的举动更叫他们萌生着找个能先回娄底的机会,金窝银窝,啥也不如自己家乡的狗窝啊!
几个心腹的哨、队官挨到刘蓉的身边儿,“大人,既然曾大人总想着他们的双峰,咱们何必又拼掉自己的老本儿,不如寻个缝隙回娄底算了。”“就是,那里咱们地势、人头都熟,打不过藏还是藏得了。”“要回娄底,这手下得弟兄们也许还能带得动,要打仗,只怕他们连举刀得气力都没了。”
眼看着自己倚为心腹得人都已经如此,刘蓉彻底地灰心了。他仰头看看昏黄的天,长叹口气,猛的用手里的腰刀向自己的脖子上抹去。
“大人,不能这样!”身边的这几个心腹手疾眼快,楼的楼抱的抱,强行夺下了他手里的腰刀,“大人,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还是先走吧。”说着,也根本顾不上他同意不同意,拥上他就向西北跑。
混乱的人马还没走出多远,迎面就影影绰绰地看见了飘扬着的太平军的黄色战旗和营垒。于是,大队的人马又折头南涌。
这时,邹世琦带着他最后的十几个部属,仓皇地迎了上来。“孟孟蓉,你赶赶紧拿个主意,前面已经被长毛的营垒堵住了去路,咱们怕是要被包围了!”邹世琦话几乎都要说不利落了。
“怕是要被包围了?”刘蓉瞥了眼也如同丧家犬一样,灰头土脸正往这里回窜的曾国荃,忽然哈哈狂笑起来,“等着吧,后面也会是三面围上来了,我们已经走投无路了。老天,你真是瞎了眼了!”他笑着笑着,不由得潸然泪下。
曾国荃、刘蓉、邹世琦的残余人马被包围了。
曾国荃是见到了前面天军的连营才知道该回来的,可是他却又丢掉了近三成的兵勇。现在,他看着丧失了唯一一线信念的兵勇们,都或坐或躺的赖在这个不大的土丘上,犹如一片的落水狗,他是再也硬不起来了。
几百米外,虎视耽耽的天军骑兵已经成扇面排开,那如山似林的大刀长矛,在天际上最后那一抹如血的残阳下映照下,放射着摄人心魄的冰冷。
………【第一一六章】………
三骑战马驰出天军的战阵,一阵风似的来到土丘下,来到了那已说不成是个军了的“湘军”近前。
随着战马的几声昂首长嘶,领头的天军官员大声高喝到,“奉我天朝西征大帅翼王千岁将令,限你等被围官兵立即缴械归顺天军,天军有好生之德,可以既往不咎。如若有胆敢抗拒者,除本人杀无赦外,家眷连坐!”话说完了,他似乎看到土丘上有人蠢蠢欲动,不由得哈哈大笑了起来,“本官既然来了就不怕黑枪,只要有人胆敢放黑枪暗箭,你们中的任何人都不会再有任何生还的希望,好自为之吧!”
那几个受到曾国荃暗示,的确还试图要暗算来人的火枪手,在周围兵勇们火辣辣的目光注视下,终于低下头,没有敢动弹。
“怎么办?”望着又策马离去的三个得意之人的后影儿,邹世琦捂了捂一阵紧似一阵咕咕狂叫不止的干瘪肚子,瞅瞅死人一样面无表情的刘蓉,又看看脸色黑紫的曾国荃,轻声地问着,声音里有着压抑不住的惊恐。
曾国荃下意识地把目光转向了刘蓉,现在他的大脑已经是一片空白了。
刘蓉看都懒得再看曾国荃那张丑陋的脸一眼,他一屁股坐到地上,双手紧紧地抱住了头。真是窝囊透了啊!原想扒吃上几个战功,也好能得到朝廷的赏识,挣个顶子戴戴,哪料到眼下出山的第一仗就打了个倾家荡产。如果说刚才在气头上他还能做出抽刀自刎姿态,可现在,就是再把刀递到他的手里叫他自刎,他也没有那个勇气了。自杀,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杀身成仁,那是一个真正的军人,为了自身和军队至高无上的荣誉才具备的素质。他是什么?一个想在沙场上搞投机的人,生命对他来说可贵的狠呢。因此,命中注定他就要丧命在对手的刀下!
