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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他生活极其遥远的东西,他还来不及去想这它们怎么会停在了自家门口,早有多事之人将他回来了的消息告诉了屋内的人。
邹昀看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分开看热闹的乡亲,一步步地走近他,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那男人却屈膝半蹲在他的跟前,伸出手想要去触摸他的脸,手伸到一半,却带着悲喜交加的神情犹豫着。
“阿昀,你就是阿昀……长这么大了……是我的错,看你这眉毛,你这眼睛,但凡我当年多看一眼,怎么会相信你不是我的儿子?”
茫然无措的邹昀用手紧紧地揪住了自己的裤腿,他记起来了,四年前,就是这个城里来的“叔叔”从家里带走了大哥,那天晚上,妈妈搂着他,泪水止不住地流了一整夜。他在说什么?谁是谁的儿子?邹昀感觉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捏住他的喉咙,让他发不出一点声息,连呼吸都艰难。他多希望自己听不懂那些话,可与他平视的这张脸是多么的熟悉,这就是血脉相连的铁证?他想到“血”字,骤然一惊,好像明白了什么,下一刻,他的身子却被这个流着泪的男人用力抱在了怀里。
“我的儿子,你是我的儿子……”那男人抱得那样紧,做工精细的外套蹭在邹昀破旧的衣衫上,邹昀真担心自己沾了泥巴的裤腿弄脏了别人的衣服。他僵硬着身体,任由那男人抱着他像孩子那样哭泣,眼睛却透过对方的肩膀去看那些围观的人,不少乡亲也跟抹起了眼泪,其中甚至还有他叫了12年的“爸爸”。叶骞泽的眼睛湿润了,不过脸上是带着笑容的,远远站在角落的向遥还是一脸看好戏的表情……邹昀的眼睛在他们中扫了一遍,真像一出戏,他第一次做了戏里的主角,可他觉得自己像是观众。
那男人的泪水顺着邹昀的脖子往下流,湿湿的,痒痒的,邹昀挣了一下,没有如愿,最后是他的继母走过来,边拭着眼角边说:“这孩子老实,没见过世面,见到亲人,话都不会说了。”
那男人这才松开了邹昀,用手摸着他的头,“没关系没关系,这样的反应是正常的,这些年我都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等到跟我回去以后,日子久了,我们父子当然会亲密起来。”
“是啊,是啊,日子久了就好了,看这孩子就是个有福气的人,果然不假。”邹昀继母附和着,邹瘸子竟也在一旁“嘿嘿”地笑。周围的乡亲们纷纷羡慕着邹昀命运得以改变的好福气。
“秉林啊,这么久没回来,多住几天再走吧。
“下次吧,我那边还有事情要忙,孩子们也要上学了,尤其是阿昀这边还赶着回去办手续,有时间再特意回来看乡亲们。”
“从小看邹昀这孩子长大,忽然要走也挺舍不得的。”
“放心吧,他在这里长大,会记得这里的,以后一有时间,我就会让骞泽带着阿昀一起回来,毕竟……毕竟他们的妈妈还埋在这里。”
邹昀听着他们讨论,仿佛他要走已经成为定局,然而从始至终没有人问过他的意思。
“那定了什么时候走没有?”
“收拾好,办好手续就走。”
……
邹昀忽然大喊出了回来之后的第一句话,“谁说我要走?我不走,要走你们自己走!”
