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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孟抬头看着我,脸色和悦了:“真美。很好,既然有美人为你解围,本王就饶你一命。不管她怀孕不怀孕,我都要定了。不管她现在肚里的还是将来肚里的,全都是我太行王的儿子。我会封他们为小王,我以西王母的名义保证。”
他又踢了我夫君一脚:“滚罢,看在我们两人有相同爱好的分上,你可以留下一些钱不交给我,自己去买个婢女做老婆,反正这个女人我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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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顿时瘫在地下,哀声痛哭。阿舅脸色铁青,欲言又止。阿姑则低头哭泣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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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乐萦(23)
二四
张侯突然拱手道:“这位赵君,我可以给你五百金,请你放过这位女子,有五百金,天仙也能买到,何必要人家正怀孕的家眷为妻呢?再说这也是有损阴德的。我是富平侯张勃,你完全可以相信我的话。”
赵孟上下审视了张侯几眼,道:“原来是一位列侯,失敬了。今天运气真不错,捕获了一位列侯。我早说过,跟着我太行王,以后钱花都花不完。”
他身后的同伙都爆发出一阵阵爽朗的笑声,看来当强盗也挺开心的。我想。
张侯的侍卫则个个脸色严峻,露出恐惧的神色。贼盗的人数是他们的数倍,而且都执着长兵和弓弩,他们的害怕不是没有缘由的。
“好了,你有五百金,如果带在身边,那不都是我的吗?如果还在长安,我也没耐心等你去取。”他突然加大了声音,咆哮道,“给我把这个女人带走,不要惊吓了她。”说着他拔出腰间的环首大刀,“快点把你们的钱都交出来,否则,以西王母的名义保证,我要屠亭了。”
两个贼盗立刻跑上来,一边抓住我的一条胳膊就往他们那边拉。
我看见阿舅王翁季身体摇晃了两下,好像站立不稳。阿姑的哭泣声越发壮烈,夫君也茫然失措。张侯则皱紧眉头,一筹莫展。
赵孟将刀背在几案上敲道:“都他妈的不许哭,号丧啊。”
只听尖利的一声,阿姑的哭声虽然措手不及,但到底还是停住了。
赵孟笑了笑:“很好,免得我发火。”他握着刀,来回走了几步,又道:“不瞒你们说,今天我本来预备将你们杀个精光的,但是幸而获得这个美人,是件喜事,所以不得不改变主意。只是,我们这行的规矩,刀既然拔出来了,就不能空着放回去,否则以后再也杀不到人啦。所以,我还得杀一个给它充饥,给你们一刻时间,自己推选一个出来献血罢。如果婆婆妈妈的不选,我就一古脑杀个干净。”
堂上的人都面面相觑,没人吱声,显然谁都不愿意死。
赵孟不耐烦了:“那我就杀官最大的罢。”他挥一挥手,“给我把这位列侯请过来,今天我的刀也要尝尝贵种的血了。”他突然像唱歌一样哼道,“大刀大刀真舒服,饱饮贵血真舒服。”
阿舅大惊,脱口道:“不能,张侯可万万杀不得,杀不得啊!”
