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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纯良-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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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挑了挑眉:为什么啊?
  林林目光斜视:把车给蹭了。但那不能怪我,谁知道那边还有个垃圾桶啊,谁知道垃圾桶后面还有立牌啊,谁知道立牌后还有杆电线柱子啊。
  我觉得方予可做的事情很英明。
  点菜的时候,林林要了两瓶啤酒。
  我说:最近我戒酒。
  林林说:像我们这样的人是戒不了酒的,你看像我这样,偶尔还是要偷偷出来打打牙祭的。
  我猜她肯定没做过酒后出格的事情,所以说的这么轻松,于是我劝她:喝酒容易坏事。比如,你喝醉酒之后,容易看错人,上错床什么的。
  林林没反应,继续兴致盎然地看着菜单。
  我只好改了改主语:比如方予可喝醉酒了,看错人了,上错床了怎么办?所以酒是个不好的东西。
  林林终于跟预想中一样停下了动作,眼神一愣一愣地看着我:你是不是看到什么了?你在暗示我?
  我一怔:我什么也没看见啊。
  林林又问:你什么东西没看见?
  我只好又说:我真的什么都没看见。我觉得我是越抹越黑,真对不住方予可。
  林林忽然咧嘴笑:要是他喝醉酒,上错床,你帮我借根大棒槌就行。我让方予可这辈子就只有方磊一个儿子。
  我听得寒毛竖起,不禁联想了一下林大人在家里被他老婆阉了小林大人的情景。
  在北京朋友不多,贴心的就林林一个。而我有太多要倾吐,又不知从何说起。
  想了半天,我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林林,我昨天把一个男人办了。
  林林哦了一声,继续吃肉。
  我又重复了一下:我是说,我把一个男人办了。我将“办了”两字着重强调了一下。
  林林抬头看我,嘴边还有一抹油腻。
  掏出纸巾擦了擦,林林看着我,半信半疑地问:你指的办了是指圈圈叉叉,还是指卸胳膊卸腿地谋杀?
  我将筷子舞了舞:前者。
  林林大呼一口气,又龌龊地打量了我一番:行啊,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啊。谁啊这么荣幸?
  我急急补充:他有家庭。
  林林调侃的眼神瞬间呆住。呆了半天,又说:你给我看照片,我办了他去。
  我想她真不像是从德语系出来的,她明明能将中文的丰富含义掌握得这么自如,我这科班中文系毕业出来的人真是自叹不如。
  我想了想,我还真有林大人的照片,今年公司聚餐时,我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来着。
  我拿出手机翻看照片。
  林林看了我一眼,说道:妖子,我跟你说,劈腿的人劈过一次腿,以后就会习惯性劈腿。这跟习惯性脱臼是一个道理。你破坏了人家半老徐娘的家庭,到时就有四分之一老的徐娘来破坏你的家庭。俗话怎么说来着,冤冤相报何时了,哦,不对,是冤有头债有主,不对,是恶有恶报,勿以恶小而为之……
  我想收回表扬她中文好的话。
  林林继续碎碎念:你也别害怕,就当是被疯狗咬了。你要不甘心,回头我找他老婆去,揭发一下他的行径。不能让吃偷了腥还能偷着乐是吧?现在说是酒后乱性,其实都是假借酒的名义,打着醉的幌子行事的。一个个长得肥头肥脑的禽兽样子,还没上桌就想上床,还没上床就脱裤子,还没bo qi 就yang wei。不管三十岁还是八十岁,脑子里想的都是十多岁少女的胴体。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人渣!听说我姐夫的老板就是这样。最后老板娘服毒自杀了,自杀没多久,小三就登堂入室做了正主。尸骨未寒啊……情何以堪啊……
  林林俨然已经进入一个愤世嫉俗,心怀天下的角色中出不来了。我将照片递给她,指着手机说,就是这个人渣。
  林林骂骂咧咧地接过手机,盯了屏幕好一会儿,抬头说:你说昨天晚上你办的是他?
  我点点头。
  林林摸了屏幕好一会儿,才赞许地看了我一眼:办得好!
