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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第一天躺在床上首先对家务进行了分配:我是个有创意的人,喜欢做菜,喜欢厨房,因此厨房由我来负责,包括烹饪菜肴和打扫卫生。JP是个软件工程师,工作类型是整理数据分类规置,因此房间客厅都由他来整理打扫。我有个学生每天来我家上课学法语,朋友介绍的熟人价格,两个小时我收她四百元,不过这已经足够我们每天的家用了。因此既然是家用由我来赚,那么其他的事情,比如洗衣服买菜都由放假中的JP来做。
事实证明,我们这样分工效果还算不错。除了我不时偷懒,两个人去馆子吃饭以外,JP尽职尽责地把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纤尘不染。衣服洗烫熨平,比我妈做得好。
一天他在那里熨衣服的时候,我从后面把他抱住,“我说,你还真是挺会做家务的。”
“这都是长期的单身生活培养出来的。”他说。
“这些我做不来的,JP。”我说,“我从小就不会做这些。我爸妈也不让我做这些。”我先打个预防针,免得以后他挑我的毛病。
“你做饭好吃就可以了啊。”他说,“打扫房间什么的,都是我来做。以后去了法国,也是我来做。”
“谁说以后跟你去法国了?”
他笑起来,“哪里都行,反正我们不分开了。”
“嗯。”
在共同的生活中,我发现了JP身上很多我之前并不曾注意到的优点。
比如,他是个静悄悄的人。走路的时候控制脚步,尽量不出声;关门的时候也不会随手一推,而是将门送到框子那里,轻轻合上;起先他倒时差那几天,我们的作息很不配合,但是我从来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起床;还有他也从来不会像我那样,人坐在沙发上,然后伸手将手里的本子或者报纸啪的一声扔到茶几上,他会站起身,走过去,将东西规矩地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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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他很谦让。苹果掰开两半,一大一小,给我的肯定是大的那一半。如果我打开电视了,他肯定就会关掉计算机的音响,用耳机听音乐。我们要去哪里吃饭,我们要做什么菜,我们晚上要躺在床上看什么电影,都是我说了算。问他意见才说,不问意见也高兴地配合,像个最乖的小孩子一样。
这个最乖的小孩子每天把我的靴子和他的鞋子都擦得干干净净,我的毛衣掉了一个扣子他就从头到尾都钉一遍,我学生来的时候,要么他去买上两杯永和豆浆给我们,要么他就准备一个颇丰盛的果盘。
这个学生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姑娘,在澳大利亚念书,回国度假,每天被她妈妈用大德国车子载到我这里来学法语,是个家境富裕,挺好看的颇有点小骄傲的家伙。起先除了上课,她跟我基本上没什么交流,后来过了几天混熟了,就开始跟我侃她在澳洲的生活,再过了几天就开始说起她回国之前刚刚分手的澳洲男朋友,最后愤愤然地得出结论,“如果贾森也像叔叔(指JP)这么好,我怎么会跟他分手呢?”
我表面谦虚,心里窃喜。
跟一个人生活日子久了,很容易受其影响而有些许的改变。我的个性渐渐地也在往一个安静的、谦让的、善解人意的方向靠拢。
带着JP回我爸妈家吃饭的时候,我也会规矩地摆放好自己的鞋子,我也轻手轻脚地在屋子里面走路了,我也开始不跟外甥女争夺炖酸菜里面的排骨和粉条了。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但是我也不确定啥时候我会现原形。
春节之前,天气越加寒冷。出去一圈,回到家里感觉整个人都会冻得硬邦邦的。我忽然想起来他走之前那个宏伟的计划,马上翻箱倒柜地把我那套行头找出来:米色的羽绒短外套,黑色的紧腿裤子,红底圣诞老人纹样的短裙子和一整套的帽子围脖和手套,还有最重要的那双荧光绿色的短刀冰鞋。
我穿上这身衣服,还化了一个十分隆重的妆,然后跟JP说:“亲爱的,走,咱去青年湖溜冰去。”
很久没有进行户外活动的JP高兴极了,“Allez!Go!”
