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再考虑考虑。”宁信就喜欢看着徐牧涯一脸焦急的样儿。
“要不我们上民政局把证领了吧?反正你我都成年了。”徐牧涯不上宁信的当,继续侃侃而谈。
“去民政局前先去警察局。”宁信脸上的笑容像变戏法似的,瞬间消失不见。只要一想到自己的好姐妹在警局里受苦,自己却在这儿吃香喝辣,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徐牧涯的眼神中闪过早就预料到的嘚瑟,胸有成竹的说:“我们好好的把早餐加午饭吃完,然后去接林晗慧就行了。”
“你知道这件事?”昨天晚上宁信对徐牧涯说了很多的事情,至于说了什么,早就忘了。
“恩。”徐牧涯点点头,“你告诉我的呀。”
“那我还告诉你了什么?”宁信一脸紧张,生怕自己在奶茶店的那些事也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徐牧涯。
徐牧涯耸了耸肩,嘴角勾起一抹似有似无的戏谑,朝着宁信眨着那双令无数女生嫉妒的眼睛,很欠扁的说了一句,“你猜?”然后就收拾碗筷走进了厨房。
宁信倚在厨房门上,看着徐牧涯清新俊逸的身姿,还有他纤纤玉指中青白色瓷盘,觉得自己处于画中。眼前的这个男子,像神一样完美,完美得找不到一点瑕疵。爱神丘比特的箭真的射中了她吗?
“徐牧涯,你会做饭你家人知道吗?”
徐牧涯狭长的眼眸中一闪而过的慌乱被潺潺水声掩盖,他说:“那么我爸妈干嘛?着急见父母啊?”
“去你三舅姥爷!”这是宁信在网络上新学会的名词。
徐牧涯把盘子放到碗架上,温柔的微笑,眼神中带着无尽的宠溺,“有时间在这和我斗嘴还不如去练琴。谱子就在钢琴那儿。”
“好。”宁信也是明事理的人,乖乖的去练琴了。
但宁信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在哪练琴!钢琴在哪呢?
宁信的目光掠过沙发上白色的袋子,开始打量徐牧涯的家。
这是宁信第一次见识徐牧涯的香闺,怎么形容呢?反正就是不能用她学过的词语来形容。你懂的,她语文不好。
徐牧涯的家是套复式楼,上下共两层。上层就是两个有密码锁的房间。下层有厨房、吃饭厅、大厅以及两个房间,还有很宽广的阳台,加起来莫约两百平米。
整个家的装横都是以简约舒适为主调,米色的沙发和吊灯显得奢华味十足,层次分明。因为刚过完春节,地上铺满了兔绒地毯,踩在脚下的感觉很舒服,软绵绵的。
宁信曾经送过林晗慧一套兔绒的衣服当生日礼物,可是费了我几千块呢,给徐牧涯这么奢侈的当地毯用,也不知道浪费了多少钱,害死了多少兔子。
当然,宁信没有那个资格教训徐牧涯,在她那个真正的家,正垫着比这更夸张的东西。
人的好奇心是无限大,正因为上层的房间有密码锁,所以宁信踏着木板制成的古朴楼梯,一点一点的靠近。
爱屋及乌【求推荐】
比赛的时候人们常说“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那么人工开密码锁也是机遇与常识的巧妙结合。
宁信先试了一下徐牧涯的生日号码,发现不对,紧接着输入了自己的生日号码,然后门刺啦一声开了。
引入眼帘的是错落有致的大理石条纹墙,却没有冰冷的感觉,靠窗边的卡其色的大床旁边有着被切割了无数个方形小洞的装饰,可以将城市之景一览无余。床对面的墙壁上挂着许多的照片,上面的风景异常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宁信在心里感叹感叹,蓦地一转弯,仅是隔着一堵深灰色的墙,里面的景和外头的截然不同——柔和的灯光晕着两旁摆放得错落有致的雕塑和绘画,有的画还“滴答”着水墨,有的雕塑则是完成了一半,尖利的刀锋在桌上闪闪发光。
洗完碗的徐牧涯看到楼上半掩半开的门,心脏跳漏了一拍,急忙跑上去,看到桌子上被礼物盒精致包装的东西没有拆过的痕迹才缓缓舒下一口气。
他走到宁信旁边,宁信抬头问他:“你也学素描啊?”因为郑恩随的缘故,宁信对素描异常敏感,转入房间的第一眼就看见放在角落的素描架,以及上面打满阴影的图画。
徐牧涯“恩”了一声,说:“难道只有郑恩随才能搞搞艺术神马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宁信淡淡的解释,仿佛将心中的口子又一次挖大,露出猩红的伤口,缓缓开口,“郑恩随是我哥。”
徐牧涯把玩着宁信头发的手又是一个停滞,今天的惊喜这是太多了,难道是生活大爆炸了?
