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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哑然失笑,看他坐下,分别在两个杯子里酌上红酒,我注意到他酌酒很讲究,不超过酒杯的三分之一,他把一杯酒摆到我面前,很快扫了一眼我面前的酒瓶,“怎么,不开心!”
“本来挺开心的!”
“说说看,怎么回事?”
“算了吧,说了也没用。”
“不见得吧,常言道,多个朋友多条路,没准我就能帮上你呢!”
“你看我象干什么工作的”
“我还真猜不出来,不过没关系,说说看。如果你是售楼小姐,不定我可以帮忙买套房子;如果你是卖保险的,没准我可以帮忙买上几份;再者如果你发愁月饼卖不出去,没关系呀,我帮你扛了。”
我朗声笑起来:“你真会说话!也许你明明知道我不会是卖楼盘的,也不会是卖保险的,更别提卖月饼了,你才会这么说。”
“哈哈!”他也朗声笑起来:“看来你还真不属于这三个热门职业。”我啜口红酒,放下杯子,“我今天丢掉一单三百万的生意。”
“哇?口气满大的,看不出来我们的靓女还是生意场上的豪杰”看他并没有任何惊异的表情,我反而有种安慰感:“我开着面包车去签合同,他们老板对我公司的实力有怀疑,看他的表情,我觉得没希望了。”
“是我也不敢把这么大的单子拿给你做。不过呢钱是赚不完的,做人最重要的是让自己快乐,人生一共三万多天,除去童年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呢?如果整天不开心赚再多的钱有什么用?”
“如果我今天开的是‘宝马’,那这单生意就非我莫属了。男人可真够虚伪的,早知道,我随便让苏研到哪儿去给我弄部‘宝马’…… ”
那天我们聊到很晚,我的心情渐渐开朗。我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 3 点了,他送我 上车的时候我总算搞清楚他姓林美籍华人,来成都出差。他拍着我的车:“你这面包车也该是我的老朋友了,万一你这单生意做成了,也真该把他换了。”
“可那毕竟是 ‘ 万一 ' 的事。”
我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来,才打开手机,就有无数条办公室的来电显示。来不及读完,我匆匆赶往办公室。才推开大门,苏就跳了出来,她手里举着一大束玫瑰花,还有更令我惊异的,是和 MP 签的合同正本。我展开玫瑰花束里的信签,很漂亮的一行正楷:“还真被我说中了,帮不上你别的忙,但很巧的是我这一站正好检查成都的工作,我给我们那位 CEO 交代了不可以 ‘ 车 ' 帽取人,作为一个女孩,我很钦佩你的才干和勇气,你们的方案真是一流的,代我向你的同事表示感谢!如果这单运作成功我会再来成都和你谈整个 MP 中国区的业务,到时候一定要开你的宝马来接我哟 …… ” 这是一家叫做“自画像”的酒吧,古怪的一个名字,似乎每一个来此的客人都会看到自己的自画像似的。马晔慵懒地坐在靠近吧台的一张桌子上,食指与中指间叼着一支mildseven,烟灰老长了,她不急于弹掉,那烟灰就在烟头上摇摇欲坠着,让人很担心。面前是一瓶已经喝去一半的芝华士,她的脸酡红着也迷离着,昏黄的灯光在她眼角闪烁。
马晔已经三十岁了,从二十岁那年她第一次踏入一家酒吧开始,她就喜欢上了酒吧——安静与喧嚣,热闹与独立,如此矛盾的氛围。她所有的爱情都从酒吧展开,她觉得,每一次坐在这里,就是让往事堆积、也让未来展现的时刻,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画像”这个名字还是颇适宜的。
欧以达
