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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凝视我眼睛,半晌,突然柔声说:“其实那个臭小子哪那么容易死?这河又不算太宽,锦貂要能随便淹死,也不会这么叫人头痛了。”
其实我也不信他会死,锦梓武功那么好,就算闭了气从河底走到岸边都没问题,何况他若真有意外,我一定会有感觉的。可尽管如此,我还是害怕,怕得身子和心都在发抖。
锦枫催我快下水找,我又下去了,可这次呆的时间更短,我知道我的体力已经告罄。
来回折腾,天色已经亮了。我做了个决定,我要带着锦枫和俘虏一起朝灾区去。
大家若是脱险,估计上岸的地点不同,互相找不到,一定会想到去灾区汇合。
锦枫对我的决定十分抵触,他站在河边,没好气说:“你走好了,也没指望你,我要留下救我哥!”
我大怒,说:“你留下怎么救他?他若还在河里,那便不可能活着,他若清醒无事,定会想着找咱们,找不到必定会去陵阳等。你若是走丢了我到时怎么同他交待?”
锦枫愤怒至极,冷笑一声,说:“你这种无情无义的人自然不担心,我一定要找到他为止!”
我冷下脸来:“不成,你一定要跟我走!”说着上前拉他手腕,却忘了锦枫武功比我强,一甩手把我震倒在地,地上石子硌得我生疼。锦枫愤怒地冷言:“谁要你管?你是我什么人?我这回被你救了算我晦气!这次放过你不杀,下回被我找到机会绝不放过!”
“不杀我?你真以为杀得了我?我。。。。。。”我冷笑着看他,身体的极度疲乏体力透支和疼痛和心理勉强压住的东西似乎突然发作了下,刚才暂时止住的眼泪很奇怪地往下掉,明明我的脸色应该很正常的。我不想丢脸,为了拼命忍住哽咽的声音,只好突兀地停住。
锦枫看到我的眼泪似乎愣了下,小男孩不擅长应付这个,有点傻了,不知所措看着我,却倔强地在一边站得笔直。让我想起以前小时候养过的那只傲慢的小猫打碎我的杯子,跳到一边柜子顶上,一副“我没错”的理直气壮模样,却心虚地偷偷观察我的反应。
我低头平缓了下情绪,很平静地用手背把眼泪擦掉,站起来,默默地把原庆云粽子扔到壁炉背上,也不看锦枫,低声说:“走吧。”就自己牵着壁炉往前走。
原庆云虽然被我脸朝下挂在马上,视角不是很好,还是努力以考究的目光深思地看着我,我不想恼羞成怒,所以就无视他。
我忍住不回头看,结果过了一段路就听见后面有轻轻的规律的脚步声,锦枫到底还是跟来了,心情好了点。
完全默然地走了一段路,前面终于有人家了,似乎是渔户,两间草木为主要建筑材料的小矮房子,但是看得见炊烟。
我们折腾了一晚上,现在的状态都是又饿又累又困又湿漉漉的,极限了,自然要去投宿借衣服之类的。我看看原庆云的粽子造型,觉得不妥,很难向老实的老百姓交待,难道说这是我们抓到的采花贼要送去官府领赏的?为了抓他大家都掉河里了?
