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哈里斯也是满眼的泪花,抱住自己的老父亲,总觉得这样抱住了用力勒着才真实,以前躲在岩石后头偷看他时完全没有这样的真实感。
张开嘴巴,发不出声音,也不会说话,陡然间连手语都遗失了,只是拼命抱紧了老父亲的头,亲吻他的额头,亲吻他的脸庞,亲吻他的鼻尖,拉过他满是粗茧的老猎人的大手放在脸上使劲的摩擦。
营地前一般热烈的洪流,再没有比看着族人活着回来更高兴的事了。
孙志新眼圈也是红通通的,用力吸了吸鼻,道:“狼人很少吗?我就认得两个。大奔,变个来瞧瞧。”
大奔极度不悦的看着孙志新,变成狼容易,变回来我容易吗我?而且变身很痛的你知不知道?
可是,他喜欢跟孙志新和哈里斯呆在一起,更想试着溶入这一群看上去非常不错的人。所以他叹了口气,别扭的把自己趴下去,痛苦的低声嚎叫着,在众人面前迅速变成一头威风凛凛的银毛巨狼。
银毛巨狼又把姿态从趴伏调整到蹲坐,凛然展露着自己狼王一般的气息。
银星于是撇嘴。臭美!块头大,嘴巴大就了不起?讨厌!和新的那头人狼一样的讨厌!它觉得自己果然还是更喜欢气质清新的孙志新。
孙小鲁欢叫一声,从人群的脚边挨擦着奔出来,奔到大奔身边,围着它撒野,又缩进大奔两只前腿之间,蹲坐下来,臭屁的扬起自己的小小狼头颅,俨然是一只小狼王的孤假虎威作态。
众人更加哗然,参与了战斗的猎人在惊呼:“是它!山腰上那只狼王!”
“是!是它。”孙志新指着大奔道:“他跟纳鲁一样,也是一个可以变成狼的人。他的名字叫做迪塞尔,不过我更喜欢叫他大奔。像这样的人,并不没有,只是稀少,和我们没有什么不同。他可以变成狼,也可以变成|人,正是变成狼的他救了哈里斯,保护了他,把我们的哈里斯又送了回来。这样的人,先祖不保佑他,不祝福他,会很不公平。”
众人看向大奔的眼光随着孙志新话一变再变,直到最后的感激与赞同。猎人哈瓦那的反应更加直接,拉着哈里斯径直走到大奔身前,弯腰一礼后诚挚的道:“谢谢你救了我的儿子!以后,你就是我的家人。”
哈瓦那当真是喜坏了,那看似灾难的一场分离,最终为他带回来三个家人,哈里斯、孙志新,还有叫做大奔的迪塞尔。他居然因祸得福而收获满满!谁不喜欢儿孙满堂?他以为自己失去了唯一的,结果却是回来了足足三个!使得哈瓦那现在仍是一脸如坠梦中的表情。
感觉到了猎人的诚挚真情——这样的感觉以前没遇到过,因此大奔有些窘,看似骄傲,实则是不好意思的扭过头去,只拿眼光去瞅哈里斯。哈里斯笑盈盈的,英俊的脸上是重新回家以后的喜不自禁,一手拉着自己的老父亲,身体却依靠在大奔身上,满脸的满足无憾。
那样的画面极美,众人情不自禁的看着父子两人手手相执依在银狼边上的模样,再会心的微笑。
孙志新最后转向纳鲁,情不自禁的抚摸纳鲁的大头,像低声自语那般道:“像这样的人,为什么不可以成为我们的族人,族长?我的族人们,请大家问过自己真实的灵魂,排斥他们,惧怕他们,对吗?”
“这样对吗?”孙志新霍然提高声音。
又转头,对着一个方向喝道:“布库,奥格,过来见你们的帕帕!”
布库飞奔上来,一把搂住纳鲁的脖子,哭叫道:“帕帕,我好担心你!你要是变不回来,那可怎么办哪?哇!”
伯纳和鲁高因追着布库过来,怯怯的看着变成狼的族长,想去摸摸他身上的狼毛,又胆小不敢,满脸的犹豫纠结。
奥格走上前来,眼圈通红,先是行了一礼,又道:“帕帕。”
喊了一声帕帕,便没有了声音,但那眼光一直跟以往那样,带着崇拜,带着仰慕,带着维护与热爱,半点没有变过。
里肯抿了抿嘴,坚定的站到自己的朋友身边,冲纳鲁唤道:“纳鲁叔叔。”
是叔叔,不是族长。
奥格身体一颤,下意伸手去握挚友手掌,那一声叔叔,便是来自朋友的勇敢支持。所谓友情,有时候这简单的喊一声,就能表达得淋漓尽致!
