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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绿之都-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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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事?”他太心急了,以致于三个字压成一个字迸出嘴来。

  “我想和你说几句话……”罗苏倒是一脸正经,没有半点*的意思,“几句很久没说的话。”

  张拔刀脸红如炭,全身高烧,手心上全是汗,真想跳进冰窟里洗个澡。

  “我是个寡妇,当初嫁给德萨的时候,就想有个和和美美的家,给他留个后。”罗苏望着天边的星星说,“夫君死后,我也就没什么其它奢望了。”

  “不会的,不会的,还有的……”

  张拔刀的心开始剧烈地跳动,好像装了马达似的,根本就没法停止。

  “到了年底,德萨就会回来了……”

  张拔刀脑中一冷,一道冰柱倒塌在双眼里,化成滴滴泪水。原来,她还爱着他。

  “你是好人,可以找个清白的姑娘,我都是残花败柳了,你就不用再等了。”

  张拔刀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出来的,也不知道自已走到了哪里,村民向他打招呼,他没听见,星光向他送温暖,他还是觉得全身冰冷。世界,被分成无数块,每一块都有一个自己,而真正的他,已经不再完整。

  ……

  罗苏目送张拔刀的离去,那道黑色的背景,被更黑的树影吞被。远远的河流里,秋天正缓缓游来。她已来不及伤感,因为屋里还有一个半死的人与一个死人需要她救活。

  “德萨!”

  一具铠甲,像一座山,站在淡淡的月光下面。罗苏看了他一眼,仅仅只一眼,没有任何回报的一眼,里面却暗藏着无穷的力量。

  “你就站在那里,不准走。今天我起得蛮早的,一起来,就看到你过去送我的红丝带,你看,我现在把它系在头上了,好不好看?你一这会说,这东西丑死了,称不上我。也是,我从认识你到现在,你就说了这么一句好话。刚才你也看到了,我可不是水性扬花的人,不过,我也只能保证现在不水性扬花,你如果再不回来,我就真的找男人去了,到时你可不要求我回来。……我这几天倒是蛮忙的,神明王的人虽然跟我一起长大,不过,感情不深,话也说不上,如果让他们知道我的丑事,一定会笑死我的。……你这猪头?我说了这么多话,你就不能回一句话!你这大蠢驴,大笨熊……”

  这个夜晚,就算流下泪水,也只有泪水自己知道。

  罗苏纵然是神,却还是个女人,一个无依无助、有血有肉的女人。

  天蒙蒙亮,四下还是一片沉静,沙沙的树影里,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过了片刻,大道的拐角处冒出上百个人,披着银色的盔甲,短刀挂腰,右手控辔,左手提盾,弯身踏马疾行。

  忽然领头的一骑兵缰绳一拉,马队打住不前,那人问道:“还有多远。”

  “报告公会使,再有半刻钟就到了。”

  借着微光,可以瞧清此人年约三十,威猛不凡,双目如电,颧骨高突,头上戴着黄金箍,额心一颗蓝宝石,全身软甲,脚踏长靴。他传令道:“好,大家裹上草团,放慢速度,千万不能让贼人跑了。”

  众人于是纷纷下马,用准备好的草团将马蹄裹住,选了条偏窄的小路,从林子里插过,直往土布村而去。

  这一百来人是圣城公会的骑士团,为首的中年人叫马定边,是公会的高级瓜牙。他的最大爱好是“杀人”,三天不吃饭可以,三天不杀人可绝对不成,不过,他也有自己的原则:不杀女人和孩子。

  半月前,王陵被毁,整个圣城公会以为是部落叛乱,惊得屁滚尿流,差点要迁都逃难。后来事实查明,原来是小伙人斗殴所致,也就大大宽心,立刻颁布“诛首令”,誓要揪出元凶,焚烧祭祖。

  在马定边的眼里,天下的人都是元凶,都是该死的,只他一人可以豁免。

  杀戮缓缓靠近,天空并没有开眼,它忽略了这毛骨悚然的一幕。

  当土布村的第一个哨兵倒下时,时钟完全倒向邪恶,他的胸膛,被马成全的手穿过,只是卡的一声,心肺就已经掉在地上。鲜红的血,拖了一地,替人生画出凄惨的的一笔。马不断向前,冲进村里,后面的上百骑如风而入,占据要道,然后静等着猎物的上钩。天地间,火光四射,一串串火箭射在屋面上,草垛间,整个土布村成了火的汪洋,一路望去,高高低低,像长出的巨大血红花瓣。男人们知道事情有变,提着刀枪欲看清究竟,然而,他们的眼睛还没有接触到真相,头颅就掉在地上,那惊惧的双眼,死死望着东边的太阳,直到死掉。

