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
1
苏雨至今清楚记得她第一天上学的情形,还有宋琪。
苏雨那天穿了一件由妈妈的衣服改做的深蓝色布衫,裤子是去年过年做的,已经不能够遮住脚踝,妈妈说小孩长得太快,做了新衣服裤子,很快就穿不了,所以干脆不做新衣服,把她自己不穿的衣服改小了,苏雨穿着正合适,更何况小孩子,又不讲究好不好看。头发是男孩子式的寸头,妈妈说方便打理,而且也不会长虱子,等苏雨可以梳自己头发的那天,她会让养长头发的。脚上是一双浅蓝色的凉鞋,上面还有蝴蝶结,很漂亮,是姑姑夏天来作客的时候,送给苏雨的礼物,苏雨特别喜欢,一直没舍得穿。
上学前,妈妈把爸爸年轻时当兵用过的背包递给她,就当是书包了,然后赛给她10元钱:“妈妈地里还有农活,又要照顾你弟弟,你就自己去学校报道,钱记得要放好,报到的时候交给老师。要是丢了的话,就没有学上了,知道吗?”
于是在去学校的路上,苏雨的小手一直紧紧攥住那10元钱,仿佛那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幸福。苏雨到的有些晚了,新生报到处已经排起了长长的队伍,队伍前面,有两个老师在负责收钱和发放书本。苏雨选了那个看起来比较和蔼的年轻女老师的队伍。
队伍再一点点往前移动,苏雨有些紧张,下意识地用牙齿咬住下嘴唇,眼睛直直看着前面堆在桌上的书本,像是望着的是满桌美食。
“好漂亮啊!”周围的一阵骚动,打断了苏雨,她转过头,寻着大家的方向望去。
她看到了什么?她想她看到的应该是天使。是的,即使现在回想起来,那时,苏雨看到的,就是天使。粉红色的。
有个女孩,头上扎着一对粉色蝴蝶结,下面是粉色的连衣裙,脚上是苏雨曾经在县城见过的最漂亮的凉鞋,也是粉色的,背上背着粉色的皮质双肩书包,手上还带了一支粉色的儿童手表。被妈妈牵着手,在一片赞叹声中,从苏雨的面前走过,甚至没来得及看清她的长相。一定长得像天使一样,苏雨这样想着,甚至忘了对她而言如同美食的书本。
这女孩所拥有的,正是苏雨梦想的。
注册完毕后,所有的孩子都被带到一年级新生的教室,安排座位。老师采用自愿组合的方式,孩子们排成一队,然后依次站出来挑选自己喜欢的同桌,只要被挑选的也同意。
苏雨是第五个轮到的。她站着队伍的前面,从队头到队伍依次看了个遍,但是不知道要选谁,因为所有的人好像都在躲着她的眼睛,像是深怕被她选着了一样。她再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老师也开始有些着急的催促她。在队伍的倒数第二个男孩,是住在苏雨家附近的,小时候还曾在一起玩耍过,于是苏雨指了指他。“好,李铭同学,你愿意和苏雨同桌吗?”老师问。“不愿意!”男孩子看起来有些害怕,但还是说出了想说的话。
“为什么?”
“我妈妈说她看起来像乞丐一样,我不要和乞丐做同桌。”
接下去老师说了什么,那男孩子又说了什么,苏雨不再记得了,只觉得自己好像突然被扔进了冰窖的感觉。
“苏雨,苏雨。”有人在拉她的胳膊。
“啊?”
“苏雨同学,你再挑其他人做你的同桌好吗?”老师耐心地重复着刚才的话。
“哦,好。”
挑谁呢,现在,一定所有的人都把她当乞丐看待,有谁会愿意和乞丐同桌呢?苏雨在那里愣着。“如果有个地洞可以把自己埋起来就好了。”苏雨想,“谁也找不到我。”
“老师,我,可以做她的同桌吗?”是个清脆的声音。
“哦,宋琪同学,你愿意做苏雨的同桌吗?”
“我愿意!”
“好,那么苏雨同学,你愿意宋琪同学做你的同桌吗?”
“我?”苏雨看着那个叫宋琪的女孩,就是刚才像天使一样走过她身边的那个女孩,她说愿意,做她的同桌。
苏雨点点头,并感激地朝宋琪望了一眼。
于是,在上学的第一天,苏雨和宋琪成了同桌。
“我们来做自我介绍吧。”这是宋琪对苏雨说的第一句话。“我叫宋琪,今年八岁,最喜欢的颜色是粉红,最怕的是老鼠。你呢?”
