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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又接着说你教给了我们认字,你就是我们的第一个先生,先生,你以后教我们认字吧,我们还想学更多的字。说
到这里,男孩子抬起头直直地盯着方圃黑亮的眼睛,现在看来,方圃的眼睫毛出奇地长。方圃不住地点头说以后我就每天都教你们认字,怎么样?
孩子们一听高兴极了,有的都跳了起来,有的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有的哼唱起了白云悠悠的小调。雨点打湿了孩子们脏兮兮的头发,灰头土脸的面容,长长的细针似得黑睫毛,身上破旧的衣服,还有脚下那一双双底下有洞的破鞋子。
方圃把剩下的每一个孩子都送回了家,最后他的身边只剩下了小云。小云扶着残疾的方圃一步步地往回走,他们身上的衣服都被打湿了,他们每走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因为他们的鞋底上都沾了一层厚厚的泥巴,泥巴穿过鞋底上的破洞,有的直接从脚背上钻了出来,孩子们的就像踩在了藕塘里。
小云的妈妈早就在门口等着了,她看见远处一大一小两个影子慢慢地蠕动着,没有片刻的思索,她一下子冲进了雨中,她的手里还抓着两个塑料袋子,是装化肥用的那种。
雨帘中,方圃看见一个女人疯狂地跑向自己,高挑的身材,细长的瓜子脸,因为奔跑而散乱的满头秀发。
芷楠,是你吗?他在心里默默地念着。远处的女人越跑越近,小云一句妈妈把方圃拉回现实中去,他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摇了摇头,又苦笑了一声,算是跟雨中的芷楠道别了。
小云的妈妈展开手中的一个塑料袋,先给方圃搭在头上,方圃拒绝着说先给孩子,别把孩子淋坏了。
小云额头上的水滴滴嗒嗒地淌着,小云的妈妈亲切地给孩子抹了两把脸上的水,小云觉得那种感觉真是太美了,有妈妈的身上的味道,有想象中的奶油蛋糕的香醇和丝滑。
方圃还是第一次那么近地靠近一个女人,女人身上特有的味道在雨水的调和下显得特别浓,特别醇。
他想这种久别的味道可能以前只是在母亲的身上才能够闻得到,而现在,他的身边就有这样的一个女人,只是她是小云的母亲,而方圃自己的母亲早就在两年前去世了,而老人去世的时候,方圃还远在天涯。
想到这里,方圃潸然泪下,好在有雨水融合了一下,其实,方圃脸上的泪水多于雨水,这倒是真的。
雨帘中,又有一个身影跑来了,黑黑的脸膛,有点赤红,满脸的络腮胡子,在雨中每跑一步,腿上的肉就条件反射似得反弹一下。他跑上前来,一把抱住了方圃,几乎是抱着方圃往前走。
方圃有点不好意思了,说孙庆兄弟,让我自己来吧,我能行的。
哈哈,我写到这里,细心的读者肯定会想原来把方圃从机场接到家里来的就是孙庆啊,现在我告诉你,就是孙庆和他爸爸。还记得孙庆吗?就是在第一卷中前面几章中出现过的,也就是死去的孙洪的弟弟。
孙庆几乎是一路把方圃抱回了家,身大力不亏呀,方圃心里想自己年轻的时候,不,自己腿还没有残疾的时候,力气大概跟孙庆也不相上下,谁知道造化弄人,老天爷跟自己开了个大大的玩笑,把自己的半根腿给收回去了。
想到这里,方圃不停地苦笑,泪水和雨水一起淌下来,一滴滴地滴在孙庆的肩头。假如孙庆的触觉敏感而细腻的话,我估计肯定会感觉到肩头一滴滴泪水的热量,而不是雨水的丝丝冰凉。
小云的爷爷奶奶也在家里焦急地等着了,奶奶给每一个人分发着各自的衣服,方圃因为来得比较匆忙,没有带什么衣服,奶奶干脆就让他穿孙庆或是孙洪的衣服。
这还是我们老大的衣服,你要是不嫌弃你就穿穿看。小云的奶奶说着,眼圈有点红。
不嫌弃!我怎么会嫌弃呢!要不是孙洪大哥把我从泥塘里背回去,别说保住一条腿,就是我整个的命都没了。我感激还来不及呢,哪里会嫌弃呢!方圃激动地说着,结过小云奶奶手里递过来的衣服。
小云和妈妈去房间里面换衣服了,方圃跟孙庆就在外面找了个避人的地方,孙庆先是帮着方圃把衣服脱下来,然后拿过一条干净的毛巾给他擦了擦,然后又帮着他换上干净的衣服。把方圃打理完了,孙庆又自己换好。
这个时候,小云的爷爷已经把茶水泡上了,茶还是今年春天,山茶刚刚开始往外钻的时候采的,小云奶奶亲自炒的。
一股股自然的醇香充溢着整个房间。
换好衣服的小云从里间走了出来,跑到奶奶的怀里说今天方叔叔教我们认字了。
大家的眼睛一下子亮了,爷爷迫不及待地说小云快说说方叔叔教你们认什么字了?
