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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金色长发顺着她柔软的脖子倾洒在桌面上,流水般,有种说不出的妩媚。
我轻轻挪动了一下身子。
身下的椅子很柔软,那种一坐下去,整个人就会凹陷进去的柔软。只是深色椅套上斑驳零星的晦暗色痕迹,以及渗透表面触手可及的湿气,令它再如何舒服,也有了不可避免的肮脏。
我坐在这样的椅子上。耳边隐隐回荡着楼梯口男女打情骂俏的嬉笑声,压抑过后的张扬,和这幢老旧的楼一样阴郁和疯狂。
轻轻吸了口气,我试图用最平静的目光看着她,正如她不动声色地看着我。
她叫李梅,今天刚满20岁,是我目前唯一所能找到的,曾经同阿森走得最近的女人。
记得第一次来到这家有着漂亮磨砂玻璃门的小店时,阿森指着这一头金发漫不经心的女子介绍说,这是他女朋友,就在这家发廊工作。那时候我以为,除了灯光比别处漂亮,比别处暗,这里同那些普通的发廊美容院没有任何区别。
直到后来我才渐渐知道,这种每到夜晚便亮出淡淡柔红色光芒的发廊,它们有个并不好听的统称——妓院。
阿森的感情生活相当随便,这我知道。但我从没想到过,他女朋友工作的地方,会在妓院。
李梅依然没有开口,虽然我相信过了一刻钟,她足以在我眼中读出隐匿着的不安和焦躁。但她似乎很享受,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不放过我眼中一丝一毫的变化。
我忽然觉得心里有些发慌。
习惯性地看看身后,十米开外的距离,除了一堵涂料斑驳的墙静静伫立在昏暗中,别无它物。俄塞利斯不在,这个一直如影随形般跟随在我身后的男子,在一小时前,被我遗弃在了离这里几十公里远,位于市中心的东江畔。
如果今天没有出门逛街,如果逛街中没有碰到那位很久没见面了的女警官展琳,可能现在我不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同李梅这样面对面的吧。她是我能够找到阿森的线索,但,也是我不想让俄塞利斯知道的一个线索。
遇到展琳,的确是件比较凑巧的事情。那时候正和俄塞利斯一前一后在江边大坝上闲逛,他对这里的港口和船只很感兴趣,当然也包括周围的建筑、交通和运输。
如果你看到这样一个男子,白色风衣黑长的发,静静驻立在江边与灯火和夜色几乎溶为一体,你千万不要被他精灵般的风姿所迷惑,更不要为他沉静恬淡的表情所痴迷。因为这个时候的俄塞利斯,往往脑子里盘算着的东西,会让你恨不得把他一脚踹到江底下去。
“优,铁,好大一堆铁。”
“那是钢……”
“这种金属为什么会那么泛滥……用银子来做垃圾桶,浪费……”
“那叫不锈钢……”
“优,现在黄金和铁的比价是多少?”
“我怎么知道,不能比的好不好!”
“铁贵还是金子贵。”
“你说呢。”
“这挺难判断,上次我给了你足够一般人开销半年的金子,可你过得还是那么吝啬。或者说,你们这里纸比较贵,因为我总是看见你用一些小小的纸片做交易……”
“俄塞利斯!”我忍无可忍地转过头,却在看到他表情时,愣了愣。
他有些僵硬地站在我的身后,脸色微微苍白,那双漆黑色的眸子,有一瞬几乎可以称做失魂落魄。
追随着他的目光,很快我见到了展琳,她一头飘逸的红发,即使在夜晚,都醒目得像团烈火。身边并肩走着那位曾和我有一面之缘的少校罗扬,低头同她说着些什么,温和而认真的样子。隔着一条街,两人有说有笑走进了对面一家咖啡店,嵌着方格玻璃的木门在他们身后轻轻合上的一刹,我看到一抹淡淡的身影,在他俩背后的空气中隐隐显了出来……
感觉不出身后的俄塞利斯有任何动静,但当那道模糊的身影闪烁着金子般的光泽,逐渐在视野中清晰起来的时候,我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俄塞利斯带着点沉重和急促的呼吸,一下一下拂在我的后颈。
绵长冰冷,没有一点温度。
我从没见过通体带有那么美丽光泽的灵魂,也从没感受到过,俄塞利斯这种近乎窒息的激动。
那身影很快在门内消失了,如同一缕金色的风,孤寂而沉默地跟随在展琳和罗扬的身后。而俄塞利斯依然呆立着,一动不动注视着那扇咖啡色的木门,嘴里念念有词。
说了些什么,我却是一句都没法听懂……
