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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羽真有你想象的那么残无人道?
那天上午,涂抹着我很熟悉的香水味道的夏羽,再一次飘进我的房间。我甚至明白她的来意。果然没出我的意料,飘进来的夏羽在我的床沿蹲了下来。她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那样,一边调皮地拨弄着我的鬓发,一边趴在我耳边这样建议,说: “今天你把我绑起来试试?我可以少收你一个礼拜的房钱。要不一个月怎样?”我断然拒绝。我说:“那么变态的事情我坚决不做!要做起码折现,一千块现大洋!最好是美金,因为我马上就可以直接使用它。” 她习以为常地拧了拧我的腮帮子,表情鄙夷地说,难道我夏羽真有你想象的那么下贱?
“我愿意全身都布满鸟巢!”夏羽最忘我的时候曾经这样嚎叫过。我觉得,这句话可能会给那些热爱诗歌创作的善男信女们带来新概念。最起码可以更换一下他们的创作思路。我得把它输入电脑,要让人们记住。现在有许多诗人都在埋怨读者,说很多诗歌创作的快乐,读者们都难以享受和理解。我对诗歌一窍不通,但我觉得,夏羽(禁止)时发明的这句话,至少值得某些诗人去临摹或者体验一下。
有天下午,我做了个非常荒诞的艳梦。梦里面的夏羽,再一次显得斗志昂扬,还特地把她妹妹也喊了进来。她说:“我妹妹已经十六岁,即将嫁人。但到现在她还什么都不懂。我想让她参观参观我们的战斗。侧面体验一下人在床上是个怎样的活法。”夏羽的话让我大吃一惊。我万万没有想到,她居然还有这么个小妹妹?而且十六岁就即将出嫁?难道趁着我天天睡觉的机会,我国立法委员们已经偷偷地修改了我国婚姻法?想以此挽留我?
但我又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她像极了我引以为豪的女友赵小妖。就笑眯眯地问她叫什么名字。她低着头不敢正面看我,两只小脚移来移去的,说:“我也叫夏羽,”夏羽的妹妹怎么也叫夏羽?真是荒唐。“不过是虞姬的虞,不是羽毛的羽。”为什么夏羽的妹妹,要和我跟我姐的情况一样呢?我叫周一平,我姐也叫周一平,不过她是萍水相逢的萍。而我却是资质平平的平而已。
那个下午,夏羽在我身上匆匆发泄完毕之后,又让夏虞拿我做标本。她自己则站在一旁,一本正经地教导着妹妹,指点,纠正等等。很快她妹妹就轻车熟路起来,并濒濒叫床。小夏虞稚嫩的叫床声,使得我心旷神怡。就快彻底沦陷时,天空忽然不合时宜地响起了一道惊雷。一个激灵,我从床上坐了起来,终于发现:这是一个可笑的幻觉,生理的欺骗,一个艳梦而已。而且惊雷也是假的,我醒来的时候,窗外的流云似火,残阳如血。
夏羽常常把我当马骑。思想里,我也常常把她当成另外一匹马来骑。平等是人类一个永恒的主题,而潮起潮落的生理欲念,则是这个主题里的主题。只有和夏羽纠缠在一起的时候,我才可以抛却一些人生具体的烦恼。才算是个男人,合格的骑手,或者在深远的想象里,我的手里也有根尼采的鞭子。
半个月前的一个夜里,我替一个报社写完一篇拖了很久的稿件后,又一次漫游在这个自己即将与之挥别的城市。在街道的一个拐角处,我遭遇到一个比双眼皮还多几个双眼皮的暗娼。她趴在一个冰凉的垃圾桶上低声哭泣。忍不住我走了过去,递给她一支烟。她接在手里,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抹去眼泪,还对我笑了笑。问,你是干嘛的。我也笑。我笑着说,我是这个城市深夜里最后一位侠客,我在漫游,并替上帝收集着尘世所有的悲伤。
她告诉我说,自己忙了整整一个晚上,先后被一群血气方钢的年轻男人骑在身上,下面的那个地方都被他们捅出了一个豁口,并淌出了大量的黑血,却没有挣到半分钱。那群男人可能是一伙的。他们在她身上作业时,一个个都显得豪气干云。他们自称是这个城市最最豪爽的嫖客。可是事后,他们却以那些黑血是她的月经为由,没付她分文的嫖资。当(禁止)谈到钱的时候,那群大搞封建迷信的嫖客,还这样叫嚣着:“倒霉倒霉!撞红啦!老子们明天上街肯定会被汽车撞上!” 嫖客当中,有个脑袋最大的家伙,对其同伙们大声嚷嚷着说:“那就别给她钱!一毛钱也别给她!”看来,脑袋大的,的确是出类拔萃。