“那我岂不是成了他的妹夫,我还要喊他一声哥?”
徐牧涯本来就比郑恩随多吃了一年饭,难不成这一年饭是白吃了?
“如果你不愿意,可以不用娶我啊,然后你就不用叫郑恩随‘哥’啦。”宁信靠在徐牧涯怀里,也没觉得不舒服。
“娶你和喊他‘哥’是两码事,我们去找林晗慧吧。”
徐牧涯见宁信又要对他刚从国外带回来的摄像机痛下毒手,拉着宁信走出了他的房间。
“提着那袋东西。”徐牧涯从冰箱里找出一次性食盒,装下他们中午做好的寿司。
“什么?”宁信拿起沙发上的白色袋子,打开看了看,发现里面也是一套衣服,虽然款式和她们的不同,但袋子上的商标告诉着宁信,徐牧涯在同一家店买的。
看到正细心的装置着寿司的男人,宁信心头一热,或许“love ;me ;, ;love ;my ;door ;”就是这个意思。徐牧涯爱宁信,所以爱屋及乌,也会对宁信身边的人特别好。
外头艳阳高照,红黑色的衣服特别容易吸热,不一会儿,她们俩由内而外冒着热汗。徐牧涯不是宅男,闯南走北这么多年,早已养成随身携带墨镜的好习惯。或许你们看到大街上人带着墨镜,会觉得他们在装逼,但有些时候真的是因为太阳太毒,总是戳着别人的眼睛来照!
做了什么运动【求推荐】
俊男帅女的组合总是引人注目,更何况两人都带着墨镜,路人纷纷驻足回头,嘴巴啧啧赞叹,“是不是拍电影啊?”
“你傻呀,应该是街拍。”
“不管怎么说,两个人都好帅啊……”
“会不会是bl啊?”
“别呀,这个世界上的帅哥都搞基去了,那我们怎么办啊?”
“不是有我嘛。”丑男a说。
“就是就是。”丑男b附和。
听完他们的话后,宁信的脸微微发黑,看着旁边笑得春风得意,露出两排白牙的徐牧涯,宁信说:“我的女性特征就这么不明显吗?那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他们是怎么才把我看成男的?”
徐牧涯嘿嘿一笑,凭借着身高优势俯下身来在宁信的耳旁呼着热气,然后很恶劣的吐出两个字:“你、猜。”
然后宁信拔腿追杀徐牧涯。然后路人就看到这么一副和谐的画面:男生三步一回头,脸上的表情轻松暇适,始终和后面的女生保持一段若离若即的距离。后边的女生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满脸通红,始终追不上前面的男生。
为什么男生的体育比女生好?因为上帝造人的时候别有用心。宁信在心里默默地诅咒上帝。
“小慧子,这是衣服,还有这是午餐。”宁信一路上都以33秒跑两百米的初中毕业考试体育成绩跑到警局的,说话的时候仍是带着明显的喘气声,脸上的表情更是红扑扑的惹人爱,“你会宿舍洗澡,然后吃饭……”
林晗慧恶趣味的盯着宁信扑扑红的脸颊,又将目光转移到眉目中带着甜蜜的徐牧涯脸上,勾起嘴角轻轻的问了一句。
“你们刚刚做完什么运动过来的?”
“呸!”宁信也不顾什么淑女,他们不是说她是男的吗,她就man一点!“我总算知道‘狗嘴吐不出象牙’是用来形容谁的了!”
