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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在太诡异了,会不会是你过于迷信,才会让自己不知不觉朝这个方向走?”他从不语怪力乱神。
“才不呢!我从十三岁那年就决定,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所以我一点也不相信算命仙的各方面,可是诡异的是,这十多年来,在我身边出现的都是小男生,没有例外!瞧,你不也是?”她又咕噜喝了一大口酒。
“所以你想搬出来,换换环境?”
“我被我三个弟弟气炸了,他们一点都不体恤我的辛苦,老是率性而为,我从大学一年级就小心翼翼地看着他们长大,一种无形的责任感驱策着我要照顾他们,直到他们都独立,这是我爸妈交给我的使命,我从不是真的在意扛下身兼父母的职责,可是……他们几时替我想过?我下班回到家里还要给我脸色看,他们真是被宠坏了,所以我才在你姊姊的建议下搬出来住……”她顿住了。
钟肯很有耐心地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但是,今天下了班,我还是忍不住回去探探,怕他们少了我就什么事也做不好,结果……”她的声音哽咽了。
“结果他们每个人不仅过得好好的,甚至比你在时还要快乐。”他接完她的话。
她蓦地抬头看他,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
“每个男人几乎都一样。”他笑。
“是吗?我躲在转角,听见我二弟说我让他透不过气来的时候,我真的好伤心,我对他们的爱,难道错了吗?”她烦乱地拂去眼角的泪,心又痛了。
“你没有错,只是方法错误。男人都需要更大的空间才能自由呼吸,那是体内动物性基因在搞怪,你弟弟们也一样,你把父母加诸在你身上的责任不知不觉地转嫁给他们,你的压力透过肢体语言不断地传递出去,于是,久而久之,他们也被同样的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来。”他的解析铿铿有力。
她有点傻了,这家伙真的只有二十五岁?
“为什么你能说得这么透彻?我们才认识不到一天,你怎么能说得好像你已经很了解我了?”她已经忘了要哭了。被一个比自己小的男人说教这还是头一回。
“我喜欢分析和推演人性,这也是我工作的一部份。”他潇洒地挑起一道眉,喝一口啤酒。
“男人真的都属于野生动物吗?”她一副请教高人的崇拜眼神。
“几乎都是!”他有点想笑,从没看过一个人像她这样毫不遮掩内心所有的情绪,喜怒哀乐全写在脸上。
“或许我也有错,我总认为辛苦的只有我一个人,从没替他们的心情着想。”天!什么时候开始,她竟把三个弟弟当成儿子在管教?而她也成了不善与孩子沟通的母亲了?她悚然一惊。
“就用这段时间让你们姊彼此透透气吧!我想这样对你们比较好。”
“是啊!我刚刚一路上回来时也这么想,我该放手让他们自己长大了。”她叹息地倒向沙发,闭起眼睛。突然,她像想到什么似的,又倏地睁大眼睛,跳坐起来。“等等,钟肯,你刚才说什么?”她大叫。
“我说什么?”他反问,笑意在脸上扩大。
“你的意思是答应要让我住下来了?”她兴奋地看着他。
“嗯。”他轻轻点了点头。没办法,在她最难过时赶走她太残忍了。
“哇!太好了!我不用去住旅馆了!太好了!哟嗬!”她跳起来,绕过桌子,拉着他的手直喊:“谢谢!谢谢!”
