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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你一声我爱你(高干)-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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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电梯一出来,远远便看到了凌素素的身影,褪去了凌厉的气势,她只是个心急如焚的母亲。迟颜猛地转身,落荒而逃。她无法说服自己在这个时候面对凌素素。那些恨意,绝望,在心底积蓄了十几年,如果她心软了,怎么对得起父亲那蹒跚的背影?她不是犯贱和活该又是什么?她不允许自己变成那样!绝对不允许!
   
   所以,她只想逃,也只能逃……
   
   被时经纬追上之后,迟颜整个人都被他猛得搂进了怀里。
   
   那样宽阔的胸膛和坚硬的手臂,像个巨大的牢笼,把她罩在里面,锁得严严实实,完全无法挣脱。
   
   但牢笼,又何尝不是一个安全宁静的港湾?
   
   他任她哭,任她用眼泪和鼻涕把他那身几万块的西装蹭得乱七八糟,任她对着自己的胳膊和前胸又抓又咬。最后,逼急了,她甚至开始拿头去撞。时经纬心疼的要命,却又暗自庆幸此时此刻自己正陪在她的身边,因为撞他的胸总好过让她自己去撞墙。起码撞胸不会真疼,起码有他看着她,抱着她,保护她。
   
   迟颜絮絮叨叨把那场车祸的始末全都讲了出来,她憋了太久,好累好累,早已经精疲力竭。有些过去的事,每每回想一遍,都是提着把刀,在自己的心头做一次痛苦的凌迟,像是在一下一下的刺,刺进去之后还要再□,□还要再继续刺……周而复始,无休无止。
   
   “我来干什么!就让隋凌云去死好了!从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就想让他去死!那11万花到只剩下两千块的时候,我跑去隋家,想要放下尊严向他们要钱,我站在别墅的墙壁外面,踮着脚,从蔷薇花的缝隙间望进去。那天,隋家正好在摆隋凌云的满月酒,院子里来了好多好多客人,我看到他被我妈抱在怀里,面前放着一个三层的大蛋糕,餐桌上摆着各种各样琳琅满目的食物和鸡尾酒,所有人都在为他鼓掌。他咯咯得笑着,一点儿都不认生,一点儿都不害怕,他那么天真,那么可爱,那么幸福,幸福得我恨不得冲进去杀了他!我当时只有13岁……我爸腿上每安进去一个进口的钉子就要花去几万块钱,我已经连续一个月每天只能吃一个菜包子了,爬楼梯只要超过三层两条腿就开始打晃……邻居家的小男孩骂我爸是死瘸子,老婆跟人跑了,只能在家哭,没本事,头上顶着个绿帽子,可以站在路口给人当活体交通灯……我为什么要来!他们全家都应该去死!所有姓隋的都应该去死!”
   
   时经纬有些慌了。
   
   一直以来,他等待以及期盼的,或许就是一个彼此交心,坦诚以待,真心相爱的时刻。
   
   是现在。她把内心深处最大也最不堪的秘密全部向他倾吐了出来,没有一丝一毫的保留。
   
   表面那么坚硬强大的外壳,保护着内里早就已经溃烂而且流血不止的内心。
   
   他一直觉得自己很强大,无所不能。依靠自己,依靠家庭,无论是在学生时代还是商场之上,都嫌少遇到真正的阻碍和挫败。可是现在,他却束手无策。他想要治愈怀里的人,想要怜惜她,呵护她,可是却发现自己的力量渺小到不值一提。除了一个乏善可陈的拥抱,他甚至什么都做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觉得,迟颜比夜岚还要惨。
 所以她坚强得不像个女人,文章开头的时候,被时经纬占了便宜,一般女生大概都会害怕,惶恐,甚至仇恨,她却很淡然,甚至不忘甩下钱,狠狠的羞辱回来。
 因为这些,跟她过去经历的比起来,实在是不值一提。
 这段回忆,也和迟颜与钟源的相识呼应了。
 两个同样绝望却还只是孩子的人,惺惺相惜,在少年时一起做过很多疯狂的事,也扶持着对方,走出了那些满是伤痛的过去。
 
 
 
 ☆、第三十一章:
 
   其实迟颜倒不是真的崩溃了,她只是需要一个出口,将闷在心里这么多年的委屈、仇恨、恐惧以及矛盾统统喷涌发泄出来。
   
   要崩溃,还不早就崩溃了,何必等到今天?
   
