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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的反抗着被吃干抹净,控制不住的再一次晕睡。
然后更是天亮,一睁眼就看到纳鲁一眨不眨眼的看着自己。自己被他换了个造形,双腿夹在他精壮的腰身上,还是紧贴在一起。
动动身体,那物果然还在身体里面。一动之下隐约又有抬头的趋势。
这禽兽!
孙志新吓得立即不敢再动弹,心里又不肯服气,只和他斗眼。
突地,纳鲁伸头过来,用一种孙志新绝对意想不到的动作在他眼皮上亲吻了一下,低声说了一句。
纳鲁说:“毕达拉察阿苏,我们休战吧。以后一起生活,我会努力去疼你。”
孙志新道:“死开,变态。”
纳鲁又道:“你是我的弟亲。族里的规矩是结亲后永不分离,毕达拉察阿苏,你以后就是我的人,我也是你的。”
孙志新半句没听懂只,只觉得自己昨天大败两场,身体是舒服的,心灵却是屈辱的,只道:“放开我,我要去洗澡。”
相当然尔,孙志新的正宗京片儿纳鲁也听不懂。但他喜欢和孙志新交流,又道:“一会儿我去打猎,你在家里为我做饭,好吗?从今天起,我的一切都和分享。我的命,也交给你。”这个誓言就有点重了,已经是这个时代最重的誓言。只可惜表达的对像找错了人,孙志新根本听不懂。当真找错对象表错情,白天打灯笼——白搭!
孙志新则一脸凶狠的道:“王八蛋,你等着!总有一天老子打赢了你后把你千刀万剐,那根可恶的东西切下来喂猪!老子要让你变成史上第一个太监!”
可惜,孙同学同样是找错对象表错情,白天打灯笼——白搭!
两人的对话简直就是鸡同鸭讲,各说各的,直到晨光照在两人侧脸上。
有那么一瞬间,孙志新怔了一怔。以前从没仔细看过,现在借着晨光在近距离看清楚了,纳鲁长得竟是极俊的。这人气质狂野,脸形也像他的气质那般狂放不羁。整张脸阳刚而有棱有角,眼晴像西方人一样有些凹陷,眼眶则微凸,高度落差之下形成一个非常有魅力的阴影投在上眼睑上。那眼睫毛,浓密修长得很,还可耻的微微的向两边卷曲,衬得纳鲁眼神幽深,又性感火热。真正让孙志新的怔住的是他的目光,温和、深情、专注,定定的看住自己,孙志新都能从他瞳孔里看到自己的影像。
一怔之后,满肚皮的火气居然没了,只怔怔的和他对视。
大约是孙志新傻样子好看,纳鲁也是头一次看到他不和自己搏斗时安静相处的模样,嘴角便荡开一个性感又狂野的笑容,又伸嘴过来在孙志新嘴角亲吻般的啃咬。
无论谁被温柔的对待,心里也发不出火来,孙志新便僵硬着,鬼使神差的没反抗任他啃咬,心里在猜他是不是想亲自己,只因为野人不会这些,所以才变成了啃咬。孙志新就是一缺心眼儿,或许也是昨晚被插舒服了,想的居然是身边男人的亲吻技严重不合格,却不是自己正在被一头雄性啃咬亲吻。
啃咬了几下,孙志新毛了,股间插着的东西明显的在变硬涨大,又撑得自己开始难受。
“拿出去!”孙志新咬着下唇,用力推他。他倒是自己想离开,就是腿软没力气。
看出来孙志新是真正的难受,也知道自己今天还要打猎,不能毫无节制。纳鲁抱住孙志新,拱起腰部让自己脱离出来。
两物分离,抽离的过程触发的感觉像是内脏都被带离了出去,剌激得孙志新又想狂暴杀人。偏生身体的本能反应又是剧烈收缩夹吸着不肯放开,引得纳鲁低声嘟咙,眼神又浓烈起来。刚分离的那一刻,立即传来啵的一声泛着水声轻响。孙志新猛地皱眉,只觉得有温热滑腻的粘液从股缝流出来,正沿着大腿蜿蜒。
该死的王八蛋!
