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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悠哉人生-第4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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悚然的画面。

    很快道人的下身开始腐烂,一寸寸的向上走,最终化成了血水,那双眼睛致死都不甘的眼神狰狞的瞪着悬在空中鹰刹。

    “哼!至死都不知悔改。”鹰刹冷哼道。“死不足惜。”

    这时候雨歇云散,一弯月亮静静的挂在天空,皎洁明亮,淡淡的银辉洒向大地。

    “唉!好东西不能浪费了。”鹰刹双手穿插交错,手掌心出现,红色的烈焰,奔向地上早已燃烧殆尽的毒物的余灰。

    “说的不错,你们赶紧打坐,这些可是上好的肥料。”方默南手指戳戳身前二人的后背道。

    方默南话音刚落,红色火焰所到之处,毒物转化成了天地灵气。“快点儿,可遇不可求!”方默南催促道,“我给你们护法。”

    贺军尧深吸一口气,果然天地灵气充沛,依言盘腿坐下,开始了呼吸吐纳,赶紧贪婪的吸收,别浪费了。

    “喜哥,练的不是洪拳,这呼吸吐纳的法门,就不用人教了吧!”方默南含笑道。

    程世喜原地盘膝而坐,双手重叠于丹田外,开始运功吸取这难得的天地灵气。

    天地灵气,又叫阴阳之气,还可以叫万物灵气。也是平常人所说的清新空气。不过,对于练内功的人来说,对天地灵气的要求却是非常的高,对天地灵气的感觉自然也是更为敏锐。

    那些毒物经过鹰刹那红色火焰的淬炼,到处都充满了浓郁的天地元气。其浓郁的沉度,简直让贺军尧都觉得叹为观止。贺军尧和程世喜的功法一运行,顿时感觉周身血脉,四肢百骸,皮肤毛发都在沸腾。它们已经迫不及待的张口大嘴,尽情的吸呐着这天地之间的精华。很快一丝丝清凉的灵气,便以令人咋舌的速度进入他们二人的体内。

    从两人的脸上的神情可以看出他们的有多那么轻松、惬意和舒服。

    “你这份儿大礼可真够厚的。”方默南眉眼含笑道。他催动的红色火焰,乃是他的真元,尤其他刚刚炼出实体,很损耗他的元气的。

    “浪费是可耻的。”鹰刹一本正经地说道。

    “噗嗤……”方默南抿嘴偷笑,接下来她要开始超度这些亡魂。

    方默南盘腿坐下,她虚空画符,手指不断的变换,打出不同印,嘴里喃喃自语,念道着往生咒,“太上敕令超汝孤魂鬼魅一切四生沾恩有头者超无头者升枪殊刀杀跳水悬绳明死暗死冤曲屈亡债主冤家讨命儿郎跪吾台前八卦放光站坎而出超生他方为男为女自身承当富贵贫穷由汝自招敕救等众急急超生敕救等众急急超生”

    方默南的声音不大,却给人感觉似波浪连绵不绝,心头莫名的有了一种宁静之感爱上一个哑女最新章节。这些咒语竟然给人一种从内而外的宁静祥和之感,仿佛世间的一切烦恼恩怨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不足道尔。

    在鹰刹的帮助下,通往鬼道的大门打开,这些冤魂、怨灵,终于可以不再世间游荡,可以进入轮回之道。

    而方默南此前招来的五鬼,不愿在受轮回之苦,经过方默南的求情,鹰刹答应他们五人留下,随侍在侧。五鬼是欣喜若狂,不过鹰刹的丑话可没少说。

    早晨4…5点公鸡便开始打鸣,入定的两人慢慢的睁开眼睛,刹那间贺军尧漆黑如夜的眼眸,波光潋滟,如漫天的繁星,眨眼间又深邃如海,眸底涌潮澎湃。

    程世喜则更加俊美,桃花眼散发着丝丝暖意。一双眼睛水汪汪似的,四周略带红晕,眼尾稍向上翘,眼神似醉非醉,令人有点朦胧而奇妙的感觉,所谓回眸一笑或临去秋波,教人心荡意牵!妖孽啊!

    “感觉如何!”方默南笑意盈盈地问道。

    “好!”贺军尧简洁地说道,岂止是好,是非常的好!

    “感觉好极了,要是能多来几次就好了。”程世喜贪得无厌地说道。

    “喜哥,你可很贪婪,哪有那么容易,你可知这些毒物养了多少年了。”方默南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

    “嘿嘿……说说而已,我也知道这事可遇不求。”程世喜笑着道,话锋一转,“咱们现在去哪儿?”

