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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一直坚持要上班,但也被时常被这么调侃,也就习惯了,洛翩微微笑了一下,“早啊。我今天起早了,有劳你了。”
“嘿,为老板娘工作是我的职责!”门卫看着洛翩走进大楼,又打了个呵欠,看了看钟,离上班时间还有两个半小时,便拢了拢衣服,走向卧室,准备再睡上一个多小时。
一直来到总裁办公室,洛翩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有些颤抖着打开了门。
办公室里的空气经过一夜的沉淀稍稍有些浮尘,落地窗的窗帘紧密地合着。洛翩走上前去,“哗”得一下拉开了窗户。这个城市的部分景色就展示在她的眼帘中。
A城还未彻底苏醒,马路上却时不时飞驰而过一辆汽车。洛翩一手抓着窗帘,一边恍恍惚惚地想,叶清尘,他醒了吗?
她低沉地叹了口气,转身坐在叶清尘的椅子上。她向后倚去,身子软软地陷进去,闭上眼,慢慢放松……
说起来,她还没有坐过他的椅子——他一向都是抱着她,手臂穿过她的臂窝,触摸点字,任她把玩着他桌上的东西。
她曾经笑着抓住环抱着自己的双手问,“要是被我玩坏了怎么办?”
看不见他的表情,只听得他淡淡地说,“不要紧。这里的一切,”停顿了一下,他的语气里明显带着惬意,“都是你的。”
惊醒一般,洛翩睁开眼,眼前一片巨大的空洞,她回头,身后不再有那张英俊得让她口水的脸,黑色的椅背显出一个明显的被倚靠过的痕迹,正在一些些缓慢地恢复。
落地窗所呈现的景依旧是寂寥的,偶尔匆匆而去的行人或车辆反而更加显得凄凉。
凄凉。
她不知道为什么可以用这样的词语形容繁荣的A城。
洛翩站起身,低低地垂着头,指尖毫无意识轻划着光滑的桌面。
仅是几秒钟,她眼中的空茫忽的散去,动作缓慢地从手袋里取出一个淡蓝色的信封,放在桌沿。没有风吹进来,可她还是用一只咖啡杯压住了——用她曾经送给他的咖啡杯。
抬步的时候她忽然被椅角绊了一下,惊恐地想要抓住桌沿想要保持平衡,慌乱中连带着抓住了那只淡蓝色的信封,出于身体惯性而且抓不紧桌沿,她的手指向外滑去,按着信封的指尖将信封与咖啡杯狠狠摔在了地上。
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她却感觉仿佛慢动作一般,过程清晰详细,甚至指尖触到冰冷的咖啡杯的一刹的温度都记忆犹新。
以一个极其狼狈的姿态勉强没有摔下去,洛翩没有顾得上整理凌乱的刘海,她连忙蹲□——
杯身四分五裂,狰狞地躺在地上嘲讽着,叫嚣着一般,得意而完满一般地肆意践踏着她可怜的心底刺痛感。
她没有告诉过叶清尘,那个咖啡杯的杯底,有一个用简单的褐色线条勾勒出的心形。
那个心碎了一个角。
她不敢去碰,害怕它早已不堪一击,轻轻的触碰就足以使之粉碎。
淡蓝色的信封又一次摆在了同样的地方。
“啪”得一声,沉重的声响为信封的表面附上了一层洇开的潮湿痕迹。
“砰”得一声,办公室的门被重重地关上,震得空气里的浮尘都重重摇曳了几下,再那么轻轻缓缓的继续浮动。
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她惊慌失措地从后门离开了,顾不了门卫疑惑的眼神,匆匆拦下一辆的士,赶去A市的机场。
丽江,丽江。
她在心底默念着。
窗外的景色飞驰而过,蜒成模糊而连绵的风景线条,她靠在白色的椅背上,终于疲惫不堪地合上了眼。
瞧,她是那么懦弱。只懂得回避,一点儿也不想去思考什么。
原以为自己足够坚强,当真相剥落在她面前,不堪一击的内在终于曝光在阳光下。灼灼地融化。
白色的汽车缓缓驶进住宅小区,叶清藤一边观察着后方的汽车,一边打弯,“哥,昨天翩翩到底说了什么?”
叶清尘的心底微的一缩,那句话啊……
仿佛又一次在耳边回荡着。
“您不用担心我的安危,我没有必要给自己找麻烦,而且对于上司和下属来说,这种关心似乎过度了……”
过度了……吗?