  暴力,让人间暂时回归野蛮,唯有哭喊的女人们,在微弱的反抗。

  马成全坐在马上,手上血迹斑斑,脸上笑容满满,他对于眼前一切司空见惯,并视之为家常便饭。

  “报告铁骑大人,一共320人,全都捉住了。只有这个老的没杀,他正是毁坏王陵的元凶。”

  夫正老头已经弱得像一只蚂蚁,轻轻的一指压来,他便直升天堂。这是他从未想到的一幕,尸体,大火,大火,尸体,组成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风景。

  “你这……你这疯子!”

  “疯子?”马成全第一天、也是第一次听人这么叫他,他起先是惊讶,继而是开心,“疯子?我吗!我是疯子,林兵仁,你说我是不是疯子?”

  身后的骑士大声道:“大人远见万里,怎么会是疯子?”

  “放屁!”马成全的手掌挥去,五道血印刻在林兵仁的脸上,红得刺眼,红得好看,“我就是疯子!这帮凶手无视我们圣城公会,敢毁王陵,谁能做到不损一兵一卒就击溃他们?普天之下,只有我,只有我马成全。”

  夫正老头又气又怒,他也只能气气,只能怒怒。他捏着枯瘦的拳头,拼了老命,也没有近前一步。最后,他只能放弃,也只能大骂:“混帐,没天理的混帐。”

  “掌嘴!”

  三个士兵一起动手,啪啪的就是几个耳光,夫正老头满脸鲜血,牙齿也被打脱。

  “你不要再杀了,已经够了。”

  “不够!远远不够!所有的帮凶都要死!”马成全有点变态,不只脸变了,连心也变了,没有任何仁慈可以在他的心里活过三秒钟。

  此时,几个兵丁抬着连小天过来,这已经不是一个人,而像是一个木乃伊,如果不是凹下的双眼,突出的下巴,没有人知道——这是一个人。后面还押着大把的女人,都是没来得及思考,也不能再思考的女人,她们已经不懂伤心,因为眼前的所见,已经让她们的心成了冷灰。

  “这是什么东西?”马成全皱着眉头问。

  “报告大人,是人。”

  “放屁,本帅当然知道是人,我问的是,他是什么人。”

  “毁坏王陵的帮凶。”

  “已经死了吗?”

  “没有,还在喘气。”

  马成全听得“扑赤”大笑,好像发现了世界上最大的笑话,他的笑,一笑竟不能片刻间停止。后面的士兵也舍命陪笑,捧腹大笑,咧嘴大笑,反是能笑的,全笑成一团。

  “没……没死,那……那怎么跟木炭似的。”马化成很有科学探索精神。

  他下马弯腰,刚要伸手去摸,士兵立刻阻止,说:“大人千万别动手。”马成全不懂,看了士兵一眼,士兵伸出右手,手心已经包了白布。他扯开白布,五根手指已经剁了半截,还留着血。

  马成全眉头一锁,问道:“怎么回事。”

  “刚刚进去的时候,属下也是摸了一这……这死尸,手指立刻又干又黑,我只好把手砍了。”

  马成全楞了半天,又是大笑,“砍了!哈哈,哈哈……”

  那士兵也颇觉不好意思,低头尴尬地笑着,重复说:“是的,是的,砍了,砍了。”

  马成全笑声刹车,大喝道:“蠢才!”

  “是,是,是!”

  马成全抽出大刀,走到连小天面前,挥手便是一刀。这一刀,没千斤也有八百,一刀下去,只当到“当”的一声,刀断成两片,马成全因为用力过大,人倒退了好几步。

  断掉的刀,落在地上,赤赤一串响声之后,地上已经烧焦大片,刀——化成了铁水。

  “这——”

  马成全忘记了怎么说话,就算没忘记,也不知道说什么话。

  “砍死他!”