    方默南道,“送鹰刹归位。”

    “走吧!”鹰刹说道。

    几人出的门来,印入眼帘的是一派田园乡下风光。淡淡的晨雾,弥漫在田野里,仿佛一层层的薄纱。太阳懒洋洋升起,红红的晨光透过树梢,大雨过后的乡间,一片狼藉,然而地里的禾苗,却是直挺着身姿,抗争着,晶莹的露水仿佛一颗颗珍珠。

    却无损与乡间的美丽,田野里是一眼望不到头的绿色,充满了禾苗的芬芳。路边是高高的枫叶树,清风吹过发出一片片丝丝的声音。

    那儿风景秀丽,气候宜人,常给人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那里有小山,有丛林,有池塘,有小溪,有河流,有郁郁葱葱的大树,也有那寥无人际的原野……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天色尚早,已经有人开始在农田里做活儿,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方默南他们沿着青石小路,一路走来,听着鸟鸣虫语,满眼尽是绿色,风景美如画。好像与昨儿的一场恶斗不存在没发生似的。多么宁静美好的村庄,幸亏没有被糟蹋。

    坐进车内,“上哪?”贺军尧问道。

    “三合会总堂”鹰刹淡淡地说道。

    “你怎么会在哪里?”方默南不解的问道。“那可是黑社会?”

    “他就在那里,好像不关我的事吧!”鹰刹淡淡地说道,这个可不是他能决定的。

    他是指他的**,可不是他能决定的。

 第556章

    鹰刹今世的出身可不是他能决定的。

    在香港,人们通常把黑社会组织统称为“三合会”,因为香港的黑社会大都发源于三合会。但各个帮派的宗旨各不相同。19世纪30年代,由广西边陲至广州一带(包括梧州、肇庆和佛山),兴起由团练、市镇民团及村民组成的互保民间组织,均自称洪门子弟。鸦片战争后,珠江水系民心思变,多股民间洪门武装势力形成**团体“三合会”,在两广发动“洪兵起义”。

    洪门子弟在1911年推翻清王朝的辛亥革命中做过贡献,近代三合会由于再没有崇高的政治理想维系,已逐渐演变成从事非法活动的集团,以牟取金钱利益。而三合会的英文名“triad”,是由在香港的英国当局根据其名称和旗帜命名的。

    香港三合会已是香港黑社会组织的代名词,而非特指某一具体犯罪帮派组织,正如黑手党(mafia)目前已成为对意大利、美国等西方国家黑社会组织的泛指一样。

    “那里安不安全!”方默南担心地问道。毕竟鹰刹的身体可是十足的傻子,待在黑社会里,即使不被内人也许给外人给灭了。

    “恰恰相反,如果总部都不安全的话,那么等着帮会被人连锅端了。”程世喜靠在椅背上风凉地说道。

    “也对哦!老巢让人端了那还怎么混。”方默南点头道。老巢总是防守最严密的。

    “走吧!送他回去。”方默南说道。

    刚下过一场暴雨,车子在泥水里蹦跶,晃晃悠悠的总算走到了马路上。车子一路疾驰,来到人人皆知的黑帮总部。

    车子远远的停了下来,方默南透过车窗打量着黑帮的总部,典型的中式建筑,庄严肃穆。门外没有人把守,可是人们却不敢靠近它。

    它得赫赫威名,已经不需要任何形式上的站岗放哨,就已经震慑住素所有的人,在这里谁人不知这座大宅子的来历。不过方默南相信暗中的岗哨肯定少不了,甚至更隐秘,火力强大。

    忽然中门打开,十几辆清一色黑色的劳斯莱斯,井然有序,排成长龙。陆续的停在了门口。

    “啧啧……这排场是有大人物回来啊!”方默南笑道。

    相信大多数人认识劳斯莱斯是从港剧上认识的,终极大老板的座驾,人人都认识车子的标识飞天女神。“风姿绰约的女神以登上劳斯莱斯车首为愉悦之泉,沿途微风轻送,摇曳生姿。”“这是一位优雅无比的女神,她代表着人类的崇高理想和生活的欣狂之魂,她将旅途视为至高无上的享受。”这一理念与女神的造型正是劳斯莱斯追求卓越精神的绝佳体现。

    劳斯莱斯是汽车王国雍容高贵的唯一标志。无论劳斯莱斯的款式如何老旧,造价多么高昂,至今仍然没有挑战者。

    曾经,劳斯莱斯几乎等同于大英帝国的权力、尊贵与繁华绝顶唐门。经历了百年的沧桑变故,皇者的尊贵、典雅,内敛的霸气——一切都仍在延续。

    车内到底坐着的是何人。真是让人好奇啊!