“我?”苏雨说。“我叫苏雨,也是八岁,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最怕的是蛇。”
“那么从现在开始,宋琪和苏雨就是同桌了。”宋琪伸出她的小手,握住苏雨的手,“也是最好的朋友,好吗?”
“好。”在那一刻,苏雨开心得有流泪的冲动。
二
2
苏雨曾经问过宋琪,当时为什么会站出来说愿意做她的同桌。“当时就那样做了,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回答,多少有些让苏雨失望。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她们的友谊。放学的时候,她们开始一起做作业,有时在苏雨家,有时在宋琪家。然后,她们开始一起上学,有时候苏雨到宋琪家等,有时候宋琪到苏雨家等。然后,在宋琪生日那天,苏雨甚至和宋琪睡在了一个床上。“这两个孩子,像是上辈子就认识似的,这么投缘。”宋琪的妈妈这样说她们。“苏雨,你要让着宋琪,知道吗?她爸爸可是乡长。”苏雨的妈妈这样说。
“苏雨,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宋琪问。
“生日?”苏雨第一次躺在这么柔软的床上睡觉,有些不能适应。“我也不知道,妈妈说领养我的那一天,天下着雨。”
“你是说,你现在的妈妈,不是亲的?”宋琪有些吃惊。
“嗯,我出生后没过多久,生我的爸妈就把我送给现在的爸妈了。”
“你怎么知道的,你爸妈跟你说的?”
“不是,她们吵架的时候,我听到的。”
“那你见过亲生的爸妈吗?”
“没有,连照片也没有见过。”
“想他们吗?”
“不想”苏雨摇摇头,“一点印象也没有,没什么可想的。”
“哦,可怜的孩子。”宋琪向苏雨展开双臂,做拥抱的姿势。
“天哪,受不了了,你这是和谁学的?”苏雨被他弄得哭笑不得。
“我妈啊,她听到这样的事情,就这样的。”
“你有个好妈妈。”苏雨有些羡慕,然后想那个将她遗弃的妈妈,会是什么样子。
“我们做结拜吧,像电视里一样。”宋琪忽然从床上跳起来,吓了苏雨一跳。
“可是我都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怎么结拜。”
“你做姐姐,我做妹妹。”宋琪已经想好了。
“可是,也许我比你小呢?”
“但是你看上去比我大啊。”
“我哪有。”苏雨做反抗势。
就这样,苏雨和宋琪义结金兰,成了姐妹。
三
3
苏雨十二岁那年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苏雨的命运。
那是一个初夏的午后,养父在房间里午睡,让苏雨带着弟弟。苏雨把弟弟带到了后院,让他自己玩过家家,自己拿了本书看。但是弟弟老是来捉弄苏雨,一会儿捉了条毛毛虫来吓她,一会儿又拿柳条来抽她。苏雨被弄得生气了,就夺过柳条,佯装要打他。弟弟见状拔腿就跑,不小心被石头绊了一下,身子往前,头正好磕在碎瓦片上,顿时鲜血直流。苏雨连忙叫醒养父,说不好了,弟弟头上出血了,养父疯了一样抱了弟弟就往外跑。
苏雨知道自己闯祸了,躲在角落里动也不敢动。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房门被踢开,养父冲了进来,拎起苏雨就甩了两个大耳光,打得苏雨两眼直冒金花。
“你这个小杂种,养你还养出祸来了,怎么,想害死我儿子是不是?”
