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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犬-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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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处喊杀震天,近处喘息连连。

    宋庆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在玩命的朝前奔跑,说实话他很想停下来,可巨大的思维惯性,以及不可抗的物理惯性,让他不得不继续保持这种很消耗体力的行进方式,而且他还发现了一个问题,他必须要继续跑下去,因为如果他不跑的话,身后那些同样腿脚极快,满脸惶恐的家伙,很有可能会将他一脚踹翻,然后无情的从他身上踏过去。

    出于为自己小命着想,他开始很努力地往前跑,顺便思考一些问题。

    思考的内容是,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上次还有意识的时候,他刚刚从健身房出来,跟一个漂亮妹子聊得非常愉快,然后路边突然停下一辆路虎,下来个和他岁数差不多的男青年,接下来妹子似乎低声说了一句:那是我男朋友。

    几乎与此同时,那位男朋友不知从什么地方变出一个啤酒瓶子,劈头盖脸砸了过来,宋庆原本打算解释一下自己和妹子的纯洁男女关系,于是下意识的没有闪避。

    再后来,他就到这里了。

    这是什么地方?看周围人的打扮,应该是古代吧?我穿越了?

    这年头出现类似状况,首先就应该猜穿越,您要是猜个剧组拍戏什么的,只能说您out了。

    没等他想明白,铺天盖地的记忆流开始倒灌入脑。

    宋庆,男,十六岁,白身,大明徐州卫总旗宋虎之子,家中独子,这一次是跟着队伍来进山剿匪的。

    这宋庆天生胆小,虽然是军户子弟,却从小不敢见血,家中杀鸡都要躲得远远的,生怕那些飞溅的血液惊吓到自己,若只是胆子小些倒也罢了,那些整天之乎者也的书生们,大多也都是胆小之辈,人家照样可以科举做官,什么都不耽误,可偏偏这宋庆是个文不成武不就的,读书肯定是没指望,想让他将来从军,继承老爹的官位,看起来希望也很渺茫。

    老爹宋虎算条好汉,虽说这徐州卫承平日久,他也没正经上过战场,但好歹自幼便习枪棒,一身武艺也能拿得出手,加上年轻时候火气旺盛,在徐州城里面也打出过名号,等闲泼皮无赖听说宋老虎的威风,都是不敢造次的。

    徐州卫和大明其他卫所不同,只为拱卫徐州而存在,不像其他卫所那样到处分设,而是全部人马都集中在城郊,宋虎便在城中买了房子,安了家眷,这些年总旗做下来,名声一直很是响亮。

    可临了临了,却出了个废物儿子,实在是让他放心不下,虽说自己还在壮年,但大明自打进了崇祯年,这天下是越来越不安稳了,去年的时候建奴还进攻了京城,皇上杀了袁崇焕,虽说这些消息距离徐州都还太远,可宋虎总觉得不那么踏实,有心抬举自家儿子做个小旗,偏偏宋庆的性子软的面条一般,打死也不愿意从军,只愿在家里玩乐。

    今日这一趟,是宋虎下了狠心,不顾浑家宋李氏的劝阻,硬生生将宋庆带来军中,跟着他一起出兵剿匪的,谁想到情报出了岔子,原本只以为是十几个毛贼,谁知道竟然有五十多人,还有不少硬手。

    徐州虽说自古出好兵,但官军久不操练,平时摆摆架子还行,遇到狠茬儿之后一触即溃,先头队伍就这么败了下来,而宋庆所在的第二梯队也被裹了进来,打都没打就跟着开始逃命,无论长官如何喝止,就是刹不住队伍。

    其他人还只是跑,宋庆却是一边跑一边叫爹,惹得那些卫所的官兵边跑边笑,这宋家的怂包软蛋名声又响了一层。

    宋庆初来乍到,还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有些奇怪,他一开始被人追赶,下意识觉得自己穿成什么贼人了,或者干脆就是两拨流氓打架,他这拨打输了而已,可要是刚刚接收的记忆没错,自己这边好像不是什么匪徒,何况这些人的衣衫虽说都破旧了些,但好歹也是穿着相同,这年头能够有统一服色,彼此之间还能有些上下级从属关系的,似乎只有官兵。

    “我说,我们为什么要跑?”宋庆鼓起勇气,对旁边突然加速,正打算超过他的汉子说道:“我们不是官兵吗?”