他拨开阻在面前看热闹的人,飞快跑回他黑洞洞的小房间,用力关上房门,仍听见他“爸爸”和继母忙不迭地在门外说,“小孩子脾气,没事的,一阵就过了,孩子的东西我们会帮他收拾好,你放心。”
“没关系,事情确实太突然,让他静一静也好。”
邹昀没有开灯,坐在床沿打量着昏暗光线里房间的轮廓,他跟继母带来的弟弟共有的这个小小空间里,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盏灯,其余什么都没有。在过去的日子里,他谈不上有多爱这个地方,就像他叫了十二年“爸爸”的那个浑浑噩噩的人,还有后来有些小心眼的继母,他们对他谈不上有多好。
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离开。
第十章
多年未见,向远几乎已经认不出眼前这个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就是她记忆中瘦而高的叶叔叔,要不是对方先她而半惊半喜地叫了声:“小向远,你是不是小向远?”她那句“叶叔叔”着实犹豫着不敢喊出口。
“哎呀,小向远都长这么大了。”叶秉林含笑转而对着身边的叶骞泽说:“你们都长大了,也难怪我会变老。我的记忆还总停留在小向远一丁点儿高,来找我们家找你去钓鱼那会。不过这双笑眯眯的眼睛倒没变,讨人喜欢,让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向远自幼与叶骞泽一家上下熟悉,小时候她经常在野鸭潭边遇见坐在石头上看书的叶叔叔,虽然本能地对这些戴眼镜的、百无一用的下乡插青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为着好伙伴叶骞泽的关系,她也愿意跟这个手上永远捧着书本的叶叔叔亲近。那时她喜欢听叶叔叔说书里的故事,《红楼梦》她听不耐烦,《西游记》又觉得假,唯有三国听得津津有味。叶秉林也喜爱她机敏豁达,常对她父亲向云生夸这女孩日后必有出息,向云生总是一笑置之。
向远认真看着久未回乡的叶秉林,“叶叔叔,你到现在还是比叶骞泽帅。”她说完跟着叶家父子一起笑了起来,然后视线与叶骞泽相对,不知道很多年之后,他的样子会不会变得像他父亲一样?
“你来了就好。”叶骞泽指了指邹昀那紧闭的房门,从下午到晚上,不管他们在外面怎么劝,怎么敲门,里面始终一声不吭。叶骞泽无奈,往向家跑了好几趟,可惜都没见着向远本人,最后只得交待向遥,让她姐姐一回来就赶紧到邹昀家来。
“向远啊,他们都说阿昀最听你的话,你劝劝那孩子,这些年他也吃了不少苦,我……我也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是不是怨我。就当帮叶叔叔一个忙。”叶秉林脸上写满一个父亲的恳求。
向远看了叶骞泽一眼,他脸上也是同样的神情,于是她低声说,“叶叔叔别客气,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帮上忙,就试试吧。”
她轻轻扣了扣那扇薄薄的门板,“邹昀,开门,我有话跟你说。”
门的那边半点动静也无,向远把话再重复了一遍,还是没有反应,于是她略抬高了声音对叶骞泽说:“我说我来也没用吧,那我回去了,家里还有事呢。”
叶骞泽会意,“那也没办法了,晚上路黑,我陪你回去。”
叶秉林听了一阵着急,刚想说话,邹昀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条缝。
向远放轻脚步走了进去,顺手掩上了房门。房间里半点光线也没有,她皱着眉摸索到了拉灯的绳子,橘色的灯光随即亮了起来,她看到躺在床上的邹昀用手遮住了眼睛。
“年纪不大,脾气倒挺大的。”向远坐到床对面的椅子上说道。
邹昀闻声,腾地坐了起来,“你和着他们一起来骗我!”他稚气未脱的脸上写满了不忿,向远被都笑了,“我骗你什么了,你不是你妈跟邹瘸子生的,外面那个才是你亲爸,这是事实。再说,什么是‘他们’,‘他们’是你亲爸爸,是你同父同母的哥哥,你跟他们生活在一起是应该的。”
“应该?就是为了那一丁点破血能证明什么,四年前他把大哥带走的时候,就连看也没多看我一眼。我都在这这里生活了那么多年,我妈死了他也没回来,现在才想起多了个儿子?”
向远把椅子朝邹昀的方向挪近了一些,“你就是为了这个不高兴?要我怎么说呢,不要对别人要求太高,任何感情都是自私的,叶叔叔他过去不知道你是她儿子,你妈根本就没告诉他,他没有理由要对一个前妻的小孩好。现在不同了,你已经证实是应该姓叶的,跟叶骞泽一样,远比叶灵对于他来说要亲,你跟他们走,会过得很好。”
“我不想走,为什么你们都盼着我走,就连我爸也不留住我?”邹昀难受得低下头,他是个好孩子,即使心里起伏难平,也不会用极端的方式宣泄来伤害别人。向远注视着他服帖的发梢,忽然想起了向迤,每次被向遥抢去了喜欢的小玩意,就这么委屈地在大姐面前低着头,但任向远怎么问,他也不肯说出是受了向遥的欺负。
向远想伸手去摸摸邹昀的后脑勺,就像她以前对向迤那样,可是到最后还是硬了心肠,冷笑一声说道:“你爸?是说邹瘸子吧,他为什么要留住你?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个糊涂的人,凭白养了你那么多年都蒙在鼓里,这就罢了,可你那个寡妇后妈可不傻,听说你不是他生的之后,他们两人问叶家要了多少抚养费你知道吗?平时就算给人贩子卖上三个像你这样的孩子也换不回那笔钱,他们还能不欢天喜地地送你走吗?就算你不愿走,非赖在这里不可,也不想想,邹瘸子他一家日子也不好过,他一个人干活,四口人吃饭,你和你后妈带过来的弟弟还要上学,你不是他儿子,他们凭什么背上你这个包袱?”