    十几辆劳斯莱斯,齐齐的打开车门,走下几十个男子。统一的黑色西服,统一的黑色皮鞋,还有统一的锃光瓦亮的黑色头发,没有多余的动作,都如青松一般直挺挺的站在黑色轿车旁。

    “噗……”方默南笑道。“混黑社会的都这样。”

    “这就叫气势。”程世喜坐在副驾驶的座上,斜靠在真皮座椅上。吊儿郎当的地说道。

    街道上的行人,躲避着这些车辆,都不禁屏息凝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随后,停在中门口的一辆劳斯莱斯的车门被后面走上来的男子以尊敬到小心翼翼的动作打开。

    好一个狂放、邪肆的黑道头子,龙行虎步的向里面走去,右手不经意的拨弄前额略微散落的刘海,露出完美精致的五官,薄唇剑眉,目若点漆,还有那笔挺的精致鼻梁,肆意散发着不羁。

    路上的行人不禁倒抽一口气,直到所有的人都进去,大门关上,众人才茫然的面面相觑,急匆匆的走了。

    “咦!好面熟!”方默南食指刮了刮下巴道。

    “怎么娃娃认识他。”程世喜回头眼眸微闪,黑眸中是一闪而逝的危险。

    “飞机上有过一面之缘。”方默南笑道,“当时直觉得他的气场强,非一般,没想到……难怪如此。”

    “我走了啊!”鹰刹出声道。

    方默南点点头。

    “后会有期。”余音散落在空中,鹰刹凭空消失不见了。

    *******************

    黑帮总部,大气的黑色,衬托着整个厅堂沉重肃穆。

    “四姐,鹰少爷如何了。”他坐在主位上,食指轻叩着扶手,眉头微蹙,又松开沉声说道。

    “从昨天到现在一直昏睡不醒,王医生来检查过了,没有查出任何不妥。”四姐恭敬地回道。

    “哦!”他揉揉眉心,不悦地挑挑眉。他想训斥他们为什么不送医院去,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见步履紊乱吵杂的脚步声。

    “醒了!鹰少爷醒了!”一个黑衣少年,连滚带爬地跑过来,神色非常的激动。“鹰少爷好像好了。他会说话了,不傻了。”

    这时候谁也没计较他的大不敬,因为他的话太令人震撼了。“呼啦啦……”他少了平时以往的严谨肃穆,向里跑去,他在世上唯一的亲人,终于等到了他好了的消息。

    鹰出生时,天生的痴傻,寻医问药,没少找过,后来寻访到一个大陆的得道高僧,高僧说他身体里只有一魂一魄,只要他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魂魄自然归位,而作为家长就是好好的照顾他的身体,不受任何的损伤。

    车子里,方默南接到鹰刹放向空中的讯息,笑了,“走吧!那家伙顺利归位了。”

    “嗯!”贺军尧发动汽车,滑过了门厅,“去哪?”

    “回鹏城,不是你的战友还得接骨嘛!”方默南懒散的坐在后座上,顺势躺下道,“我睡了,到时候叫我!”

    “车后有毛毯。”贺军尧沉声说道。

    “哦无敌幸运戒指!谢了!”方默南挑挑眉,勾唇一笑道,拿出毛毯给自己盖上,躺下安然的闭上眼睛,

    一乘车,方默南就喜欢睡觉,心中无事,自然睡的快,也睡的香。昨儿晚上可是忙活了一夜,又是超度亡魂,又是为他二人护法。

    贺军尧开车很稳,就怕颠簸着她了,程世喜从兜里摸出墨镜架在鼻梁上,将背脊靠在沙发上,修长的右腿搭在左腿之上,遮住了心神。

    “把车开稳当了。”程世喜手指弹了弹自己的前面的留海,挑唇一笑道。

    贺军尧默然不语,他透过后视镜看了眼熟睡中的方默南,想起前天的事情,心里划过一丝暖流。至于不相干的某人,他别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后,继续沉稳地开车。

    回去的路上就在这诡异的气氛里慢慢滑过,一个睡的天昏地暗,一个紧抿着唇,稳稳当当的开车,一个手支着下巴若有所思。

    韩志谦听见汽车的声响,就从屋子里跑了出来,眼神询问着方默南。

    “看来你很关心他嘛!”方默南嗤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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