小云笑了笑,两只手做了一个爱心的形状,说就教我们这个字了。
孙庆一拍脑袋说,是个心字?
小云笑着不回答。
小云的妈妈从里间走了出来,说我知道了,是一个爱心?
小云笑着说你们都猜对了一半,方叔叔教我们一个有心的爱字,还是繁体字呢!
大家的目光又一起转向方圃,方圃笑了笑,说孩子们愿意学,我也愿意教,就教他们认识了这一个字。
小云的爷爷敲着烟袋锅子,沉思了一下说这一个字要是真正学会的话就够一辈子用的呀!
小云说方叔叔我还想认识其它的字,你能够教我吗?
方圃用力地点了点头,说只要你们愿意学,我就愿意教,我虽然没有读过几年书,但是现在教教你们大概还是可以的。
孙庆说方大哥,有时间你也教教我吧,我也想跟你学。
方圃笑着说好啊,大家一起学吧。只是,我们要找一个固定的地点,最好能够遮风挡雨的地方,不能够一下雨就把大家都淋跑了,那就不好了。
孙庆说干脆咱们盖一间新房子吧,我召集村里的人开个会,大家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方圃说好啊,教材方面我找人去买。
孙庆说那实在是太辛苦你了,你的身体又不好。
方圃说我也就剩下这颗脑袋还在动了,教教孩子们也算是回报大家了。其实,自己小的时候,也是太调皮了,出去以后才尝到了没有文化的苦,不能够让这些孩子再走我们那个时候的老路了。
大家一致点头,默不作声了。
屋外的雨哗哗地下着,像是鼓掌,又像是嘲讽——一个出自真心,一个也是出自真心,只不过走到了问题的反面。
第一章:开启天堂的钥匙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拼却醉红颜。舞低杨柳楼心月,尽桃花扇底风。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晏几道《鹧鸪天》
昏黄的灯光下,是一张饱满温润的脸,昏黄的灯光把她本来的白映衬得有些许的黄,就像是水墨画上神来的一抹风沙。
芷楠歪着头靠在一个粉色的方形绣花靠背上,拿笔的右手耷拉在床沿上,黑色的圆珠笔滑落在一边。
她的左手紧紧地抱着一本书,书都压在胸前了。性感的鼻头一呼一吸,呼呼地睡着了。
旁边是女儿那张甜甜的纽扣型脸,小鼻子,小眼睛,小嘴巴紧巴紧地勉强在那张小脸上摆开阵势。小家伙的一只小手伸出来,细细长长的好像一片银杏叶,抓住了妈妈的被子,粉色的米妮背心露在外面。
夜色浓重起来,外面听不到一丝声音。
咔嚓,咔嚓,房间里的家具兀自响了两声,要是放在平常她会打一个寒颤,然后一咕噜爬起来看看是哪里出了问题。
最近电视自燃的比较多,她房间里的这台已经放了十来年了,几乎从来不用。现在电视也变得跟笔记本电脑一样了,屏幕薄得跟一张纸似的,谁还会看这集装箱似的大家伙。
平时她就很担心这台老旧的机器会禁不起时间的考验,来个自杀式爆炸。她一直想把它处理掉,可是拖到现在那台电视还摆放在那里,都不曾挪动过哪怕是一点点的位置。
哗啦,哗啦,窗帘呼呼地动了。
今夜并没有风啊。
夜,如同一个醉汉,正是欲醒还醉睡得最香甜的时候。
一缕秀发被吹动了,她揉了揉眼睛,把头发往后抿了抿。
哦,女儿的胳膊露在外面了,摸上去一片冰凉,毕竟还是春暖乍寒时候。
她伸出手臂把女儿的手放进被子里,又把女儿那边的被子拉了拉给女儿裹紧,接着拉了拉上面的被子给女儿盖好,她躺下来又继续呼呼大睡。
起来,起来。
一个声音,很轻很轻,轻得像是一把柳絮,一团棉花,在她的耳边来回摩挲。
她本能地把手从被子里伸出来,用力挥了挥,嘴里叽里咕噜地说着什么。她的眼睛依旧紧紧地闭着。
是我,方圃。
方圃?
