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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传体委的干部,还说上面发话了,每条参赛的龙船奖励一百元现钱,两百斤粮票。又过了好一会,太阳眼看西落,热力减退,阳伞不必再打,船只却还未集中起来,江面上依然毫无比赛的意思。这时有人传话来,说今天不赛,要看赛船的得明天沿江而下,去下游三十里的另一个苗寨。观光的自然都十分扫兴,看台上立刻一阵骚动,决定撤了。
一辆辆排在公路上首尾衔接的这条车龙纷纷起动。十分钟后,都消失在滚滚黄尘之中,路上只剩下仍然成群结伙不断前来游方的苗族男女青年,这节日的盛况看来还在夜间。我留下来的时候,和我同车来的州政府的一位干部告诫我明天再走可就没车了。我说拦不到过路的车子我也可以步行。他倒是好心,把苗乡的两位干部找来,将我托付给他们,并且警告道:“出了问题找你们负责!”书记和乡长连连点头,说:“放心好了,放心好了。”等我回到乡政府的小楼,空无一人,门都上了锁。那两位书记和乡长想必不知今夜酒醒何处,之后我就再没见到容四个口袋干部服能讲汉话的人了。我倒突然得到解脱,索性在寨子里游荡。
沿河的这条老街巷里,家家都在接待亲友,有的人家客人多的,饭桌都摆到了街边,饭桶和碗筷全放在门口,我见许多人自取自乘,无须他人关照,我也饿了,顾不得客气,况且语言又不通,也自取了一份碗筷,竟不断有人叫我吃菜。这大抵是苗家自古以来的遗风,我难得这样自在。
情歌是黄昏时开始的,先从河对岸飘扬过来,太阳的余晖把对面山上的竹林映得金黄,河这岸已经笼罩在暮色里。姑娘们五六成群都上河滩上来,有的围成一圈,有的手拉住手,开始呼唤情郎。悠扬的歌声在苍茫的夜色中迅速弥漫开来,我前后左右,捏着条手帕的,拿把小扇子的,都还打着阳伞,全是少女,也还有情窦初开的十三四岁的小女孩。
每一伙都有个领唱的,别的姑娘齐声相和,起唱的这姑娘我发现差不多总是一群中最俊俏的,美的优先选择这也合乎自然。
领唱的歌声首先扬起,女孩子们全率情高歌。说是唱未必恰当,那一个个清亮尖锐的女声发自脏腑,得到全身心响应,声音似乎从脚板直顶眉心和额头,再颖脱而出,无怪称之为飞歌,全出于本性,没有丝毫扭捏造作,不加控制和修饰,更无所谓羞涩,各各竭尽身心,把小伙子吸引过来。
男子更肆无忌惮,凑到女子脸面前,像挑选瓜果一样选择最中意的人。女孩子们这时候都挪开手上的手帕和扇子,越被端详越唱得尽情。只要双方对上话,那姑娘便由小伙子拉住手双双走了。白天这上万人头攒动的摊贩集市,此刻全然成了一片走不完的歌场。我顿时被包围在一片春情之中,心想人类求爱原本正是这样,后世之所谓文明把性的冲动和爱情竟然分割开来,又制造出门第金钱宗教伦理观念和所谓文化的负担,实在是人类的愚蠢。
夜色越来越浓,黝黑的河面上鼓声消失,显出船只上点点灯火。我突然听见一声汉话叫哥,觉得这声音就来自我身边。转身见坡上四五个姑娘全朝我唱,一个明亮的声音又叫了声哥,这就再明白不过,她可能只会这一句汉话,对于求爱也就够了。我看见了她昏暗中期待的目光,一眨不眨,竟然把我定住了,心突突跳了起来,霎时间我似乎回到了满怀春情的少年时代,早已丧失了的这种的悸动猛的燃烧起来。我不觉贴近去看她,也许是受这里小伙子举动的影响,也许由于光线昏暗,见她嘴唇还微微在动,却没再出声,只等候着,同她一起的女伴们和唱的歌声也轻了下来。她几乎是个孩子,一脸稚气未脱,高的额头,翘起的鼻尖,一张小嘴。我此刻只要有一点表示,我知道她就会跟我走,假依着我,兴高采烈,打起她的小伞。我受不了这持久的对视,赶紧笑了笑,那笑容肯定愚钝,又连忙坚决摇了摇头,怯弱得不行,转身就走,并且再也没敢回过头去。
我没有遇到过这种求爱方式,虽然也正是我梦寐以求,真遇到了却措手不及。