“杀,宁可鱼死网破,也不做叛贼的阶下囚,不能玷污了祖宗的阴德!”曾国荃嘶声大叫着,就像个输红了眼的赌棍,又像条发了疯的癞皮狗。
“我看你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自裁!”刘蓉头也没抬,顺牙缝儿里蹦出了这几个字。
“自裁?我他娘的凭什么要自裁?”曾国荃恶狠狠地斜楞了刘蓉一眼,“养兵千日,用兵”
“你他娘的再少和我提起这个!”刘蓉霍地站了起来,愤怒地瞪着还在恬不知耻的曾国荃,眼里几乎喷出火来,他用颤抖的手指点着曾国荃,“你除了会说,除了认识银子,你他娘的还会干什么?养兵千日?养兵千日不是用来叫你糟蹋的。你不自裁,对得起眼前这些乡里子弟吗?”
他不再理会那被骂的一时还没醒过闷儿来的曾国荃,看看地上的兵勇们,“好男儿以知耻为荣,宁可阵前死,决不退后生。和贼拼杀儿死,死后也会上天堂,青史彪名的。是血性的男儿就跟我去杀贼!”说完,他甚至都没再回头看看到底能有多少人跟上了他,就踉踉跄跄挥舞着腰刀率先冲下土丘,冲向严阵以待,宛若铜墙铁壁的天军马队。他尽管没有自杀的勇气,也明知道冲下去的后果,但他从心里和天军水火不容。杀上前一死总比被生擒要好。
“杀!活捉曾国荃、生擒刘蓉!”随着林绍璋的一声断喝,杀声遍野。那铺天盖地的刀光剑影,叫还在强自苦撑的落日立刻为之而羞涩,悄然地隐遁去了。数千个喉咙里爆发出“活捉曾国荃!”,“生擒刘蓉!”的高喊,伴随着滚滚的马蹄声浪,震的大地也在颤抖。
土丘上的兵勇顿时分成了两拨儿,一拨儿脑子发热、脚底发软的硬撑着跟随刘蓉杀下土丘。一拨儿却是连滚带爬地出溜下土丘的另外一侧,兵器早丢掉了,就等着对面上来的天军来收降了。
刘蓉和他的跟随者,很快就被天军的马队冲散。数百的湘勇一坨儿、一块儿地陷入了耀武扬威的天军骑士的汪洋中,各自为战,谁也再顾不上谁一眼。没有枪炮的轰鸣,只有上下翻飞的刀光剑影,横冲直撞的铁矛、巨叉。但这只是一场无论从人数还是体能上,都相当“不公平”的决斗。
勉强冲上前的刘蓉,受到的却是七八个天军骑士的围攻,刚一交手,他的腰刀便被磕飞,飞得老高,紧跟着后脊梁上又被人用刀背狠狠地拍了一下。他“哎哟”一声痛苦的呼唤,扑通跌倒在地。晕晕中,他感觉自己被谁一把揪起,横担在了别人的马背上。
土丘上就只剩下了两个特殊的人物一直没动。曾国荃和邹世琦。
眼见随刘蓉冲下去的人马,就如同一把泥土丢进了湘江汹涌的江水中,连丁点儿细小浪花都翻腾不起来,转瞬间即灰飞烟灭。两个人已不是什么先前那慌乱的问题了,他们更多的却是有种临死前的恐惧。闪着犀利寒光的大刀,砍落自己手下们头颅时溅起的冲天血柱,还有那各种凄惨的哀号,无一不叫他们的心一阵一阵的紧缩。
他们都杀过人,那个时候的感觉很惬意。尤其是曾国荃,在和大哥曾国藩捕杀四乡那些“毛贼”的时候,更喜欢在被俘的人身上取乐。他喜欢看那种叫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震撼场面。可是也正是因为手上有了血债,当死亡的威胁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他们反倒越惧怕。怕什么呢?怕别人也会还他一个报应!
