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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邹云顺和妻子许慧茹结婚的时候就知道许慧茹是将,他是卒。许慧茹在结婚之前像一根饱含蜜汁的甘蔗,美丽迷人,丰韵十足。新婚之夜他才知道,原来这根甘蔗早叫人啃过了。她利用自己的美貌将他这颗卒子牢牢握在手中,她发号施令,颐指气使;他俯首称是,唯唯诺诺。就连*的时候,他都是被动的角色。他的那玩意儿秀气了些,每次进入许慧茹身体里的时候总觉得她像浩淼大海,深不见底,而他只是一抹浮萍,在水中无归无宿。
而那个女人,给他的感觉完全不同。
那个女人是他偶尔在街头的时候遇见的。
地点大概是在学校附近,他在某个白天迈进店门的时候才意识到这店门上并未标明店名,墙壁上也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可是一些理发用具那么明目张胆地摆放着,像是欲盖弥彰某种职业的道具。他走进门的时候突然有些后悔,这时从沙发上站起来一个瘦瘦的女人,个子不高,五官尚属清秀,浓妆虽然算不上,身上却发出一种茉莉花的味道,非常浓郁,几近刺鼻。她有些怯弱地走过来,问他:“您是洗头还是按摩?”
邹云顺硬着头皮吐出两个字:“洗头。”不过却吐得不够干脆,有些拖泥带水,倒成了某种逶迤之外的调子,长长的像山歌在山间盘旋,忽的飞上树梢,忽的又落于云端,忽的一下,又飘荡开去,叫山风吹散了,淡淡的尾声听也听不见了。
第二章 捡到一枚纽扣(8)
女人将他领到一张椅子上面,用围脖将他脖子以下绕了个圈,围得纹丝不透。邹云顺觉得有些窒息,吸了一口空气,仍旧是茉莉香水的味道,挥都挥不去。她用喷嘴将邹云顺的头发喷湿,打了点洗发露抹在掌心,然后用指肚一点儿一点儿地抹在他的头发上。之后是十只纤细的手指在邹云顺的头皮上轻轻挠着,白色的泡沫成堆成堆地出现在他的头部,倒让邹云顺感到微微的惬意。
于是他闭起了眼睛,任女人的手指掠过他的头发,留下一片温柔的白色泡沫在头顶泛滥。邹云顺想象那种白色有些像茉莉花儿,开满了山野,洁白而且清香。他无法断定这个女人的真实职业,不过她洗头的技术的确是过关了。他忽然想起刚才进门的时候女人选择性地问了他一句话“洗头还是按摩”,也就是说她除了帮别人洗头之外,还有其他营生的本领?
邹云顺的心下当时已经明白了七八分,有些无奈而惋惜地叹了口气。他开口问她:“你怎么称呼啊?”邹云顺不敢叫她“小姐”,这个词在服务行业中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意味。比方说在北京,他如果管点菜递单的女招待叫“小姐”的话,人家准保翻他一个白眼,爱理不理。改口叫“服务员”的话,才会有热情周到的服务。邹云顺暂时什么也不称呼,用了个“你”字,既不显得生分,又拉近了距离。
“我姓陈,叫我陈嶙好了。”
“王字旁,双木琳?”邹云顺觉得这个名字虽然普通,却也女性味道十足。
“嶙峋的嶙。”陈嶙低头一笑,瘦削的脸上露出颧骨的轮廓,嘴角扬了起来,倒是显得线条柔和了许多。邹云顺一直觉得她眼睛大,却空洞无神,如此一笑,眼神里便多了些妩媚和流光,溢得一屋子都是女人的味道。
“嶙?叫这个字的可少,听上去像男人的名字。”邹云顺说。
“是啊,好多人都这样说。”
邹云顺扬了扬眉毛。“好多人”这个字眼证明这个叫陈嶙的女人的人际关系也许和他想象的一样复杂,甚至更复杂。
