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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世代的男欢女爱 全本-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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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忽然梦到死去的爷爷。火苗蹿到桌子上,卷起爷爷的遗像。照片从金色的镜框上掉下来,爷爷不再微笑,他像正在经受火焰的炙烤,痛苦得扭曲了脸。而我只能无望地看着他。

这是一个让我流泪的梦,我睁开眼睛,平静地躺着。我知道,爷爷真的已经离开我了。只是直到这一天,我才肯相信。

…………………………

即使隔着10000件鄂尔多斯羊绒大衣。

即使顶着10000瓶王朝红葡萄酒带来的晕眩。

即使我已经活到10000岁,老到连结束自己的生命都成为一种奢望。

我还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那辆黑色单排气管、排气量为250cc的本田CBR19型摩托车。

我的摩托车。

一辆出租车从我身边超过,两个男孩把头探出窗外冲我吹着乌鸦叫似的口哨,妄图引起我的注意,可惜他们的动静淹没在呼呼的风中。我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摩托车上,对我来说,现在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身子底下这部起初用来哗众取宠的大家伙,已经逐渐脱离“玩酷”、“耍帅”的气质,越来越接近交通工具的本质了。我得靠它回家,我得靠它节省为数不多却相当可观的出租车钱,我得靠它在这孤独的夜里找到一个“我不寂寞”的理由――我还有我的摩托车陪伴。

那口哨对我这样一个失去幻想能力的女孩又有什么意义呢?算了吧,这样的口哨我听得实在太多了。我知道像我这样一个女孩,在被暖暖的黄色灯光照亮的马路上,骑着一部大多数男孩梦寐以求的摩托车,纤弱的身躯、飘扬的长发、尖尖的高跟鞋恰好与摩托车的强壮剽悍形成鲜明强烈的对比,他们的口哨显得是那么的理所应当。而我,我是决不会像演员谢幕一样做出什么反应的!我不会应“观众要求”把脸朝向他们,我不肯满足他们那点无聊的小愿望!我愿意给他们留下一个念念不忘的背影,一个细细的腰,一把长长的头发,一个俯在巨大摩托车上的瘦瘦背影。我愿意用更迅速的消失来强化他们对我的怀念,我知道那一闪即逝的瞬间远比一个醉人的微笑更让人魂牵梦绕。我希望在某一天某个陌生的地方听到某个陌生人悄悄地(当然要被我听见)说:“看!她就是那个骑CBR的女孩!”

我是如此热爱哗众取宠,我是如此精于哗众取宠,我愿意把一切淋漓尽致的哗众取宠隐藏在我冰冷的黑色摩托车上。我那点近乎可怜的虚荣心,只能在这深藏不露的哗众取宠中得到小小的满足。尽管是不值一提的满足。

压低身子,和我亲爱的摩托车融为一体,跟最亲密的爱人也不过如此。用脚尖熟练地换挡,我只能用速度证明我是多么的强大,像一条夜游的蛇,大口大口地飞快而贪婪地吞掉眼前的路。没有颜色的午夜十二点,我想抛弃一切快乐的尖叫扑到我的床上,进入不用思考的睡眠。

这是一个不会有艳遇的夜晚,我用生硬的冰冷支撑憔悴不堪的落寞。但是,请不要可怜我什么。

前方昏黄的路灯下有一条人的大腿,白白的,曲线很好,是条女人的大腿,肯定是女人的!我怕了,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来不及分辨那是否属于我的幻觉,我必须躲开她!我慌不择路,一拐车把,车子失去了重心,摔倒了。本田CBR把我重重地抛了出去,我以摩擦系数大于等于1的现状做滑动摩擦。如果我去考一个摩托车驾照(而不是无照驾驶)的话,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一辆汽车紧急刹车停在我的不远处,一个男人跑了下来。我想我那个样子一定挺吓人的,因为我听到他用非常紧张的声音冲我嚷嚷:“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哦,Shit!