我想了想,把粽子抓下来,动手解掉那些绳索,原庆云懒洋洋地看着我,也不说话,任凭我忙活。锦枫在我身后站住,沉默地看着。
“过来再点上几个他的穴道,多下几分力,别忘了哑穴。”我头也不回地说。锦枫还是不说话,走上来默默照我说的做了。
我从胸前摸出那瓶什么九转丹,倒出一粒朱红色的药丸喂给原庆云吞下,他似乎识得这药,也不禁露出惊讶的神色,我点点头,说:“不错,是九转丹,你吃了它内伤就不打紧了,不过我添了点东西在里面,你只要不玩花样,是无妨的。”
第八章 异样三人行(4)
他仍是那样看我,带点笑意,因为动弹不得,只好眨眨眼皮,表示他明白了。我叹口气,说:“我不想打击你,不过你现在脸是肿的,飞媚眼也不怎么好看,还是别费力了。”
他眼中笑意更浓了。
来应门的是一对三十多的夫妻,脸上已经被风霜弄了一脸褶子,看到我们三个,不,四个落汤鸡,都很惊讶。
我拱手说:“这位大哥,我和舍弟,朋友出来泛舟,不料遇到水贼,船被做翻了,我这朋友被水贼伤了,受了惊吓,求大哥让我们借地儿歇息下,若有茶饭,也请赏赐一二。”
渔民呆呆地看着我,半天才反应过来,“哦哦”的点头,又结结巴巴说只有一间草房,我微微一笑,说:“已经足感盛情。”
我把动弹不得的原庆云从马背上扶下来,这家伙真沉,锦枫也不知道帮忙,我啃哧啃哧跟着渔民把他扶进屋差点没累趴下。
果然是草房子,里面也只有一堆干草,什么都没有,渔民大哥愧疚地傻笑,好像多么对不住我们,我连声道谢。
把原庆云扔在屋角,我把湿的外衣脱下来,这又是作为男人的福利之一,可以无顾忌地光着膀子,不过也幸好现在是夏天。我一抬头,发现原庆云和锦枫都盯着我光溜溜的上身看,虽然眼光大不相同。
我脸微微一红,狠狠瞪了原庆云一眼,又把湿衣服穿上。
渔民的老婆送了三碗高粱小米的稀粥进来,居然还有个菜,是几条小鱼。也是很纯朴的农村女人的模样,同样歉疚地迟钝地笑。
我谢了她,接过吃的。那女人就出去了。
我身上只有胸甲夹层里缝的巨额银票,幸亏事先拿油纸包了。说实话,银票在古代的流通性极差,普通老百姓连见都没见过,和现代的纸币完全是两个概念,不能作为日常货币用的,只有林贵全之类的大商人做大买卖用得着,付给钱庄的费用也很高。一定要比较,最多有点像汇票。
我于是老实不客气上去在原庆云身上搜了搜,在他腰间有一只绸缎袋子,还绣了细密的鸳鸯,倒出来一看,有十几片金叶子,一些散碎银两,几颗珍珠,我拣出一块二三两的碎银,其余的装回袋子,直接揣在我自己怀里,原庆云苦笑地看着我,我不理他。
我追出去,叫住渔民老婆,把银子给她,笑说:“大嫂,麻烦你给我的马儿喂点草料,再给我们找三身干衣服穿。”
那女人大概很少见到银子,眼睛都瞪大了不少,说:“都,都是粗布衣服,不用银子。。。。。。”
我把银子塞到她手中,笑道:“收着吧,买点好吃的。”
她点点头,咽口吐沫,用粗糙黝黑的手接了过去。
粗布衣服一会儿就送来了,说实话真是太难看了,又粗,磨得皮肤都疼,不过现在只要是干的,连树皮我都会穿。
顾不得害羞,我躲到墙角,背对他们把衣服换了,锦枫也拿了一件换了,大袖子一直拖下来,上衣衣摆垂到小腿,小屁孩显得更小,倒可爱了不少。
我想想还是走到原庆云跟前,把他的湿衣服剥下来换干的,那家伙真不是好人,这样身体都有反应了,我本来当作不知,但那家伙的眼光一直直勾勾肆无忌惮银荡地盯着我,我终于恼了,把衣服往他身上一摔,冷冷说:“你还是穿着湿的吧!”
我狼吞虎咽吃完饭,锦枫也吃了,我气原庆云放肆,不给他吃,走到干草堆自己躺下睡觉。也不招呼锦枫。
有时候对付别扭的小孩和对付某些动物一样,你不能太殷勤,嘘寒问暖反倒招人烦,不理不睬他们便总忍不住要看着你,观察你,企图引起你注意。
锦枫迟疑了下,挨到墙边,尽量远离我地躺下睡觉。哼,一副防备样,我就算再饥渴难道会对这种东西动手?
锦枫到底是孩子,很快睡着了,我可能是太累了,过了那劲儿,反倒翻来覆去睡不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仍然半清醒半模糊,热得出了一身汗,却隐约听见原庆云出了口气,叹息了一声。我立刻警觉地起来察看,原来他的哑穴已经到时间自动解开了。我怕他的软麻穴什么的也自动解开,想叫醒锦枫再点一次。原庆云轻声急急叫起来:“别,我的好大人,你就让我舒坦会儿吧,我可全身都麻了。”
第八章 异样三人行(5)
我冷笑说:“你也知道?你当初把我装在笼子里时可高兴得很哪!”
原庆云叹口气,说:“天地良心,我当时也只舍得吓吓你,打几鞭子而已,你就这么记恨?要不我也让你抽几鞭?”
我更加冷笑:“你少给我装乖,安什么好心了?我不过懒得说你!示警?哼哼,有那么示警的吗?明明是一伙的,调虎离山,我又不是傻子!你趁早放明白,快招出来那个什么主上是谁!要不我寻个合适的地儿把你之前给我演示的那些玩意儿一样一样给你练一遍!”