一分钟后,我站在了他身后五米远的隧道口边;五分钟后,我走进了驶向南市区的地铁内;一个小时后,我坐在了这里,同阿森的女友李梅两个人,傻子般一声不吭对望了整整十五分钟。
“阿森……”略带沙哑的声音,把我的思绪突兀打断。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李梅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饮水机前,低着头,正搅拌着一塑料杯暗褐色的液体。
意识到我的视线,她回过头,对我微微一笑:“阿森是个很诱人的男人,诱人。”暗红色唇膏勾勒出她饱满圆润的唇线,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在唇角的地方,朝上轻轻勾出两道上扬的纹路。远远看去,即使她不笑,脸上都始终似有若无带着种浅浅的暧昧:“要不要来杯咖啡。”
“……谢谢。”
她走过来,把杯子放到我的面前,乳白色的烟在杯口蒸腾,却带不出一丝咖啡的香气。我的手指在杯子上碰了碰,最终,缩了回去。
眼角余光瞥见她在笑,淡淡的,有点不屑的样子。然后她重新走到自己的位子前坐下,翘起一条腿,随手为自己点燃一支烟:“你想打听他下落。”
“是的。”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她朝我轻轻喷出一口淡蓝色的烟,柔软妖娆的形状,带着种熟悉的味道。阿森的味道。
“一个月之前。”
“一个月,”仰头,她嫣然一笑:“知道我找了他多久,”张开五指,对着我晃了晃:“半年。他甚至连住址都没有告诉我过,你说,这样一个男人,我又怎么可能知道他的下落。”
我默然。
下意识端起杯子,轻轻呷了一口,那咖啡味道有点涩,入口,冰冷的。
我的手一抖。
一分钟前杯子还在冒着热气,转眼间,怎么就温度全失了……
“其实,早知道如果他离开,那就再没有见到他的可能了,可我还是不死心,”没有理会我的不安,李梅自顾着抽着她的烟,欣赏着她那似乎刚刚修饰好的指甲。指甲是浅浅的玫瑰色,和楼下幽深迷乱的灯光,一模一样的色泽:“一半因为爱他,一半因为……”她的手摆回桌面,抬眸,意味深长地扫了我一眼:“一半是因为,我想问问他,我的那些姐妹,到底去了哪里。”
“什么?”最后那句话,让我不禁微微一愣,本想离开的心,重新在这位子上安定了下来。
她又笑了。李梅似乎很爱笑,笑的时候表情懒懒的,唇微微噘起,仿佛热吻刚刚过后的娇媚:“你知道的,阿森这个人,他很博爱。”说到‘博爱’这两个字时,她两眼弯成一道弧度,像只嘻笑的猫:“虽然我是他女朋友,但他同我的几个姐妹,同样也很交好。我知道,但我不能吃醋,本来,像我这样职业的,又能有什么资格跟人吃醋。”
“砰!”楼上不知道什么东西摔了,不偏不倚在我头顶砸响,把正听得仔细的我结结实实吓了一跳。慌乱中抬头看看那道布满可疑缝隙的天花板,低头的时候,撞上李梅细细的笑眼,陡然间,觉得头顶微微一冷。
她却没有再继续看我,自顾自取过我面前的塑料杯,拿在手中晃了晃。那上头浮着些白色的粉尘,是刚才从天花板震落的:“脏了……”叹了口气,她把杯子搁到一边:“红霞最喜欢喝这种东西,又苦又甜,像是把一辈子这么喝下去。小黎,”她忽然抬起头,目光有些灼灼:“阿森有没有带你出去喝过咖啡。”
“没有……”
“没有……他带红霞去过,经常。然后有一天,红霞再没回来,问他红霞人呢,他说不知道啊,不是早回来了吗,我有事,让她先回来的。”她的目光有些迷离,不知道是因为指间的烟,还是她所说的话。
见鬼,她到底在谈着阿森,还是即兴杜撰着某个可笑的故事?我忽然失去了继续听下去的耐心。
可她依然继续着述说,旁若无人:“后来是小英,我们这里最漂亮的女孩,十六岁,老板对外人说……她十八。她喜欢阿森,只要他来这里,就黏着他,她还老对我说,梅姐梅姐,把森哥让给我哈,以后接了客,那些钱都给你花……”说到这里,不知道是因为灯光,还是一种错觉,李梅的脸上,隐隐泛出一层青气。她依然笑着,却是靠着那巧妙的唇线,勾勒出来的微笑:“我说好啊,你要就拿去吧。然后她就真的跟着阿森了,即使他有时候,是来看我。后来有一天,她也没回来,那天在下雨,很晚了,她忽然出门说要去见阿森,之后,再没回来……”
“砰!”我按捺不住地站了起来,许是太过用力,身下的椅子被我撞倒在地,与地板相碰,发出惊天动地般的响声。
同刚才楼上发出的撞击,几乎一模一样的声音。
她抬起头,不明所以地扬了扬眉:“怎么了,小黎?”