向远还没说完,眼泪就已经在邹昀眼睛里打转,他抿着嘴,强忍着生怕它掉下来,可是半句话也说不出,整个身体都在微微地抖。向远推开椅子站了起来,“你就这点出息?那我也不跟你耗时间了,要去要留你自己想清楚,最好跟着你那瘸子爸,一辈子像他一样窝囊。”
她还来不及走,袖子就被邹昀拖住,他又急又慌,也顾不上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死死抱着向远的手,“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
门被推开了,叶骞泽显然是听到哭声放心不下,看到这一幕,又退了出去。
邹昀的眼泪弄湿了向远的衣袖,她好气又好笑地坐在床沿,也不劝他,任他哭得彻底。他抽泣着,语不成声地说:“向远姐……你也不留住我吗?”
“我留你干什么,你动不动就哭,那么没用,又不能拿你去卖。”她见邹昀泪流得更凶了,叹了口气,说道:“你怎么那么傻,就算你不走了,难道我会一辈子留在这里?”
“你要去哪里?”
向远避开邹昀那双流泪的,稍嫌秀气的眼睛,半开玩笑道:“以后会去哪里,谁知道――说不定,没过多久就会在城里遇到你了,到时候你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了,要是还记得我的话,还有你帮忙的时候呢。”
“真的吗,向远姐,你是说真的吗?”
真的吗?
真的吗……向远像听不到男孩的声声追问。以后会怎么样不是她能够掌握的,自己都未知的事情,她如何能许诺?
邹昀走的那天,车子开出了村口,天都没有大亮,向远在家门口看到了车轮远远扬起的尘埃。前一天晚上,她已经跟叶骞泽说过,她不喜欢那种场面,送行的时候就不去了。叶骞泽当时说:“向远,信我就不再写了,我们很快会再见的。”她只是笑,这一刻目送那些尘埃越来越淡,仍然是不自觉地扬起嘴角。
厨房里有了动静,向遥这天也起得很早。像往常一样吃早餐的时候,向远诧异地问:“好端端地,你眼睛为什么这么红。”
向遥低头喝粥,过了很久才说:“我一直想不明白,你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
第十一章
生活并不会因为某些人的离开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向远还是往返在学校和家之间,县城的学校离村里并不近,她通常周末才会回来一次。高三越接近尾声,课程安排就越紧张,饶是在学习方面并不吃力的向远也要打起更多的精神来应付一次又一次的模拟考试。
班上像她这样的农村女孩已经有不少打算在会考结束后收拾行囊直接投奔南下打工的热潮,向远也为这件事反复考虑了很久。她和向遥这样的孤女,平时自己找点活计,乡政府再补贴一些,糊口暂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要是她考上了大学就完全不一样了,摆在面前再明显不过的的一个现实就是――她没有钱,她不是万能的,尽管比大多数人要精明能干,然而现在的她仍然只是个农村的在校女孩,她可以凭自己的努力让两姐妹不用为吃饭发愁,但却供不起犹如天价的大学学费。她不止一次想过,领到高中毕业证就去打工,过了几年,未必不能混出个人样,可考上一个好大学,以此来改变命运的方式无疑对她更具诱惑性,她的成绩一直都很不错,如果不是太多事让她分心,她完全可以做得更好。
这些心思向远只能自己暗暗较量,她从没个可以商量的人,当然,这更多也是因为她习惯了凡事自己解决,她能指望谁?向遥?她想到这里,自己都摇头笑了。
她们姐妹俩基本上每周才会有两天在家里碰面。那天,向远踩着凳子去换堂屋的灯泡,椅子叠得太高,她嘱咐向遥在下面扶着点。向遥伸手去拿她换下来的灯泡时,失神落魄,手忙脚乱的,不但没接着灯泡,让它在地上摔了粉碎,在挽救灯泡的过程中,还一不小心将凳子上的向远撞了下来,要不是向远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