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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蔑的笑容浮现在脸上,这大概又是从哪里赶过来驰援的队伍了,看样子还不知道自己的厉害,等再把这支兵马拿下,差不多也就该回去了,之前在遵化抢的那几个婆娘还没受用,天知道会不会被哥哥捷足先登,后金可没有兄弟妻不可欺的规矩,更何况又不是自己的老婆,只是几个抢来的明人女子,被夺走的可能性很大。
若是自己也能当上牛录就好了!
想到这里,额尔瑾再不犹豫,将手中那把抢来的雁翎刀高举过顶,双腿狠狠一夹马腹,连句鼓舞士气的口号都没有,便风驰电掣的冲了过去,而手下的后金兵马也确实不太需要口号,这一路上他们只在重复三件事,冲锋、杀人和抢东西,这根本就不需要谁去动员,只要将对方杀败之后,就又能够添上一笔进项,这种好事没人不愿意做,只会怕没别人抢的多。
八十多名骑兵的冲锋是很可怕的,宋庆原本以为,只有千军万马才会有那种磅礴气势,可今天却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那种一往无前的决心,哪怕只有十几个人,看上去也会是惊涛骇浪。
对方的气势起来了,或者说一直就没弱下去过,现在要看的就是自己这边了,他知道几个月的时间并不太长,可他已经竭尽全力去做了,并且多次带着这些人出去杀人见血,如今就是检验这段日子成果的时候。
远处的后金兵已经开始射箭,八十名刀盾兵迅速将盾牌竖了起来,宋庆手下除了军户出身的士卒之外,大部分人都没甲,毕竟义勇是他自己掏钱养的,暂时还配不起那么多,因此除了刀盾兵顶在前面外,有棉甲的军士也都站在前排,那些只穿着战袄的则缩在后面,不时有箭头戳在盾牌上的突突声,不知哪个倒霉蛋运气太背,成为了第一个负伤者,被人一箭射中大腿,惨叫着倒了下去,后面的人迅速补了上来,并且将伤号抬走。
几乎是转眼之间,后金骑兵已经冲到近前,为首的额尔瑾高举着雁翎刀,他似乎在冲锋途中就已经选择了身材打扮都十分扎眼的宋庆,怪叫着冲了过来,宋庆却是不慌不忙的从身后取过一根标枪,用尽全身力气朝前扔去,也不知是上天庇佑,还是百炼成精,那标枪犹如一束银色的光芒,于这暴土扬灰的战场上分外夺目,在两边军士的共同注目下,飞快的穿过并不太长的距离,随后精准无误的戳进了额尔瑾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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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终于到来的战斗(下)
全场震惊,后金兵是震惊于自己的头领被人家一下干掉,临死前都还保持着冲锋杀敌的姿势,这一下心理落差极大的变化,让他们显然不能适应,虽然战马依旧未曾停歇,人心却如同坠落谷底。
明军这边同样感到震撼,宋庆的武艺众人都是知道的,可刚才这一下实在太过诡异,那个原本还在跨马抡刀,面目狰狞的后金头目,竟然一下子被标枪戳子,瞬间从马上坠落下去,这同样让他们感到不可思议。
事实上连宋庆自己都觉得蹊跷,他本来就想吓唬吓唬那厮,稍稍阻住对方的速度,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戳中后面的人,叫马队在冲到最前端时出现混乱,谁知道自己的运气居然爆棚,一下子把人戳死了,而且还是直接戳中咽喉,这种高难度的技巧他平时练都没练习过,可真算是老天庇佑了,运气全都站在自己这一边,看样子今天这一仗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一击得手,宋庆没时间去看自己的战果,更没有时间去欣喜,放开嗓门大声喊道:“突刺!”