    “官兵才要跑啊!”那汉子看傻子一样看着他,怪眼一翻道:“宋庆,别以为你爹是总旗,那些贼人就会对你手下留情,刀枪可是不长眼的,再说若是被他们活捉了,说不定找你爹要一大笔钱,你家就等着赔干净吧!”

    官兵才要跑?这什么世道?

    宋庆虽说读过些历史,但大多是囫囵吞枣,大事大名知道一些,可细微之处则不太了解,徐州虽说也算是大城,但真正惊天动地,广为人知的事情,恐怕还要追溯到刘皇叔入住徐州,以及吕奉先缢死白门楼之类的事情,卫所官兵战斗力的问题,他多少倒是也听说过,可还是没有想到,居然会差到这个地步,你打不过建奴也就罢了,连本地土匪都打不过吗?

    说起来倒是也不怪这些官军,卫所中精兵强将还是有些的,只不过都在指挥使、指挥同知等诸位大人手中,这一趟只说是剿灭一些蟊贼,没人太当回事,因此只派了个两个百户带兵过来,排在前面的也都是些普通军户,这些人平日里连基本的训练都没有,伺候庄稼个顶个是把好手,但打仗就不那么擅长了,加上贼人中有几个敢拼命的,因此才一触即溃。

    明白所有事后,宋庆心中多出了几分念想,自己上辈子虽说没当过兵,但好歹整天在健身房里折腾,格斗训练之类都是不少,器械也会使用几样,至少手中这长枪就正经找老师学过,可这辈子却似乎是个窝囊废,如果照这样下去的话,八成往后就一事无成了,能不能保住老爹这个总旗的身份都不好说,自己好歹一条长大汉子,以后总不能喝西北风吧?

    再者说,如今是崇祯二年,距离满清入关虽说还有十几年的时间,可是年底貌似就是己巳之变的开始,天知道徐州卫有没有派兵勤王,若真是被派到京城去了,稀里糊涂的死在战场上,那可就成了穿越者最大悲剧了。

    若是想过好日子,自然不能再像现在这样窝囊,现在还算有点时间,若是能够抓住机会,好好表现一番,好歹先当个小官,战场上无论如何也多几分保障,总比一个普通军户的身份要好些。

    心中定计,腿脚上便慢了几分,旁边那汉子本已经超了过去,见宋庆逐渐慢下来,倒是没有丢下他继续逃走,而是骂道:“宋庆,你他娘傻啦?赶紧跑啊!你爹是让我照顾你,可要是刀架在脖子上了,我可也顾不上你了!”

    “那就别跑了!”宋庆再次确认了一下,自己这个身体还算健壮,不有信心大增,一把拽住前头那汉子,按照记忆中的印象喊道:“丁魁,你自己回头看看,三十几个人被五个人追,你好歹算条汉子,他娘的不觉得丢人吗?”
第二章 奋力一击
    的确,追击官军的只有五个贼人,原因有些不太好出口,因为贼军追着追着分兵了,官兵疏于训练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哪怕是这种小规模的逃跑,居然也逃不到一起来,跑着跑着就分成三股,虽然大方向还是一致,可却已经分散开了。

    贼人倒也都是贴心人,原本就只有五十上下,居然很配合的还兵分三路,各自去追寻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宋庆他们这边都是粉嫩新人,贼人目光老道,一眼便看出端倪,干脆只分了五个人追杀过来,也就彻底惹怒了宋大少爷。

    这年头大家营养都不算好,官军面黄肌瘦,贼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宋庆上辈子一米八五,这辈子也有一米八上下,托那个做总旗的老爹福气,一向吃的还算不错,不说顿顿有鱼有肉吧,至少能管他饱,隔三差五还能切几块肉打牙祭,因此比起一般军户来确实壮实不少,虽说顶着个窝囊废的名头,但至少看上去还像那么回事,属于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典范。

    再看看那几个贼人,一个个都跟小萝卜头似的,自己身边虽说也都差不多德行,但好歹也有三十几个人,六七比一的比例被人家追的像兔子一样,宋大少爷实在有些不能忍。

    一把拽住丁魁,宋庆收住脚步,将手中长枪朝前一戳,大喝一声道:“所有人都他娘的站住了,再有敢跑的,老子一枪戳你个透明窟窿!”

