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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咱俩结婚吧-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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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答不上话,眼神有丝为难,他脑子一热再度脱口问到:“送我的?”
  
  “……你,你喜欢?”基本已被他扰乱思维的她傻愣愣的反问。
  
  于是,他笑了,无比舒心的笑了,即使她还有人,那个人在她心里的分量估计也不够重,否则她不会这样轻易受他摆布。
  
  “不错,谢谢。”他说。
  “呃……不客气。”她说。
  
  在裤兜里捏了捏袖扣的盒子,他得意的想不管她原来打算送给谁,现在是他的了!将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是他的了!
  
  第三次约会,他很愉快。当然得除去公车上她对他的侵犯,他想他一辈子都记得她那两只猥琐的“禄山之爪”曾经对他鲜嫩的小PP做过什么……
  
  他很快从英伟那儿,英伟从小蓝那儿打听到了“那个人”,雅雅姑凉的师傅是么?无论什么年代,师生恋啊师徒恋啊什么的,最没意思了。想到这里,特意探头瞄了几眼在客厅里坐在一起看电视的爸妈。恩爱给谁看着这是?啧。
  
  还琢磨着怎么打这场攻防战,冷不丁接到她的电话,这妮子的矜持指数属他见过人中之最,认识以来从未给他打过手机,今次打来不及欣喜,却听到她不正常的语气和语调,热情百倍的嚷:“你忙完啦,午饭吃了吗?”
  
  所谓惊喜,通常只有惊没有喜。男人的自觉告诉他,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果不其然,她下一句就说坐师傅的车回公司。好嘛,感情不错哟,中午一起吃饭,吃完坐BMW回去上班,余雅雅,小日子挺滋润的哈~
  
  二话不说掐了电话,然而他最想掐的是她的脖子!
  
  ……
  
  事实证明跟一没心没肺的人较真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三天了那丫头居然一通电话没有!是,他承认,挂她电话的举动是幼稚了些,但她难道不会反思一下他为什么要这样么?死女人,没良心!
  
  意外接到小蓝的通知,这几天她出差在外,今天回来。胸口的郁闷总算减轻了几分,起码她是因为工作忙而没有联系他,并不是其他什么原因……
  
  等在出站口,一眼瞧见脸色苍白得像个鬼似的女人,他一颗心莫名揪紧,疾步上前问她:“身体不舒服?”
  
  “……嗯,那个……我好像晕车了。”
  
  听到答案,他真哭笑不得,她那张小小脸上摆着傻愣愣的表情,他差点忍不住伸手去捏一把,当然最后只能去抓行李,“跟我来。”
  
  想捏想抓以后多的是时间和机会,目前当务之急是想办法赶快治治她晕车的毛病。摸过额头没有发烧,情况应该没有预计的那么糟糕,他曾听老妈说过喝蜂蜜绿茶有缓解晕眩的功效,希望对她也有效。
  
  别看她人不舒服,话可没少说,还一副不相信任人的模样,心里一个闷,开口道:“少说点话,声音像沙石碾过似的。”
  
  一句话就吃罪了她,回家的路上她故意不走他身边,躲在后面踩他的影子,完全小孩子似的打击报复心态,他憋着笑,用眼角余光注意着她蹦来蹦去的小身板儿……晕车已经好了吧?
  
  可下一刻这个“孩子”却蹦上来一把握住了他的手。好用力,义无反顾的,像什么一下子冲进心里,毫无防备的直直撞上最柔软的那块地儿,他瞬间的恍惚,有种轻飘飘的悬浮的感觉,但却又很踏实很踏实,内心充盈得满满当当的……从多年前曾不小心碰触过之后,他已快记不起什么叫“心动”了。
  
  不给她退却的机会,五指收紧扣住她。
  
  余雅雅,既然已经开始了,那么便没有中途停止或结束的时候,这条路,我们一起走下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下次写冰山初遇二宝 ╮(╯_╰)╭



番过来 (三)

  她养狗!她居然养狗!
  
  他差点没直接把那死女人丢下车!
  
  狗这种浑身长毛的四脚畜生,真真让他恨呀恨到骨头缝儿!
  
  虽然那件往事已过经年,但他仍是记忆犹新。他五岁大的时候,他们一家三口还住在筒子楼里,没有厨房家家户户都在走廊上煮菜烧饭,锅碗瓢盆啊煤球啊跟垒碉堡似的能顶到天花板上,本来狭窄的过道就显得更为拥挤。
  
  不知道从哪天起,二楼拐角那家姓韦的叔叔在门口养了一只大公鸡,红红的鸡冠、尖尖的喙、粗壮的爪子像钩子,每天威风凛凛的盯着来往的路人。小小的他油然感到惧怕,担心它会攻击自己,因为他曾见过大公鸡啄哭了念小班的萍萍。
  
  某天爸爸临时有事提前出门上班,换妈妈送他上幼儿园,结果走到二楼,妈妈娇小的身躯根本无法完全挡住那只大公鸡,他吓得腿都软了,却还要装得很勇敢,他答应了爸爸不可以再撒赖要妈妈抱了。
  
