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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一种放射状的光芒,另一边的反光板则锁住其他的灯光。她就像个发亮的主体,耀眼而不失浪漫。随着音乐的律动,阮未央缓缓摆弄姿势。
罗恒伟使用连续变焦镜头,不放弃任何一个脸部动作。又是快门按下的声音。阮未央再换一个姿势,她两手拢起蓬松如云的秀发,下巴微微缩起,露出勾人魂的笑容。
她的眼角浮现一股雾气,她的美丽蒙上一层前所未有的哀愁。脸上是种带着绝望的美,后仰的颈项则有股脆弱的感觉,正如同她嘴上叼着的那条细链,随时都有断落的可能。
当初拍摄之际,厂商原本担心阮未央表现不出那种脆弱的感觉,因为她正像朵盛开的花,娇灿地声明她的美艳。可是,那份忧虑根本是多余的,她不用强调,那种绝望的美轻易地就表现出来。上一系列的巨型海报在各大城市最热闹的街头上架后,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甚至有不少人还打电话到商家询问有没有打算制作图册出售,价格贵些也不要紧。
厂商ICO珠宝公司的市场调查员传回来的调查报告显示:百分之九十的路人在路过他们的广告时,都会停下来伫足欣赏。而这些人当中,又有百分之四十的人停留会超过一分钟或者更久。而百分之十匆匆而过的行人,他们当中大多数是盲人、儿童、跑步者以及通话者。这份数据表明,这份广告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而销售部门反馈回来的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自从广告推出后,他们的销售额迄今为止已经涨了十来个百分点,而且许多人都表示是因为看到这副广告才吸引他们前来购买ICO这一高档的奢侈品牌。这也是ICO的老板涨了两倍的酬金再次请来阮未央为他们拍广告的原因之一。
拍了两个个小时的照片后,阮未央要求休息半个小时。依然兴致勃勃的罗恒伟却还在摆弄着他那部最顶级的摄像机。今年三十岁的他无论在相貌或者事业上都是毫无挑剔的钻石王老五,不过却是很少传出恋爱或者绯闻,甚至有些娱乐杂志都猜他是不是“藏在柜子里的人”,而熟悉他的好友却以为罗恒伟是因为初恋女友离开的创伤才会对女人敬而远之。
其实罗恒伟自己很清楚,他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男人,只不过有些挑剔而已。也许阮未央之前他还能用前女友作解释,不过自从他第一次为阮未央掌镜的时候就发现,从没一个人像她一样,这样鲜明地在摄像头前表达自己的情感,他被震撼了。从那时起,热爱摄像的他发现了更能让他找到**的事情,那就是为阮未央照相。
除了喜欢还是喜欢,罗恒伟表面上看像是在摆弄他的照相机,事实上他不过是在用照相机里的镜头悄悄地看着那个惊为天人的女子。她捧着一杯蜜糖水,正在和两个助理小声地说话。她的动作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表现得优美高贵,罗恒伟曾经为上百位女星拍过照片,然而他看得出大多数人在镜头面前摆出的都是训练出来的,只有阮未央能够以一种浑然天成的摄人之美站立在镜头前。
大家都知道她是女神,已经与阮未央成为好朋友的罗恒伟更是清楚,她的确是娱乐圈中出污泥而不染的女神,甚至她进入这个圈子也是出于某种原因。他还记得曾经与阮未央的一段聊天:
他问:“为什么你能在镜头面前能够如此准确地表现出那么美的感觉?就像——就像你在恋爱,就像你在跟镜头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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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未央想了想,那时她美丽的容颜是带着迷人的酡红,她问:“你觉得我美吗?”
他毫不犹豫地点点头。
她又问:“你觉得男人看了我的广告会喜欢我吗?”
他苦笑,这个世界为她疯狂的男人何止千万。他非常确定地点了点头。
“我想通过镜头对一个人表达我的心思……”她迷离地望着远方,琥珀色的眼睛透着一种坚定的柔情。
他的心像是被塞入一块大石头一样堵得慌,彷佛笼罩着乌云的天空。他接着问:“通过镜头?为什么你不直接表达?”
“因为我还没有找到他。”她淡淡地笑了笑,美丽的女神表情上却带着些许凄然。
她的确是在恋爱!不是跟他的照相机,而是跟她内心深处的某个人。而最好也是最吸引人的寻人方法,也就是广告这样的大众媒体!