里肯回脸一笑,道:“纳鲁叔叔教的我投出去第一只茅,我一直都记得。”回头看向自己的父亲康师傅,坚定的道:“帕帕,这是纳鲁族长,你的朋友!”
康走上前来,一巴掌糊到自己儿子头上,笑道:“行啊,长成男子汉了!”又转头看向纳鲁,皱眉道:“老朋友,你现在的模样……真丑!要是第一次见到,我怕是会忍不住会用吹箭射你。”
纳鲁的反应是龇了龇牙,眼圈温润。
哥本笑嘻嘻走上进来,好奇的扯了扯纳鲁身上的毛皮,惊奇的道:“吓!族长,这当真是真家伙!不过……感觉又好假……”
阿尔法一个没忍住,噗的一声便笑了,然后站到哥本身边冲纳鲁行了一礼,笑道:“族长,哥本就是那个样子,你别跟他计较。”
随后又有不断的人走上前来:
“族长。”
“纳鲁族长。”
还有人唤过之前便左右打量,道:“看习惯了后其实也挺威风的。”
看着族长络绎不绝的过来见过纳鲁,孙志新终于露出了开怀的笑容。他知道自己的‘心计’终于成功了。它之所以能成功,所依仗的归结到一起其实只有一点:史前人类的忠厚与善良,还有那种原始的纯朴道德,这是现代人类已经遗失了珍贵品质。而这里,它仍然在散发着五彩棱光,美丽得让人不敢直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在弟弟家里睡的,和大堂弟、小堂弟挤到一起。
大堂弟个头不大,但睡觉的时候喜欢蜷着,出奇的占地方。小堂弟身高有一七七,又是喜欢蓝球的运动男,那块头便不小。加上我,一七八的个头,那床和被子陡然间就缩水了。
于是三人挤在一处,被子盖得到这个盖不到那个,除了中间的人士,两边的的人都随时有掉下床的危险。因此只得拼命挤向中间,中间那位就有了被挤成照片的危险。一夜下来,简直是辗转反侧,谁都睡不好……
半夜四点钟,众兄弟对视一眼,极有默契的同时起床,开笔记本电脑的开笔记本电脑,开台式机的开台式机。既然睡不成了,那便魔兽世界吧!
该死的巨龙军团,俺们三兄弟来了!
四点半,我姨起床夜尿,听得小房间锣鼓声声,战锤鸣响,怒骂与惨叫声不断,于是推门一看,大囧……
农历正月十三,俺家提前过大年,便是这般过的。
181、居家狼养成计划
兽人狼族人一事就这么风波平定,呃……也不能说完全平定,现在族人起早后都会过来拜见族长——以前没这规矩,现在倒有了。一个个的来拜见族长是假,好奇参观族长的狼人生活倒是真……狼人呀,多稀奇的不是。最特别他还是自家最熟悉的族长,大家参观族人的兴趣远远大于参观迪塞尔的兴趣。更何况迪塞尔能熟练的变来变去,大部份时候都以人样子呆着,当然只好去参观纳鲁了。
便见得小平台上整日都有人络绎不绝的来来去去,皆是趁兴而来,再高兴而归,孙志新与纳鲁的‘人。兽’生活极大的满足了在这个业余娱乐活动极度贫乏的时代的人们的好奇心。
好嘛,他们就是来参观动物圆的……
原因很简单,签于大奔的狼首领位置,平台上便由部族成员帮手搭建出了第四座帐蓬,由迪塞尔居住。那十九匹,除了巴娅跟齐格力住在一起,其余十八匹一古脑挤在平台上席地而卧。众人来参观动物园,不仅是看纳鲁,也是看那十八匹雪原狼。
要知道,这是雪原狼哎!若不是大家曾经并肩战斗过,哪能与它们和平共处?纵是见多识广如同奥瑞克一类的人物,也从来都想不到森林里的头号捕猎者可以像这般看上去温和无害,和族人们共同生活在一起。
如此这般,大家都喜欢在闲暇之余跑来平台上玩耍。尤其是小孩,见了威风凛凛的雪原狼,早已经心动不止,没事巴巴的就想往平台上跑。起初族里的女人们还担心雪原狼群野性未驯,怕万一出点意外什么的会发生咬生事件。比如那帮小鬼头在戏耍的时候没轻没重的弄疼了狼群,那狼张嘴一回头……小胳膊小腿的哪里经得起它们一口啊?
