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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犬-第1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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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来,也是带了二十多名铁匠,专门负责火铳的保养维修。

    可胡捷却有些不以为意,这东西他虽说没用过,可也是见识过的,当初南直隶那头的兵路过邳州,队伍里就有人使这东西,听说要一群人同时放铳才有用,单个的离远些根本打不中人。准头比弓箭差得远了。

    而且这玩意还容易炸膛,胡捷也是亲眼见过的,当初有个南直隶军官给他显摆,特意叫手下打了几轮,最后就乐极生悲了,当场炸死一个大兵,闹了个不欢而散,如今再见到此物,又怎么能让他不心惊。

    念及于此,胡捷立刻劝道:“宋大人。这玩意若是百十人一起施放,杀敌倒也算是犀利,可这杀自己人同样犀利啊,若是能不用的话,最好还是不要用。我邳州卫的兵虽说战阵上不行,可还有几个能拉动弓弩的。若是遇上敌人大队。用他们也就是了,万万不能动这火铳啊!”

    “胡大人放心,我也知道火铳容易炸膛,在京城看神机营打仗都见过的,不过那些东西造的太糙,我这可都是专门督造的。自然不会出事。”宋庆说罢,见胡捷依然是一副不相信的模样,只得将那火铳又拿了回来,很熟练的折腾一番。朝着前方那棵树道:“瞧好了,我现在就打一下给你看看!”

    话音刚落,火铳便打响了,无数铁砂子暴速喷出,朝着宋庆所瞄准那棵树飞去,片刻之后落在了另外一棵树的树干上,铳法如此通神,宋千户多少有些尴尬,根本没去管树的事情,只是拿出火铳来说道:“你看这不是没事嘛。”

    看这模样似乎倒是没事,胡指挥使也点着头,可心中还是觉得可怕,并暗中发誓自己的队伍绝不会碰这些东西,打起来的时候也一定离火铳兵远些,免得稀里糊涂便送了性命。

    对于胡捷这种落后的武器思路,宋庆也觉得无所谓,最好等他的火铳大军建立起来之后,普天之下军队都用大刀长矛才好,那样才方便他做大事,这八百火铳兵可是此战主力,也是他火铳部队的基石,这次去辽东也是为了练兵,看看无数穿越前辈的路子究竟能否走得通,因此这一路上宋庆没少关注,赶上阴天下雨的时候,都是特意过去查看的。

    八百火铳兵也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全都是手脚伶俐,脑子也够用的少年郎,这东西操作毕竟太过复杂,而且还有各种各样的危险,若是换个脑子不好用,或者手脚比较笨拙的,还真做不了合格的火铳兵。

    这帮人的各种配置也很齐全,除了每人一杆火铳之外,还配置了专门打造的加厚棉甲,里头还穿了盗版藤甲,虽然重量上比较高,可他也没指望让火铳兵真上去跟人家肉搏,能多防几下弓箭,多开出几枪才是真的。

    除了甲胄之外,副武器方面也很齐全,宋庆的火铳上都做了个铁环,每个火铳兵腰间配一把匕首,近身格斗时候可以拿来挥舞,离远了直接把匕首卡在铁环上面,立刻就变成刺刀枪,狗营的人在枪刺上头的功夫最深的,这个也算是老本行了,若是真被人家赶上来时,也算是个死中求活的办法。

    其实宋庆对三眼铳也是挺有兴趣的,那东西其实装备给骑兵更加合适,步兵当然也是可以,但因为太过笨重,近战时候使用就不太方便了,明军那种三眼铳功能可是很齐全的,远程时候自然是当做火铳使用,若是来不及上弹敌人便冲上来,换个握法就是殿前武士,大汉将军们所用的金瓜,也是朴素版的狼牙棒,配上战马堪称一绝,是种很不错的武器。

    只不过这一次因为时间的问题,实在是弄不出那么多来,他手下马队到现在也只有四百,真不敢跟人家硬碰硬,若是被人一股歼灭,非要心疼死不可,这么败家的事情显然不是他宋某人的风格。

    徐州到大凌河两千里地,这个距离对于习惯上辈子坐飞机的宋庆来说不算啥,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那可真不是好玩的,好在狗营的人之前去过京城,对于稍远一些的关外大凌河也能接受,虽然这路不好走,但对于每天都要跑操的铁脚板们来说,倒也不算什么太大的问题,虽说对大家的体力和意志力都是个考验,但至少不会有人坚持不住。