    因为是总旗的儿子,无论在哪总是会被人照顾一二,因此这次逃命的时候,宋庆也是跑在前面的,这冷不丁一站住,顿时将后面的人也都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停下脚步,那五个贼人追的正来劲,却发现目标们忽然都停了下来,正寻思是不是有什么诡计,却见个面皮白净的后生拿起了长枪,站住了脚步,正在歇斯底里的叫嚣着什么。

    最初贼人们还有些戒备,可当他们将那人看仔细时,立刻便放下了心,方才逃走的时候,宋庆吓得兔子一般乱蹦,这一路上喊的那几声爹也让大家记忆犹新,有嘴快的还应了几声,这会儿见此人故弄玄虚,顿时放声大笑起来,领头的瘦子挥起手中长刀,晃晃悠悠的走上前来,坏笑道:“我的儿,可是来找爹爹了?再叫一声来听!”

    他说的促狭,其余贼人顿时又是一阵哄笑,卫所的军户本也想笑,猛然想到这牵扯到了颇有盛名的宋老虎,便硬生生忍住了,只是憋得十分辛苦,心中也有几分叫苦,方才一路奔逃时还好,如今既然被人家赶上了,怕是没那么好逃走,这要是被贼人捉了,少不得要叫家人过来送钱,大伙儿本都不算富裕,如今又要添上这么一笔,顿时对宋庆有些不满。

    可还没等众人发作,只见眼前银光一闪,雪亮枪尖已经刺出,正中那瘦贼咽喉,那贼原本正在大笑,突然被枪尖戳进喉管,顿时便卡住了,最后那几声竟像是老鸭被人卡住脖子一般,嘎嘎的分外难听。

    大股大股的血沫子顺着喉管和口腔往外喷出,瞬间便将那贼人脚下印得殷红一片,所有的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住,半晌没人发出声响,哪怕是下手杀人的宋庆,也被自己这个举动惊呆了。

    他是打算反抗来着,可也没想到出手就杀了人,当初跟着那师父练习枪术的时候,从来都是扎的木人,可无论戳中心口还是咽喉,都只会发出砰的一声响动,可如今却杀了人。

    这事,闹的似乎有些大,好在如今他是官兵,杀贼是合理合法的,只不过有些恶心而已,总算上辈子没少和人打架,血腥气倒是见得多了,因此除了第一次杀人在心中略微恐惧,觉得有些恶心之外,倒是没别的毛病。

    可别人就不这么想了,宋庆的怂包软蛋形象在双方都已经深入人心,如今冷不丁来了这么一手,顿时将所有人震住了,半晌没人敢说话,也没有人敢随意挪动脚步,刚刚还热火朝天的追击场面,竟出现了难得的和谐。

    冷场,寂静。

    过了一会儿工夫,宋庆终于将那股恶心劲压了下去,看己方都被自己吓呆,贼人也都没反应过来,重重的吸了口气,犹如野兽般的大声喊道:“杀!”

    一声大吼,长枪再次送出,这次却直取对方胸口,那贼人最初没反应过来,待到回过神来时,雪亮枪尖已经到了胸口处,他本能的想要避开,可身子却好像僵住了一般,根本动弹不得,只能目送枪尖刺破衣衫和皮肉,随后感受了一下心脏处的剧痛,眼睁睁看着大股大股的血液喷射而出,跟着眼前一黑,软软的倒了下去。

    干净利索,毫不拖泥带水,两枪结果两条人命,此时还是夏日时节,徐州这江北地面气候炎热,可见了这机器一般的杀人手法,所有人都觉得寒气入体,似乎那滴着血的枪尖有什么魔力,只要他们稍一动弹,就能直接戳将过来,要了他们的性命,而长枪的主人宋庆,更是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宋庆原本就身材高大,连续被两个贼人的鲜血涂满全身,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尊巨大的魔神塑像,那些军户早已看得呆了,有几个胆子小的,上下牙甚至开始打架,他们实在没法想象,一直都给人软弱印象的宋庆,怎么会突然之间变成杀神。

    连杀两人之后,宋庆胆气大盛,卫所那些孬兵也被鼓起了士气,毕竟眼前这个满身是血,手上握有两条人命的家伙,是他们的伙伴,哪怕先前再怎么瞧不起宋庆,现在也将这个杀神当成了己方的依靠。

    丁魁有些胆怯的看了看旁边的‘血人’,咽了下唾沫,种种吐了口气,这才磕磕巴巴的问道:“宋,宋庆,你说咱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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