   当年她只是十二、三的年纪,困境就在眼前,重重压力,步步紧逼,几乎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都没倒下去,咬着牙也熬过来了,那些挣钱的方式,现在回想起来危险得就像是在悬崖上走钢丝,但她胆儿大心又细,一颗七窍玲珑心,有惊无险的硬是没从那根儿细钢丝上掉入脚底下的万丈深渊里头去。
   
   其实,她在酒吧、迪厅混夜场,调酒,跳舞,做DJ,或者跟着那么一帮有钱没处儿烧的疯子在郊区的盘山公路上飙车的时候,见过不少跟她差不多的小姑娘,刚踏进来的时候,大家都是一张白纸,渐渐的,就都变了味儿。她们都称不上是“近墨”了,那是天天搁墨汁儿里泡澡,哪还能有个白净的?最后不知不觉间,也就‘人不人鬼不鬼’了,往往是一天奢靡之后回到家,照照镜子的时候都不一定能认出镜中人是自己。像她这样能全身而退的,实在是少得可怜。所以,在时过境迁之后,她如果还后反劲儿的玩崩溃,也就真有点幼稚和可笑了。
   
   迟颜的哭声渐渐弱了下去,眼泪也止得差不多了,但是面子却有点儿挂不住,于是埋在时经纬的胸前,别别扭扭的咬着嘴唇,不肯抬头也不肯说话,像个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儿,甭提有多怂多可笑了。
   
   时经纬揉揉她汗涔涔的额头,上面有几缕湿哒哒的刘海随意的趴着,显得有些凌乱。他声音低沉,略带宠溺:“颜颜,你要是真不想去,我就带你走,咱今儿就疯他个一晚上,让这些不开心的事统统见阎王去。可如果你还是想去面对他们,我就陪你一起,好不好?”
   
   迟颜慢悠悠把脸挨着时经纬的胸口,轻轻蹭了蹭,鼻音浓重,听上去囔囔的:“你觉得我是该去还是不该去?”
   
   “如果是我,一定会去,配型成功的几率本来就低,反正就算去试试,十之□也配不上。”
   
   “那要是配上了呢?”迟颜从时经纬的怀里抬起了头,鼻梁上的一小块皮肤微微一皱,睫毛浓密纤长,湿漉漉的挂着泪,像是迷途中的小鹿。
   
   “配上了就献吧,说明这是天意。”
   
   “你什么时候说话也这么不讲科学根据了!”
   
   “其实,你比你自己想象得要善良,没必要一直纠结在过去的事情里,为了恨而恨,最后生生把自己逼成了一个连你自己都讨厌的人。”时经纬轻轻在迟颜的嘴唇上摩挲和舔舐着,那样温柔的爱抚,不带丝毫的欲念,只有心疼和怜惜,“我对你,一开始也只是觉得特别,很有挑战性,才想要尝尝,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后来真正让我对你上了心,就是你那次突然从车上冲下去救人的那一刻。宝贝儿,你不知道那时候你有多勇敢,多耀眼,我从来没见过那么美的人……”
   
   迟颜脸一红,挥起拳头绵绵软软的砸在时经纬的心口上,语气很冲,其实只是掩饰心中蔓延开来的甜蜜与动容:“你好好说话行不行,真是没个正经……”
   
   “你的第一感觉是‘来’,而且已经走到门口了,就去看看吧。”
   
   迟颜发现自己竟然被时经纬这样软磨硬泡的给说动了,跟洗了脑似的,只知道听之任之的点头。
   
   好在,走廊里只有凌素素一个人,隋光华不在,隋光耀也不在。她不需要绷起脑子里的那根名为“理智”的弦,对在她心中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仇人”的这对兄弟粉饰太平。
   
   迟颜透过房门的一小块玻璃往病房里面望进去,看到医生们正七手八脚的抢救着,面色沉重,空气紧张。
   
   凌素素脂粉未施,眼睛哭得又红又肿。迟颜的脚步不知不觉的放轻了些,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怕吵到谁。她听到自己哑声问道:“隋凌云怎么样了?”
   
   这一刻的揪心和悲伤,是骗不了人的,就如同血缘这种东西一样。凌素素冷血,隋光华和她不共戴天,但这却无法改变她和隋凌云的身上流着一半相同血液的事实。
   
   凌素素抬起头,看到迟颜,眸中原本的荒凉与绝望中,有惊喜瞬时炸开。但当她看到迟颜旁边的时经纬时,那一抹惊喜,又转化为了惊讶,以及忧虑。
   
   迟颜又问道:“他怎么样了?”
   