“我要走了……”近乎笨拙地抓着包,我朝楼梯口倒退:“时间不早了,我……”
了然地笑笑,她站起身:“我送你。”
“不用了,今天谢谢你,再见。”匆匆道别,我一转身朝着亮着淡玫瑰色光芒的一楼奔了下去。半途撞上个人,一身的酒气,卡在楼梯口不肯避让。
我顾不得多话,侧身,从他和扶梯间空出的缝隙中钻了出去。
楼下的人,比我刚来时多了几个。靠在沙发上等候小姐的服务,垂头,有一搭没一搭地抽着烟。空气有些浑浊,甚至带着股淡淡的焦臭。
一阵踢踢塔塔的响动,就在我刚走到门口的时候,我看到胖胖的老板娘,怀里抱着只雪白的京巴一路从内室里走出来,嘴唇蠕动笑嘻嘻地看着我,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忽然觉得胸口闷得有些发疼,来不及同她说上几句客套话,我背上包,推门朝外走去。
眼角瞥见老板娘的手朝我伸了过来,似乎还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却在门开的瞬间,犹豫了片刻,缩了回去。
我没有多作理会。
街上车来车往,即使已近午夜,依旧不甘寂寞地喧哗。
清冽的夜风让我的呼吸一畅,不到片刻,胸口的闷疼就消失了,我轻轻吁了口气。回想着刚才李梅的笑,李梅的眼神,觉得有些好笑。听说失恋的女人容易神经质,看来不是信口开河的。再让她这么说下去,阿森大概不是变成人口贩子,就是变态连环杀手了吧。
想着,忽然身上有种被人注视着的不适。有些茫然地抬起头,那些本汇聚于我身上的闪烁目光,顷刻间散了,匆匆的脚步,似乎在无声避讳着什么。
“哎?看到没,她从那个地方出来的……”
“有没有搞错,那种地方……”
“作孽啊……”
风,隐隐送来那些人细微的话音,虽然模糊,却听得分明。我怔了怔,他们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咔!’背后一声轻响,让重新被静寂所包围的我,突兀吃了一惊。
忽然想起身后这家发廊,里头坐着好些人,但怎么这会儿,安静得连一丁点声息都没有……想着,我朝后面慢慢回过头去。
一个多小时前,我走进这家名叫流连坊的小发廊,精致的磨砂玻璃门内亮着妩媚的玫瑰色灯光。里头人不算多,但因为隔音设备差,我甚至还觉得太吵。
一个多小时后,我出了这家发廊,站在它的门口。磨砂玻璃门依旧挺立在眼前,只是它精致的身体上,用一条又一条封箱带胶着,没有胶到的部位,露出一条条纵横交错的裂缝……门内哪有什么客人,哪有什么玫瑰色的灯,有的,怕也只是在那些尸骸般倒地的残骸间流连的夜风,以及几张在风中打旋的废纸片。原本放着招牌的地方静静树着一块钢板,上书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危险,勿入。
我不知道自己刚才都见到的是些什么人,我不知道自己刚才在李梅那里喝的,又是些什么东西,我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这座荒废了的小楼处离开的。
只知道自己一直一直漫无目的地走着,边走,边对着地面干呕。
直到走得连自己都分不清东西南北,直到吐得连胃酸都呕不出一滴,我这才喘息着,靠着根电线杆,在一处车流量特别多的大道旁,蹲了下来。
从深埋着脸的膝盖抬起头来的时候,耳边的车流声已经稀少了,大道上很安静,安静得让我觉得有必要马上离开,去寻找另一块能够让我在天明前,感受到喧闹的地方。
起身的瞬间,目光不经意扫到一道白色的身影,用着那种熟悉的姿势靠在不远处晕黄的路灯下。我愣了愣,迟疑片刻,重新缩回到了地上。
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