如果他亲眼目睹了我摔倒的全过程,他就不应该问我这样一个无须回答的蠢问题。对一个爱漂亮、爱面子、喜欢出风头、追求完美,现在却全无体面地侧躺在地上的女孩问出这样一句话,是关心还是讽刺?根本就是在提醒我,我现在有多么的出丑!这时候我必须做出一副没事的样子,自己挣扎着站起来就是第一步。可我还是忍不住龇牙咧嘴,皮肤上的伤口热情洋溢地疼着,胳膊和腿不由自己支配。尤其当我被他扶着勉强坐起来,看到绣着漂亮蝴蝶的牛仔裤已经擦破,鲜红的血液沾着柏油路上的灰尘,左脚上那只仿冒的crocodile皮鞋已经飞到我看不到的地方,我的眼泪再也无法遏制地涌了出来。

当着一个男人的面哭并不是什么坏事,最起码他会帮你解决目前的烦恼,但不能保证他将来会不会记得你今天的糗样并时常说起,用来加深自己和你的记忆。

他把我抱上那辆墨绿色的丰田佳美2.2,帮我找到那只飞到尼亚加拉大瀑布的鞋子,还帮我把摩托车扶起来放到路边的隐蔽处,他坐在方向盘跟前问我:“你想去哪家医院?”

我问他:“你把我的车锁好了吗?”

后来当我们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时,他对我说:“我当时被你问得差点笑出来,真是舍命不舍财!”

我很高兴他这时没这么说,否则我一定会狠狠地把他挖苦一顿,让他知道“英雄救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像他这种戴STARCK眼镜,系Versace领带,穿Armani休闲装,踏Clarks Rambler皮鞋,戴ROLEX Oyster限量款手表,抽Davidoff香烟,用Alfred Dunhill打火机,喷BOSS香水,拎Louis Vuitton手包,用Burberrys手帕(也许还会穿着BRIEFS紧身内裤)的男人,是不会理解那部摩托车对我的价值的。

第一次睁眼,我并没有完全把眼睛睁开,我总是需要几分钟才能让自己从那个世界回到这个世界,而今天,身上的那点还在隐隐作痛的伤,却把我迅速拽到了这个时空。用手揉了揉眼睛,蛮横而有力,完全不符合美容杂志上关于眼部护理的教程。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已经清醒地意识到,昨夜那一通折腾肯定把我的眼睛弄肿了。至于肿到什么程度,是否还有在短时间内补救的余地,是否会影响到今天的采访任务,那还得睁开眼睛照了镜子再说。

张小京的电话在上午九点三十分打来,是个不怎么讨人喜欢的时间,而此时我正安逸地听着音乐,看着采访对象的资料。那人是间茶社的老板,姓冷,单名一个乾字,收藏大量古董瓷器,据说还是前清某遗老遗少的后代。为了自己负责的那块介绍私人珍贵收藏品的版面,我和他打过几次交道,人如其名,冷得不行,坚决拒绝采访。原因其实也很好理解,他那些家当是个无法估计的天文数字,这一上了报纸露了富,麻烦不就跟着来了?他可是个“怕贼惦记着”的保守人士,他又没有打算让茶社的股票上市,何必炫耀财富?眼看报纸就要“开天窗”了,我急得嘴角燎泡,抱着最后一搏的想法来到茶社,没想到他竟同意了。后来我反思了一下,怎么想怎么觉得和果果有关,可既然没人提起这件事,我也就不好再多问什么了。如今手里拿着冷乾提供的收藏品资料,想着一会儿问些什么问题才显得有深度,我几乎忘了眼睛肿了的事了。

电话盖过音乐的声音顽强地响着,我茫然地听着它的动静,仿佛它来自太空。然后我突然意识到今天是星期五,电话也许是杰斯的……

打电话的人和我的期盼有很大的出入,但鉴于昨夜张小京曾成功地营救过我,上演过热闹非凡的见义勇为,我也就没好意思在电话里表现出太多的不耐烦。他的声音挺好听的,比杰斯的要厚实一些,用“sexy”来形容也许更符合现在的流行趋势,磁性而浑厚。但是用这样的声音表达礼貌而客气的问候,是不会让人产生什么想法的,尽管根据我的经验推测,他的目的也不是那么单纯(事实也确实如此)。可我怎么想并不关他的事,他是一位绅士,这就是他想证明的。他已经证明了。唔,既然这样,那么我就礼貌而客气回避问题的实质,展现一下自己的淑女风范好了。仅此而已。

也许我并不应该对自己的“救命恩人”如此趾高气扬,可他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昨天有多么的丢脸,于是客气的对话被调成淡淡的灰蓝色,如同二月里的海水,冰冷、凝重、夹着一股难以言表的干风。张小京无法把自己的关心继续下去,尴尬地挂上电话。我为自己的小伎俩得逞而自鸣得意,却不由自主地生出一些失落。这是女人的小心理,用脚指头想也能明白。