漫游的侠客,收集完暗娼的悲伤之后,就扬长而去。为一毛钱而哭?她哭的理由居然也头头是道。可是,只有城市深夜的垃圾桶,在承受着她的悲伤与愤懑。现在,我已经忘了那个暗娼的故事。因为她的哭声很像是一朵冰冷的雪花,从天上落下来,注定的命运就是被消解和融化。除此之外,雪花别无其他选择。所有的雪花都一样。
往回走的路上,我又发现我的一个女同事。她表情紧张地跟在自己的上司后面。其实她的上司也就是我的上司,只不过我现在已经辞职了而已。他们俩最终停在一家名叫“四方”的宾馆前面,站在宾馆门口,他们表情默契地笑了笑,还相互调整了一下各自的情绪,然后才相对自然地走了进去。
一个礼拜前的一个夜里,我看见几个雄性乞丐蹲在一起喝酒数钱。酒后他们决定:要找个全世界最便宜的女人来卸卸火。像个小贼一样,我尾随其后。他们所找的女人来自五湖四海,年龄不一,依靠拣拾垃圾维生。市容警察是她们最为野蛮的敌人。乞丐们只要花五到十元人民币,就可以得到一次伟大的生理满足。而他们乞讨五到十元,最多只需要两到三个小时。那些拣拾破烂的女人,尽管没有红灯区里的那些小姐们技术捻熟,服务周到,但她们待客的热情肯定也会有的。因为我看见那些男乞丐们趁兴而去,满意而归。
我开始这样想,因为这个奇妙的世界,人们已经发明出了许多新东西。譬如乞讨,可以活命。譬如卖淫,可以生财。譬如我,胡编滥造出一些虚假恶心的爱情故事,也还可以暂时解决我的衣食住行。因此,无论严寒还是酷暑,这些人,包括我,都不会被热死或者冻毙。据说,在遥远的家乡,这些乞丐们都盖起了高楼大厦,他们把自己的田地转包给没有经营头脑的乡亲们耕种,他们的大厦里摆满了现代化电器商品,他们的弱智儿子娶上了买来的俊俏媳妇。我又觉得,在某种程度上,自己和他们(她们)简直就是一模一样:很多欲望让我们坚守在自己生命的阵地上,不需要尊严与归属。
在我漫游的夜里,我甚至听说过这样的一个笑话:一个身材瘦弱缺乏营养的年青男子,持刀抢劫了另外一个油头粉面老板模样的人。但很快他又把抢来的钱还给了那个老板。原因是他嫌弃自己抢来的钱太少,甚至不够自己抢劫后负罪潜逃的盘缠。冒着当强盗的危险,抢到的这点小钱,居然跑不出原来的城市,他觉得很不划算。所以还不如不抢。
我漫游在深夜的城市里,常常怀念起我的一些朋友。我知道他们一定都跟我一样,至少他们也都还活着。那就没有什么怀念的价值。我准备熬完这个冬天,再看看这个城市最后的一场大雪,然后我就不会还在深夜时分漫游城市。这个城市里的很多事物,让我感到有些具体的疲倦,我甚至已经不想再呆下去。因为很快,我可能就要去美国。
第二节 过去与现在
我的过去与现在不同。过去我很纯洁,甚至鄙视一切丑陋的事物。所以有时候,当我静下心来,我会痛恨起我的现在。早些年,我恨过我爸爸。因为在我妈刚去世没几个月,他就把一位陌生的阿姨带回里面的卧室。他们俩也不怕惊动我妈的亡灵,把那木头大床摇得比拖拉机的突突声还响,这导致了我人生的第一次失眠。
再早些年,我还恨过我唯一的姐姐周一萍。因为她刚读初中一年级,胸部刚刚微微突起时,就和许多高年级的痞子生们混在一起。周一萍读到初一时,周一平也正好读到初一,因为她读到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忽然生了一场大病,因此留了两年。而且我还进了甲班,她考试成绩没我好,被分到丙班。用甲班班主任的话来说,丙班的都是垃圾生。
“恋爱是神圣的!绝不是你们打着她的幌子,去练习着你们所向往的摸奶和亲嘴!”上述这句话不是我发明的。它出自我们学校前任校长陈麻子之口。那天,学校召开批判流氓痞子学生大会,老校长陈麻子宣读到女流氓生周一萍的名字时,坐在我身边的甲班女生黄静吃吃笑了起来。说,周一平?我们班不也有个叫周一平的吗?挺好的呀,怎么也成流氓生了?我知道黄静是故意这样说的,她的目的,肯定是借此来耻笑我姐周一萍。可我没勇气跟她争辩。那一刻,我恨不得把头低进自己的裤裆里去。尽管陈麻子平时说不好普通话,但那次,他并没读错任何字。因为平与萍的读音完全相同。
