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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男女-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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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因他说我小时候可爱,我便更有兴致,致力讨他欢心,把更糗的事情搜肠刮肚翻将出来,一一讲给他听。
  “幼时,不喜食白米饭,觉得没有滋味,独好酱油拌饭,母亲觉得是不良嗜好,坚决杜绝。于是心生一计,一日从幼稚园回家,趁厨房里没人的间歇,担心酱油有色被人察觉,便找到盐巴代替,撒进每家人正在煮的米饭中,这样可避免母亲怀疑是我干的。结果当晚,7家的米饭全咸得发苦,必须重做。”
  “小时候怕冷,很羡慕别人家有羽绒被。偌大一床被子,意外地轻巧,松软鼓胀,却异常保暖。一日邻居把羽绒被拿到公共阳台上洗,我担心被子里的羽绒被弄湿,于是乘邻居到外面买洗衣粉,我拿剪刀把被子剪开一个缺口,把里面的羽绒全部掏出来,放在一旁的盆子里,担心羽毛被风吹走,还好心地用东西盖上,然后才满意地离开。本想等邻居回来去讨赏,却听见那阿姨惊天动地叫骂,我吓得躲在家里,大气不敢出……”
  余绍明已经笑得泪光萌动:“你也太坏了吧,这么损的事情也做得出……”
  我辩解:“我只是不懂科学,好心办坏事,本意是助人为乐,做好事不留名,当然做了坏事更不能留名,否则落下骂名会被我父母打死的!”
  “看你文文静静,不说话,不动怒,原来从小就是个古怪精灵的丫头!”余绍明捧着笑疼的肚子。
  见余绍明不停取笑我,我便又逼着他拿幼时的糗事来交换。
  谈笑间,筷子竟然全都被烧光了,而上面的新煤才烧着一小半,要它完全烧起来还需要更多柴火。我们找遍了厨房和大厅,都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用来点火了。
  余绍明摸摸头:“这样吧,我到外面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干枯的树枝可以捡回来烧,你在这里等着。”
  我想想也只有这个办法,但是外面漆黑一片,我不放心他,硬跟着他一起出去。
  我们走出大厅,外面里一片漆黑,雪已经停了,院子里铺了很厚一层积雪,踩上去十分松软,咯吱咯吱作响。
  我们取出头灯戴上,可以照亮眼前一小方地,小心翼翼从院子旁的石梯往山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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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芥末男女六(16)
………


  夜空是极浓的紫色,旖旎的、变幻莫测的紫,深深浅浅搭配在一起,十分美丽。
  天边竟然还挂着一弯细细的月牙,朦胧的月光被雪地一映,形成一片清冷的反光,视线竟然清晰起来,眼睛也逐渐适应暗处,竟然把所有事物都看得清清楚楚了……
  我们小心翼翼地在雪地里走,余绍明在前,我在后,我们有一句无一句地聊着。
  突然,我脚底一滑,连忙拽住前面余绍明的衣服,余绍明迅速转身拉住我:“小心!”
  我突然想起,那一次在酒吧里,我被一个胖子撞到,他也是这样扶住我,他那一夜的鼻息似乎还存留在我耳畔,我的脸烫成一片。
  幸亏有清冷月光掩饰。
  余绍明笑一笑,嘱咐我小心。
  接着,他很自然地把手伸过来,握住我的手,牢牢拽在掌心。
  我来不及挣扎,也不想挣扎,任由他牵着继续往山上走。
  他的手大而干燥,温暖而柔软,我的手冰冷、微润,被他握在掌心,有种被宠溺、呵护的幸福。
  手常常不自觉地把隐藏的心事流露出来。或者,其实手是心的奴隶,被心所驾驭。
  我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后,他突然沉默了,我则更加沉默。
  四周更静,冬夜,连昆虫鸟兽都不出来活动,连雪落的声音也没有了,只有风穿过树林的声音。
  四周的山崖、树丛,统统在这幽黑静谧的夜里,幻化成了重重魅影,有点凄清、诡异。
  下意识,我跟紧余绍明。
  雪地里,他的脚印,我的脚印,一排排顺着石梯延伸……
  他的手,我的手,手心对着手心……
  手往往暴露一个人的心,那么一个人的手心呢?是否,对应着一个人心里藏得最深的私密?
  一分钟,五分钟,十分钟……?
  半个钟头,抑或一个钟头?
