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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着他恨恨地骂:“穷酸书生!不中用的东西!你受不了她,你往别处跑,天上地下,猪窝狗窝,随便跑哪里都行,这个宅子里有的是空地方!下一次,你若再去找我,小心我不客气!听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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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以后的一个清晨,巩仲圣独自一个人蹲在台阶上。从半夜开始他就蹲在这里了。鬼界的夜晚充满寒意,嘴里呼出来的热气凝结在发尖和眉稍上,结成一层白霜,看上去巩仲圣一下子衰老了许多。
巩仲圣是被锦瑟从寝堂里赶出来的。这些天,巩仲圣慢慢习惯了锦瑟的丑陋和放浪,能够坚持着在锦瑟的床上躺上一夜。可惜,躺在床上的他浑身冰冷瘫软,短短几天的功夫,锦瑟从他的身上已经闻不到新鲜的味道。和他躺在一起,不荦不素的,让锦瑟非常扫兴。不禁又想起从前那些屠夫和车把式们,虽然他们比书生粗俗一些,身上毕竟有一份去不掉的男人气味。
没有气味的巩仲圣,就像霜打过一样,锦瑟看着生厌,狠狠一脚把他踢开:“快滚吧!明天让春燕给你找份活儿做,这里可不养闲鬼,找不到活计,你就到别处去吧。”
巩仲圣在寒夜里等待,总算熬到了天亮,赶快去找春燕,恳求春燕帮他找点儿活做,随便什么活都行。春燕看都不看他一眼,说:“不用废话,这个大院里不缺干活的。”
巩仲圣苦着一张瘦脸:“春燕姑娘再好好想一想,什么活都行,脏点儿累点儿我都不怕。”
“脏活累活也没有。”
“锦瑟姑娘说,这里不养闲人。我若找不到活计做,就不能留在这里。”
“怎么,又后悔啦?我们家的主子不是对你很好吗?你不是后悔没有早来这里吗?”
巩仲圣非常沮丧:“春燕姑娘,我在尘世那边吃过女人的大苦头,我受够了,所以才跑到这里,谁想到这里一样糟糕——你还是给我找点活干吧。”
春燕问:“那你说说自己能干什么?在家里干过重活吗?”
“没有。从小被亲娘娇惯坏了,长大成家之后,媳妇一门心思要我出去求取一个大功名,出人头地,光宗耀祖。我要干家务活,她就骂我没出息,所以长这么大,连一担水也没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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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胭脂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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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燕恍然大悟:“怪不得!看你的个子不矮,可怎么看怎么像一根嫩秧子。你去别处找找吧,到我这来的,就得能干重活,我可养不起吃白饭的!”
“姑娘,行不行的,你怎么也得先让我试试吧?这里都有什么活儿?”
“喂狗,淘粪,扛死人。”
“是这些……再没有别的了吗?”
“没有了,好活儿都有人干着呢,其实这几样也不缺人干。”
“……喂狗当然不行,说不上什么时候,那些家伙会把我撕碎了……淘粪是怎么个淘法?”
“只要有人屙屎,就得赶快去掏干净,厕所里不能有粪,锦瑟姑娘最讨厌那气味,家里的人又多,一定要淘得勤一些。”
“……我就去淘粪吧。”
“不行,已经有两个淘粪的了。”
“那么,扛死人……多少天扛一次?”
“天天扛,多的时候,一天要扛十几个。”
“这么多?你们家开着殡仪馆吗?”
春燕不答话,打一个手势,拎着根烧火棍,带着巩仲圣穿过一道门。眼前一大块空地上,横七竖八摆满了尸体。“这些都是。我们家锦瑟姑娘慈悲,开了这个‘给孤院’,专门容留那些没人收埋的孤魂野鬼,先派人出去四下收集,运到这里来整理,再扛出去埋掉。”
巩仲圣皱起眉头:“又脏又臭的,这可不是一个好活。”
春燕很不耐烦:“先别说好不好,你能干得来吗?过去扛一个给我看看。”
王先垂头,眼睛里渐渐现出一层泪花,哽咽起来:“想不到我巩仲圣,在人世里活得不够舒畅,饱尝挫败,一狠心寻了死路,一门心思指望着到阴间会有顺畅的日子,谁知道这里更糟糕。要是能死,真想再死一次。”
春燕尖着嗓门喊出来:“别死啊死的,干什么哭哭啼啼?来这里的,哪一个不是死过的?”
巩仲圣擦去眼泪,强打起精神:“这些家伙死沉死沉的,一个个臭气熏天,看一看都要吐出来。”
春燕用烧火棍戳一戳他的头:“你们这些书生就是讨厌,眼高手低,一身的毛病——要不,你先背着我,在这个大院子里跑两圈,试一试你的力气,再说干不干。”
这个法子不错。巩仲圣蹲下身,等春燕伏到他背上,咬牙探头,拼尽全力站起来,只向前走出几步就站住了:“……姑娘,这样可不行。”
“废物!连我你都背不动?怎么去背死尸?”
