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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突然在身后胡乱叫起来。杨于畏回头,顺着哑巴的手势仰起脸,远处的空中正有两只青鸟飞过来。
这两只青鸟是从东方飞来的,前后相随,在他们的头顶盘旋片刻,突然收拢双翅,挑一根最显眼的树枝落下去,垂头向着下面的杨于畏连声啼叫。
先前的两只小鸟还留在杨树的枝头,还在不停地鸣叫。和新来的两只青鸟相比,它们羽毛的颜色太暗,它们的个头儿也小得多,叫声也不够清脆响亮。
杨于畏呆住了,半晌,眼泪慢慢流了出来——他恍然大悟,痛上心头。
“……连琐……我把你害了。”他涕泪横流,低头看着怀中的连琐,大声呜咽,“这才是你说的青鸟!现在才是你约定的时间!连琐,我的心太急了,害了你的性命,也把自己害了——今天本应该是一个欢欢喜喜的日子,对吗?却让我弄成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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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连琐(6)
眼泪哭干之后,杨于畏轻轻将连琐放到土坑外,起身拿过铁锹,开始清理坟坑中的杂土,他把掘出的土全部扬出去,把原来的坟坑扩得更大更深,成为一个方方正正的深|穴。哑巴要下来帮忙,被他拒绝了。
待到对一切都满意之后,杨于畏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他从坑里爬出来,小心抱起连琐放回到坑底,把她的身体摆放平整。然后自己爬出去,站在哑巴身边,和他一起俯视坑底的连琐,那只是模糊破烂的一团,是一具死去二十年的朽烂的尸体,看不清面目,分不清男女。泪水再一次涌上他枯涩的眼眶。如果不是自己太愚蠢,那个一心向往重生的美妙女子现在应该活灵活现地站在他眼前。
为了那一个时刻,连琐已经苦苦等了二十年,又和自己一起盼望了一百天,最性急的应该是她呀!现在自己亲手把她彻底杀死了,也把他们的愿望彻底杀死。
杨于畏不愿意想下去,他对哑巴说:“哑巴,刚才的事你都看见了,我没对你撒谎。”他咧开嘴做出一个笑脸,“我不是一个疯子,对吧?可我是一个蠢货,一个专门坏事的蠢货——因为我,连琐永远也活不过来了,是我害了她。”
杨于畏说:“等一会儿,你把我也放进去,摆在连琐身边,再费些力气把我们埋起来。多填一些土,埋得厚实一点儿,别让野狗把我们拖去——也不用弄得太齐整,让盗墓的贼人心动。坟的表层最好都培上带草根的土,天冷之前也许还能下几场雨,那样的话坟上就会长出一茬儿新草。”
杨于畏说:“你干的活比先前约定的多,所以你的工钱应该再加一份。现在我的口袋里没有钱,我的东西全放在前面的斋房里,回去的时候你去斋房里带上它们。”
“你找一找,那里可能还有一些碎银子,都给你,这是你应该得的;我的几件旧衣服你也带走,如果穿着合适,你就收下自己穿;那些旧书麻烦你送回我老家,其实,它们对谁都没有什么用处了,送回去只是让家里人知道我的下落。你放心,他们不会让你白跑一趟的。”
杨于畏说:“到时候你一定告诉他们:不要来这里看我,不准他们把我的尸骸从这里迁走。记住了吗?”