75。家瑶之心
刚把许锐送出门的吴家瑶关上房门,回到了自己的卧室,整理周末到舟山群岛度假的行李。『』前些天因为赵家巷小学正在进行期中考试,而且她兼职的公司也分配了两份文件翻译工作,所以一直都比较忙碌。
尽管他俩偶尔也会在她屋子里谈谈情说说爱,但似乎这点时间分配给男友是不够的,所以这周五忙完之后,家瑶想起学校发的旅游网代金券,也就陪着男友出门来个周末游。虽然嘴上说是要为这段时间冷落他作补偿,事实上吴家瑶也想整个周末单独和他粘在一起。
轻轻捶了捶肩膀,吴家瑶正想坐在梳妆台前将耳环摘下,突然想到他应该走出公寓楼了,便赶紧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果然看到那他高长挺拔的身影,正双手插着裤袋大步地往小区门口走着他雄赳赳的步伐,她那如碧水般的眼眸迷离欲滴,纤手随意地绞着淡绿色的窗帘布。这家伙不愧是从军医大学出来的,即便走个路看起来也那么精神威武。
直到望着许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吴家瑶这才收回依依不舍的目光,坐回到梳妆台前。微微偏着脑袋将耳环取下,刚才偷看自己男人的兴奋劲还没过去,只见镜子里那个美人眉儿弯眼儿俏,白皙的粉脸上像是染上一层胭脂,嫣红的嘴唇透着淡淡的笑意,整个人都显得容光焕发艳光四射。她本来就传承了母亲江南女子那种清雅的美丽,如今再加上爱情的滋润,似乎让她又更亮丽几分。
在舟山群岛这两天,除了白日里她会跟着他一起划船出海或者爬附近的小山丘外。向晚时分,家瑶喜欢靠坐在他的胸前,看着一对白鹭在沼泽地翱翔觅食,放心地任由船家将小船从船口摇摇晃晃地向彼岸的渡船口推进。下了船,他们没去深海,反而就近在海滩找了一处地方落坐,静静相拥观景聊天。
记得最开心的是他昨天傍晚心血来潮,两人带上鱼竿划着小木船到近海附近,某人说要几只梭子蟹做沙焖螃蟹给媳妇吃,结果钓了半天连条小鱼都没钓到。这家伙大概是觉得在女友面前牛皮吹破很没面子;竟然脱去上衣外裤跳到海里去捉鱼。结果吴家瑶第一次享受到了最原始最美味的海鲜大餐。看着他穿着沙滩裤**上身专心致志地为自己烤鱼时,当时的她感觉到内心的幸福盈满整个胸腔。
这段感情吴家瑶起初的定位是尝试,她已经过了青春少女冲动的年纪,不可能一开始就会全身投入一段感情。只是和他相处久了,才发现这个男人真的一点都不赖。许锐虽然不像那些穿POLO学打高尔夫球的白领精英那样给人一种时尚潮流的感觉,但他总能让身边的人感觉很踏实,很舒服。
他既不像某些企业精英表现出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也不像都市里的小市民对小事情都斤斤计较。在一些小细节上,比如说照顾醉酒的她,让人感觉到他的温柔体贴。但总体来说,这个男人给人的感觉很随意很MAN。每次有他陪着,她总能感觉到安心和平静,而他又能带她去尝试各种不寻常的经历。
尤其是在床上,尽管他是她第一个男人,但她感觉他无比旺盛的精力,在他高超技能的引导下,她也渐渐食髓知味,甚至会羞涩地按照他的要求配合他各种动作和姿势。虽然用性来判断一份感情实在是太肤浅,但和谐的SEX毕竟是爱情的催化剂,许锐也就从一个尝试交往的对象,渐渐成为了吴家瑶心目中的真命天子。
忙碌一天之后回到家中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时,嗅到身旁枕头上有他的味道,她便会情不自禁地拿起手机,下意识地按拨号键寻找他的号码。按着翻页键,才发现在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里,他的号码占着大多数,而且大多数都是她打给他的。
“这个男人……”吴家瑶用眼镜布擦了擦手机屏幕,看着屏幕上那张英俊的大胡子照片,她俏皮地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
由于交通高峰期特别堵车,我足足坐了一个小时的公汽才回到了离别两日的家中。出去旅游虽然是一种享受,不过也比不上呆在家里舒服。这不就出去玩了两天,我也觉得周身疲倦,所以刚才接到晚约姐电话时,虽然感觉到她可能是想让我过去吃饭,但我也没有什么表示。