后金骑兵士气受阻,马也下意识的慢了一拍,可两边距离却太近,根本来不及调整,第一排的明军接到命令,立刻用尽全身力气将长枪刺出,顿时便是一阵人嘶马叫,原本还有些气势的马队,瞬间便散了架,一股浓郁的血腥气扑鼻而来。
这半年的工夫,宋庆手下算是徐州卫见血最多的队伍,对这种气味早已经适应,有几个神经格外粗犷的,甚至能在尸体旁边吃饭,根本就不在乎这个,那些普通的至少也不会因为点血腥气就反胃恶心,见原本耀武扬威的辫子兵,被己方这长枪阵阻住,顿时便兴奋起来,第一排开始拔枪,第二排则戳了过去,整个队伍保持着高昂斗志,毫不犹豫的开始前进。
长枪阵若是站在那里,骑兵们多少还要应付些,可若是开始前进,这些骑兵失去了速度,立刻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有几个性急的开始疯狂踢踹自己的马匹,可人已经陷在阵中,除了让整个马队愈发混乱之外,起不到任何作用。
反倒是宋庆这边都是步兵,脚下移动灵活,阵型也一直紧紧扎住,半年时间军棍和酒肉齐下,练就的如臂使指一般,比起机器也不差几分,前面一人中刀或者中箭,后面立刻就会有人补上,整个队形丝毫不乱,一往无前的层层推进,一直将后金马队全部退散,有些机灵的后金兵已经寻了个机会下马,抡起顺刀冲了过来。
见对方逐渐开始下马,明军这边也逐渐将长枪扔到,初时那些刀盾兵再次冲了上来,先架住对方第一波攻势,其余兵马手执短枪开始加入战斗,因为时间太过仓促,鸳鸯阵之类的还来不及操演,因此这近身的肉搏战才是最大的考验,宋庆果断站到队伍最前排,身旁是薛五、洛小北和丁魁,带来那十几条狗也都围了上来,再后面则是已经换好兵器的狗营士卒。
“杀!”宋庆也不耽搁,大声下令后自己便已经冲了出去,朝向距离自己最近那后金兵就是一枪,原本以为手到擒来,谁知那人身手灵便,竟然在千钧一发之际闪了过去,反过手来便来砍宋庆,宋庆反应也快,将长枪快速撤回,狠狠往地上一戳,用枪杆挡住了顺刀,可还没等他拔起,那后金兵已经将刀竖了起来,滑落着去剁他手指。
宋庆不敢怠慢,先把左手撤了,右手在上面死死攥在枪杆,待那后金兵一刀落空,左手也重新找回位置,双臂用力撑起,巨大的身形腾空而起,竟在空中转了半圈,膝盖狠狠撞上对方的脑袋,巨大的力量将那后金兵头骨撞裂,整个人直接飞出去,倒在阵中生死不知,宋庆正要追上去看去,却见身旁两个义勇全被人家砍翻,鲜血溅得满地都是,眼见是不活了。
果然是不好打!
先前因为对方人少,这边打的一直还算顺利,加上出手的都是些头目级别的人物,一般士卒还真没和对方硬碰硬的打过,这次几乎是七打一的比例,竟然还是这般难打,这些白山黑水间走出来的民族,战力确实是够惊人。
惨烈的搏杀刚一开始便到达顶峰,到处都有人在拿着兵器乱砍乱叫,或是斩杀别人,或是被人杀死,方才还一片灰蒙蒙的土地,片刻间便已经被染成殷红色,宋庆手执长枪,也不再为自己单独挑选对手,只要看到何处吃紧,立刻便扑上去迎敌,薛五等几个头目有样学样,也都朝着最紧要的地方扑去,哪怕丁魁这个文艺青年,此刻也是势若疯虎一般,满是是血的砍杀着敌人,平时那副大胡子艺术家的范儿早就丢到了爪哇国,取而代之的是个拿着钢刀的李逵形象。
“他娘的,平时看着人模狗样,就差写出本红楼梦了,上了阵竟然这般狠辣!”宋庆略有些惊喜的看着阵中的丁魁,小声笑骂两句,再次投入战斗,跑去洛小北那群孩子身边,将一直在压着他们打的几个后金兵杀掉,看看自己这边士气已经慢慢攀高,顺势大喊道:“辫子兵不行了,大伙儿加把劲,争取把他们全歼,这些可都是真夷,脑袋值钱得很!”