    离开山东境内之后,宋庆也算踏实了些,虽说他在途经登州的时候,已经得到孔有德出兵的消息,但却还是很幸运的避过了,如今离开山东,连北直隶都走了一半,哪怕那边真的反了,朝廷也不会派他这支兵马过去平叛了,毕竟大凌河那边打的也是很凶嘛,宋庆的人能够早点过去履行义务,对大家都有好处,因此一直悬着的心也算放了下来。

    这次出兵,宋庆原本打算急行军的,毕竟大凌河就打了四个月,若是去晚了的话,黄花菜都凉了,他的狗营每日跑操,急行军绝对不成问题,徐州到锦州不过两千里地,大凌河还要更短,他的人马辎重不多,沿途州县都是要供给的,因此一天走上七八十里不成问题,发发狠甚至还能够更多,这样计算起来的话,二十天差不多就能走到大凌河。

    可如今加上了邳州卫的人马,速度就直线下降了,堪堪走了一个月的工夫,这才算是出了山海关,好在邳州卫那边走了一路,也算练出来些气力,剩下那三百里只花了六天时间。

    见自家的队伍如此能走,胡捷虽说身心俱疲,可也是挺高兴的,感觉邳州卫在他手上终于成了铁军,虽说老给狗营拖后腿吧,但比起自身来却强了不知多少倍,可当他到达大凌河附近,看到那漫山遍野的尸体,原本还算完足的气势顿时衰落下来,胡捷手指着不知何处,声音略有些发颤的问宋庆道:“宋大人,当初入卫京师的时候,也是打这么惨吗?”

    宋庆大概看了看,对这惨状也是有些感慨,祖大寿的兵马应该都在城内,这些恐怕都是辽东这边过来增援的部队,皇太极这次存的就是个围点打援的心思,如今看来做的还挺顺利,这些尸体中军官不少,居然没人过来收敛,显然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被打溃散了,其余人根本就不敢回来,不知跑到何处去了,要么就是被打到全军覆没,根本就没有活口。

    无论是哪一种,都足以说明这边战事的惨烈程度,也说明他们即将面对的局面,肯定是前所未有的严峻,不过宋庆好歹在京城打过,那边形势比这里也差不多,又要照顾胡捷的情绪,当下撇撇嘴道:“也不过如此,当日在京城大战时,双方可是几十万人马搅合在一起,这次东虏那边似乎才五万人,不会比京城打的再大,胡大人放心便是。”

    这次的确打的没有京城那次大,但明军的损失却要比那次大多了,只不过这种事情,宋庆是断然不会说出来的。

    胡捷自然不知根底,听罢轻轻吁了口气,这一路上他一直都很听宋庆的话,不过终归也是个指挥使,加上年龄资历都要远超,有些事情宋庆还是很尊重他意见了,可如今到了辽东,看到这漫山遍野的尸体,胡指挥使半点做主的心思都没了,他现在最害怕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真打起来宋庆扔了他们不管,以他胡某人自己的手艺,到时候怕是只有死路一条,因此立刻表忠心道:“朝廷既以宋大人统制徐邳二处兵马,我胡捷自然遵令而行,自今日起邳州卫两千兵马,连带胡某这百十来斤,便全都交给宋大人了,只盼宋大人念在大家同乡一脉,平日又多有往来,多多照顾我邳州卫,胡某便感激不尽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章 镇东将军4
    来到大凌河之前,宋庆其实已经对这里惨烈的战局有过心理准备,毕竟他也参加过京城保卫战,而且大战基本都赶上了,也算是很有这个时代明军跟后金战斗的经验,可饶是如此,他依然还是被这附近的惨烈状况震得不轻。

    他不是没见过死人,也不是没见过这么多死人,更不是害怕什么血腥味,让他觉得别扭的事,大凌河附近的惨烈不是双方的,而是基本都集中在大明这边,尸体全部都是明军,虽说后金兵的尸体可能是被搬走了,可人家既然能够做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了从容不迫,相比较之下明军尸体漫山遍野都是,摆明就是被全歼或者被打到溃败,根本无法收敛尸体。

    宋庆大致看了看形势,觉得附近暂时应该还没什么危险,立刻开始给众军官下起了命令:“小北,带人先把这些弟兄的尸体收敛起来,然后挖个坑埋了,地上有兵器的也都收缴上来,三郎带人去附近溜达溜达,瞧瞧有没有关宁军的队伍,虎尔哈领着你的弟兄去西面看看,如果有事立刻飞马回报,万万不可违令而行,你小子听明白了吗?”

