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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养成日记-第5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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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雨绯都告诉你了吗?”沐娇比我要勇敢,直接切入正题,眼睛看着我,似在捕捉着我的心思。
    我点了点头,依旧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或许我的到来,已经可以说明一些问题,只是不想用语言去表述。
    “可你还是来了,你——”沐娇说着端起茶,下半句也就淹没在茶水里。
    “你现在生活得还好吗?有段时间不见了,你——更漂亮了。”说这句话时,自己都控制不住认真的表情而笑起来,沐娇叹了口气,道:“我很好,你呢?”
    “我一直在找你。”这句话之后,该轮到沐娇的表白了,只是这时她的电话响起来。
    “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说着起身,走向窗边。
    她如此的地客气,把我们之间本就有着的距离拉得更加遥远,我那些要说出来的感人的话一下子被压下去,我喝着茶水,像块木头似的坐在那,看着她接电话,那种感觉,一种很奇怪的错觉在不知不觉中升起:像是在看着或者是欣赏着别人的女人一样,多了一分陌生的美,少些一分亲切的熟悉。
    “我得走了。”沐娇没有坐下来,直接拿起她的包包,只是在等着我的起身。
    “哪里,我可以去吗?”我起身。
    沐娇摇动摇头,道:“对了,照顾好我妹妹,她还小,你——我真的得走了,再见。”说完转身,华丽地转身,或者,我可以伸手去拉住她,只是我只站在那儿,什么动作也没有,甚至还点了点头。
    看着她,直到消失在视线里,然后坐下来喝着茶水,从一走进这茶吧到现在,如同一直沉浸在梦里,隐隐约约,模模糊糊。
    窗外艳阳高照,为何不是大雨,也许那样更适合些,感到身心的空虚,像是失去了灵魂的空壳,没有直白的拒绝,可是她的客气,她的行为,已经在说明
    着冰冷的拒绝。
    或许,我只是诚意不够?想到这里,我疯狂地冲出去,同时跟着我冲出去的还是老板,因为我没有付钱。
    出了茶吧,顿感人世的喧哗,再也没有那种安静,而空气也瞬间炎热地袭过来,紧裹着我,这才是现实吗?那么刚才——宁可只是一个梦。
    茫茫人海,再也找不到沐娇的身影,这种突然的冲动就像当初一样,结果也是一样的无助。
    站在大街上,烈日当空。
    回去的时候,茗儿不在家,这丫不知道又跑哪玩去了,连个想说话的人都没有,在竹榻上坐了会,无趣,又出门,可要去哪里也不知道,拐进一家酒吧,直喝到天地昏暗才回去。
    茗儿依旧没有回来,我独自躺在竹榻上,望着满天星辰,突然很想发脾气,有种暴力的冲动,然后冲上楼,把一些留下来的破家具砸得稀巴烂,直到拳头破血,全身无力才罢,用冷水冲着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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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过去了,茗儿没有回来,明知道她一定很安全,可还是有些忙乱,打她的手机,她也不接。
    夜来了,出门,沿着古旧而熟悉的道路走过去,这条路,当初曾走过无数次,当然,是和沐娇,那时的恋爱,只牵着手,看着彼此就满足,一天不见都会想念,那时还没有手机,无法联系,只好提前约定,如果到点了还不见到对方,都会提心吊胆地着急,想她会不会出什么事,是不是来不了了,不停地看着时间,张望着路口,而当她终于同现,就像是一个发光体,再多再情感的美女也视而不见,被她比下去,全世界,她最独特,最好看(土的掉渣的一个词,可又带着多么强烈的回忆,就像我“喜欢你”,而不是“我爱你”一样。),也许本想保持冷默,只是笑容依控制不住地浮现在脸上,低头,踢着碎石子,等着她的一步一步走近,或者,欣赏着她的步代,独特,款款走来,没有那么性感,妖娆多姿,像是欣赏着风景,而这风景是私人的,独属于我。
    “有什么好看的!”沐娇总是被我看得不高兴,嗔道:“再看我都不会走路了。”
    我要牵手,或者拥抱,她就推开我,道:“现在不行,好多熟人。”
    于是只好忍着,故意保持着距离,装作陌生人,偷眼看她,想告诉世上所有的人,她是我的女人,娇,我的女人。