宋庆带兵严厉,但奖赏也素来丰厚,以至于手下都是些钱串子脑袋,辫子兵的事情他们知道不多,只是隐约听说首级换银子的事情,如今长官证实此事,下手来更是狠辣,他们原本就人多,先前已经有不少人以命换命的杀掉不少敌兵,后金兵的士气也基本上快打光了,被这些生在钱眼里的士卒一冲,终于还是垮了下来,不知谁起了个头,剩余那十几个全都落荒而逃,只是这些后金兵素质确实不错,哪怕是在逃命,身上兵器也都齐备,有的甚至还在回头射箭。
“追!一个都不要放跑!”仗打到这个份上,哪怕不用宋庆下令,也没人想要放跑这些后金兵,杀疯了的狗营士卒如同潮水一般涌了出去,只是跑着跑着却发现,冲在最前方的是十几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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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白袍小将
关于自己的狗营,宋庆曾经做过很多畅想,当然他没幻想者率领几十万只狗横扫天下,不过在几十上百人的斗殴中,这些狗起到的作用还真不小,如今自然想要试试在真正的战阵中,这些狗发挥的如何。
方才因为众人打作一团,他也没机会仔细查看,可如今追击敌人的时候却发现,这些狗刚才似乎也参战了,有几个嘴角和牙齿处还在流着血,还有一条身上带了伤,应该是被顺刀划破的,不过看上去伤势不重,这会儿正追的来劲。
狗这东西,还是要看如何去用,长枪大戟的战阵之中,作用显然是不大的,跟骑兵对冲更是没戏,反倒是用来侦察,或者是追击敌人的时候,作用当真不小,两条腿的毕竟跑不过四条腿,哪怕你拼死逃命都不行,那十几个后金兵跑出一阵之后,排在最后的两人就被五条狗扑住,被宋庆和薛五从后面赶上,一刀一枪了了帐。
见明军军犬厉害,其余的后金兵奔跑更快,可无论他们怎么跑,都无法逃脱这些狗的追赶,过了不长的时间,又有几人被扑倒在地,做了追兵的倒下之鬼,只有最前面那几人体力充沛,还时不时回头将军犬驱散,这才一直逃了出来。
宋庆心中也有些发急,方才因为追的上瘾,只留下少部分人看守死伤弟兄,如今已经跑出不短距离,他多少有点放心不下,而且这地方天知道还会不会遇上敌人,此时身后士卒队形早已经散了,若是再冲出来一支马队,只怕凶多吉少。
又跑一阵,前方忽然升起一阵黄色烟尘,应该是有骑兵过来,宋庆心中一紧,立刻喊道:“全军止步,把阵势扎好,听我号令行事!”
对于视军令如同酒肉和军棍的徐州卫来说,长官命令代表一切,宋庆以前没少玩紧急集合之类的把戏,早把这帮人吓成神经病了,如今听了号令,下意识便收住脚步,各自开始寻找自己的位置。虽说如今部队减员不少,让周围熟悉的人都不见了,可队列却也在顷刻之间完成,宋庆心中稍安,再看远处过来那支百十来人的骑兵队,却都是明军打扮,高高飘起的军旗上大书一个吴字,为首的乃是个银甲白袍的年轻小将,手中一杆长枪,见几个辫子兵正在仓皇逃窜,瞬间便冲杀过去。
丁魁撇了撇嘴,凑到宋庆身边,小声问道:“庆哥儿,这可是我们的人,就这么让他们杀?”
“无妨,反正我们也一直没追上,就当给友军送份礼物!”宋庆无所谓的摇了摇头,他这次斩获已经够多了,足有将近八十个首级,而且应该还都是真夷,哪怕回去给各部长官都分润一些,自己升官也是板上钉钉的,至少这代百户的代字肯定要撤下去了,如今徐州卫刚到京师,正是人生地不熟的时候,他这个活广告长官们不会薄待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看这白袍小将十分顺眼,虽然还不知道叫什么,但宋庆已经自己脑补了一番,并代入三国模式,这活脱脱就是个常山赵子龙的形象啊,至不济也得是个锦马超!
如此骁将,断不可交臂而失之,宋庆立刻站出几步,抱拳拱手道:“在下徐州卫宋庆,追击建奴至此,多谢对面弟兄出手相助,敢问军中那白袍将军高姓大名?”
白袍小将似乎也对宋庆这帮人很感兴趣,毕竟刚才也都看到了,那可是货真价实的辫子兵,这京城附近的战场上,似乎还没有明军追着辫子兵跑的先例,眼前这伙儿人却做到了,而且兵将浑身浴血,显然是正经厮杀过的,并非是跑出来捡便宜,这当真叫人有些意外,见宋庆礼数周到,也忙从马上下来,将长枪交给随从,先还了个礼,随后才自我介绍道:“在下乃是关宁军的吴三桂,见过宋兄!”
沃茨奥!
宋庆瞬间呆住,原本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