“喂喂,于大姊,请你镇静一点行不行?又哭又笑的,真丑!”瞧她高兴得像个小孩,他实在很难想像她比他大三岁。
“钟肯,你是我的贵人!”她说着依着他坐下,一把抱住他整条手臂。
钟肯不太习惯和她太亲爱,连忙抽手,警告地比了比手势说:“喂喂喂,别侵犯了我的个人空间哪!先说好,要住进来得不互相影响生活步调和习惯。”
“知道了!紧张什么?你对我来说只是另一个弟弟,放心,你是安全又自由的。”她笑嘻嘻地拍拍他的肩。
他真服了她了,哪有人能在瞬间破涕为笑?她变脸未免变得太快了。
“这么说,如果你搬出去,原是打算去住旅馆?”他再度衔接上主题。
“是啊!我以为我被全世界遗弃了,只好先住旅馆,再找其他房子。现在你的好心救了我,愿意让我住在这里,真是太好了。来!庆祝我们成为室友,干杯!”她拿起啤酒罐和他轻碰一下,随即将所剩的啤酒一饮而尽。
“好了,你有点醉了。我看你在回来之前就喝了不少酒了。”他起身走到厨房去替她冲一杯茶解酒,再这样让她疯下去,她明天一定无法上班。
“你又知道了?太厉害了!”她倒在沙发上,觉得梗在心里的石头已经消失。和钟肯聊聊,心定多了。
“满身的酒味和烟味,任谁都闻得出来。”他端了一杯茶放在她面前的桌上。“喏,喝点茶解酒。”
于慎言眨眨眼,被这个小举动感动了。
“你知道吗?我弟弟们从没帮我倒过一杯水……”
“是吗?那你的确宠坏他们了。”他摇摇头,于家三个男人真幸福,不像他,十几岁就一个人在国外生活,偶尔回家还得伺候他那位什么事都不会的老姊。同样在人间,为何还有地狱与天堂之别?
“是啊!我累了,真想找个成熟老男人来宠我。”她打了个呵欠,抱住抱枕低喃着。
“难道都没有个比你大的男人追你?”他觉得匪夷所思。
“没有。虽然有遇到几个,我对人家也有好感,可是,从没有一个正眼看过我。”她讲到这里时,脑中忽然掠过黄得亮的脸。“啊,只有一个,就是我现在的上司。”
“哦?他对你有意思?”
“我也不知道,怪怪的……”黄得亮是对她有点特别,不过在今天她和钟肯在公司演出那幕戏之后,恐怕又要被三振出局了。
“你喜欢他吗?”钟肯又问。
“他太帅了,那种男人让人没安全感。”
“这样啊!那你为什么不将就一下今天那位对你死心塌地的小男生?”钟肯想起程瑞同。
“拜托!要我喜欢一个带奶味又娘娘腔的男孩,不如让我死了吧!”她伸长腿,极不文雅地跷到椅子扶手上。
“你啊!有时说话太粗鲁了。”他啐笑道,她“慎言”这个名字根本是自叫了。
“那又怎样?真的喜欢我的人,就要连同我的缺点也喜欢,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会遇见一个真正了解我、爱我的人,那个时候,我一定第一个告诉你……”她的声音逐渐模糊,眼睛合上,径自睡着了。
“喂!于慎言,你不能睡这儿,会感冒的。”钟肯走到她的身边轻摇着她,半天还叫不醒,终于放弃,只能苦笑地从楼上拿来一条被子替她盖上。
“祝你有个好梦,于大姊。”他看着她睡着时纯真的脸庞,轻声地说。
关灯前,他知道他得开始适应有个室友的日子了。
第四章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是,还是有些状况不在预期之内。
成为室友的第一个星期,钟肯就被于慎言一些奇怪的习惯彻底打败了。每天早上,她竟然用一种警铃闹钟来叫醒自己,结果,她自己没醒,反倒是他被吵得不得安宁。
“你就不能自动一点,靠体内生理时钟自己醒来?”他总是一大早就怒气冲天地敲开她的房门,帮她按下那个会让人神经紧绷的闹钟。
“我的生理时钟早就没电了……”她把头埋在枕头里咕哝。
“那拜托你,买个只有你自己听得见的音乐闹钟行不行?”他很少一大早和人吵架,这女人真有本事!
“钟肯,我有时连这种警铃都听不见了,更何况那种音乐的催眠闹钟?”她在半梦半醒之间还能反驳得他哑口无言。
钟肯气得帮她按下闹铃,再度回床上睡他的大头觉。
这是第一回合交锋,于慎言一战一胜。
接下来,钟肯有一次较晚回来,一进卧室,就发现他的房间被整理过了,里头的浴室甚至还喷了某种令人反胃的清香剂,他频频作哎地冲出房间,把才刚上床的于慎言从房里拎出来盘问。
“谁告诉你可是进我房里乱搞,还喷那种呛死人的毒气?”他的声音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音量。
“我有整理房子嘛,看在你是个好房东的份上,我就帮你清一清浴室。你知道,浴室不消毒会有霉味也!”她大方地说。
“你那些消毒水还没毒死霉菌就先毒死我了!”他低吼。
“呃?是吗?”她歉然地笑笑。
“我非常感激你的好心,但请你别再这么主动帮忙了,可以吗?还有,我对一些低等的香气过敏,以后别在这栋房子里用任何市面上的芳香剂,懂吗?”他捺住性子吩咐。
“懂。”她认真地点点头。不过,什么叫“低等香气”?
