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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的人会发光-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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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见到南洛卿的时候,是在大学新生大会上。我是个学渣,刚刚卡着分数线而已,全凭运气。他不是,他的成绩优异的令人啧啧赞叹。可是却报了这个学校,其中各种缘由没人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可是他真的不是一般的帅,我坐在第一排看着他由黑暗的台侧走上来,银灰的西装,聚光灯打在他身旁,晃得我的心都飞了。第一眼而已,他眼角那颗泪痣是我记忆最深刻的东西。

    后来大学几年学习生活开始了,他成了学生会主席。我一方面是觉得自己写稿子的天赋挺好,另一方面也是想找个机会多接近接近他,所以去抢了个干事做做。报名那天人山人海,我拿着我那张写了几句诗词附了一片小散文的破a4纸,孤单的就像秋天从树梢飘下来的枫叶。寒酸的要命,我觉得这次肯定石沉大海了,可是发榜的时候上面竟然有我的名字。我立马乐的跟个什么似的,一蹦一跳像个神经病跑到小卖部买了棒冰叼着回班打算跟好基友夏花说说。

    可是到了走廊一转弯脚底一滑我就趴在地上起不来了。“妈比。”我捶着大理石怒骂,支离破碎的棒冰四分五裂各自滑出老远。我觉得还是自己收拾收拾吧,免得被人家骂没公德心,毕竟刚刚擦得干干净净,不然精明如我怎么会摔倒?!

    我还在自恋着,扶着下巴伸手去抓那些冰块,一低头看见大理石上翻出来的身后不远南洛卿的脸。心里猛然不知冒出什么滋味,只想着赶紧爬起来跑,只要他没看见我的脸那就行了。可是刚刚摔得太惨烈,膝盖疼得要命,我勉强一瘸一拐捂着脸上几个重要的五官以防被发现然后杀回小卖部买了个更贵的。

    我含着棒冰雄赳赳气昂昂的上楼,过那个拐角的时候看到南主席在另一边指挥打扫卫生,心里下意识一阵尴尬,步子不由得快了点,谁知道一拐角又一滑又摔趴了。

    我疼得呲牙咧嘴,而且这次还见血了。摸索着拿过不远处那把钳子,我看着膝盖上戳出来的那个不大的血洞,绝望的都快哭了。时运背真是硬伤!!而且……而且我怕见血,倒不是有晕血症,就是看到会害怕。

    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身子一轻,被人整个揽在怀里跑了出去。从小到大,除了我爸,没有其他男人公主抱过我。那一刹那我能看到沿途经过的教室,好多好多女生挤出来捂着嘴角尖叫。

    到底是谁这么好心?我把目光收回来,仰头看那个男人的脸。是南洛卿。我睁大眼睛想看清楚些,可是伤口不自觉间扯了一下,我立即低下头去哀嚎了一声。

    血顺着腿滴到大理石上,一路上留下好多血点。我越过他的肩头,向后看,他的背后留下一片阳光明媚。真漂亮啊,以后我的家里也要大理石。我这么想着,闭上眼睛晕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夏花陪在我旁边恶狠狠地戳我的伤口,说你丫真是找死,如果把你骨头戳出一个大洞你就开心了是吗?我呵呵傻乐应和着我错了我不敢了。脑子里全是那个时候他近在咫尺的脸。

    如果那个时候,我抬头趁机亲他一下,那该多好啊。
Para。2
    后来意想不到的,我经常看见他。在广播站。

    中午我喜欢所在广播站点歌或者放稿件,上午的课一完,我基本就呆在里面不出来了。有时候饭都不吃,只是一味地看稿子。我管这个叫享受。

    那天我一面查歌一面舔冰棍,剩下不大不小的一块我全放进嘴里想慢慢化开。结果世嘉突然扭扭捏捏推开门让开路,我跟着扭头看见他面容冷淡的走进来。惊得我一下子把冰块咽了下去。那么大一坨,冻得我从喉咙到心口都一片刺冷。

    兴许是我面容太像内急,他很体贴的过来拍拍我的后背,不轻不重的两下然后说,“以后别在这里吃水分多的东西,这里离厕所挺远的。”我弯腰点点头胃里难受的不行。巴不得他赶紧走。