“你如果想换他,我就杀你。”赵孟停住了歌声,斜眼看着他。
阿舅嘴唇煞白,不发一言。
赵孟后面的强盗举起长矛冲上前去,向张侯逼近。张侯身边虽然有十来个侍卫,但手中只有腰刀,眼睁睁地看着长矛伸近,完全丧失了反抗的勇气,每个人手中的刀尖都不由自主地滑向地面。
这时,空气中静得一根草落到地下也能听见。张侯的脸色看似挺平静的,但从他脸上肌肉的收缩情况来看,显然还是有一点恐惧。
我很想帮张侯求情,但是看到这帮强盗凶神恶煞的模样,又生怕惹祸上身。人真是一个可鄙的东西,明知道命运相同,而总怀着侥幸,哪怕灾祸延迟得一刻也是好的。
可是我终究忍不住,我对张侯的印象很好,他的官那么大,可是脾气这么不坏。这样的人显然杀一个就少一个,非常可惜。我于是嗫嚅地对赵孟说:“大――大王,能不能不杀张侯,他是个好人。”
赵孟上下看了我两眼,还是笑眯眯的:“美人,按理说你开了口,我必须给你点面子。但是,那就是拿我们的脑袋开玩笑了。”他突然又大发兴致地哼道,“美人美人真漂亮,但是脑袋更重要。”接着立刻正色道,“上次我在石邑县抢了一个美女,因为心软,听她的劝告,饶了她情人一命,后来搞得几次出战不利,手指还丢了两个。我们请的建除家说,就是因为上次没血喝,我们的刀不高兴啦,拒绝再帮我们干活啦。最后听从建除家的劝告,杀了那个抢来的美人,才得到禳解。”
我不寒而栗,再也不敢吱声。
张侯身边的侍卫在长矛的进逼下,已经不由自主地退到了墙壁。贼盗用长矛像赶猪一样,把张侯赶到了赵孟跟前。
赵孟看了张侯一眼,自言自语地道:“还缺个砧板。”
大家都默不作声。
“哑了吗?”他突然又吼道,“给老子拿个砧板来,老子数三下,再不拿来,老子又要改变主意啦,要把你们一古脑杀个干净。你们这些畜生,当初在铁官作室是怎么对待我的,我也要让你们也尝尝相同的味道。我以西王母的名义保证。”
他的脾气真是反复无常,我的头皮阵阵发麻。天哪,这样的人我日后怎么侍侯?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特别可耻,难道我真有勇气腆颜活着去侍侯这个疯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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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亭卒身体颤抖了一下,赶忙答应了一声:“我去拿。”
很快他抱回了一个圆圆的砧板,放在赵孟面前。
赵孟的神智的确有点不大正常,他这回又恢复了平静,温言对张侯笑道:“请君侯上砧!”
张侯环顾了大家一眼,每个人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面,他绝望了,双膝一软,无可奈何跪倒在砧板面前。他把脸侧了侧,让头颅安详而平稳地躺在砧板上。
赵孟满意地笑了笑:“很好,君侯死后不要怨我,只怪你的手下全是懦夫。有这帮懦夫,你们汉家的天下也该完蛋了。”
说着,他双手高举环首大刀,深深吸了口气,就往下猛砍。
我吓得闭上了眼睛,突然听到门外大叫一声:“且慢,我愿意代张侯受死。”
赵孟的双手一震,硬生生把刀收回。我们大家都把脑袋移到适合的位置,朝那声音所在处望去。
一个青年男子,穿着干净的灰色短衣,大踏步走进了屋子。我感觉自己的心脏差点要从胸腔里蹦了出来,完全信不过自己的眼睛。
因为,那个人竟然是我曾经日思夜想,到现在也没有完全忘怀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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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萭章(1)
萭章
一
我有个爱好是斗鸡。
早在父母活着的时候,我就对斗鸡趋之若骛,在我心目中,真的难以想象世上还有什么更好玩的事。父母因此对我愤恨绝望,我的两个兄长都是太守府的掾吏,深得邻里敬重。每当休沐的那天,他们一定会恭恭敬敬地把邻里父老请到家中,和父母一起饮宴为乐,讴歌叫号,以佐酒兴,而这时我就抱着我细心驯养的公鸡,到田场上参加少年们的斗鸡事业。
在我二十三岁那年,我的两位兄长遭到了不幸,他们被奸人陷害,全部坐罪腰斩。这对我父母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于是在当年的冬天,相继忧愤而逝。从此,我不得不和妹妹萭欣相依为命。
我这才发现自己一无所能,显然,靠着父母留下的微薄产业,想维持生计是不大可能的。
现在只有把希望寄托在斗鸡上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仅仅把斗鸡当成不计功利的玩乐,而必须正式加入到以斗鸡博赛的行当中去,靠着这些锦衣赤冠的动物维持生计。
从小到大,我和公鸡结下了不解之缘,对它们的习性可谓了如指掌,我想,现在该是到了他们回报我的时候了。
不顾里中长老的劝告,我毅然把所有的家产变卖,借着行贾的名义出了函谷关,来到了济阳,这是天下盛产斗鸡的地方。
调动胸中所有有关鸡的见识,我把囊橐翻了个底朝天,买了几只小鸡,我深信它们就是帮助我打天下的骁将。如果这次不成功,我就只有自杀一途,这世上再也不值得人留恋。因为太没有天理,像我这样爱鸡如命的人,上苍都不能给我报偿,你还能说这世上有天理吗?