第二回合交锋,钟肯扳回一城。
更有甚者,某个星期日钟肯从外头回来,尚未进门,抬头便见一圈夹在衣架上的蕾丝内衣裤像国旗一样在侧边阳台上随风飘扬,差点当场昏厥。
这还像话吗?
“为什么你不用烘干机把你那些小碎布烘干就好?挂在面对大马路的阳台你以为好看吗?”在国外生活了多年,于慎言的行径实在让他大吃一惊。
“那些内衣不是绢丝就是棉的,不能烘,也不能晒,我只是拿出去吹吹风,干得比较快嘛!”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她在阳台晾衣服晾了十几年,她老弟们连吭也没吭一声。
“小姐,难道你一点都不觉得羞耻吗?那种驻人贴身衣物怎么能挂在人人看得见的地方?”
“为什么不行?我晒衣服也犯法啦?中华民国法律有规定不准在阳台晾内衣吗?”她睁大眼睛望着他。
“这……这是基本礼貌!”他如果脑溢血,全都拜这位大姊所赐。
“基本礼貌?那你去看看,全台湾有多少人不懂这项礼貌?在南部,还有人直接晒在马路边哩!”她不在意地摆摆手。
“这样有碍我房子的观瞻,你到底收不收?”他两手往腰间一叉,端出房东的架子。
“收就收嘛,不过是几件内衣而已,有什么好气的?我还想把你的也一起晾出去呢!”她就搞不懂,他干嘛跟她的几件内衣过不去。
“得了,不麻烦你了,我自己的衣服我自己洗。”为了压下怒火,他的力气消耗得特别快。
“那我浪费?每天才一、两件,我们分开洗既费水又费电,合在一起洗才划算嘛!”她立刻反驳。
“我自认还付得起这点该死的电费。”他得找个看不到这女人的地方,否则他一定会被她气死。
为什么他要冲动地答应让她住下来呢?才短短几天他就后悔得要命!
一星期下来,他们之间这类的插曲不断,两人都还在调整步伐的阶段,于慎言以前在家习惯主宰一切,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而钟肯在国外住了十几年,自有一套生活原则,他们要和平相处可能还得靠时间来帮忙。
而事实上,于慎言也逐渐从许多小地方看出钟肯的个性,他很自律,任何东西都放在一定的位置,用完立刻归位,整间屋子在他的随手整理下井然有序,根本毋需她鸡婆打扫。
还有,他的洁癖虽不严重,可是已足以让她这个女人为之汗颜。
例如,于慎言是个标准的急性子,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在短时间内看出成果,包括整理房子。她会用最偷懒的方式将看得见的地方弄干净,至于看不见的地方,乱一点无妨。可是钟肯就不是个只做表面清洁的人,他会彻底清除污垢,不管是客厅、房间还是厨房。
说他是“新好男人”一点也不为过!
会洗衣、煮饭、打点一切,有独立精神,爱干净,重卫生,为人客气有礼,再加上长得不错,钟肯的条件总和起来几乎可以当个完美情人了!唯一的缺点,就是年纪太小,于慎言为此觉得扼腕,这么优秀的男人为什么偏偏比她晚生三年?
唉!
为了消弭“内衣事件”招惹出的冷硬气氛,她决定找一天做顿饭请他,算是赔罪,于是在一个星期六下午,邀他一起到超级市场买菜,要他亲自挑选喜欢的菜色。
钟肯老大不愿意地被她哄上车,来到超级市场,随手挑了几样就说够了,她一看不禁纳罕,“就两块鱼和这些青菜?这哪够?”
“我胃口不大,这就行了。”他淡淡地道。
“别跟我客气啊,钟肯。”她以为他生气,便主动将一大堆菜、肉都放进蓝子里,“是我要请你大吃一顿的,怎么能太寒酸?”
钟肯不置可否,只是耸肩。
两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买了两大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