“不是背不动,春燕姑娘,你的两个膝盖顶着我的腰,骨头对骨头,这样太疼了。你干脆再往上,骑到我的肩上去,那样更便利一些。”
春燕从后面狠狠扇了巩仲圣一记耳光:“下流货!胡说什么呢?”
巩仲圣很委屈:“我是让姑娘骑到我的肩上,那样姑娘舒服,我也……”
春燕又一耳光打下来:“还敢说!下流东西,想占老娘的便宜?”
巩仲圣说:“姑娘,我挨打挨得冤啊。照我说的那样,你受用,我也能使出力气,不好吗?”
“好个屁!我趴到你身上,不过是试一试你的力气,马上就下来。你却让我骑到你的肩上去,要是让锦瑟姑娘看见了,又是一顿好骂。你到底安的什么心?将来,你也要那些尸首骑到你肩上吗?”春燕越说越生气,又用力扇了巩仲圣两个耳光,“现在你说说,我打你打的冤吗?”
“姑娘打得不冤。”
春燕从后面戳了戳他的头:“像这样的笨脑筋,你那傻老婆还盼着你给她中个举人秀才,中个状元,真是瞎了眼。我看他们两个真正是一对蠢货!”
巩仲圣不敢分辩,忍住背疼,背着春燕在院子里走了一圈,通身已经被汗水湿透。比较起来,那些僵硬的死尸不知要比春燕重上多少倍。于是巩仲圣知道,他根本干不了背死尸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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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燕要巩仲圣放她下来,到院墙边的一块石头上坐下:“以前锦瑟姑娘立下过一条规矩,如果哪个干不好活,就要割耳朵,削鼻子。巩仲圣啊,如果我答应你来背死尸,就是害了你——你有多少鼻子耳朵也不够割的!”
巩仲圣哭丧着脸:“连最简单的力气活都做不了,我只好等着饿死吧。”
春燕换了一副口吻:“巩仲圣,你口口声声抱怨女人对你不好,知道为什么吗?先说说你那个老婆,她是土财主出身,为什么倒贴上钱财嫁给你这个穷光蛋?因为她不缺吃喝,只缺一个耀眼的门庭,她自己当然办不到,就指望着你,可惜你又不是那块材料。”
巩仲圣恨恨地说:“不要提她!娶了那个丧门星,就是文曲星下凡,也一样考不中。”
春燕瞪他一眼:“再说说我们家锦瑟姑娘。当然不缺钱财,在这里要功名又没有什么用,所以整天想的就是一个‘享乐’,一个‘快活’。你刚来这里,又长了一张怪可怜的小白脸,她一门心思要在你身上寻开心,谁知道你笨得像一块木桩,错过一个好机会,真可惜了你这一张脸!”
巩仲圣想起锦瑟青色的胖脸,还有那厚厚的嘴唇和冰凉的舌头,愧疚和厌恶一起翻涌上来,满腹的委屈却不敢说出一句。
“还有我。比起来,咱们其实差不多,我不过是人家养的一个使唤丫头,一天天从早忙到晚,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最盼着哪一个能来帮帮我,让我能稍稍轻闲一点儿。”春燕说,“可你自己说一说,就凭你这个身架,这一副浓包模样,让我哪只眼睛能看上你?”
王头垂头,被春燕的一番语彻底击垮了:“……若不然,辖出去再死一次,也就……”
“呸!”春燕一口啐到巩仲圣的脸上,“又来了!你总是死啊死啊的,干什么呀?你已经是一个死鬼,还能死到哪里去?”
巩仲圣一脸惶惑,这才想起自己身在哪里,忍不住滴下一串眼泪。春燕的口气放软一些:“好死不如赖活。再说,死到哪里去也都是一样,不如好好想一个合适的活法,才是正理。”
巩仲圣含泪点头。春燕说:“人界鬼界,你都已经混过了,都没有混出一个名堂来。其实,像你这种百无一用的人,最好的出路是去念佛修炼,一来消磨时光,二来磨练一下心性。和人和鬼相比,神仙最好糊弄,你安下心来修炼它三十年五十年的,没准儿还真能成个神仙,那样就可以到另外的世界去逍遥啦。”
三十年五十年的功夫,可都不短。但眼下除去这一条路,巩仲圣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
春燕说:“这座山后有一个大石洞,如果愿意,你去那儿修炼吧。”
巩仲圣沮丧地说:“就算去山后修炼,也得吃饭呀。”
春燕想一想:“吃饭的事好办。你每天早晨过来,淘五担粪,替出一个淘粪的去扛尸,我供你一日三餐,怎么样?”
巩仲圣一脸茫然:“现在我的脑子里一团糟,成不成的也不知道,姑娘只管替我拿主意吧。”
从这以后,巩仲圣便去山后的石洞里,开始静心修炼。修炼的同时,每天他还要替人家淘粪。因为力气不济,最初的那些日子,他每天只能淘两担粪,半个月后加上一担,然后慢慢地变成四担、五担。
淘过粪就去吃饭,然后又是修炼,又是吃饭。整日里忙忙碌碌,倒也过得有滋味。至于他最终能不能修炼成仙,用春燕的话来说,那就要看巩仲圣自己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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