  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拾起路边的枯枝,我踩着他的脚印,一步一步,根本已经忘记了时间的存在……
  也许,这一刻,一分钟比一个钟头更宝贵,一个钟头比一分钟更短暂。
  人生苦短,快乐的比重甚微,这一刻,越发显得珍贵。
  蓦地,一丝清甜的香味,悠悠地,游丝般飘出来,被嗅觉捕捉到——“腊梅,这里有腊梅!”我和余绍明都惊喜地叫出声。
  他停下来,看着我,微微闭着眼睛,深深呼吸。
  我也将眼睛合上,一种高雅淡洁的清香立即将我摄住。故意吸口气去嗅,闻不到什么,不嗅时却满鼻都是,一下子染透身心。
  良久,我才舍得将眼睛睁开。
  摸索半天,终于,半就着月光,半就着头灯的光线,我们在路边上,找到了它。枝干虬曲苍劲,黑黑地缠满了岁月的皱纹,光看这枝干,好像早就枯死,只在这里伸展着一个悲怆的历史造型。
  实在难以想像,就在这样的枝干顶端,猛地一下涌出了那么多鲜活的生命。
  花瓣黄得不夹一丝混浊,轻得没有质地,只剩片片色影,娇怯而透明。梅瓣在寒风中微微颤动,这种颤动能把整个紫蓝色的天空摇撼。
  似乎整个天地间,秋天的叶落枝黄,冬天的天寒地冻,全是为了成全今夜这枝腊梅所做的铺垫。
  在腊梅跟前,我突然懂了,天底下的至色至香,只能与清寒相伴随。这里的美学概念只剩下一个词:冷艳。
  我望向余绍明,他正好也在凝视着我。
  他的目光里,深深浅浅的颜色变幻着,全是天空的颜色,魅惑人心的紫。
  我竟有片刻眩晕,在这片紫色中……
  风轻轻吹过,树影婆娑,暗香浮动,白雪皑皑,头顶上是狭长的天幕……这一刻,时间凝固,连我的呼吸也静止了,只余那心脏怦怦急跳,一声声,似乎要蹦出来,揭穿我的秘密。
  血液一股股簌簌流动,将我这一刻的喜悦传递到全身每一个细胞……那欣喜是静默而雀跃的,这样矛盾,凄艳,甚至有一丝仓皇……
  好半晌,余绍明轻轻咳嗽一声,打破这无声的静默……
  他似乎想说什么,犹豫再三,说出来的却是:“出来这么久了,会不会炉火已经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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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芥末男女六(17)
………


  我知道,最后一刻,他始终欲言又止,放弃说出心底的话。
  但是,我已经满足,很多话,不说出来,已经足够。
  说了,反而画蛇添足,他是个明白人。
  我也是。
  我任由他牵着手,印着先前的脚印,又一步步往回走。
  一路上,我们依旧沉默,似乎言语已经多余,我们手牵着手,肌肤相亲……
  回到大厅,所幸炉火还没熄灭,我们赶紧把拾回来的枯枝扔进火炉里……
  顿时干柴遇烈火,迅速燃烧起来,火苗熊熊地蹿出来,肆意舔着水壶底,热气顿时腾腾地冒了出来,夹杂着树枝的清香……
  我突然笑起来,干柴烈火,多么像我与余绍明。
  只是我们有理智,克制又克制,于是柴有点润,火不够烈,是以烧不起来……
  火势一大,本就半温热的水很快就烧好。我们灌了两瓶,提到楼上,各自进门。
  小张、小林立即埋怨:“怎么等了这么久?”然后冲下床分享这得来不易的热水,并抱怨:“刚才林医生和柯医生,一直在隔壁很大声地讲恐怖故事吓我们,我们吓坏了,想来找你们,又都不敢下楼。”
  我没作声,犹自沉浸在刚才的喜悦中,人还有点恍惚。匆匆洗漱,宽衣上床。
  床褥已经温热,干燥而松软,我躺进去,一股暖流涌向全身,整个人轻飘飘的,没有一点分量,如同卧于云端。
  我用手摸摸面颊,似乎手上还残存着余君的体温。
  不由自主,我咧开嘴笑,多么骇人?面部表情完全不能自控,完全发于内心,理智已经与肉身脱节。
  整个人好像十分放松,却又觉得每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真是玄妙。
  我静静躺在床上,小张小林,也躺上床,开始和隔壁三位男生谈话。
  余绍明绘声绘色讲我们如何辛苦得到这壶热水,比如我怎么留下10元钱,拿了老板娘的筷子当柴烧,我们又如何艰难地上山找柴火……
  似乎我和他忙碌辛苦了一整晚……
  我知道,他只挑可以说的,大肆渲染了说给他们听,一晚上,总得有个交代。
  我悄悄听着,似乎很用心在捕捉他说的每一个字,但是又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氛围里,仔细回味着每一个细节,在那短暂的时光里缠绵不肯离去……
  在他喃喃的细语中,我做了一个悠长而惬意的梦,只觉得身体软绵绵的,酥麻麻的,徜徉在一片静谧的紫色里……
  一整夜都是梦,旖旎悱恻得让我连醒来也恍惚还置身梦中。
  推开窗,眼睛差点不适应一大片茫茫的白,用冷水洗过脸,才觉得清醒过来,而面颊也被水冻红,菲菲的一大片,如同抹了胭脂。
  小张、小林一起床就唧唧喳喳闹个不停,分享着彼此的化妆品。
  我只带了一管唇色口红,将就了涂上。
  没关系,恋爱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恋爱中的女人,自带三分颜色,眼睛随时闪亮,面颊自然绯红,嘴唇因渴望而湿润……
  哪里还用化学物品合成的化妆品?