哑巴点头,不明白他为什么说这些。杨于畏低头看一眼坟坑里的连琐,从坑边走开,来不及整一整衣衫,就对准那棵杨树直冲过去。他低着的头重重地撞到树干上,粗大的树身纹丝不动,甚至没有发出任何响动。发出响声的是杨于畏自己脆弱的脑袋,声音轻微模糊,听起来就像一枚熟透的柿子落到地上。
撞到树干上的杨于畏顿了一顿,身体瘫软下来,顺着树干滑下去,一双手伸向前,像要抱住杨树,终于没有抱住,人就勾头倒在了树下,头脸模糊,两条腿绷得很紧,疯狂抽搐,一只鞋给蹬掉了,露出来的光脚照样在土地上蹬动,却是越来越慢,最后总算停住,不再动弹。
两只青鸟一直站在树枝上,侧头看着树下发生的一切,它们和哑巴一样一声不响,似乎也和哑巴一样明白了这一切的含义。
杨于畏就那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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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胭脂虎(1)
七、胭脂虎
1
山里的树多,石头也多,这样一来,脚下就找不到一条像样的路了。
下定决心来山里寻死的巩仲圣走走停停,脚上的一双布鞋已经在乱石中间踢烂了,凌乱的树枝在脸上身上留下一道道划伤,伤口火燎燎地痛。
向前走,树林越来越密,山势越来越陡,越来越费力气,巩仲圣却不想坐下来歇一歇。“反正是要死的人,死了一块儿歇吧。”巩仲圣想。
走到现在,刚出家门时的一腔悲愤全没了,剩下的只有麻木和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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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方的树虽多,可要想找到一棵合适的树把自己挂上去,却不太容易。那些树不是太高就是太矮,要么就是太容易被人找见。总算找到僻静角落里的一棵歪脖树,巩仲圣又嫌树下全是乱石头,看不见一寸泥土——这辈子活得辛苦,死了总该找一块像样的地方才对得起自己啊。
“挑挑拣拣的,巩仲圣,你这是干什么呢?”巩仲圣心想。
越往山里走,人就越气娞,于是又想起了自己的老婆。“刚才,我应该当着那个婆娘的面一头碰死,要不干脆抱着她一齐跳进井里去淹死。”巩仲圣恨恨地想,“我怎么就那么听话?她给我绳子我就想上吊?她不许脏了她的眼我就乖乖地离开家,一个人跑进山里来寻死?”
想到这里,巩仲圣憋得心痛,忍不住对着山林大声喊起来:“可恶的婆娘!在你眼前,巩仲圣永远活不出个人样来,连体面地死也甭想。你是豺狼,可惜,巩仲圣没办法成为一只老虎!”
声音在空荡荡的山谷中回荡,传出去好远,变得虚弱无力。山谷对面的山顶上悬着太阳,那边的山坳里已经暗黑一片——太阳就要下山了。
巩仲圣终于选定了半山坡上的一棵合欢树。合欢树刚刚开花,粉盈盈的一树。一根胳膊粗细的树枝横伸出来,巩仲圣伸手向上,正好能抓到它,高矮正相当。
“就用这一棵树吧。”巩仲圣想。从怀里掏出一根麻绳,抖开来,麻绳上散出一股幽香气味。婆娘抓过的绳子,带着一股淡淡的脂粉味,这个时候更促人悲伤绝望。巩仲圣想起来,这是八年前娶亲时捆箱子的一根绳子,箱子里面装的是婆娘的嫁妆,同样的大箱子有十几只。
没想到连寻死也要用丈人家的东西!这么多年了,自己连一根上吊的绳子都没挣下来,还有什么好报怨的?巩仲圣把绳子甩过树枝,抓住两边的绳头,使劲向下拽了拽,绳子是结实的,这一根树枝也足够结实,在他断气之前,树枝肯定不会断。
打好的绳套悬在眼前,比巩仲圣的嘴巴稍高一些,现在他只要踮一踮脚、把头伸进绳套里就可以了。绳套的那一边,是合欢树繁密的树叶和一段褐色的石壁,石壁上面生满一层青苔,平平常常。
“踮起脚来,伸长脖颈,把头伸过去,放轻松,让一腔怨气从鼻孔里喷出来,马上就是另外一个世界了。”巩仲圣想,“人人都说,那是一个与现世相反的世界:在现世里曾经富贵的,在那里要卑贱;曾经得意的,在那里要失望。如此算来,我在那里一定会腾达的,起码比现世要强。”
山野寂静,风动树枝的微响震憾人心。在这样的地方,自己的性命可是全抓在自己手里了。活着没有趣味,临死也就不留恋。惟一可惜的是肚子没吃饱。
“刚才要是把那一碗羊肉全吃下去就好了,现在却要饿着肚皮,去做一个恶死鬼。都怪那个该死的婆娘!”巩仲圣恨恨地想。
巩仲圣双手攀住绳套,正在思量着那一碗没吃完的羊肉,忽然看见对面的石壁向两边慢慢移动,一大片青苔中间露出来一道褐色的石缝,石缝越来越宽,像在石壁中间敞开了一道大门,门里走出来一个女子。