    此后他隔三差五就来晃一晃,搞得我每时每刻都提心吊胆。

    后来南洛卿,这位万人之上一人之下的学生会主席不知道怎么听说我从来不好好吃午饭,就改成每天中午定时定点把午饭要么托人要么他自己送到广播站来。我受宠若惊。

    后来渐渐习惯,我跟他说,“你是我的好基友。”他秀美的眉头一挑,不置可否的耸耸肩低头扒饭不理我。由此我有了一个长得超级帅实际是我的男神的好基友。

    这样的位置很安全我不想打破,可是后来转来一个大小姐。

    我从来不知道大学也能转学,但是我再一次深刻理解钱的重要性。

    “南主席,是我男朋友。”她转来没过几天就从一群势力女人口中得知南洛卿跟我每天中午广播站“**”的事,听到她这句话的时候我正举着南同学带给我的糖醋里脊往嘴里塞。

    动作一下子僵持,我挺尴尬,眨巴眨巴眼睛不知应该放下还是继续吃下去。南洛卿很淡定的把饭盒盖子打开,开始给我剥龙虾。空气凝固下来,其实南洛卿从来没给我剥过龙虾壳,他嫌弃油光光的恶心我也觉得那么好看的手指头做这种事情太掉份儿。苏苏不知道。

    她用怨妇那种恶毒的眼神紧紧盯着我,然后一字一顿,“我会赢的。”我挥挥手,“我相信你。”我跟南主席根本没开始过,所以我不可能会输。

    再后来,我想我明白所谓输赢是什么意思。一种输,是南洛卿根本不会爱自己。另一种,是被对手逼退。苏苏很聪明,她明白第一种绝无胜算。

    那天中午后几天的一个周末,我被爸爸一个电话叫回家里。巨大的杀字喷满了一整面墙壁,大门上粪便的印记依稀可见。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哆哆嗦嗦掏出钥匙开门,看到门口晾着的,洗不干净的,沾满狗血的衣服。回想起来大概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再也,再也不想接近南洛卿了。

    我向父母道歉,收拾好家里的一切回去学校。心灰意冷,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后来南洛卿再来找我,我没拿筷子没动勺子僵硬的坐在那里,一字一蹦,“以后,不要来了。”

    他身子一僵,缓缓抬头看我,眸子幽深似海,只是冷笑,“呵呵。”

    以后就真的在没见过。想来也是,习惯了高高在上,结果被我这么明白的拒绝,多措伤自尊啊。我的世界从此灰暗下来,连走路都心不在焉,后来就出了车祸。

    呵呵,也不算是车祸,因为有人,关键时刻推了我一把。南洛卿住院了,我只是擦伤。苏苏在医院急诊室外面疯狂的扯我的头发,好多黑色的长发缓缓从半空飘落,掩映在她如瀑的红发里,像极了当时他乌黑的碎发混着鲜血淌在我手心的样子。

    为了心安,为了逃避,我去了意大利,从此渺无音讯,刻意跟所有人断了联系。

    一呆就是六年。
Para。3
    我在意大利受益良多,后来进入dei做了副编辑,再后来在我的申请下调离回国为《锦素》时尚杂志工作。

    坐上飞机之前我给自己非亲非故的男闺蜜打了电话让他候在飞机场等我,李寅成满口答应表现得很开心。其实我跟他认识了四年,只在网上开过视频而已,但是直觉告诉我他人很好,所以很信任他。有时候李寅成自己还会感叹,你说你怎么就这么傻呢?不怕我拐走你?

    我笑呵呵的发过去一个笑脸说,你魅力大,征服我了怎么办吧。他得意的回复我,凉拌!我可以负责!但是不能以身相许!像我这种男人应该有很多老婆!

    我不屑的嘁他,就你那傻样吧。

    回国的心情出人意料的平静,我在飞机上踏踏实实睡了一路。下飞机的时候看见一张红艳艳的大横幅插在一堆明星海报荧光板中间分外醒目,“恭贺大编辑余瓣瓣凯旋。”

    我重新戴上本来摘下的墨镜,低着头悄悄把李寅成的祖宗从头到尾骂了个遍。我抬腿就想赶紧走,可是一转头发现李寅成被某个发光男性生物提溜到角落去了。

    这个傻逼又惹什么麻烦了?我知道他长得受但是也不用这么明目张胆的对他动手动脚吧?当我是死的吗?我想好了!我暗暗握拳,如果迫不得已,我可以说我是李寅成的女朋友来救他!!!