后来却又发现了那群雪原狼比想像中的更机灵懂事,它们能分辩得出来善意与恶意,那群多事的小鬼再怎么折腾,它们也耐着性子由得他们胡闹,担心中的意外咬伤事件竟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渐渐的,大人们便放心了,小鬼头们成群结队去找雪原狼玩耍不会再有人阻止,群狼俨然成了一群四足的幼稚园阿姨在替人看孩子……
部族的小孩们又是厚道的,小孩们一向更是那样,喜欢上什么便尽心尽力的对它好,大凡家里做了什么吃的,或是得了什么零嘴,总会记得给自己最中意的那匹狼留上一份,献宝似巴巴拿去喂给它吃。
人与动物,都是富于感情的生物,付出了真情,必然就有回报,更何况丛林雪原狼本身便是机灵聪慧的生物。
如此下来,众人陡然发现和布库交好的伯纳有天竟然也像孙志新那样骑到了一匹雪原狼的背上!
那小小少年因为自己骑到了狼背上,简直欢喜得疯了,像吃了伟哥一样兴奋着大声尖叫,宛如狼骑士一般。
其它人见了不免大是眼红,换着法子百般去哄其它的狼,只盼得自己也能骑上一骑,如同伯纳那般威风。最连布库都忍不住恨恨的去揪孙小鲁的狼耳朵,催促道:“你长快一点,再长快一点啊!你瞧伯纳,多威风!等你长大了也给我骑好不好?”
只是要骑雪原狼并不容易,那些狼心高气傲得很,轻易不肯让谁爬上自己的背。众小鬼由此引发出一阵热烈的攀比风潮,绞尽脑汁的想把自己变成一名小小小狼骑士好爬到狼背上去耀武扬威。
不过到目前为止,能爬上狼背的,除了伯纳,就只有奥格的好友分里肯,连奥格想学着好友的举动去攀爬狼背都不行。
巴娅分出去住了,剩下的十八匹狼里,伯纳跟一头他起名为斑斑的的雪原狼极为合拍——那狼右眼眉际那里有一道褐斑,因此得名。里肯则跟一头他起名为雪球的母狼关系很好,这名子有点囧,但那母狼一蜷起来,浑身银毛的衬托之下倒真跟雪球也似的,彪悍中透着娇憨,不负雪球的可爱的名字。至于银星,它是孙志新的铁杆狼小弟,和孙小鲁一起入住到孙志新帐蓬里。有那么几回,孙志新都想给它正名敢称孙星来着……
眼见得族人和群狼生活得这般和睦,泰格却是不寒而慄。一想到自己如果把秘密跟孙志新说了,那厮指不定也会现在这般天天往纳鲁的背上爬那样往自己背上爬…… 他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打死都不肯说!他现在算是觉出来了,孙志新这货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是个百分之百的绒毛控!凡是四足的,带尾巴的,浑身上下长满绒毛的,孙志新那家伙心底的狗血就会被点燃,他的行为也会变得很古怪。而自己做为他的鲁玛,绝对无法忍受他把自己当玩具来玩耍。
而孙志新,心里则是打着小小的算盘:
既然狼群已经入住部族,也算得部族的一部分。那为何不把群狼培养成部族的战力?
他就是个不安份的,小说电演看得多了,对那些有着兽坐骑的兽骑兵一向眼红心热得很。一想到将来的某一天,部族的狼骑士和自己的狼伙伴一起冲锋陷阵,像这样他幻想过无数遍的魔幻场景真实的在眼前出现,他就浑身狗血沸腾!
但孙志新也是个厚道的,知道这事只可幻想,不可强求。他素来喜欢这群雪原狼,半点也不想委屈它们,因此纵然心里有着很多幻想与憧憬,但从来也没有在背后做过推波助澜之事。也如他理想中认为的那般,坚持认为狼骑士与座狼的契合是自然而然的事,同时也是一件心灵与心灵水|乳交融的美事。如果强求那便不美,委屈了雪原狼,也看轻了自己的族人。如果族人们够用心,雪原狼也喜欢他们,事情自然而然的就会成,就像是伯纳和斑斑,里肯和雪球一样。他们现在与雪原狼相处的模式,可不正是狼骑兵的雏形?完全不必要自己去多事。
真好啊,真好!就是雪原狼的数量太少……要是它们都像巴娅那样多生点儿小狼就好了。
种种原因归结了一起,雪原狼混在族群里的生活就成了纯粹的放养。因为迪塞尔带着群狼的加入,它们原先呆的那边洞|穴的出入通路已经因为安全漏洞原因而堵上,狼群与部族成员的进出都走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