它们陆续发育了,茁壮成长了,羽毛油滑闪亮,鸣叫起来就像有学问的人说的,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它们的爪子像蜂虿一样尖利,腿也无一例外的长,其中有一只,我取名为骠骑将军的,尤其气势凌人,它和别的鸡站在一起,就像鹤立鸡群一样。
因为志在必得,我还给它们的利爪装上了特意铸造的铁距。很多斗鸡少年喜欢在鸡的翅膀里撒上芥末,我却不屑用这一办法。很早我就对我的爱鸡进行严格训练,不要说什么芥末,就算是石灰扑面而来,我的爱鸡也不可能放松它杀鸡的爪子。
我的成功几乎指日可待。我就等着秋季一年一度的斗鸡大会的到来,这个大会从元康元年开始,迄今已经举办了九次,今年第十次,将是大汉有史以来最盛大的斗鸡会了。据说今上也有意观赏,这也不奇怪,今上自小生长民间,最喜欢的就是斗鸡走狗,如果不是他有这种爱好,长安城的斗鸡大会也不会这样轰轰烈烈。
在我的苦苦期盼之下,斗鸡大会终于来到了。
当我把我的“骠骑将军”摆在斗鸡场上时,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然后击掌,整个赛场差点沸腾了起来。
这一天是五凤二年的秋十月庚戌,我的“骠骑将军”的成名日,在整整一个上午的比赛中,它相继击毙了二十多只雄傲长安城的斗鸡。往日那些不可一世的畜生,一个个毛羽凌乱,折戟沉沙,不甘心地倒在赛场上,丝毫不再顾及它们的体面,也没有条件顾及。斗鸡场上可谓血迹斑斑,但我可以骄傲地说,其中没有一滴是从我的骠骑将军身体里流出来的。
它成名了,我也苍蝇附骥尾而致千里,以“斗鸡都尉”而闻名长安。
接下来的数年,又有无数鸡中的英雄好汉死于它的利爪,而我也靠着它赢得了一笔巨大的钱财。我的钱财随着我的身体一起肥厚,“斗鸡都尉”的声名甚至盖过京兆尹,在长安可能有人不知道京兆尹是谁,但没有人不知道家住柳市的“斗鸡都尉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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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营造了大宅子,门前柳荫夹道,天下郡国的同道们经常抱着公鸡穿过柳陌,趾高气扬地叩响我的大门。但是出门的时候,都抱着它们或死或残的公鸡铩羽而归。
我很可怜他们,他们有的人玩了一辈子鸡,却对鸡知之甚少。他们的失败,不是因为没有天道,而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得天道。我本来有意写一本《相鸡术》,给他们指点迷津,但转念一想,畜养斗鸡有很多细微的地方只能凭感觉,文字是形容不了的,于是长叹一声,把毛笔扔掉,残简则无可奈何地付之一炬。
开始有列侯们来拜访我了,请求我帮他们养鸡。
可是我很讨厌他们,这帮养尊处优的竖子们,虽然都有求于我,却一个个在我面前带着居高临下的神气。他们有势力,我惹不起,只能时时称疾躲避。我向来就不愿跟官员们打交道,那看似威风,却时常会有被连累之虞,我的两个哥哥就是榜样。
但是,有一位列侯我对他很有好感,他就是富平侯张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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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萭章(2)
二
有一天,张勃带了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少年来找我,向我介绍说:“这位王孙名叫陈汤,字子公,山阳郡瑕丘县人,多才多艺,文武双全,是我很久以来未曾见过的人才,不可多得,因此特意带来给子夏君结识。”
我看了那少年一眼,他长得身材壮健,眉宇间充满了勃勃英气,但是隐隐有一丝狡黠,我心里立刻对他没什么好感。而且,张勃把他带来找我有什么用意呢,既然号称是人才,就应该举荐给朝廷才是。我一个以斗鸡走狗为业的浪荡子,要这些人才也派不上用场啊?
张勃好像看出了我的意思,道:“子夏君,这位子公君不但擅长文章,而且性情粗放,敢作敢为,我想和君的性格颇为投合,你们一定能成为好朋友的。我就把他托付给你了,你知道,我身奉先人遗留的这个爵位,有些事不是很方便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