我应该承认她那苗家姑娘特有的塌鼻梁,翘鼻子,高额头,小巧的嘴唇和那副亮闪闪期待的眼神,唤起了我早已淡忘了的那种痛楚的柔情,可我即刻又意识到我已经回不到这种纯真的春情中去。我得承认我老了,不仅是年龄和其他种种莫名的距离,那怕她近在咫尺随手可以把她牵走,要紧的是我的心已经老了,不会再全身心不顾一切去爱一个少女,我同女人的关系早已丧失了这种自然而然的情爱,剩下的只有欲望。那怕追求一时的快乐,我也怕担当负责。我并不是一头狼,只不过想成为一头狼回到自然中去流窜,却又摆脱不了这张人皮,不过是披着人皮的怪物,在哪里都找不到归宿。
芦整响起来了。这时候,河滩下,树丛旁一张张小伞后面,相认了的情侣偎依搂抱,再不就双双躺倒在天与地之间,全都沉浸到他们自己的世界中去。而这世界离我竟这么遥远,就像是远古的传说,我怅惘离开了河滩。
公路边的芦笠坪上,一根大毛竹顶端吊着盏雪亮的汽油灯。她头上罩着一块黑布披巾,用个银圈在头顶束住头发,戴着个亮闪闪的大银冠,中间是盘龙戏凤,两边各张开五片打成凤鸟羽毛状的银泊,举手投足都跟着抖动。左边的银泊片的羽毛还扎一条花线编织的彩带,一直垂挂到腰下,身腰舞动的时候,更衬托出她的娇美。她身穿一统束腰的黑施子,宽大的袖口露出手腕上几串银铜,全身包裹在黑头巾和黑饱之中,只裸露出颈脖子,套在一对大而厚重的银颈圈里,胸前还挂了一把花纹精致的长命锁,环环相扣的银锁链从微微隆起的胸脯前垂下。
她深知这一身装束比缀满五彩绣片的姑娘更令人注目,满身银饰又足以表明她身分贵重。她那双赤脚也很美丽,芦签声中她起舞的时候脚踩上两串银阈子也晶晶吟唱。
她来自黑苗的山寨,这山寨里出落的一枝俊秀的白兰,两片鲜红的嘴唇又像是早春的山茶花,启开的唇间亮出螺钢般的细牙。她扁平稚气的鼻子,那圆圆的脸蛋上,两眼更显得分开,总也微微在笑,乌黑的眼仁闪烁,更增添她异样的光彩。
她不必到河滩上去招引情郎,各个寨子里最牛气的后生,扛着两人多高彩带飘摇的大芦空就在她面前弓腰。他们鼓足了腮帮,摇摇摆摆,退步跺脚,引得姑娘们的百语裙在他们眼前忽忽直飘。唯独她只脚踝轻抬,转动得那么灵巧,她不光叫小伙子个个为她折腰,还要逗他们把芦签吹破,嘴唇全吹起血泡,就洋溢那份神气,她就有那么骄傲。
她不懂得什么叫妒恨,不知道妇人的歹毒,不明白那做蛊的女人为什么把蜈蚣、黄蜂、毒蛇、蚂蚁同铰下的自己的头发,和上精血和唾液,还将那刻木为契的负心汉贴身的衣裤也统统剪碎,封进坛子里,挖地三尺,再理进土里。
她只知道河那边有个阿哥,河这边有她阿妹,到了怀春的年纪,都好生苦闷,芦空场上双双相会,姣好的模样看进眼里,多情的种子在心底生根。
她只知道等夜里火塘盖上灰烬,老人打着呼哈,小儿在说梦话,她起身开了后门,赤脚走进花园。跟过来一个后生,头戴的银角帽,从篱笆边走过,轻轻吹着口哨。早起阿爸叫九声,喊多了阿妈要生气,推开房门要拿律相,铺上空空没有人了。
我半夜躺在岸边屋檐下的楼板上,河面的火光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也没有星光,河水和对面的山影幽黑的连成一片,夜风中透着寒气,传来几声狼爆。我从梦中惊醒,细听是一个还在求偶的绝望的叫唤,似歌非歌,断断续续,分外凄凉。
40
她说她不知道什么叫做幸福,她又说她该有的都有了,丈夫,儿子,一个别人眼里看来美满的小家庭,丈夫是个电脑工程师,你知道这一行现今有多吃香,他又年轻有为,人都说他只要弄到一个专利,就能挣上大钱。但是她并不幸福。她结婚三年了,恋爱和新婚的那股热劲都已过去,儿子,有时候,她发现竟是个累赘,最初有这念头的时候,她自己都吃了一惊。随后也就习惯了,她还是爱她的儿子,只有这小东西能给她点安慰。可她没有喂过他奶,为了保持体形,她脱了白大褂在她研究所里的浴室冲澡的时候,那些生过孩子的女同事都羡慕不已。
又是一个白大褂,你说。
是她的一个女友,她说,她总来找她说她的苦闷。她说她不能同那些有孩子的女人整天只谈她们的孩子,上班一有空就为孩子和丈夫织毛衣。一个女人并不是丈夫和孩子的奴隶,毛衣她当然也为孩子织过,事情就打这开始,她说她烦恼也全来自这件毛衣。
这毛衣又怎么了?