在沈阳彩电塔下面,青年湖的冰面上,我兴致勃勃地穿上冰鞋,然后颤抖着站起来,然后一个大字形后叉毁掉了JP的幻想。他扶我起来,帮我扑打一下羽绒服,“我以为你会。”
“我也以为我会。”
话说真是奇怪,我大学的时候体育课上滑旱冰也及格了啊,怎么上了冰刀就不好使了呢?我颤抖着又站起来一次,然后向前跪倒,双膝着地。JP在旁边笑嘻嘻地说道:“这样摔就对了,这样摔还能看出来你原来是学过的。”
他竟敢这般揶揄,我气坏了,拽着他的衣襟,想要挣扎着起来去咬他的脸,结果发现根本就起不来,这脚也不是我的脚,腿也不是我的腿了。
好不容易在他的搀扶之下我慢慢站起来,跟着他往前滑了几步,刚有点感觉又摔倒了,这回厉害,向后坐下去的,尾巴根生疼。还有一群屁大点的小孩神气活现地立在自己的冰刀上看着我乐。我再也不玩了,脱了冰鞋,扶着老腰一点一点往外走,心想自己原来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二十七八岁了还想跟人家小孩似的在冰上飞呢,我这站起来都困难。
因为身上穿得少,又没有活动开,再加上我这个努力要强的女性丢了面子,第二天我病倒了,发烧到了三十八度,嘴唇上面都是小水泡。
我妈在电话另一边把我一顿臭骂,“你装,你装,我让你继续装!还不快去看病!”
JP不敢怠慢,打了出租车带我去离家不远的陆军总院,我看的那个内科专家是个老太太,我前面还有七八个患者,因为怕别人加塞,排队都排到诊室里面去了,本来就都是有点传染性的疾病,还一个挤着一个的呢。
我记得老太太逆光看了看一个患者的片子,然后说了一句话,一时让所有挤在那里的患者都退散了,“你这个,你这个,你这样吧,我给你写个号码,你去沈阳结核医院去找马大夫,你这个应该是结核……”
真是走到哪里都排队,好不容易看完了病,医生给开了方子,我们去收款处划价交钱。快到中午了,前面还有五六个人在等候。我在旁边找个椅子坐着休息,JP站到排尾去排队,一边排队一边朝我笑笑做鬼脸。
忽然斜着插上去一个壮汉,个子比JP还高上半个头,膀大腰圆的,身上是一件脏兮兮的羽绒服,袖子上还有大鼻涕的痕迹,也不顾后面还有五六个人在排队,把单据扔到台子上,大声大气地对窗口里面说:“来,我交钱。”
这是明目张胆的加塞。
可是后面的五六个人竟没有一个说话。
然后我最不想看见的一幕发生了:JP不紧不慢地走了上去,手按在壮汉的那一小叠票据上,朝着相反的方向,把它们倏地一下推了回去,然后他指了指站成一排的几个人,他在告诉壮汉:你得排队。
壮汉可能没想到这个戴着眼镜的斯斯文文的老外能站出来干这事儿,登时圆了眼睛,紧紧地瞪着他,声如洪钟,“怎么地?你!”
我马上从椅子上跳起来冲过去,挡在JP前面,我浑身发热,嗓子沙哑,还因为过于激动而头晕目眩的,我没忘记那个跟老外在一起就绝不跟国人吵架的原则,但是我清楚地跟壮汉说:“你排队。都排队,你为什么加塞?”
JP伸手一拨又把我给扒拉到他后面去了,略扬起头来,态度平静地看着对面这个家伙,仿佛在说:你要怎么样?
于是我看到这个温顺的人性格里面倔头的一面。
不过我也觉得他傻,我是个中国人,我又是个女的,大庭广众之下,无论有什么问题,量那小子也没有胆量把我怎么样。
可是你不一样,你一个老外在中国地盘上出头,看热闹的人就算好的了,真的动起手来,没准就有群众上来趁乱踹你两脚,替他祖爷爷报仇。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我以为大汉伸手就要推JP的时候,排着的队伍里面出了不大不小的一个声音,“还要打架啊?小伙子,排队吧。别在外国人面前丢脸了。”
说话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奶奶,手里拿着省医保卡和自己的处方,她此言一出,那五六个人也纷纷说话了:
“凭什么不排队?”
“还要打人?”
“来医院的都着急,怎么就你特殊?”