孙志新大怒,伸手去擦拭它们。只擦得几下就果断的停住了手,因为看见纳鲁正紧盯着自己腿间,眼光开始变得更加幽深,那物更是直挺挺的竖起来朝向空中。
靠!果真是禽兽,半点都招惹不得。
孙志新立即老实了,规矩的倒下,用最安全的动作僵硬睡着,再不敢有半点或许会让纳鲁觉得撩人的举动。
纳鲁见孙志新这样,又开始低声笑,浑厚低哑的笑声在胸膛里回荡,孙志新忍不住心里隐隐生出异样的感觉。这王八蛋其实真的挺性感的,若是放到前世还不知道会有多招人。
两人又赖了一阵,外面传来嘈杂声,显是所有人都起了,一天的生活重新开始。
纳鲁爬起来套起鞘套,又把小皮裙围上。那物却是半天都不肯消上去,把小皮裙顶得高高的。孙志新瞅了一眼,不知怎么回想起它埋在自己身体里给自己带来的感觉,控制不住地就是脸红,逐转开眼不敢再看。
纳鲁穿戴好,等了半天那玩意儿才安静下去。又坐到熊皮上来,温和的对着孙志新说了一通话。
孙志新当然是听不懂,只听着那声音像是叮嘱,关怀的意味很浓。他又是不知道好歹,别人这样对他,他还真生不起气来,便胡乱点点,当是在承诺。
纳鲁见他回应,面上喜色更浓。依依不舍看了孙志新几眼,这才揿开帐蓬出去。紧跟着他大声呼喝的声音传来,声音里很有一种孙志新头一次发现的威严。很快的人声远去,一群野男人出发找猎寻找食物去了。
孙志新这才全身酸软的翻个身,忍不住低声呻吟:“他妈的,折腾得比往日还更加厉害。”
股间一片粘腻,那个小孔好像被扩张得闭合不拢一般一直往外流粘液。见鬼的王八蛋不仅在自己身体里射不说,量还大得惊人,现在流个不停搞得自己一身狼狈。孙志新想爬起来到河边洗澡,可又折腾的没力气,只得颓然放弃挣扎积蓄力气,心思转来转去回想着自己到来的那一天。
7
7、悲剧性穿越 。。。
没穿过来以前孙志新是河北张家口人,后来因为在北京读书,又有一堆子北京好友,为了迎合北京人排外的观念,一口京片儿说得很是顺溜,张家口的本地口音反倒没有多少。
孙志新小时候条件很一般,放到哪里都是普通大众,嗯,还是普通大众中更低点的那种。父亲是个退伍军人,退伍后在一个零件加工厂上班。母亲是一个村姑,嫁了孙志新的父亲便不在乡里种地,而是跑到张家口来开了一个卖干货的摊位。头几年她还挣了些钱,后来慢慢生意由于竞争原因就变得很一般,她只是普通农妇,没文化不懂商业技巧,因此生意做到后头只能糊口,养家都困难。孙志新的父亲由于是退伍军人,颇有些匪气。那零件加工厂又不景气,见家里一日不如一日,就伙同几个原来就是兵痞子的战友一起倒卖钢材。这生意也不是那么好做,几个人很快就亏了本,又没钱偿还债务,就起了购卖白粉的心思。几个兵痞里有一哥们儿能搭上线。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贩卖违法毒品才大半年,家里的日子刚起有起色,几个人一起失风被抓。当时正好严打,孙志新老爹携带的白粉量又大,足有一公斤,便被定性成了贩毒头目。头目、严打、又无任何有利的社会关系,所有的事都撞到了一起,公安局一颗花生米就送他回炉重造。孙母是个重感情的,大受打击之之得了抑郁症,两年之后也追着老公回了炉,就只剩下了孙志新。
小时候条件不好,自然是养成了孙自然自强自立的性格。父母双亡,他伤心难过后倒是并不气馁,独自一人又打工又读书,独自生活。
所谓有失必有得,养成这样心性的孙志新非常独立,外加这家伙聪明好学肯吃苦头,当年以高分考上北大不说,还成了优秀的北大学子,同时也是许多个社团的红人。嗯,红人是指他参加活动很积极,不见得就是顶梁台柱。业余上这哥们儿喜欢运动和技击,还有就是旅游、户外野营,其它的学得杂,不是很精。
孙志新性情开朗,平时喜欢看书,闲睱时喜欢当个背包客,四处游玩。他初高中时就有好友一堆,等到了大学扩大了交友圈子以后又交了一大堆好友,早跳出了父母早亡的阴影,活得有滋有味。女友,他交过一些,总是碰不到让自己心动。和女友在一起时,像是为了排解身心的寂寞而为,淡不出感情来。
2011年孙志新大学第三年的下半年,正好遇上十一长假,一帮年青的背包客相约出来旅游,这次不徒步,而是走得远些,去看那巴蜀美丽的明珠,九寨沟。