  推开门,余绍明和柯忺宇、林鉴三人已经等在门口,柯忺宇一见我们,就立即说:“老板娘一起床,发现筷子没了,正在发脾气了。我去问她有无早饭?老板娘还凶巴巴地回敬我:‘你可以不用筷子吃早餐,我就给你们做!’”
  林鉴也凑过来说:“看来我们只有下山去找地方解决早餐的问题了。”
  我耸耸肩,没说话,但偷偷望了望余绍明,他正盯着我笑,眼睛亮晶晶的,看得我有些窘迫。
  我们开始下山,必须在中午前回到山脚。
  昨晚已经停了的雪,又下了起来,漫天都是,迷雾一般,布满整个山谷。
  本来是下山容易上山难,但因着雪的缘故,石梯变得异常湿滑,往下的冲力,让人走起来十分费劲,倒比上山多了几分难度。
  走了不到10分钟,林鉴在路边发现一个小凉亭,亭里一名青年女子正在卖酸辣粉。
  实在饿得发慌,我们都拥上前,各自要了一碗。
  原本以为,这荒山野岭、冰天雪地之地,怎么会有好味道的食物?
  谁知,那女子端上桌的酸辣粉,却差点让我们吞掉舌头,粉条十分细滑,而且极有韧性,配上酱油、味精、花椒、白糖、醋、黄豆、芝麻和一大把青葱欲滴的豌豆尖,简直就是人间美味,比我们在成都任何一家面馆里吃到的酸辣粉都更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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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男女六(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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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是,每人吃了两碗,临走时,小张还感叹:“真可惜,要是能打包带走就好了。”
  今天上山的游客突然多起来了,连山里为游客提供代步的马帮都有了不少生意。
  不时的,有人牵了马匹走上来。
  那些马,全都瘦骨嶙峋,目光呆滞,被人驯服教化了,给一口草粮,便得俯首为臣,寒冷冬季,驮着自以为娇贵的人上山、下山,快一步,要被鞭策,慢一步,同样也要吃鞭子。
  我突然心烦起来,多么像我,为了爱情,为了日夜与志谦相守,仰仗他的脸色过活,为他把自己全方位改变,他一颦眉,我便吓得哆嗦,生怕他取回他的爱,不再施舍给我。
  我和那为了一口草粮甘心被驯服的马有什么区别?都是郁郁不得志之徒。
  那马,该是向往广阔无边的荒野,可以自由驰骋的吧。
  而我,此刻,也会向往一段恒久有激情的爱情吧……
  但奴隶做惯了,便习惯被奴役的地位,渐渐不懂得如何翻身了。
  我看看余绍明,会不会,他就是救我出苦海的人呢?此刻余君正好抬头望向我,我赶紧把头低下,生怕被他看穿我的想法。
  走了约摸2个多钟头,我们终于下到山脚。
  竟然,没有人发现我们一夜未归。
  这个世界,离了谁都一样转动,只有我们自己把自己看得太重,以为自己是地球的轴心。
  回成都的车上,我还是与余绍明同坐。
  不知怎的,我们都有些不自然,尤其是余绍明,突然话少了很多,只是不时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看得我面颊发烧,只得闭了眼睛假寐。
  因他坐在身边,一颗心又极端不安分,不停跳了又跳,七上八下,“砰砰”的,似乎想把我的秘密全都泄漏给他。
  我知道,我的呼吸早已经将我出卖,但始终鼓不起勇气正视他的目光,因为就算闭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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