昨天到医院的时候本以为医生护士会在那里聊天、看电视、打电话、织毛衣、无聊地打着哈欠,见到我一定会热情地扑过来。没想到急诊室里的场面比酒吧还要火爆,一个比我早一步出车祸的家伙成了宠儿,据说他的一只眼珠已经掉了出来。“白大褂”将他团团围住,我可怜巴巴地被把我送到医院的英雄张小京放到椅子上,心里再也不敢羡慕那个遭到医生宠爱的家伙。

“英雄”找来一个医生,医生又叫来一个护士,护士给我的伤口做了清洁处理,涂了点药水,然后就叫我回家,连一片药都没开。“英雄”看我的脸上写着不放心,于是又找来医生,医生很同情地看着他,大概已经说过:“她没事,不用拍X光片了。”可为了消除我的疑虑,“英雄”还是把我抱到放射科,结果证实,我的骨头完好无缺地嵌在我的肉里。我真想再问一句:“我真的没事吗?你拿的X光片是我的吗?”又担心这样的话一出口,他们就要“英雄”明天带我去看精神科。

我挺喜欢遭到别人重视的,那种感觉非常美妙,也非常难得,可我并不喜欢这种“重视”成为别人入侵我生活的借口。所以当张小京把车开到我家楼下时,我残酷地拒绝了他抱着我上楼的提议,尽管在此之前一直是他代替着我的双腿。我的理由无懈可击――“谢谢你了,我想我自己可以上楼。你知道――我男朋友在家,我不想……”

一个无懈可击的谎言,一个拒绝被入侵的借口,所有这一切都被戴上冠冕堂皇的面具。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的眼睛里已经刻上了我的狼狈,那么耳朵里再多刻一点我的欺骗也无妨。

事情对我来说就这样过去了,但对张小京而言却不一样。

本书由福彩3d字谜画谜。kaixinjc。太湖钓叟论坛整理出品

女孩子的那点小傲气张小京是可以理解的,漂亮女孩那点小优越感他也明白。可是所有镜子都准确无误地告诉他,自己是一个多么年轻英俊的钻石王老五,为什么她却用这种态度对他?客气意味着距离,距离意味着拒绝。她拒绝开始,是在拒绝那个不可预知的未来。

从医院回来的路上,他尽量把车速放慢,时不时地偷偷看她一眼。她的头发又顺又直,倾泻下来正好遮住他能看到的那半张脸。他逗她说话,可她除了“嗯”就是“啊”,要么就是“是吗”、“这样啊”。他们的谈话变得乏味,很难继续下去。他宽慰自己,给她找了许多个不多说话的理由。比如她刚从医院出来,伤口还在疼;比如她性格内向,天生就不爱多说话;比如她担心他是一个坏人,手指时刻按在手机键盘上,随时准备拨打110……

他知道开车时必须专心,可他还是克制不住自己对这个长发大眼眉目之间写满忧郁的女孩产生好奇,脑子里勾勒着关于她的一切,那是一种没有色情成分的欲望。哦,欲望!隐隐地,似乎还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那不属于香水的气味,是她身上特有的。当她从酒吧出来被他看到,他跟上了她。在那场无目的的跟踪中,当她意外地摔倒在他面前,身体与摩托车剥离飞到几米之外,他毫不犹豫地停下车,把她抱到自己车上时,他就深深地迷上了那股味道。这是他目前能够找到的、唯一的一个可以解释自己这一连串行为的理由――味道。

有人研究过,男女一见钟情的几率取决于他们身上的气味。彼此身上散发出来的这种气味不一定是人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那种“好闻”,而是他们自己觉得好闻,百闻不厌。手里托着伤痕累累的她,他闻到了那种味道,那区别于所有昂贵香水的味道,那让他百闻不厌的味道。那是一见钟情的味道!

在她呆在放射科为自己的骨骼拍摄一系列的“写真”光片时,他很“卑鄙”地拿着她的手机给自己打了一个电话,于是那一串并没有任何规律的号码便跳到他的眼前,从此成了他的咒语。这个咒语直到他知道了她的生日(公历和农历)、单位电话、家里电话、门牌号码、邮编、幸运数字、OICQ号码、MSN账号、Email地址,甚至经期时,才被正式破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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