她要你听她说下去,别打岔,她又问她说到哪儿了?
说到毛衣和毛衣惹来的烦恼。
不,她说她只有去教堂里听管风琴和做弥撒时的歌声,才得一点平静。她有时星期天去教堂做弥撒,让丈夫看一会孩子,他也该为孩子做一点事情,不能全付担子都落在她身上。她并不信天主,是她有一次路过教堂,现今教堂也对外开放,能自由出入, 她进去听了一会, 以后得空时就去。她还喜欢巴哈,是的,听巴哈的“安魂曲”,她受不了那些流行音乐,这镣绕她,她已经烦不胜烦,她问是不是讲得太乱?
她说,她开始吃药,每天服安眠药。她看过大夫,医生说这属于神经衰弱,她觉得非常疲劳,总也睡不够,可不吃安眠药又睡不着。她不是性苦闷,你不要误解了,她同她丈夫也有性高潮,也不是满足不了她,你不要往那方面想,他比你年轻得多,可他有他的工作,他是个事业心很强的人,甚至有点野心,一个男人有点野心没什么不好,他关在实验室里夜里经常加班,在家嫌孩子吵闹。她不应该这么早有孩子,是他要的,他爱她,要她为他生个孩子,问题也就出在小孩子身上。
事情是这样的,她说她给她儿子织了件贴花的毛衣,她自己设计的花样,比展览会上的那些儿童服装还好看,至少她这样以为。她同她所里新调来的一位同事一起去看一个出口时装展销会,单位里发的票。那几天他们测试的仪器坏了待修,班上没事,他们乘上班的时间去展销会上转了一圈,想看看有什么可买的没有。他陪她去,说给他妻子也许买点什么。他们结果什么都没有买。他倒是也说她给她儿子织的那件毛衣胜过那些展出的儿童服装,她完全能搞服装设计。那以后,她开始琢磨,又买了本时装裁剪的书作为参考,用一块她买来一直没去做的粗毛蓝棉布同一块她不怎么戴的头巾剪了拼接在一起,做了件露出肩膀的连衣裙,穿着上班去了。进机房更衣之前他看见了,涛讲了一番,还说她就应该穿她自己设计的衣服。这之后没两天,他弄来两张模特儿时装表演的票,请她一起去看。
事情主要出在这些模特儿身上。
她要你听她说下去,不,她说他说她如果容那件毛蓝布拼接的连衣裙上台,完全能比过这些模特儿,还说她身材特别好。可她说她知道她不够丰满。他却说模特儿并不需要Ru房太高,只要腿长,身上有线条,又说她身上线条特别苗条,尤其是她穿那件毛蓝布连衣裙的时候。她说她也真喜欢穿这件连衣裙上班,因为是她自己做的,可她每次穿去他总要打量一番。有一次,她更衣出来,他又那么看她,还说请她出去吃晚饭。
她于是去了。
不,她说她拒绝了,她要去托儿所接小孩,她不能把孩子晚上扔在家里不管。他问她是不是她丈夫晚上不让她单独出门?她说不是,但她出去走动也多半带着小孩,况且不能太晚,小孩子要早睡觉。当然她并不是晚上一个人没出去过,让丈夫看一会孩子,总之,她不能问他晚上出去吃饭。有一天,他又请她第二天午间休息到他家去吃中饭,让她尝尝他烧的四喜九子,他拿手的好菜。
她又拒绝了。
不,她先答应了。可他又说希望她穿那件毛蓝布的连衣裙来。
她答应了?
不,她没有答应而且说她不一定去。但是第二天,她还是穿着这件连衣裙去上班了。中午休息时跟他去了他家。她不知道这连衣裙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她只不过拼接上两块丝绸,那条印花的丝绸巾单看甚至有点俗气,她只不过把那整块的图案裁开拼接在胸前和腰身上,就有点特别。她并不认为她身上的线条怎么好,她丈夫开玩笑都说她过于扁平,缺乏性感,难道一穿上这连衣裙就真那么好看?
你说问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