一帮人轰轰烈烈的去了,在九寨沟尽情游玩。第五天上,孙志新因为贪看风光旖旎的九寨风光而掉了队。在追赶队友的途上诡异的下起了十月份的暴雨。那雨实在太大,还夹着冰雹颗粒,这样的天气在巴蜀极为罕见。当时由于无法行走,又因为天气实在诡异未明,大自然的力量倾盆而下,逼得孙志新忘记雷雨天气不得在树下躲避的原则,找了棵大树遮雨。
说起来他也是点背,随机生成的惊雷就是有一道准确的劈中了他躲避害的大树,树下的孙志新这尾小鱼就因为城门失火而遭了殃。世间事物总是祸福相依,不幸中也有幸运,那么一道巨大的撕破整个天空的闪电都没把这厮给劈死,倒是一家伙把他给劈到这儿来了。狗血,恶俗,穿越,全让孙志新这个倒霉鬼给撞上。
穿越那天的事孙志新还记得。前一刻他还猫着腰在树下装龟孙子,后一刻就发现自己悬了空,唉呀呀鬼叫着从天空坠落。真是……好飘逸,好……纠结,好……零乱。
当时他离地面的距离不可谓不小,少说也有二十来米,他就那么凭空出现,而后自由落体往下掉落。
只道自己会摔死,哪知摔到一个软绵绵的物体上。
等不头晕眼花了时低头一看,身下当垫子的是个肥胖的女人,已经被自己给扑挂了,只看那七窍喷血,不成模样的形状,也不知道全身有多少处粉碎性骨折。总之,除非喂她一颗大罗金仙的仙丹,这女人用再高的科技也唤不醒,简而言之,就是挂了。被孙志新给扑挂的,还是用相扑运动员的招式。死得很……凄惨,呃……伟大,像刘胡兰姐姐,是大大的女英雄,女豪杰!
孙志新还没来得内疚、恐慌,就被眼前的情形搞成了斗鸡眼。
自己正被一圈看上去像野人一样的男人围着,他们一个个不是赤|身|裸|体就是接近于赤|身|祼|体。这帮子野人全都高大得很,打扮就跟探索频道上出现的野人一个德性,气质粗野凶悍,手里全拿着简陋到让孙志新惊叹不已的石制武器。而场地中央,有两个更加高大的野男人在PK,两人身都带伤,被凭空出现又坠落压死人的自己惊得目瞪口呆而忘记打斗。
PK的两个男人是少见的阳刚英武,其中一个生得豪放些,就是插了自己一个多月的纳鲁。另一个有着海盗式的维京人长相,深眼挺鼻,比纳鲁长得更俊美精致一些,不知道叫啥。
纳鲁看似粗毫,实侧反应极快。只呆了片刻就抢上来,抓住孙志新就跑。另一个维京海盗反应慢了半拍,待要上来抢人时,纳鲁那方的野人早已经合围过来,阻了他的去路。孙志新就听得一片杂乱的喊打喊杀叫喊,伴随着人类男性的惨叫、嚎叫、怒吼,怎一个乱字了得。自己先是昏头昏脑的纳鲁拉着跑得飞快,而后那人嫌他速度太慢,把他像米袋子一样扛起来放到肩头,飞奔回了自己的部落。他雄状的肩头顶着孙志新的肚子,隔夜饭在整个路程中都差点喷了个精光。
孙志新就这样到了部落,然后第二天搞不清状况的被押着举行了一个古老简约的仪式,从此开始被纳鲁强X的生活。如今想来,那必定是一个跟结婚差不多的议式,而自己当时稀里糊涂的还以一种探索原始部落生活的心态跟着纳鲁做得兴奋不已……就是那话,自做孽不可活。于是便奠定了自己被纳鲁当老婆使用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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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觉是挺疑惑的。同性恋这件事原始时代就有了?老祖宗都这样,哪能怪后世满大街的基基和拉拉啊?到目前为止,孙志新接触的野人还太少,不知道有弟亲这一说。
想到这里又想起纳鲁出去打猎时回头看向自己的脸,它在朝阳下看起来有一股让人心脏停跳的魅力。孙志新不得不承认,当时自己的心当真停跳了一拍,一股难言的感觉在心底升起。突然间倒觉得不是那么恨他了。
不由得大是叹气,又觉得自己很没出息。难道男人当真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被他强X了一个金月,昨天被人X舒服了,再回脸丢个魅力万千的笑容,心里就有些古里古怪起来。
按道理说是自己应该感谢纳鲁的。被闪电劈到这个陌生的时空,别人给吃给喝给住,上宾一样供起来,也就是XX自己而已。若是自己早懂得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