洗完头陈嶙让他照了照镜子,替他梳理了一下,看上去容光焕发了许多。邹云顺付了钱,踱出门去。末了还回了一下头。古代回头的典故很多,曲有误,周郎顾。周郎生得*潇洒,不少曲娘为他特意弹错,盼得到周郎的一次注意。邹云顺这一回头,陈嶙站在门口冲他微微笑着说:“走好,下次多来照顾我的生意。”
既然有一来,便有二去。男人和女人之间是扯不清的一团线,绕来绕去,缠缠绵绵。邹云顺将陈嶙压在身子底下的时候什么都没想,脑子里只有一种原始的*和冲动。上帝造亚当和夏娃的时候,将亚当的身体多造了一部分,而夏娃则少了一部分,当亚当多余部分进入夏娃的体内,完整契合的时候,亚当才知道找到的是属于自己的夏娃。陈嶙的*很窄,让邹云顺完全觉得是自己的壮硕充盈了这个女人的身体。他轻飘飘起来,所有自尊和自信,所有男子的伟岸与豪放,统统在这个女人身上找到了归宿。而许慧茹给他的只能是羞愧和无能的体验。作为男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耻辱了。
把陈嶙包养起来这个念头出现得很突然。许慧茹最近总是古古怪怪的,*的时候特别别扭,她总是抱怨自己发胖,完全对这种事提不起兴致。邹云顺这才觉得*这件事对于男人来说是多么渴求和重要。他原本一直都是漫不经心,随随便便就打发应付了事的。自从遇见了陈嶙,他才知晓什么叫激情和冲动。他突然觉得自己仿佛年轻了许多岁,像个毛头小子,脑子里除了女人,还是女人。
第二章 捡到一枚纽扣(9)
他们已经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巷子里找好了房子,近日便要搬过去。为了方便联系,他决定给陈嶙买一款手机。
这个女人总让他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保护的欲望。她的眼睛有时候冲他含着笑,有时候忧心忡忡地望着天花板,仿佛要望穿那薄薄的一层墙壁,透过去,望穿苍穹。邹云顺分不清这种感觉是不是爱,只不过她每每如此,他就觉得内心深处像是被某种巨大的力量所鼓舞。他依然记得陈嶙有时候跟他说起初来这个城市求生的经历。
她说:“那个时候我们都觉得能上城里来找份工作便是上天恩赐的福分了。姐妹们都想好好干,赚了钱回家找个老实人把自己嫁了,下半辈子也便有了依靠,有了着落。我们刚刚开始早就抱着吃苦的念头,什么活儿都做。在地铁里卖报纸,买一张三块钱的地铁票心疼了半天,来回在一个线路上坐着地铁,兜售当天的报纸,饭都顾不上吃。或是在菜场里贩菜卖,每天早上三点起床,蹬一辆贱价买来的破三轮车,先从批发市场上批了菜,再运到菜场上去卖,虽然苦点儿,可是人活得有尊严。更苦的是一些姐妹拿了地图在马路中间向暂时停留在白线内的司机兜售,穿行在窄窄的车与车之间,经历的是漠不关心和轻蔑厌烦的眼神,车主们还抱怨车被她们蹭坏了,一个劲儿地嚷嚷着‘滚开’!我们也想踏实地干一行正道,可是实在是苦。不是走投无路,没有谁会愿意干这一行的。谁生下来就是做婊子的命?”
她一下子说了这么多话,大而无神的眼睛,眼泪就像是泉眼中冒出来似的哗哗往下淌。邹云顺轻轻抱着她的肩,感觉这肩上似有千万斤的苦难,都压在这瘦弱的身上。他向来是研究古典文化领域中的女性文学的。想起薛涛、柳如是、苏小小,不论是历史的果有其人还是稗官野史的杜撰,类似这般的风尘女子总是有让人怜惜的一面。更有甚者如李湘君,《却奁》一出戏竟将一种男子也没有的气概演绎得出神入化。而面前的这个女人,瘦小的脸,瘦小的身体,什么都是小小的,就连她的愿望——找个男人嫁了,了此一生,都显得如此渺小,可是却仿佛遥不可及。黑夜给了人黑色的眼睛,又有几个人用它来寻找光明?