  我绝望地闭眼。我忘了,她也是个颜控。
  林林又开始苦口婆心地说:没有拆不散的夫妻,只有不努力的小三。他为什么去喝酒,就是因为家庭生活不幸福。但他找到了你,说明他内心深处需要你的安慰。在他最脆弱的时候,你给了他温暖,照亮了他黯淡的生活。救人水火之中,胜造七级浮屠。妖子,你上辈子积德啊,上天让你拯救这个误入尘世的不幸男子,你要加油啊。
  我把手机收回,决定结账买单。
  周林林跟老板娘说,和以前一样,不要发票,送我们一听可乐。
  老板娘说,现在上头抓得严,你们有放弃开发票的权利,但是可乐是死活送不了了。
  我本来心情就不太爽,立刻说:有权不用枉做官,我要开发票。个人就行!
  老板娘愤懑地转身开发票去了。发票拿到手,我们两个人扒在桌上刮奖。
  永远的THANKS。唉,老是拒人千里的礼貌,要是伍元钱,拾元钱那有多好啊。
  惊喜都是姗姗来迟的吧,我想。

  进公司

  我来北京的时候第一份工作是做电脑销售兼客服。公司一共三人。老板、提货的阿宝和我。虽然说我们已经到了科技发达的全球化时代,但不能否认,我们这个国家贫富差距很严重,地区发展也不均衡,某些时候售后还会接到“电脑怎么关不上”“QQ怎么登陆不了”之类的问题。而我也极其耐心地会告知人家“拔电源是现今比较统一和流行的关机方式”、“QQ今天来大姨妈,罢工一天”。干了半年之后,我想到像周林林这样的人都能考到北大,我为什么不试试用我二流学校三流专业的文凭去面试个牛X点的公司呢?
  于是我辞了职,向各类如雷贯耳的大公司和大单位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和水电系统部门发送简历。无奈简历石沉大海,我天天在家玩超级玛丽,一时迷失自己,沉迷于采蘑菇的小姑娘的角色,差点忘了自己要找工作的事情。当电话忽然响起通知我次日面试的时候,我心中多少还有些不甘不愿。
  因为面试要穿正装,而我在长期无业状态下渐渐沦为手无寸粮的贫民,于是当晚我吃完最后一袋泡面,奔到楼下那家常年以拆房搬迁为由,每天以最后一天大清仓的广告语吸引附近打工者们的丽娟小店那里,费了些嘴皮子,终于买了一件35块钱的白色衬衫。丽娟还特别表示,只此一次,下不为例。我立刻说好。
  面试的时候,偷偷瞄了一起来面试的人手里拿的打印资料才知道,我面试的公司鸿飞广告公司,是个国内小有名气的外企公司。我对外企只停留在高薪待遇、员工能说tea绝不说茶的印象中,而对广告的了解也只停留在脑白金、黄金搭档和湖南卫视,实在是门不当户不对,所以我坚定地认为我是来做炮灰和分母的。我有点庆幸自己买了一件价钱低廉的衬衫,并安之若素地开始游离和想念家里的玛丽妹妹。
  面试的人居然是老板。他问的唯一一个问题,就是我是否会流利的日语。我诚实地道,除了亚美蝶和空你急哇,我什么也不懂。然后他就让我回去等通知。我想这出场的时间实在太短了,要是演戏,连盒盒饭都领不到,实在浪费我花35块钱买衬衫。
  没想到那天我上辈子积的德厚积薄发了。我居然进了这个公司。我的工作宗旨就是伺候老板,那个40左右中文说得倍儿溜的日本人。
  后来我猜,我之所以被录取,是因为我那天穿了黑色的内衣,而那件廉价的衬衫质地比较薄,整个面试看来,像是毛片开始前,学生装酒家女和男主人公之间容易让人不由自主快进播放的对话。自从张柏芝的喜剧之王上映后,酒家女打扮成清纯大学生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就像大学生成为高级酒家女一样。我的姿色赖于我的母亲,打扮打扮还拿得出手,所以我pk掉了那些名牌大学毕业,工作经验丰富的竞争对手。
  我还记得我报到的第一天,我谦虚地跟日本人说,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工作,嫩了些,请多指教。日本人的脸上泛着我老家那条野狗发情时的表情说,嫩有嫩的好处。
  这位日本人为了找到广告idea,将日本的色情事业延续到中国,每天过得相当的声色犬马,歌舞升平,对我的动作也越来越不规范,从起初捋头发,发展到摸大腿,甚至暗示我附近开房他可以打半价。
  我进入这个公司一个月后,知道这并非是日企,说到底他不过也是个打工的人,干得不行,最终还是会被拉下马。于是我每天入睡前的祈祷,便是将大刀向鬼子们头上砍去,让他死啦死啦滴。