   “白细胞淤积,正在抢救。”凌素素的声音其实还算平静,也没有完全丧失风度和理智得嚎啕大哭,但那种从心底升起来的绝望,却像是一个巨大的黑洞,时刻吞噬着她世界里的所有乐观积极的光亮。
   
   “你别这样一副养不活了的样子。”迟颜皱了皱眉,语气不善,其实要表达的意思,却是别扭的关心,“他醒了之后还需要你照顾,你倒了他还能靠谁。”
   
   凌素素一边笑一边掏出手帕,擦拭脸上的泪痕,笑意清浅,仿佛已经看淡了一切。之前儿子刚刚查出生病,她还没什么危机感,尚有力气去找前夫大闹一场,现在,当她突然真正的意识到死神距离她的凌云有多么近,近到随时可以带走他的时候,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过去的四十几年都成了荒诞的笑话,她所在乎的,追逐的,其实连粪土都不如,而那些真正重要和珍贵的东西,却已被她愚蠢的弃之敝履,伤到不能再伤。
   
   “我现在总算知道你当年照顾你爸爸,在医院忍受白眼以及担惊受怕时的心情了,的确不好受。”
   
   “你是要我感慨我们俩同命相连,还是冷笑着对你说一声‘报应’?”
   
   “你想要怎么想都是应该的,的确是我欠你的。”凌素素勾了勾嘴角,挤出一丝淡淡的破碎的笑容。
   
   她认了,她自私心狠,市侩拜金,这些她都认了。如果她用余生忏悔,如果她向女儿认错,如果她尽全力去弥补当年自己犯下的错,那么上天能不能收回降在她儿子身上的惩罚?他明明什么都没做错,他那么小,那么天真,那么善良,那么无辜……
   
   病房的门打开了,医生走出来,宣布隋凌云的情况已经趋于稳定,但必须尽快寻找配型的骨髓,否则这样的情况只会继续恶化下去,而他逃得过这次,却不一定能逃得过下一次。
   
   迟颜和时经纬默默的随凌素素进了病房,隋凌云的头发因为刚刚开始的化疗,已经掉了大半,稀稀疏疏的,显得有些狼狈,一张苍白的笑脸瘦到只剩巴掌大小,水汪汪的眼睛里蓄满了泪,一见到凌素素,就伸着手要妈妈抱,同时泪水也滂沱落下。
   
   时经纬搂着迟颜的肩膀,两人距离病床有大约一米半的距离,却没有再靠近过去。床头上是一堆母子感人的相拥画面,令时经纬动容,却令迟颜悲哀,难堪,心酸。
   
   她曾无数次告诉自己,我不在乎,我自己能照顾自己,照顾爸爸,你凌素素去过你的上流社会的阔太太生活,那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可是为什么还是有一根针戳进了心窝里最深最柔软的地方,那么疼,曰曰的冒着血?
   
   原来,她不是不在乎,只是因为得不到,所以只能装作不在乎。
   
   尊严,是她唯一仅剩的东西了……
   
   “姐姐?”隋凌云轻声唤道。
   
   迟颜没想到隋凌云会认得自己,有些讶然,“你知道我?”
   
   “嗯!”隋凌云长得非常漂亮,眨了眨黑黢黢水灵灵的大眼睛,用力的点着头,“我见过姐姐的照片,是妈妈给我看的,她说姐姐很坚强,像奥特曼超人一样!”
   
   凌素素脸一红,有些尴尬,迟颜更是惊讶万分,怎么也想不到母亲竟然会跟隋凌云提起自己,而且还是缀上了这么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评价。
   
   “你才像奥特曼。”迟颜有些别扭,但内心的坚冰却已经轰然倒塌了。隋凌云的眼睛太温柔清澈,让她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熟悉和亲切之感。其实她知道,只要她踏进这间病房,她就一定做不到铁石心肠了。她伸出手,摸了摸隋凌云的大脑壳儿。
   
   隋凌云扁扁嘴,哀怨的撒着娇:“我都成小和尚了……”
   
   “没事儿,头发没了可以再长,反正你长得好看,没刘海儿把五官全露出来也可以秒杀众人。”迟颜不咸不淡的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凌素素的眼眶又酸又胀,她猛地站起身,跑了出去。
   
   骄傲如她,怎么可能让迟颜看到自己悔恨交加的泪水?
   
   隋凌云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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