多么陌生!陌生得仿佛过了几个世纪;多么熟悉,熟悉得就像是自己的一个乳名,一个微笑,一个喷嚏。
她一咕噜爬起来。睁大了眼睛。但眼前什么人也没有。她又把眼睛闭上了。
恍惚间,她觉得有个什么东西在抓她。她翻了下身子,手胡乱抓了一下,好像什么都没有抓到,她又躺下来继续睡。
她实在是困极了,周末陪着女儿画了一天的画,别说眼睛,手都会辨别红橙黄绿青蓝紫了。
她纯粹是在靠感觉而不是视觉作画了,就好像一个大厨说的时间久了,鼻子都分辨不出味觉了,只能够靠感觉做菜一样,今天,芷楠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大厨心里的滋味。
夜色更加浓重了。一只手伸了过来,轻轻地摩挲着她的脸颊,她的手。
一个声音陡然响起:跟我来,跟我来。
她的身体不由得微微欠起,她的一只脚却像流动的沙,一下子滑到了地上。
她把手给他,他抓紧了那只纤细得如同柳条般的柔软婀娜的手。随后,她的另一只脚,另一条腿从被子里钻出来。
她都没有来得及给女儿盖好被子,就被那双手牵走了。
眼前是无边的黑暗,浓重的夜的墨色中间是一条灰白的路。
他牵着她的手走在这条灰白的路上,她想他的手上肯定端着一支蜡烛,不然怎么走到哪里,空中就有一圈橘黄色的光影,脚下就有一条灰白的线呢?
她抬头看看天,又能够看得到什么呢?
墨色的苍穹,灰白的羊肠小路。她不知道他要把她带到哪里。
她的头发昨天晚上刚刚洗过,是用酸奶加鸡蛋液洗的,柔软丝滑得如同一块丝绸,散发着淡淡的醇香。现在摸上去还没有完全干。
她的头发有着波浪般的造型,像是大海的手笔,巧夺天工,那是大自然的眷顾,给了她一头天然的卷发。
有人说,自然卷的人脾气很倔强。她的脾气就很倔,倔强得九头牛都拉不动,倔强得撞了南墙还不回头,非要把南墙撞个窟窿才罢休。
她的自然卷披散着,像一个个大写的倒挂的问号。
一只拖鞋在出门口的时候被绊住了,她光着一只脚。她的身体因为他的拉力明显地变形,变成了一张被人拉开的弓。
她的手无力地低垂着,她的手被他强有力的手捏着,握着。她变成了猎人手里的一只兔子。
她的眼里除了墨色和灰白,看不见其他颜色。但她能够感觉到其他颜色,她想她能够感觉到红色,一股源自生命的颜色:温暖的,潮湿的,尝起来咸咸的,腥腥的。
她的身边是一个木桩式的影子,那是一棵会行走的树,倒立着的树,她怯怯地想。
你要把我带到哪里去?她问他。他不回答。她喊他的名字,方圃,是你吗?他没有回答。
手好像抓住了什么东西?哦,好像是栏杆。他停住了,她也跟着停了下来。
她定了定神,极力想找到一点熟悉的什么东西,这些年她也走过不少的地方,哪个地方有着什么样的地标也还是熟悉的。
可是,这里却没有她熟悉的地标,一点熟悉的影子也没有。就连旁边的这个人,对于她来说也是陌生的,陌生得好像是考古文物,她想不起他的年代,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