  皇天不负有心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有人向总部揭发了恶行,我们迎来了解放。
  解放军的天是蓝蓝的天。我的下一位主公到任时,所有的雌性动物都跟打了激素一样做了远距离围观。尤其是和猥琐的日本老板做过对比之后,越发觉得此男子只应天上有地上无。而我在后悔自己没有好好化妆就上班的同时被叫进办公室,以帮忙熟悉业务。那天晚上,我春心荡漾地在我春色满园的屋里写下博客标题:“呐喊”,并在文章里有条理有逻辑地分析到,我要打的是持久战,半年之内将其拿下,切不可急功近利。
  第二天,他无意间非常失望地告诉我,他当时以为张耀华是个男性名字,所以来之前没有特意叮嘱男性秘书的事情。没想到我是个女人。
  按照我对帅哥的认识,十帅九gay,老天总是暴殄天物。他那一番话让我怀疑他是否是gay。
  作为公司里唯一一位了解他行程的女性,我瞬间多了很多女性同事的青睐。她们旁敲侧击,声东击西,一路拐了十八弯地打探了一下林大人的爱好。第一次被问的时候,我还在为这种久违了的特殊荣誉感沾沾自喜,但每天这样的死缠烂打软磨硬泡,我也就受不了了,于是我偷偷告诉了一位信仰比较坚定,春意特别盎然的Wendy姐,林子松是个同性恋,并让她对天发誓,不得外传。Wendy姐被打击得情绪失控,当天请了半天假。次日后,所有女性,包括怀孕五个月的Sylvia姐也出现了明显的不良情绪。当时我便知道,女人之间没有永远的秘密,只有永远的背叛。
  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林子松将我叫进办公室,严肃又认真地告诉我,他虽然希望公司注重工作,不要关注个人隐私,但他更不希望听见各种人身攻击式的谣言。然后他说,他的性取向很正常,而且他结了婚,有个7岁的儿子。他每天按时下班,就是去接他的儿子回家。
  这个又是晴天霹雳。我们本来已经习惯了他是同性恋,平时揣测一下他在上面还是下面的问题,已然从花痴女变成了腐女。再说,毕竟被男人抢走心上人,从萌这个角度来讲,我们也是可以随着时光流走,心平气和地接受的。没想到,他居然有家庭,还有孩子!
  于是,大家愤慨了,纷纷觉得Roger是被某个能说会道的狐狸精拐骗去的,现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并幻想自己有朝一日成为他黑暗里的曙光,解救他于水火中。而我虽然在博客上曾宣扬自己要将他在半年内拿下,鉴于他是名草有主的异类,严重破坏了我的原则,我最后写了一篇“为了忘却的纪念”,第32次悼念了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
  而现在,我和Roger大人发生了我们公司所有女性幻想过的肉体关系,但我还是没有成为他的黎明。
  因为昨天和林大人见过面,今天上班反而没有了多少尴尬。照样像杨威那样做平衡动作挤过公交,下了公交又像刘翔一样跨栏飞奔过无数写字楼,然后放弃乘坐电梯,三步并两步地以博尔特的速度冲刺于步行梯,最终抢在8点29分在读卡器前听到悦耳的滴滴声。
  透过玻璃门,看见林大人已和平时一样在办公室办公了。手指头仍然在桌上打有节奏的鼓点。晨辉布满了整个房间,将屋内所有的物件都镀上了暖色,让人觉得很从容很淡定。
  我踮着脚轻声在玻璃门外的办公桌边坐上,还没来得及脱外套,就听见电话上的内线响。按了一下免提,林大人四平八稳的声音就传来:进来一下。我没来得及答应,电话已是嘟嘟忙音了。
  我调整了一下呼吸,揉了揉酸痛的脚掌,敲林大人的门进去。
  观察一下林大人的面容,眉毛微蹙,嘴巴紧闭。今天他心情不好,诸事不宜。
  看完风水,我小心谨慎地问:Roger您找我?
  林大人仍然低着头翻阅资料,闷声说了:嗯。
  我就被晾在他前面,一时局促。这就像考试前发试卷的那一刻,不知道考题的难易,但是不管如何,你都无法逃避时的心情一样。而现在,考试铃声已响起,而监考老师却迟迟不发试卷,更加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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