“排队,排队。”
显然狭隘的我低估了我同胞们的公德心,支持JP的统一战线瞬间形成,加塞的壮汉先是一愣,继而意识到自己输了面子又没有人气,终于讪讪地去另一个窗口前面排队去了。
我拉着JP去后面继续排着,但是我可没忘了数落他,“谁让你出头的?多等一个人能怎么样?谁都没说话只有你说话,你很会打架吗?”
JP没客气,“我不会。但是我也不怕。”
我不知道应该因为他傻乎乎地出头而生气还是应该因为他的勇敢而高兴,我用力拽了一下他的袖子,把手团在他的手掌里。
刚才说话的老奶奶交完钱退出来的时候,笑着看看我们,问我说:“他是哪国人啊?”
我说:“法国人。”
“小伙子挺好。”
之后JP问我那位老夫人说了些什么。
我道:“蛮夷野性难驯,她让我可得管好你。”
28 我们都已经在围成上方徘徊了,待我在后面补上一脚,把他踹进去就圆满了
除了有一个人陪伴,说点啥总有人回答,而且有规律和谐且合法的性生活以外,同居还有很多难以名状的好处。比如我可以说一下这些话了:
“JP,给我烧点热水泡脚。”
“亲爱的,给我挠挠后背,左肩胛骨附近,再往下点,对,哎……轻点。”
“吾爱(mom amour,够文雅吧?),我今天做个东北传统菜大酱炒鸡蛋怎样?我蘸生葱吃,你来点吧?够意思,给个面子,尝一尝。两人一起吃葱,谁也不讨厌谁。”
“今天回我妈家吃饭,咱们买个西瓜回去吧?”
……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我自己跟朋友出去玩,剩下他一个人在家,一方面能跟闺蜜逛街购物吃饭唱歌,另一方面还有个人在家里等着,让人又愉快又有安全感。我最高兴的,就是玩到晚上十点多钟,JP打电话催我回家,当着很多女朋友的面,我特意表现得很不在乎,很不耐烦,很不当回事儿,让她们知道在家里是我说了算的。哦,是啊,原来我已经把JP这里当做我自己的另一个家了。
过年之前不久,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高中时候的班长召集每年一次的同学会,时间定在大年初四,要求如果可能,可以携眷出席。班长是个资深八婆,一直在上海工作,是个过得很丰富精彩的白领,说完了正事儿,就笑嘻嘻地在电话里跟我说:“把你家的小老外带上哦。听说沈阳的那帮都差不多见过了,我还等着看看呢。”
“带上可以,不过禁止你们调戏。”
“禁止调戏?切……不调戏还让你带上干什么!”
我纳罕:我交的这都是些什么样的朋友啊?!
那天JP在打扫房间,我坐在电脑前面上网,一边上网一边想着同学会的时候我穿什么衣服,做什么打扮,开什么玩笑,揭什么短,想着想着,就像冬天房檐上垂下来的冰凌被艳阳照射得渐渐地融化掉一样,啪的一下,那个念头又跳到我的脑袋里面来了。
我走出去对他说:“JP,我们就要同学聚会了。农历年正月初四。”
他转过来看看我,“哦,好的。怎么了?”
“你见过我的高中同学了吧?”
“见过一些。”
“如果这次聚会的时候,他们问我,我们现在是什么状况了,我怎么回答?”
“……我们是什么状况?”他想一想,“我们就是这个状况呗,我们住在一起,相处得很愉快,你就跟他们这么说呗……”
“咱结婚吧。”
各位看得没错,我们结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做出来的决定,由在下提出的。
早说过了,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两个字:跳跃。趁着热乎又黏糊,把该做的事情做了,我不喜欢听那种故事:一男一女两人处了好几年,戴得都腻了,就是不结婚,不结婚就分手,类似个案无数。
我觉得别管中国的还是外国的,大多数条件不错的男人在面对婚姻的时候都有一种惰性。都属于那种没好上的时候,处处求着你、巴结你,好了之后就特别容易对现状满足,半只脚都悬空了,也不肯往围成里面跳的那种。JP尤其是,法国人的随意和男人的惰性在他身上很和谐,可我是个中国女人,我是个爱上了他,并且已经跟他同居了的中国女人。
有一个真理经过很多人的验证了:难得不怕熬,越熬越成熟自信,越好看;女的不行。三十的男的一枝花,三十的女的是那啥,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