“不错。”林晗慧接过宁信手中的东西,风轻云淡的表情根本不像刚从里面出来的人,“会用俗语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粮食你没白吃啊。”
“滚!狗嘴吐不出象牙来!”宁信越咀嚼林晗慧的话越觉得奇怪,这是在褒她呢还是在贬她呢?怎么越听越觉得是在讽刺她没文化没常识没大脑。就像大脑打了除皱针那样。
“拜!”林晗慧提着东西,留下一个坚实的背影,潇洒的挥着手,说,“不打扰你和徐牧涯甜蜜啦!祝你们早生贵子。”
徐牧涯一直板着的扑克脸不小心露馅了,咧开嘴角,对着那个背影说:“谢啦。”
宁信满脑子黑线,林晗慧疯了,徐牧涯怎么也跟着她一起疯呢,真是太幼稚了!太幼稚了!真后悔当初交友不慎,误交林晗慧这个损友。
但若没有损友,人生该少多少乐趣呀?
路人行行匆匆,在大城市中,无论何时何地,大街上的人比蚂蚁窝中的蚂蚁还要多。人们接踵摩肩,谁也难料会有人做出些缺德的事来。
忽然,人群中有个人大喊:“抢劫啊!快来帮忙啊!”
求救人的声音是个女声,徐牧涯看了一下人群,然后转头看着宁信,像是征求意见似的,“你说我要去帮她吗?”
醋坛子里的女鬼【求收藏】
忽然,人群中有个人大喊:“抢劫啊!快来帮忙啊!”
求救人的声音是个女声,徐牧涯看了一下人群,然后转头看着宁信,像是征求意见似的,“你说我要去帮她吗?”
“帮她妈干嘛?”宁信故作聪明的白了徐牧涯一眼,随即发现时自己理解错误,又给自己翻了一个白眼,才说,“去帮啊,英雄救美这种好差事你都不干啦?”
“哦。”徐牧涯转眼变身成好奇宝宝,他又问,“我是把抢匪送到警察局呢还是把被抢的东西还给那位女士呢?”
宁信扶了扶脸上的墨镜,擦了擦头上早已干了的汗,语气中流露出八分的无奈,“这有区别吗?”
“当然。”徐牧涯肯定的回答。
宁信擦了擦头上不存在的虚汗,冷冷的干笑两声,语气中带着十分的无奈,“去吧。你负责把东西交给那位小姐,我负责通知policeman来帮你抓抢匪,好不好啊?”
“好。”徐牧涯盯着宁信,丝毫没有要去帮忙的意思。
“你这是要我用天马流星拳送你过去是不是?看什么看!再看人都跑远了!”宁信第一次对徐牧涯展现出龇牙咧嘴的暴龙一面,没有震惊到徐牧涯,反倒把自己吓了一跳。因为宁信自有记忆以来只会微笑、冷笑。大笑是少中之少。
徐牧涯像是嘱托了多大的军令似的,沉重的拍了拍宁信的肩膀,然后一溜烟的就不见了。
宁信本分的走到警察局里,朝昨天趾高气扬的质问她的警察叔叔说:“外边有人抢劫,要不要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就看你的选择了。”
然后留下无语的扯动着嘴角的警察转身离开,走向包围成圈的人群。
两个警察拿着手铐跑向人群,杀出一条血路,宁信明智的跟在他们身后,然后不损一根一毫走到徐牧涯旁边。
那名抢匪以一个非常优美的姿势躺在地上,如果忽略掉他脸上痛苦的表情,应该可以看成乞丐躺在大街上睡觉。这是过肩摔后典型的姿势,宁信无比熟悉,因为这可是林晗慧的拿手绝活。不过看那个人的样子,应该猜得到徐牧涯用的力不小。
徐牧涯捡起钱包,像所有电视剧演得那样,半蹲在跌坐在地上的女士身旁,然后把那个耀眼的地图钱包归还那位女士。
宁信看到这的时候就想扯着徐牧涯走人了,因为那个半蹲的姿势很像求婚有木有?况且徐牧涯人这么帅,旁边这么多人看着他,就想你刚买来的面包,自己还没来得及尝鲜,就被邻家小屁孩抢走吃进肚子里了。那种感觉,很气愤。
谁知道那个女士得寸进尺,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她扯着徐牧涯的衣服,用另一手摸着脚踝,说:“扭到脚了,怎么办?”
“额……”徐牧涯一直都低着头纠结,所以没注意到头上像恐龙吃人的目光。
“帮助老弱病残孕妇及抱婴者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请问阁下属于哪一类?”
宁信在徐牧涯纠结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