这一段时间,是自从青隐去世之后,我觉得过的最为充实的日子。也许是因为和晚约姐姐的重逢,几年未见,在我的印象中她似乎和从前没有什么变化,总之我们相处得非常愉快。而且每日中午我也不必去啃便利店的面包或者员工食堂多年不变的饭菜。因为每到午饭时,晚约总会备齐两个饭盒,里面有她精心烹饪的美味。
两菜一汤,都是晚约姐姐最拿手的小菜。虽说她平日出入都有私车代步,但她每日这么辛苦地为我准备午饭,可想而知晚约对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关心,虽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前几年她会突然和我们生疏了起来。
“喂,在发什么呆啊?开门啊!”我还在一边找钥匙一边想着事情,没想到大兆也跟随我其后回来了。这家伙没见他两天,今儿竟然一个肩膀挎着脑包,一身衣冠楚楚的蓝色西装,甚至还戴上一副黑色眼镜框,十足书生模样,只不过他是穿着龙袍不像太子,怎么看我还是觉得不舒服。
“你这两天受到什么刺激了?怎么打扮得像娘们一样?”我一边开着锁揶揄着问道。
“什么娘们啊,我觉得挺好的,昨天晚上和一清去吃西餐,结果那家餐厅要求正装,所以一清帮我挑了这一身衣裳。嘿,没想到我陈大兆打扮起来还挺帅的。”大兆在我身旁故作潇洒地转了一个圈,然后用肩膀撞了我一下,傻笑着问道:“怎么样?不错吧?不丢咱们帅哥三人组的架吧?”
76。格洛克枪
大兆这家伙没事就喜欢发骚,我撇撇嘴不说话开门直接走进去。他见我没回答,也觉得没啥意思,就没有再继续追问这个话题。
“唉,腰酸背痛腿抽筋,这两天走得我的脚都发麻,山猪,快过来帮我捶捶。”我把背包往地上一放,整个人都坐在了柔软舒服的沙发上。双腿往茶几上一搭,指着它们对大兆说道。
“嘿,你跑出去休闲旅游还要我这个整日跑图书馆工作的人为你服务?我还没说呢,这两天跑部里的资料室查资料,弄得整个人不像人不像鬼的,你还是先为我服务吧。”大兆也把身上的电脑包放了下来,和我一样大爷式地往双腿往茶几上搭。
“不用那么小气嘛,咱们谁跟谁啊,要不这样,老规矩,每人五分钟。”我撞了一下他的肩膀,跟这斤斤计较的家伙商量道。
大兆歪着脑袋想了想,觉得不吃亏,就哼哼地点点头,开始帮我捶脚。嘴上还叮嘱说:“五分钟啊,你可不许耍赖,我看着时间的。”
“行了,咱们又不是第一次这样互助互利,你还不相信我的人品?”我双手抱着头半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大兆的服务。
“相信,当然相信。”他漫不经心地回了我一句,看这家伙目光迷离的样子,很显然在想别的事情。果然,这家伙安静一会儿后,便突然凑过来神秘兮兮地对我说道:“今儿上面发了家伙给我,你猜猜看,是啥玩意儿?”
“22式还是92式?”我半闭着眼睛养精蓄锐,慢条斯理地问道。能让大兆兴奋的,一是美食,二就是武器,也就是他说的那玩意儿。
“非也非也,格洛克,奥地利那玩意儿,没想到上面分配下来。”大兆先是把餐厅厨房卫生间以及家瑶的房间都查了查,确定没人后,便跑过来把他那新西装拉开,只见衣服内的枪套里一把黑漆漆的手枪映入我眼帘,我把枪套扣拉开,拔出手枪掂了掂,点点头说道:“不错。”
“不错吧?这是最新式的,据说年中从侦破的一个黑帮手里缴获的,过年的时候俺才从杂志里看到,没想到那么快就用上了。怎么样?找个时间咱们到部里的枪房去练练?”大兆一脸兴奋地说道,尽管他做的工作属于保密,但这家伙在朋友面前倒是任何情绪都瞒不住的人,不像“爪哇”一天到晚都阴阴沉沉。
“大兆,你知道,我正在学会和这些东西绝缘……”摸着那冰冷得让人生寒的枪管,我舒了口气,微微皱了皱眉头,往昔一些黑暗的回忆如幽灵一般飘荡在我的脑海。和大兆他们不同,他们的目的是完成任务,有些时候可以完全避免出人命。而我,在那段血腥的日子,要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