    当她遇到熟人,和别人打着招呼,会不自然地延伸出嫉妒,尤其是和男孩子打招呼,我总是会多看几眼那个男生,在想他会不会暗恋着我的娇,会不会是我的情敌,那个时候,会刻意地走近,贴近,想向人证明着我们是一对,她们我的女人,你,别靠近,沐娇向我介绍这些人时,我小心地听着,仔细地记在心里,分析着哪些会对我们不利,尤其是那些曾经追求过她的男孩子,甚至还有一个曾经为了她差点自杀的人,我得时时保持着警惕,高度重视。
    那个男孩子,追求她三年了,沐娇一直不答应,最后,在一天放学后,他在班级门口逼住沐娇,告诉她如果再不答应他,作他的女朋友,他就自杀。
    “那你就去自杀吧。”沐娇一口拒绝了她,她的冷默让我心寒,同时又感到天意,如果不能当初的决绝,也许就不会有我们的今天。
    本以为只是一句玩笑,第二天才知道,他回家后真的割腕自杀了,被发现的时候床上流满了血,人已晕迷不醒,当然,结果是并没有死掉,被立即送到医院救活了,这件事也许现在听起来很可笑,不过我能感受到那种痛不欲生的感觉,当我失去沐娇的时候,也有那么一种冲动,或许是沐娇跟我说过这件事吧,她说自杀什么
    问题解决不了,根本就威胁不到她,你爱自杀就自杀好了,关我什么事,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自杀也没用。
    沿着这条街走过去,会上一座古旧的桥,据说是清明时期修建,烤瓷似的大方块砖上布满了伤痕,印证着历史的变迁,桥下是条我们曾我自己也曾独自走到尽头的河流,当初的清清河水如今已被工业污染成的臭水沟,离和老远,就散着腐败的气息。
    不再有古筝的声音,那时每次来时都会听到有人在弹古筝,借着水声飘过来,沾染着水泽气息,听着让人心情舒畅,牵着沐娇的手,站在桥上,倚着栏杆,就是整个世界,幸福地让人落泪。
    古筝,那是一个痛苦而美丽的爱情故事,是沐娇告诉我的,从那以后,我从古筝里只听到忧伤,然后,我们就喜欢往后山去了,很少再到这桥上来,而天气也渐渐凉了,随着逝去了炎热的夏天,我们的约会也变得越来越紧张,沐娇不再有饭后出去走走散热的借口,我对她奶奶的仇恨开始曼延。
    桥头住着一家三口,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有一个女儿,在学习音乐,梦想着有一天可以成为明星,她喜欢打扮,每次出门都打扮地花姿妖娆,成为这一片的第一小美人,从小学到高中,追求她的男生不计其数,好在她都看不上,有人说:她目中无人。
    喜欢出入各种上流场合,可她的出身背景不允许她这样做,工薪阶层的家庭出身很难供一个艺术系的女儿的,于是她们经常吵,为各种事情吵,大多离不开金钱,不过她的父母依旧是普通的工人,提职的事情是件了不可能的事情。
    在一次争吵后,她离家出走了,一个星期后,当父母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和一个男人同居,在那时,同居是件很可怕很丢人很轰动的事情。
    他用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同样的艺术系,学习西洋击打乐器,她则为古筝而入迷,古代和现在就这样不可思意地相撞了,融和了,不可再分开,哪怕父母用死相逼也不可以。
    女孩子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着爱情的坚贞,证明着它的伟大,自己就是祝英台,而他则有山伯,只是在一次车祸后,她失去了双腿,爱情也在无情的车轮之下消逝了,无影无踪。
    倾尽家产,也无法挽救她的双腿,爱美的她有着有明星梦想的她开始绝望,在绝望里在无可奈何里回到了家,回到了那个曾被自己诅咒的小房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古筝每天都会响起,渐渐已经成了习惯,就像桥下的流水一样,而她,始终没有成为明星,现实中的明星太多,漂亮的,性感的,清纯的,可爱的,永远不会需要一个失去双腿的明星。
    那栋房子早已废弃了,不再有人居住,或许早已搬走了吧,也或许——
    站在桥上,夏天的夜,桥上有很多人,人来人往,大多是中年人,年轻的没有几对,流水静静地散发着腐败的气息,只是人们早已习惯了,也就不再感到难受,就像没有了这古筝,生活依旧,不曾改变什么。
    “对不起,让一下。”一个男人的声音传过来,我回过头去,看到一个男人推着一辆轮椅走上桥来,那个女孩似在哪里见过,脸上带着沉沉的回忆,穿了件美丽的裙子,裙摆在风中吹拂着,我看不到她的双腿。
    “我想吃冰淇淋。”她回头对男人说。
    “我去买,你在这等我。”男人去了,她看过来,我赶紧收回视线,我们本就不相识的,只是为什么会有些紧张?