现在,“活捉曾国荃!”的喊声已经几乎震聋了曾国荃自己的耳朵,他看看脚下散落一地的各种武器,有刀、有矛,抬枪虽然一路上丢的差不多了,可是这里还有鸟铳。但他最终啥也没有去拿,他开始感觉自己手里的那把腰刀,都变的沉重无比了。还能做些什么呢?他看了看来的方向,那可怜西西的目光,似乎是在企盼他大哥能伸出手来拉自己一把。再看看暗淡的天,也许是怨恨爹娘给自己少生了两个翅膀。最后,他低下头,身子一软,可惜地上没窟窿。他真正懂得了什么叫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道理了。
也曾号称“久经战阵”,东一头、西一头寻找天军作战的邹世琦,在这个和对手终于能短兵相博的当口,还赶不上曾国荃的两下子。曾国荃软瘫在了地上,而他居然双膝跪倒,两手高高地举在头顶,托着他那把还不知道天军滋味儿的刀子,嘴里咕哝着谁也听不明白的东西。
“刘蓉这兔崽子好赖还算是个人物,不过,对这曾国荃,啧啧,咱们翼王殿下可是实在高看他了。这号东西,多几个少几个,依我看都是一样,翻腾不了什么浪花。曾国藩也是一样。”涌上土丘的人群里,响起林绍璋那粗豪的大嗓门儿。
“哈哈,我看也是,可惜没机会,要不,本官一定牵着曾国藩这头老牛先跑遍湖南,累的他吐血,然后再用小刀子慢慢地割他。”这是杨辅清痛快地在笑
………【第一一七章】………
曾国藩可没有杨辅清想象的那么傻。他的屁股比谁都沉。
曾国藩是什么?一个酸儒而已。一个凭借权臣的赏识,用了九年时间走了别人半生,甚至于一生都走不完的升迁之路的人。他是真正在满清朝廷中极罕见的那种受益者,因为他毕竟是个汉人的血统。他从来没摸动过刀剑,他所处的时代早已不是凡书生必要置剑的年代了,书剑书剑,那是老祖宗的荣耀。他更没看过什么兵书战策,因为对他来说,那东西没用,他混迹的是官场,而不是战场。
因此,他练兵打仗,从一开始,运用的就是一种在别人看来最笨,而只有聪明人才会明白其中奥妙的笨方法。练兵就不说了,那也许是他偶然不知道哪天闲暇无聊的时候,翻看到了戚继光,就留在了印象中,现在照猫画虎的先学上一番。当然他还没忘了一个“发明”,高军饷养悍兵,人为财死,鸟为食儿亡吗。不管它怎么样,反正自己不喜欢钱的人,断然想不出这种办法来。
在这点上,他比其他的掌握军队的人显然要聪明很多,他甚至窃笑其他的大员们,那些靠克扣军饷企图发财的人。爱钱不是那种爱法的,兵跑光了,自己的身家性命最后也会赔进去,这样搂到钱给谁花去?浅薄,太浅薄了!
说到打仗,他不会打,可是他笨人自有笨方法。他做任何事情只追求结果,把这种思想运用到战术之中,那就是步步为营,打一仗需要花多长的时间无所谓,关键是要获取最后的胜利。所以,他要求各营随营夫役,什么不带也要带够吃的喝喝的,更关键的是用的。什么锹镐锄头之类,多多益善,一旦用起来必须达到人手一个。伴随着充足的后勤供应,是他和部下们百说不厌的战术策略。太平军不是喜欢固守城池或者营垒以逸待劳吗?那好,咱们就到了他们眼前先筑垒,然后深挖沟,像蜘蛛网似的朝前一点儿一点儿的推进,直到抵达对手的营垒下,或者是城墙边。至于是用上一个月还是一年的时间打下一个营垒,还是攻破一座城池,都无所谓,就是和他们泡蘑菇似的慢慢拼。
他其实真的是很聪明,聪明到满清入关要说是汉民族的最大耻辱时,那么如果再要叫他靠剿灭太平天国发迹起来,这种耻辱就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是他这个号称是汉人儒学、理学文化大家的无耻之徒,给中国人背上了一部更加沉重的耻辱史。
被视为蛮族入侵并最后统治中华大地的,数千年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也仅有两次,一个是蒙元,再就是满清。
汉文化博大精深,礼仪治国。也许正因为如此,历史上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