不,远远不够。
“没什么。”他淡淡地说,眼中如同融进了一汪黑色的海洋。
登机前。
洛翩忽然松开了程曼曼的手,“等一下。”
拿出手机,早已关机,她翻开手机盖,取出了SIM卡。用力扳成两半,扔进了垃圾桶里。
“怎么了?”程曼曼诧异地问。
无力地扯了扯嘴角,洛翩又一次抓住程曼曼的手,“登机以后再说。”
消失在茫茫人海太过矫情狗血,况且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凭ELLF的势力和分布广泛程度,找一个人简直轻而易举。
那么弱智的行为,她洛翩不稀得做。
可是,总能断开一些时候的联系吧。
看着车上的时间显示,叶清藤终于不安地转过头,“哥,八点了……”
“嗯。”应了一声,叶清尘的手中不断进行拨号。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空号……
叶清藤自然也听到了那无情的提示声,“要不……”
还没等她说完,叶清藤便震惊地瞪大了眼,她的哥哥,竟然长腿一跨,径直拄着盲杖跨出了车厢。
他的动作如此流畅凌厉,恐怕明眼人都无法一气呵成,完成地如此漂亮,呆愣了一秒后,叶清藤连忙打开车门赶了出去。
门铃响了许久,依旧没有任何动静。
“这个……”叶清藤颇无奈地看向叶清尘。
“别墅里有家里的钥匙。”叶清尘不假思索地说。
叶清藤被他对于别墅和公寓的称呼弄得一阵迷茫,心里微微震撼了一下,意味深长地盯着他看了许久,才悠悠地说,“还有一刻钟就要到上班时间了。”
叶清尘的眉心紧皱,英俊的脸部线条因为隐忍与担心而坚毅分明,削薄的唇紧紧地抿着。
“可能翩翩已经去公司了吧。”叶清藤安慰说。
“先去公司吧。”他张口道,无限晦涩。
☆、Chapter21(1)
叶清藤只记得从她一步入总裁办公室交文件时开始,叶清尘的神情完完全全变了。
一进门,她便看见他正蹲在地上,双手在地板上的白瓷碎片上摸索着,指腹早已鲜红一片,面上的表情是震惊与……
狂怒。
蹲在地上茫然胡乱地摸索,铁青的面色凛冽逼人。
“谁?”他警觉地抬起头。
叶清藤立马放下手中的文件,急迫地拉起他,漂亮的眼睛里满是恼怒和不解,“哥,你在干什么?!”
她试图用纸巾先为他擦干净血迹,可他却重重地将掌心按在桌上,眸中仿佛凝聚了狂暴的风雨,“早上,有没有谁进了我的办公室?!”
“你先别急,我给你擦一下。”她将纸巾覆在他鲜血直流的手指上。
“没什么可擦的。”他强势地说,将柔软的纸巾揉成一团,扔在了一边,“谁进了我的办公室,立刻查出来!”
他的命令接近怒吼,沉怒而狂暴,就算是叶清藤也不敢再劝,正要离开,眼角却瞥见了那一抹浅蓝,她立马拿了起来,“辞呈”两个大大的字直晃晃地闯入她的视线。
心底模模糊糊有些思绪,可现状容不得她多想,恨不得手脚并用。
“哥,翩翩的辞呈……”叶清藤垂下眼,淡蓝色的商务用纸软软地从她的手中向外弯去。
“什么?”他的怒意似乎一下被压制住了,仅是怔忡地转头,目光虚虚地落在叶清藤的身上。
两人一时对望无言,或许叶清藤更加无奈。刚刚匆匆瞥了一眼辞呈的内容,她忽然不忍心告诉叶清尘这个事实。
覆水难收。
按在桌上的手指紧握成拳,指骨甚至白得泛青,“是这样?”