    残缺的,才是最美的,像是有历史的城墙,那么我和沐娇呢?我望着桥头,希望她可以出现,在下一秒。
 第四十八章 小吃街
    晚风淡淡地吹着,空气中飘过来油炸丸子的香味,还有烤肠的味道,不得不承认,我饿了。
    跃过桥,走下去,左拐,脚步的记忆依旧如此熟悉,这是一条小吃街,因为炎热,桌子都摆到外面来,与是就有了抢地盘的概念,为此争吵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屡风不鲜,骂街的悍妇更是随处可见,我走进去时,正赶上一场血战。
    据说是几个客人本来打算在这家吃饭的,已经坐下来了,因为两家是贴在一起,桌子之间也仅容一人过的距离,服务员把客要招呼过来了,结果几个客人赚这个位置不好,旁边有个喝酒的人吐了,于是就换了位,坐到旁边去,结果就是另外一家了,另外一家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服务员见客人坐下来,直接拿菜菜单过去,客人点了菜,这家世为另外一家抢生意,就立即骂开了,另外一家自然不服,直接给了一拳,于是一场血战就这样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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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无聊的情节,每天都在上演,从我小时候到现在,所不同的确,以前看着那些人光着上身,坐那那里喝着啤酒,吃着烤串,大声地喧喝,大声地笑,感到羡慕,现在,只感到无知,这种感觉就像一个人拿着手机在机场大声说话一样,恨不得全世界都听到,喂个不停,招人眼球,事实上只能证明他的手机有问题。
    我不喜欢那些喧闹,要求两串牛肉丸子,夹在烧饼里,拿着吃,记得以前读书时就是这么过日子的,那地烧饼是五毛钱两块,现在是五毛钱一块,丸子是五毛钱两串,现在是一块钱一串,而且根本就没有牛肉,全是淀粉,不得不为科技的发展而感到庆幸。
    我转过身,才咬下一口,见一个黑脸人走过来,一身的脏兮,以为他是乞丐,想今天去买菜,好像身上有几个硬币,正准备掏,那人竟没有向我伸手,也没有向任何人伸手,而是直奔泔水桶去,弯下腰,蹲下去,伸手就下去捞,捞到东西直接往嘴里塞,吃得唏哩哗啦的,甚是津津有味,看到这里,胃里一酸,几乎呕吐起来,赶紧快步离开,后面传来老板的打骂声。
    一口气离开小吃街,再也没有喂口吃东西,正想把饼仍是垃圾筒里,发现一条流浪狗在觅食,在垃圾堆里寻找着可以吃的东西,看起来像是一条名贵的狗,只是身上的毛早已脏死,耳朵搭拉下来,遮住眼睛,它看我时,要把头仰得高高的,盯着我手中的饼,闻着牛肉丸的香气。
    可怜的小生命,不知道主人为什么会抛弃它,喜欢时,当作宝,谁都不能碰,讨厌时,直接抛弃。
    我把饼扔给它,它退后,远远地看着,看看饼,又看看我,不敢走近,很明显,它是一条受过训练的狗。
    “吃吧,我不会害你的。”说着我退后,见我退得远了,那狗才小心益益地走近,然后一口咬住了饼,大口吃起来。
    本是一件善事,结果送了它的生命。
    当我转过身去,要离开的时候,听到一声枪响,然后是狗吠,那天量种垂死挣扎的呻吟,我转过身来,看到它已经倒在地上,全身抽搐着。
    那边,响起了孩子天真的笑,一个七八岁的孩子端着威风凛凛的汽枪,身边围着几个孩子,他们用着羡慕和佩服的目光看着他。
    “怎么样,我打得准吧?!”他一副趾高气扬洋洋得意的样子,完全没有意思到他是在伤害生命。
    “在干什么?又玩枪,作业做完了吗?”大人从屋里出来,喝着走过来,拧住一个围看的孩子的耳朵,那孩子立即就哭起来,大人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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