原庆云看着我低笑起来,说:“真不是一伙的,不过人我也认识,听说他们要来找你们做笔生意,就自告奋勇来帮帮忙而已,顺便瞧瞧我的青莲宝贝。”
我哼了一声,说:“你确实不怕死。”
原庆云丝毫不见有什么在意,只在那里肉麻当有趣地腻声说什么“亲亲宝贝,快给我换了干衣服,难受得紧!”一会又说要去解手。
我终于不胜其烦,把锦枫拍醒,说:“你,快把他穴道再点一遍,然后给他换衣服,带他去解手!”
锦枫被吵醒,很不高兴地怒目而视:“为什么要我去?”
“因为我在你睡觉时勉强支撑值夜来着,现在我要睡了。”
我打了个呵欠,倒在干草堆上,闭上眼睛,再不理会这两个活宝,迅速沉入梦乡。
再醒来已经睡了一天,天又黑了,锦枫也在睡,只是距离变得极近,这臭小子把一条腿压在我身上,手也巴着我,我想了想,还是决定容忍他一回。
一扭头看见原庆云黑得有点瑰丽的眼珠,想起每天醒来都见到的锦梓的眼眸,一时心中剧痛。
番外包纭的自述(1)
我姓包,名字叫纭,说实话,我很讨厌自己的名字。
庆云是我后来自己给自己起的字,也是我现在的化名,这个名字没什么意思,也是随手起的。
有很多人我都很讨厌,比如说绝大部分女人。从我有记忆开始,她们见了我只会发痴傻笑流哈喇子,还想动手动脚,捏捏我的脸什么的,真叫人烦。到我稍微大一点,女人们突然在我面前矜持起来,动不动就掩袖脸红之类的,再暗地里给我飞个媚眼,送个秋波。一个人天天看着这些,当然会腻味得不能再腻味。我最开始小时候还对女人的身体有点好奇,所以,当十三岁时我的丫环主动勾搭我时,我就有了第一次性经验。这种最早的青春期的沉迷持续了一年左右,等李尚书家二小姐的肚子据说被我弄大了,这个比我大四岁,主动叫丫鬟来给我送信夜半幽会的婆娘非要赖着嫁给我时,我对女人的厌恶到了顶点,从而使我走上了另一条路。
兰倌是我的第一个男人,那年我十四,他十七。
那天,一帮平时总跟我混在一起的纨绔子弟把他招来,找点乐子。
我当时也不是不诧异,在国安伯刘家的画舫上,一堆男人轮流玩他。他生得很美,干干净净,皮肤很白皙,大概是旦角的关系,很不像男人,看得出也不是第一回接这种生意,彼时小兰老板也算刚刚大红,堂会叫他的班子很多,想不到私下却要这样被狠命糟蹋。也难怪,这些权贵子弟哪个他也得罪不起。
他倒是很温顺,被那样折腾,实在痛极了才忍不住轻轻呻吟两声,因为奇怪的角度扭曲而抬头对上我的眼睛。他眼中与其说有什么悲痛恨怒,不如说是茫然的平静,好像什么食草动物。他的眼睛很黑,不过黑得很温润,有点水汽氤氲,就显得不大黑了,我一直很喜欢他的眼睛。
我坐在椅子上安静地看,有人邀请也不加入,后来其余人都玩够了,叫人抬他回去,我才去把他扶起来。抱到我房里弄干净。
第一次尝到男人的滋味,说实话,男人的味道确实比起女人别有风味,难怪有几个特别沉迷此道。
我没怎么折腾他,兰倌因此就在此后的许多年都一直认为我是一个温柔的好人,这当然是个天大的误会。
因为这一次,我觉得男人是比女人更好的玩物,尤其是兰倌虽然喜欢仰慕地盯着我,他的眼神却没有那些女人叫我讨厌的东西在,反倒叫我心里舒坦。因此,我把兰倌包了下来,不让他再唱戏,因为我的因素,他当然也不必再去接那种脏活。
不过,兰倌被我包下,小圈子里有人争风吃醋,结果闹到了我爹耳朵里。
老头子本来就讨厌我,嫌我长得漂亮,嫌我斗鸡走马,嫌我不如两个哥哥,嫌我不读书不练武。其实,我倒不是很喜欢斗鸡走马,也不喜欢那些狐朋狗友,可是无聊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