  等他觉醒,立刻下达了杀戮的命令。

  刀齐砍,砰砰轰轰,轰轰砰砰,刀全断了,又全化了,一时间,众人惊状万千,有的脸塌陷了,有的手颤抖了,有的身子瘫倒了,有的则倒退百步,不敢近前。

  “这东西很有趣,大家挖个洞,把他埋了。”

  “是。”

  “女人都在这里,谁要的谁挑,留个漂亮的给我。对了,问一下,帕深和我讲过,说这里有个妞叫梁可可的,跟天仙一样,要屁股有屁股,要胸部有胸部,最对我的胃口,给我留着。”

  “是。”

  “这老家伙怎么办?”

  “一起埋了。”

  旁边的女人们一听,立刻大哭,泪水成河,洗不尽地上红血,哭声动天,敲不开硕大天空。

  等罗苏从山里采药回来时,土布村已经死掉了,没有一个人,满地尸体,满地残火,满地黑血。她丢下药筐,冲到屋前,里面已经空无一人。铠甲永远是忠诚的,他站在地上,然而它不懂思考,思考在现实面前,已经变得幼稚而可笑。

  不知过了多久,地上突然哗哗地响了起来,是流水,好大的流水声。罗苏张开眼,被眼前的画面震住了。千万道血水,从村子的四面八方聚来,所有的尸体都干了,白了,血汇在一起,列队向前,等行至村子中央,一齐往地里钻去。

  “轰轰!”

  两声巨大的爆炸,一颗灰云升空,什么也看不见,惨兮兮的日光在灰土中摇晃。连小天复活的,他站在地上,木头木脑的,就这么站着。罗苏大喜,立刻站起来,跑过去,捉住连小天——原原本本的连小天,问道:“人呢,他们人呢?”

  连小天木无表情,说:“被抓走了!”

  土布村的人全被捉了,连同梁可可,连小天无计可施,满头雾水,连来敌是谁都搞不清楚。

  “他们是谁,你知道吗?”

  罗苏回答说:“圣城公会的骑兵总领马成全,想救大伙,只有找一个人。”

  “找谁?”

  “罗阎,他们是为了血纹条码而来的?”

  “血纹条码是什么?”

  “我也不是太清楚,想制造各种血化素,必须掌握全部的条码。”

  “那就赶紧去找罗阎吧。”

1 阎罗王罗阎
“有人知道空明山的罗阎吗?”

  空明镇是个热门小镇,洒馆错落,饭馆棋布,早早就有些名气。从东宗到多罗,数千里地,空明镇是终点站。连小天与罗苏枯坐酒馆,车如流水马如龙,沿途便有各部的商旅,四处兜售货物。连小天点了瓶清酒,添了个小炒,边吃边打听。有问题,就打听,本来是很正确的,但是,错就错在找错了对象,如同你去逛妓院,本来要招人,却招来的是个人妖,显然就牛头不对马嘴了。酒馆很老,历史悠久几十载,已经走不动,或者说,它从一建成就走不动,到了如今,它更是老得不想动了。老板很福泰,酒糟鼻子,年纪一大把,智慧一肚子,见识一馆子,听了问话,本来祥和的他也敌对了。不只他,一句话出口,整个洒馆都安息了,人,椅子,酒瓶……能死的,不能死的,全死了,一动不动。半滴声音也没有,只有连小天喝酒的声音。

  好久才有人见鬼似的,颤着声音问:“你找罗阎?”也许,他说话的表情,连鬼见了也要退避三舍。

  连小天不知自己所言何错,答道:“是的,罗阎,你认得他吗?”

  “你是他什么人?朋友吗?”

  连小天想了想,暗想:“说陌生人,这人摇头不知,说朋友,兴许就会透露些东西出来。”于是回答说:“是的,朋友,一起长大的朋友。”

  “真的吗?”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怀疑。

  气氛在悄然改变,扫一眼酒馆,酒馆正常,不正常的人,有的已经抓起酒瓶,离座而恨,有的抽出刀子,有的抄起椅子,冒似要海扁连小天。不妙,回答错误,后果严重,搞不好还要搭上一条命。

  连小天大声一笑,捂着嘴骂道:“其实,也不能说是朋友,我们有点小过节,小时候打过一轮架,有过一面之缘。”

  众人果然缓和了愤怒,听他一说,觉得这过节也就芝麻大,简直微不足道,但只要不是朋友,也就无碍了。

  “原来小老弟跟罗阎没牵扯,那就好说了,你要找那恶魔什么事?”

  “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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