    我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尽力走得很霸气,嘴里开始不住的大喊,“让开让开!”然后终于如愿接近那个帅男人的身后,他威胁的太入迷我不知道该怎么引起他的注意。于是干脆心一横把墨镜飞了出去,“啪~”很俏皮的一声脆响,在李寅成充满希望的星星眼中,男人慢慢回头,阳光下那颗黑色的大耳钉闪闪发光,映的那颗泪痣都模糊不清了。我干巴巴的傻笑起来,“不好意思,认错人了。”扭头就跑。

    “余瓣瓣,别来无恙。”我听到他在我身后痞痞的笑,声音混进一大片粉丝的尖叫里听不太清楚。但是我却知道现在赶紧跑路是真的要做的事。

    我实在无力吐槽李寅成这个傻逼白长了一米八多快一米九的大个子还能让别人像拎小鸡一样拎出去。我也无法吐槽为何地球这么小这么圆竟然让我一下飞机就跟南洛卿巧遇了。

    但是撇开这些不说,此时不跑更待何时?我把我的方格大围巾往后背上一扔撒丫子就跑。可是没跑几步就听见李寅成很怂的抱着脑袋蹲在柱子下面大喊,“姐!姐你救我!他要爆我菊花!我还没有爱情的结晶呢我不想被强迫啊!!!”一道道目光紧随而来,在我后背上剜来剜去。我真的很想白他一眼但是却没有勇气。

    “余瓣瓣!!”他在我身后提高音量大喊,这下我真的躲不了了。我转头慢慢走到他面前,抬手,“嗨~”干巴巴的笑,“竟然碰见你了真是缘分啊!”猿拉的粪。他挑挑眉毛算是回应,随后迅速扫了一眼我脖子以下腰部以上的某个部位然后缓缓扬起嘴角,笑的肆无忌惮,说了一句让我至今想起都急火攻心的话,“你仍然喂不饱孩子,嗯,我很满意。”
Para。4
    我忘了那天到底都有谁拉着我不让我冲上去用我娇小玲珑的小粉拳跟他那张欠扁到极点的大丑脸接吻。但是我确确实实给杂志社的同事们来了个惊艳的亮相。

    之前喊我名字啊抓了李寅成胁迫我什么的都没登报,就是我张牙舞爪上去扬言要揍他的时候被咔嚓了一张。这都是些什么粉丝?!天理何在?!

    我一边感叹着人道一边跟着总编辑进了办公室,每人桌上一份今早上的晨报,我隐约觉得我以后的职业生涯不会太顺。

    “这是从意大利新调来的副编辑,king。”总编辑是个……妖艳的……男人……大概搞艺术的男人都比较娘吧哈哈哈,我象征性的点点头绷着脸算是打招呼。威信必须从现在开始建立!

    “副编辑您看起来比报纸上好看多了!”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个顶多二十出头的小屁孩,扬着手里的报纸笑眯眯的“夸奖”我。我踱步过去,脸上勉强维持的威严看到照片的那一刻简直瞬间就碎成了渣渣。

    我在意大利剪了一个很淑女的发型,长发及腰,挑染成淡淡的焦糖色烫了几个小花。前面两颊旁边各有一缕只到锁骨的头发,方便盘起头发时候塑造美感。齐刘海时刻关照着不让它中分。

    可是报纸上我脑门晾着头发飞起来几乎占了大半张图。“拍照的是谁?!”我脑门爆起清晰的十字回路,震得总编辑都缩缩脑袋。“据说是南洛卿先生的助理。”小孩儿把报纸从我面前拿开露出他小正太的正点脸蛋,然后笑得人畜无害,“king您好,我是您的助理兰瑟。(。pnxs。 ;平南文学网)”

    我发誓要把拍照的人先奸后杀,杀了再奸,奸了再杀的决心听到南洛卿三个字之后就烟消云散了。这个人估计是唯一能制住我的妖孽,算了,爷惹不起爷躲得起。

    来到新的工作环境适应过程很痛苦,偏偏我又很慢热,所以接下来的一个月都很不好过。而且托南大帅比的福,我几乎成了全公司的议论对象,真是出师不利!!

    “兰瑟,这个月的杂志封面拍摄决定用谁?”我放下刚刚处理完的报告,揉着额头随口问道。

    “king编辑,是南洛卿。”南洛卿……南洛卿……洛卿……洛卿……卿……卿……

    大脑短暂陷入死循环之后我拔高声调反问,“谁?!”“报告king编辑,是南!洛!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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