巩仲圣吓了一跳,一双手死死攀住绳套,惊得屏住呼吸,一动也不敢动。石壁中走出来的女子生着一张白圆脸,身穿绿衫黑裙,额角上簪着一朵红花,俏丽妩媚。
圆脸女子四下张望一番,猛抬头看见了合欢树下的巩仲圣,慌忙向后退回去,一下子融入石壁之中,不见了。那道敞开的褐色石缝也快速消失,巩仲圣的眼前仍然只有一块完整的石壁,上面生满一层厚厚的青苔。
“怎么回事?”巩仲圣从绳套中缩回脑袋。深山荒林里,一个漂亮的女子像精怪一样,从石头里钻出来又钻进去,这应该就是鬼吧。这种怪异之事,恐怕只有要死的人才能看到。或者,干脆就是死后才有的景象。
“我不怕鬼,她也不应该怕我才对。”巩仲圣用力揉一揉脸,脸上的划伤像刀割一样疼,“我还没死,可是,现在我最需要鬼朋友。”
正胡乱想着,刚才那张俏圆脸又从石壁中探出来,向着合欢树这么看过来,发现巩仲圣还站在那里,正死死地盯着自己,立刻重新隐没。
“我没有看差,果然是一个鬼女子。”巩仲圣暗想。从合欢树下出来,壮起胆子悄悄走近石壁。这是一块完整的石壁,看上去连一只蚂蚁也钻不进去。用手使劲拍打,因为有那一层青苔,打不出一点响声。巩仲圣顺手拣起一块石头,用力敲打几下石壁,侧耳听一听,听不见石壁里面的响应。于是巩仲圣用石头再敲石壁,一边敲一边开口对着石壁说话,敲两下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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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胭脂虎(2)
里面的女子听我说话,
我是一个穷书生,
今年虚岁二十八,
我姓王,
有个小家在这山下,
我……
“真他妈讨厌!”
石壁后面突然传出一声响亮的喝骂,巩仲圣吓了一跳,赶快闭嘴,侧头把脸贴到石壁上,只听里面一个女子的声音发恨说:“快把该死的石头扔掉!再敢敲一下,小心我出去剥你的皮!”
“这可是个厉害的主儿。”巩仲圣想。轻轻丢开手里的石头,摸索着在石壁前坐下。石壁里面也没了声音。巩仲圣屏住呼吸,不想走,也不敢再敲,靠着石壁呆呆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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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这个时候,巩仲圣才感觉浑身瘫软。昨天半夜里从县城动身,走了一百多里的夜路,刚进家门就被婆娘赶出来,又在这深山野林里转了大半天,他累极了。
疲惫之中,倾诉的欲望像一股暖流慢慢向上涌。巩仲圣坐直了身体,顾不上害怕,把嗓音调得不高不低,对着石壁说:“姑娘,我不会再敲,你听我说几句:今天能遇见你,是咱们的缘分——我可没存歹意,想占你的便宜。我看你是另一界的人,只想求你指示一条路,让我走进这石崖里去。”
说到这里,巩仲圣的心中一阵悲凄,话音里也带出了哭腔,“姑娘……我是来山里寻死的,我活够了。”
石壁后面没有应声,也没有骂声,凭着直觉,巩仲圣相信那女子在听,他接着说:“从前,我也是一个灵俐的少年,有些小聪明,没什么大本事。邻村的大财主看上了我,说我将来一定有出息,就把他的宝贝女儿嫁给我。这下子可把我和他的女儿都害苦了。”
“大财主自己的儿子不成器,一门心思让我考个状元回来。他拿出银钱供我读书,一次一次送我去赶考。可惜大财主命短,前几年命归西天。他一死,我的苦日子也就来了。”
“姑娘,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大家都以为你有出息,都盼望着你出人头地,如果你的婆娘也这样想,你就等着完蛋吧。”
“这些年,我只做过一件事,就是读书,考秀才。每年我都去试一次运气,结果总是差那么一点儿。财主丈人死了以后,我的靠山没有了,婆娘越来越像豺狼,开始跟她那帮豺狼兄弟一起糟蹋我。我忍着,拼命读书,可这根本不是拼命的事。姑娘,跟你这么说吧,要是有人告诉我,说巩仲圣,我给你一份功名富贵,可你得把性命给我,咱们做个交换,我肯定会高高兴兴地跟他换。对我来说,死与活都不要紧了,要紧的是让那些糟蹋我的人知道,他们有眼无珠,看差了眼,我巩仲圣早晚也有发达的一天。可惜盼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