    最后那句话,他是对剃着光头的虎尔哈说的,这位勇猛的东海女真猎户,自从领着他那几十号族人到了徐州,便带头剃了光头,说是为了跟皇太极的人分别开,以后打起仗来也方便辨认。宋庆倒是也不拦着他,随便他怎么折腾都行,几十号人也都全归给他,在狗营单独有个地方居住,后来又给他增派了七八十人,都跟着他学骑马射箭。算是全军的哨探。

    这虎尔哈也真有本事,原本宋庆的哨探根本没有专人训练,他自己这方面也是个半吊子,甚至整个徐州卫都找不出专精此道的人,因此训练方法都是几个军官凑到一起想的,从打有了这自幼便在林子里面打猎的虎尔哈之后,狗营的哨探才算是逐渐成型,真正做到能看、能打、能跑、能追,算是比较多功能化的兵种,而且射术都有了很大进展。

    唯一勉强算是缺点的。就是这小子听到皇太极的名字就搂不住火,这次听说终于要来打皇太极了,一路上可是没少折腾,觉得大军行进太慢,差点领着自己手下那一百多人轻骑而进。被宋庆骂了一通才算拦住,如今到了大凌河。生怕这小子再出什么幺蛾子。可又不能不用他带队,只得着重嘱咐了几句,盼着这个勇猛过人却又纪律性不强的小子能够听话。

    虎尔哈这人也很有意思,按理说年纪比宋庆还小点,正是爱玩爱闹爱姑娘的时候,他却偏偏就没有这些习惯。每天除了按时参加训练,带着那些哨探骑马巡城之外,就喜欢跑到徐州附近山上打猎。

    按照常理来说,大山的所有权是归土匪们的。哪怕你是官兵,也不能随便上去打猎,因为那样很容易会引发冲突,给自己的长官添堵,可问题是徐州在这方面比较特殊,城东城西土匪的所有权都是归宋庆的,山头自然也就归了宋大人,虎尔哈作为狗营的哨探头目,射几只杀鸡兔子之类的,绝对没人敢说他,哪怕就是射人,土匪们估计也只能强烈抗议,再来找宋庆哭诉此事,因此徐州东西两面山上的鸟兽们算是倒了霉,被这个打猎魔王干掉不少。

    除此之外,他还喜欢去赌坊,但却从来不亲自参与赌博,只是找个地方一坐,拿着一壶茶水,看着赌客们吆五喝六的表情,自己在那傻呵呵的乐,某次让宋庆看到,还以为这小子输钱输傻了,特意把赌坊的负责人叫来,却发现根本没这么回事,再问虎尔哈有多少钱,才知道这厮的军饷完全没动过,全都给存起来了,说是根本不知道怎么花。

    再问他为什么喜欢在赌坊混,回答更是精绝,他说看这帮人为些个没用的破铜子、白石头打架,觉得特别好玩……

    面对这路傻缺,宋庆也只好指导性的帮他花钱,小兄弟实在成这样,他宋某人当然也不好黑人家,没事便弄些出厂价的酒肉,单独给这家伙开开小灶,后来有了成衣铺子之后,也帮他置办了两套,算是对他帮忙训练探马的嘉奖。

    可一旦回到了战场上,虎尔哈立刻变得精明起来,平时那副傻乎乎的模样再也看不到了,眼神中恒定的智障光芒也消失不见,却而代之的是鹰隼一般锐利的寒光,带队出去没多久便单骑返回,老远便朝宋庆喊道:“大人,前方有不少兵马过来,不知是何来路,卑职已经命弟兄们在沿途戒备,要不要现在就动手拖住他们?”

    “兵马?有多少人?打什么旗号?”

    “人数看不出来,大概五六千上下,旗号我也不知道啊,我不认字!”

    宋庆眼前一黑,千算万算却忘了这厮是个文盲,看来要想办法给他上几堂文化课,可眼下肯定来不及了,只得再派人上去查看,总算是得到了消息,前方都是明军,旗号写的是个秦字,不少人都是一口龟儿子,仙人板板的川话。

    川军吗?

    宋庆对这时代的川军倒是很有印象,浑河血战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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