似反问,似疑问,又似设问。
她从来没有见过叶清尘这样的神情,似乎仅仅是发怔,却浑身都发狠地用力,难以置信,又仿佛是绝望不堪。他完美的下巴弧线紧紧绷住,高挺的鼻梁下,那样适合微笑的唇不再微微勾起,连嘴角都是僵硬的,冰冷无情,眼里的空茫……
她忽然记起那次父亲给他介绍女友的宴会上,那般厌烦而暗恼,甚至还被人拍了下来,他的神情不似这般……
她不知道该用什么形容。
不一样的吧。
翩翩,对于叶清尘来说,是和任何人都不相似的。
“我给你包扎一下。”从橱柜里取出备用的白色绷带,她走到叶清尘身边,抓过他鲜血淋漓的手。
他不再抗拒,只是敛起了怔忡,垂下眼淡淡地说,“真的不用了。”
抽回手,他的目光淡漠。
“让人进来把地上收拾一下。”他又开口。
顿了顿,他又说,“算了。你去工作吧。”
叶清藤迟疑着应了一声,又看了眼他的手,无声地叹了口气,“那我走了。”
她走到门前,忽然间转过身,眸子闪烁不定,“哥。”
叶清尘慢慢抬起头看她。
叶清藤深吸了口气,终于张口道,“为什么是她?”
丽江一如想象中的美丽。
洛翩一直说,A市的阳光那么好那么好,可和丽江比起来,仅是一半而已。
这里似乎一直是那么明媚的天气,初冬的气候,阳光慵懒,没有栉比鳞次的高楼,没有卷起千堆烟的汽车,似乎每一个人的步子都是闲闲的散漫。
她去过好多地方,甚至是埃及,但是从没有来过丽江,连西湖都是三年前去的。
不是没有机会,只是不舍得。
她万分庆幸,被她在幻想中珍藏了那么久那么久的丽江,终究是没有让她失望的。
干干净净的青石板,赤着脚踏在上面,凉凉的感觉中隐隐的温暖。
在东大街的许愿铃上写下心愿,洛翩微微的笑。
祝自己幸福。
程曼曼走在一边,叹道,“翩翩哪,你可真会享受啊。”
洛翩但笑不语。
程曼曼独自观察了会她的脸色,登机前的阴霾荡然无存。她知道了关于那通电话的事情,处于万分幸福的立场,她难以去安慰洛翩。
在餐吧里点了杯红茶,懒懒地躺在藤椅里,阳光笼罩在脸上,身上,镀着一层淡淡的金边,安详宁静,舒服得让人几乎想要昏昏睡去。
“我想住在这里。”洛翩抬起眼,笑眯眯地对程曼曼说。
程曼曼连眼睛都没有睁开,轻轻地应了声,调整了一下姿势,“只要你有钱,随便住几天。”
“我是说一辈子啊。”洛翩将双手枕在脑后,回答说。
程曼曼睁开一只眼,也不知是什么表情,“躲一辈子?”
她仿佛没有听见,又像是真的惬意得不愿说话,总之沉默下来。
程曼曼睁开的一只眼上挑了一下,终于也闭上了。
睡了两个小时,她们驱车来到了拉市海。
说是海,其实也是一个内陆湖。水汽潮湿,海与天同色。
晴空湛蓝,没有一丝瑕疵,如同无边的上好绸缎,柔软而温润,蓝的舒心。
微风掀起浅浅的波澜,折射盈盈的水光,粼粼的波面十分耀眼,如同撒了银子。
洛翩把这个感受说给程曼曼听时,程曼曼很不屑地哼了一声,“怎么会是银子?”
洛翩正不解,她慢悠悠地补充说道,“至少是铂金吧。”
“……”
“?”
“你掉钱眼里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上来更新的时候竟然有点紧张。
大笑。紧张的情绪大概多年以前就不曾再有吧。
看到玻璃心的留言。罢。其实如果你真的看不下去的话,不如不看。不然大家都不开心,好不好?
好的。小叶和阿洛的曾经快上演了。
作者后台登的很快。
回复也很快。
出来的乱码更是欢快:
□埂觜□埂觜□!醅□病趸□肌醣□病趸□肌醣□ 酰□
= =
末了,提前祝大家光棍节脱光。已经脱了的,长长久久。不要像他们一样坎坷吖~
☆、Chapter21(2)第一次见她。还有,第二次。
丽江一如想象中的美丽。
洛翩一直说,A市的阳光那么好那么好,可和丽江比起来,仅是一半而已。
这里似乎一直是那么明媚的天气,初冬的气候,阳光慵懒,没有栉比鳞次的高楼,没有卷起千堆烟的汽车,似乎每一个人的步子都是闲闲的散漫。
她去过好多地方,甚至是埃及,但是从没有来过丽江,连西湖都是三年前去的。
不是没有机会,只是不舍得。
她万分庆幸,被她在幻想中珍藏了那么久那么久的丽江,终究是没有让她失望的。
干干净净的青石板,赤着脚踏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