我姐虽是女流之辈,可小小年纪就光荣进入了我校流氓榜。当我爸从党校学习归来,得知这一消息之后,他气急败坏地把我姐绑吊起来。我爸的皮带挥舞,我姐发出阵阵惨叫。但丝毫唤不起我对她的任何同情。我妈在一旁,虽然心疼得直掉眼泪,却没什么理由去劝解我爸。那次,我爸将我姐一顿毒打之后,觉得并没解气。索性还把她锁在小阁楼里,饿了她两天两夜。我爸希望我姐从此重视我们这个家族的名誉问题。我姐被反锁在小阁楼的第二天,趁我爸不在的机会,我妈拿了两块面包,叫我偷偷送给我姐。我用奇怪的眼神瞪着我妈,冷漠地笑。我说,饿死她才好,她让我在学校丢人现眼。可我的那句话还没说完,我妈就哭了起来。默默地从我身边走开。
时光不会倒流回来。可是脑海里的记忆却可以。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小时侯的周一平简直丧尽了天良。因为不管怎么说,周一萍毕竟是我姐,而且还是唯一的姐姐。其实周一萍非常疼我。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是这样。我鄙视她跟痞子生们混在一起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在后来,当我读到初三,对本班女生黄静实施报复时,一些喜欢黄静的男同学,开始找起了我的麻烦。
我之所以报复黄静,就是因为她曾经耻笑过我……在我姐接受批判的那个全校大会上。一开始,我濒繁地给她写情书,大胆地约她看电影。然后当着众多同学的面,大声宣读着她回给我的情书。甚至公开造谣,说她和我在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做过什么和什么。我要把她的名声弄得比我姐还臭,才可以消解我的心头怨气。我觉得自己这样做,不但一点儿也不无耻,相反,却充满了荣誉和神圣感。
可黄静却不是那么好惹的。她有三个哥哥,另外喜欢她的男生也有老大一大排。后来她三个哥哥,外加那批暗地里喜欢她的男生,他们联合在一起,准备找我的麻烦。当我姐周一萍知道这个事情后,就迅速发动起丙班的痞子生,一鼓作气的,狠狠地修理了他们几顿。在我姐的率领下,那帮痞子生,先后大大小小的,帮我打赢了四五次群架。通过这事,我和周一萍的关系,才重新密切起来。许多年以后,我,黄静以及我姐周一萍,首次聚在一家饭店叙旧时,说起我们少年时代的那些有趣的事情,黄静感到非常气愤,说我那时真是卑鄙无耻到了极点。
尽管我现在比较贫穷,一日三餐还得依靠着我撒谎的天份来维持。但骗你是小狗,我们这个城市,在一个世纪以前,至少有三十家商铺店面,都打着金光闪闪的“周”字大旗。它们的创始人就是 我爷爷的爷爷。爷爷的爷爷曾经给捻军某王担任过财政主管。虽然后来的捻军节节败退,最后灰飞烟灭。按照我的想法,那老头肯定和现在的贪官污吏们差不多:愈是非常时刻,他们就愈容易捞钱。要不然哪来钱财,开设出那么多的店铺?
周家到了我爷爷那代人的时候,仅是嫡亲的兄弟姐妹就有十好几十口。原因是我爷爷的爷爷大大小小里里外外的,一共讨了十一房老婆。那时侯,正值战火纷飞,国家危难之际。加上他们那帮所谓的兄弟姐妹,又不是一个妈妈养的。所以趁着老祖宗一命呜呼的混乱,整个周家立马就被他们弄得四分五裂,一盘散沙。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所以爷爷的爷爷翘辫以后,他的儿女子孙们,基本上依旧还在穿金戴银的生活着。
不过到了民国后期,周家就开始渐渐衰败。具体是什么原因连我爸我妈他们那代人都没弄清楚。总之家败如山倒,树倒猢狲散。及至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