他信步走进了电信大楼,门口站着收购二手手机和招徕顾客买卡的小贩们,生活都不容易!邹云顺再度压了一下放在兜里的钱包,依旧有一种饱满的感触。进了门,随意浏览了几款手机,都没有中意的。不是样子太古板,就是功能不够齐全,价格方面倒尚在其次。
转了几圈,他瞥见一个被人群拥挤得密不透风的柜台上,有一抹红光闪了一下,看上去似乎是一款红颜色的手机,样子挺精致。他拨开人群,刚想挤进去看,便察觉到一只手在他身上拍了一下。邹云顺是个机敏的人,他立刻抓住那只手,细细的胳膊,细细的手指,捏着他装满现金的钱包。
“哎呀,偷钱包!”有人喊了一句,登时让邹云顺成了一个圆心,旁边的人都按照一定的半径环在了他的周围,看他如何处理。
那是个二十来岁的小男孩,大概和邹沫一般大。胡子是绒状的,细密地分布在嘴唇上方。他的手被邹云顺抓着,眼神游移不定,怯怯地望着他,似乎忘记了挣扎,一副听凭他处置的样子,看起来像是个生手。
邹云顺把自己的钱包捏在手里,放开了那个男孩子,拍拍他的肩膀说:“你走吧,找份工作,以后别做这一行了。”
第二章 捡到一枚纽扣(10)
那个男孩儿眼睛瞪得大大的,也许他想不到这个人如此轻易地就放了他。他看了邹云顺一眼,像个在舞台上匆匆谢幕的小丑,一溜烟便消失在人群中。那个暂时以邹云顺为圆心的圆渐渐被移动的人群改变着状态。
邹云顺本来是想扭着他去派出所的,可是男孩严重的那种无奈之情让他一时间想到了陈嶙。他想起她的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说:“不是走投无路,没有谁会干这一行的!”是啊,给人一份宽容,说不定能有一个转机。
转过头去看手机,售货的小姐对他笑脸相迎。“先生好眼光,这款手机是今年的最新款,从造型来说小巧别致,功能上更是比其他同类产品好很多……”
他握着那款手机,红色的线条柔和得仿佛处子,温婉恬静。不等那小姐说完,他便接了一句:“行了,帮我包起来。”
“您是自己用还是送人?自己用的话还有一款银灰色的,比较适合您。”那位小姐建议着说。
“我送人。”淡淡说了一句,他点好足数的钱,去收银台付了账,在售货小姐微笑的目光中走出了电信市场。到旁边的电信大楼准备上一个号,突然想起用自己的身份证恐怕不妥当,干脆让陈嶙拿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好了。
转念完毕,他立刻打了辆车,奔向陈嶙所在的那一片“红灯区”。
金大松刚走,房间里还留有他抽过的香烟味儿。陈嶙坐在那张半塌陷的沙发上,听见推门的声音,眼睛非常木然地瞧过去,见是邹云顺,便打起了精神,迎了出来。
邹云顺知道陈嶙是不吸烟的,戏谑地问了一句:“这么早就有生意了吗?”然后笑笑,坐在金大松刚才坐的位置上,果然,还是热的。
陈嶙并不吱声,只是替他倒了杯水,放在镜子旁边。阳光射在玻璃杯上,从镜子里反射出一种金色的光,仿佛救赎似的。“是啊,一个洗头的,坐在你的位置上,刚走不久。”她笑得有些勉强,走动时身体仍散发着茉莉香水的味道,飘过来,荡过去,让邹云顺有一丝心悸。他兴冲冲地掏出手机的包装盒,说:“我刚才到电信市场给你买了款手机,看看喜欢不喜欢?”
她淡淡笑了一下,说:“喜欢不喜欢,只要是你买的。”
这话说得特别实在,就像逢年过节自家包的薄皮大馅儿的饺子,咬一口,鲜到家了。
邹云顺将她抱在怀里,当着她的面拆了盒子,取出那款红颜色的手机,塞在她的手里。小巧的外型配着她小小的手,实在是合适不过。“明天你拿上身份证,去电信局上个号,以后我们联系起来就方便了。你说呢?”
陈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点了点头,张口说了声“好”。她大大的眼睛似乎因为这声“好”而流露出了一种薄而淡的喜悦,还有一种轻而微的顾虑,便在眼睛里挤不下了。移到眉毛上,微微蹙了起来。她的表情是内敛的,不论喜或者忧,所表现出来的总是淡淡的不经意的样子。
邹云顺伸手抚向她的胸部,她轻轻地“哎哟”了一声,那颗该死的扣子,总是无时无刻不提醒自己,它的存在是多么地不合适宜。
“你怎么了?”
“胸衣的扣子戗得慌。你一碰我,就难受。原来的那颗好像上次掉在你家里了。不知道你发现没有?”她有一丝担心地问。
“不知道跑到什么旮旯里去了。提这个干什么?”
“我怕被你太太发现了,不好。”
邹云顺端起那杯水,水的光泽透过镜子,正巧射在她的眼睛上。邹云顺笑了一下,说:“我犯不着怕她。她知道也好,不知道也罢,反正我们是半斤对八两,她走她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咱们井水不犯河水。要是挑明了,大家都没好处。”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二章 捡到一枚纽扣(11)
“什么意思?”陈嶙不明就里地问。
邹云顺一仰头把那杯水“咕嘟咕嘟”地喝完,将空玻璃杯放在原处,有些义愤填膺地说:“她在嫁给我之前,早就有其他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