“爸,我,我不是故意的。”苏雨还想要辩解,一个巴掌又甩了过来,直接把苏雨摔在地上,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了。
但是没有,养父又抓起她往门外拖,“你给我装死是不是,你给我滚出去,不要再回来了。你这个赔钱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我是不能留你再害我儿子了。”
苏雨就这样被赶了出来。苏雨漫无目的地往村外走,想着自己死了算了,反正她是个没人要的孩子。亲生父母不要她,现在连养父也赶她出来了,她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就这样想着,走着,不知不觉中来到宋琪家,在外面呆呆地站了一会儿,正准备离开。却听到宋琪的声音从楼上传下来,她抬头一看,宋琪正趴在窗户上叫她。“妈妈,苏雨来了,快让她进来啊!”她叫妈妈给苏雨开门,苏雨刚一进门就哇的哭了出来。阿姨在听了事情经过后安慰她说养父正是在气头上,过两天就好了。并让苏雨暂时在她家住两天,正好给宋琪做伴。
那天,躺在宋琪那张干净柔软的小床上,苏雨舒舒服服地睡了个觉,第二天,阿姨还给她换上了一套漂亮的蓝色连衣裙。三天后,阿姨领着苏雨回家。但是养母远远地看到她们,就把门关上,怎么叫也不应,后来又找来村干部做工作,但苏雨的养父母死活也不肯再让苏雨进门,而且说他们也没有办过领养手续,没有义务要继续收养她。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苏雨只是一个没人要的弃儿。
就在所有人僵持着,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站在阿姨旁边的宋琪,走过来,拉了苏雨的手,走到她妈妈面前,然后把苏雨的手递给她,说:“妈妈,让苏雨以后都和我们一起住好不好?”
阿姨蹲下身子看着自己的女儿,问她:“你愿意和苏雨在一张床上睡觉,玩同一个布娃娃,穿同样的衣服吗?”
“我愿意,妈妈。”宋琪说,表情像大人一样严肃。
就这样,苏雨和宋琪成了一家人。也就在那天晚上,宋琪和苏雨拉钩约定要永远保护对方,把对方看作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一年后,叔叔调到县城,苏雨也跟着进了城,和宋琪、叔叔、阿姨一起生活。 txt小说上传分享
四
4
转眼六年过去,苏雨和宋琪都长成了18岁的大姑娘,而且都进入了市第二中学,这个学期是紧张的高三阶段了。
宋琪的最大愿望是以后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服装设计师,周末的时候,总是去各大商场逛,观察服饰的流行趋势和各种款式的设计,开始的时候,苏雨还能够陪着她。但是苏雨对逛街实在是没有任何兴趣,大多数时候,都是宋琪在逛,而苏雨则到一个商场或者专卖店就开始找可以做下来休息的地方,宋琪见她一直这样,也就不再强求她一定陪着了,为了这个,苏雨还特地请宋琪吃了一顿饭,当然吃饭的内容还是千篇一律的青菜拉面。宋琪给苏雨取了外号就叫“青菜拉面”,缘由就是每次在外面吃饭,苏雨无一例外点的都是3块钱的青菜拉面。苏雨并不以此为意,虽然宋琪的父母每个月都有给她相当多的零花钱,但是对于苏雨来说,宋家支付她的学费,提供吃饭的地方,已经是她终身无以为报的恩情了,除此以外再多花一分钱都让自己有罪恶感。也正因为如此,苏雨经常以要上图书管看书为理由,尽量避免和宋琪外出的机会。
为了准备市里将要举行的全市高中生辩论大赛,苏雨想要到图书馆找辩论大赛的相关资料,以及口才和演讲等相关的书籍做参考。
周日早上吃过早饭,苏雨给还在睡梦中的宋琪留了张字条,就骑车去了市图书馆。到了图书馆门前,八点半还不到,图书馆要九点才开门,显然,苏雨来早了。
图书馆斜对面是一个休闲运动场所,有很多的运动器械和一个篮球场。篮球场旁边是一条用不规则的花岗石块铺就的小道。苏雨脱了鞋子,赤着脚在上面走,据说这样就相当于脚底按摩,对全身的血液循环很有好处。
篮球场上有五六个男孩子在玩3对3的篮球比赛。大多数男孩子都喜欢睡懒觉,但是看样子为了自己喜欢的运动,早起也不见得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苏雨虽然不会打篮球,却很喜欢看篮球比赛,NBA的电视转播,能看的几乎都不错过。苏雨一边走着,一边看场上的比赛情况。六个人中,有两个男孩子的个子比较出众,而且投篮和运球姿势也相当标准,但其中一个男孩子有些显得目中无人,拿到球后,很少传给别人,多半是自己连续运球,晃过所有的人,上篮得分,在他眼里,似乎其他五个人都是隐形的。苏雨撇撇嘴,心想这真是无趣的比赛。篮球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比赛,而这个男孩子看来不懂这个,虽然他似乎受过正规的训练。
在石子路上散步10分钟后,苏雨穿鞋准备离开,就在她弯腰系鞋带的时候,有一个东西砸在她的头上,然后弹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