  当他快要走出大公鸡的攻击范围,那只大公鸡突然从后面扑扇着翅膀向他冲来,他只来得及尖叫一声便拔腿玩命儿的往楼下逃,风儿在耳边呼啸,隐约听见妈妈喊了些什么……
  
  他觉得他的背都被冷汗浸湿了,神经麻痹到失去所有知觉,两条腿机械的重复向前奔跑的动作,跑啊跑、跑啊跑,眼看着跑出楼门,可竟然正面撞上一条过路的小黄狗,那畜生见了他,忽然发狂,猛的朝他腿肚子张口一咬,当即血流如注痛得他滚倒在地,哭号无声……
  
  这绝对是一项奇耻大辱,先让一只鸡吓个半死,接着让一条死狗咬伤,估计他一辈子都会笼罩在这个“童年阴影”里,所以誓言永不与狗有一丝半毫交集,岂料如今好死不死遇上了她,而她又好死不死养了条杀千刀的狗!
  
  看着那一人一狗在街边旁若无人的凑在一块儿卿卿我我,他突觉一肚子的不爽,世道变了,人不如狗了。
  
  “……为什么要养狗?”他按捺不住问她。
  
  她理所当然的回答道:“我一个人住,养狗一来没那么寂寞,二来有安全感。”
  
  这叫哪门子狗屎理由?!
  
  “你可以养猫。”
  
  “懒得清理猫沙,而且猫没有狗傻,也不会帮我对付坏人。”
  
  OK,他就是那个需要对付的坏人。
  
  “不是针对你。”
  
  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是什么?
  
  ……
  
  他从没想过能这么早登堂入室走进她的香闺,虽然这些都是拜那只笨狗所赐,不过他还是坚持狗是无良畜生的初衷!
  
  她的家是旧式的单元房,历史有些久远,有了年头的家具发出木头沉香的味道,除了电视其他的电器也颇为陈旧,眼前看到的一切均很难和一个打扮时尚的小白领联系在一起,他开始还以为她是享乐派。
  
  看得出她的确爱狗,甚至直接当成了家人那么重视,根本不管他是否第一次来,是否该注意一下男女有别,径自急急忙忙冲进厨房给狗张罗食物。
  
  望着笨狗欢腾吃食儿的样子,他不尽陷入沉思,今后就要跟它这个畜生为伍了么?不知道为毛他忽然想到了烽火戏诸侯的褒姒、酒池肉林的妲己,这畜生……该不会误他的大事吧?
  
  正想着有的没的,女人蹲在畜生旁边一个劲儿劝他喂喂狗,他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了全世界最不解风情的姑凉?
  
  “这人呀,在哪里跌倒的就在哪里站起来。”她自以为是的说。
  
  “当年你被野狗追后,怎么克服恐惧心理的?”
  
  “我爸抡棍子撵着那野狗追打了一条街。”
  
  父亲。意识到这个称呼,他环顾了一圈房间,并未发现一张半张家人的照片,且听她语气又挺得意骄傲的,这不是很奇怪么?
  
  于是他心不在焉的说:“按你这意思,我不得找到过去咬我的狗,反咬它一口,以牙还牙。”
  
  此话一出,他发现她的神色中满含无奈与强忍的痛苦,怎么了?
  
  隔天周末照例有球赛,天空阴云密布,浓重的湿气压得风也吹不动,雨水如期而至,一票热血青年打算冒雨角逐绿茵场,可惜“家属”们纷纷强烈抗议,尤其以小蓝为首的中青代妇女,差点没群起暴动,以媳妇意志为首是瞻的“妻奴”英伟马上鸣金收兵。
  
  昨夜遭受打击的他本想借由球赛分散注意力,随便发泄一下心中不满,结果草草收场,心情正郁结不已,不料小蓝接了个电话,雅雅姑凉家的下水道堵了,来电叫救命。
  
  她立刻挤眉弄眼的问他要不要去“英雄救美”?这当然是求之不得的表现机会,他不是不想去,但一想到相隔十小时又要跟她家那畜生见面……果真是好事多磨,前途光明而道路曲折吗?
  
  最终还是舍不得放弃,无比纠结的去了她家,进门时见她诧异吃惊的模样,不由得豁然开朗。特别她顾及他专门将畜生赶至阳台,他心里沁出丝丝的甜。
  
  二话不说挽袖子帮她通下水道,怎知那女人如此不识相,别人已经那样明显的指点过了,她竟还犹豫不决的不肯亲近他,给他擦擦头发到底有多困难?莫非她不懂得“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天底下没有白献的殷勤”这回事儿么?
  
  “动手啊!”
  
  如果驴子要抽一鞭子才愿意往前跑,那么他不介意狠抽她。
  
  女人啊,我不过希望你用对待狗万分之一的温柔对待对待我,可是你为毛白目得人神共愤呢?
  
  抬起赃手往她鼻头刮下,“这样美,仙女下凡了。”
  
  她气得两眼喷火,似要杀了他,哈哈~~他遏制不在开怀大笑。能控制一个人的喜怒,说明对方在意你,而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冰山的番外大概还有三章就正式结束了。。。抓头 怎么发现越写越多了呢?

推荐一下新坑《三脚恋》关于白纯的故事,正剧,半甜半虐,尽量争取精彩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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