她是随表哥一起到一家酒吧的。表哥在一家外企上班,收入颇丰。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她还记得那一次推门的刹那,美国老摇滚唱将The Door的音乐就铺面而来,那种嘶喊和绝望真让人揪心的疼痛。坐在酒吧里的人们得要用比平日说话大几十倍的声音讲话,人人都像吵架一样。但是,有一种放纵的快乐在里边。平日里人们得要遵循太多规矩,只有在这个地方才没有领导的训斥、同事的明争暗斗。那时候马晔还是大三的学生,她一方面震惊于酒吧的嘈杂,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内心里滋生出对这种嘈杂的热爱。只有在嘈杂中,人们才会拼命彰显自己,让平日里不为人知的一面袒露出来。
那天,表哥的许多朋友在那里。他们一律是那种快乐健康英俊的青年,他们都有着光明的前程。他们喝了许多酒,喝了酒就坐在桌上唱歌——不是卡拉OK,而是坐在座位上一人接一句的唱。可是马晔注意到,有一个男孩在其中显得很特别。他也喝酒,似乎量还很大,可是喝完酒后他的脸依然是青白的,眼神依然很清晰从容。他只是微笑着听他们唱,自己却一言不发。表哥注意到马晔看那男孩的眼神,便悄悄对马晔说:“他叫欧以达,这是我们公司最有为的青年。我们一同到公司,他现在已经是一个部门的主管了。”马晔不由得对那男孩另眼相看了。这时,那些青年哄闹着要马晔唱歌,他们都叫她“妹妹”,妹妹唱歌吧。于是马晔就唱了。周围的声音很大,她的声音只有他们这桌的人才听得到。她唱了一首很老的英文乡村歌曲,《老橡树上的黄丝带》。马晔的嗓音很独特,比一般女声低,低而暗沉,如同广阔的夜空一样让人想要深深陷落进去。渐渐的,不仅是她表哥的这些朋友停止了喧哗,连周围的客人也停止了声音、最后酒吧的DJ干脆把正在放的音乐关掉了,于是酒吧里只剩下了马晔的歌声。
第二天,马晔被宿舍管理人员的声音叫醒,她跑到楼下看,老天,管理人员那里摆放着五束“鲜花”,准确的说是四束鲜花,还有一束是植物。其中四束都躺在精美昂贵的包装纸里。她拿起那些鲜花一一看,看里边小卡片上的名字——呵,就是表哥的那些同事!他们在同一时间爱上了她,并且在同一时间用同样的方式来表达。骄傲的马晔啊,轻蔑地看了看那些鲜花,对管理人说:“大姐,这些花儿送你!”
然后她再拿起那束植物,在华丽的鲜花映衬下,它显得很不合群。是芦苇,很美很美,淡灰色的苇絮在半空中飘摇。那束芦苇上没写名字。
马晔抱着高高长长的芦苇回到寝室。刚把门打开,电话就打来了,一个声音很清澈的男孩说:“芦苇,喜欢吗?”
“你是谁?”
“欧以达。”
就是这么简单的,马晔因那束不同寻常的芦苇而爱上了欧以达。
每天下午,欧以达下班后开车来接马晔,带她吃饭。饭后,他将车开到郊外。车在夜晚郊外的山间公路上盘旋,夜风从车窗灌进来。车停在某处,两人就依偎着坐下,看天上的星星。“天上的星星,为何,像人群一样的拥挤;地上的人们又为何,像星星一样疏远……”马晔轻声唱歌。林达沉醉地倾听着,亲吻她的耳垂。他说她最美的地方就是那对小小的耳垂,晶莹剔透,就像两粒珍珠。
她二十一岁生日的时候,欧以达把她带到城郊的一个小酒吧。那个小酒吧生意清淡,但是有很好的氛围。他坐在她对面,烛光摇曳,他拿出一个小首饰盒说:“送给你,生日快乐。”
她打开看,是一对珍珠耳环。可是,显然那不是一般的珍珠。因为每一颗都有大拇指大小,乳白中透着淡粉,很可爱。他微笑着说:“很配你的耳垂啊!”
马晔以为这样的时光会一直持续下去,但是……
有一天,欧以达把她约到一个酒吧说,公司要派他去德国分公司,估计要去两年时间,他说:“小晔,你等我,两年时间很快就会过去了。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马晔泪如雨下,却郑重的点了头。
欧以达走后,他们每天都会发E…mail。这样持续了一个月后,欧以达告诉她接下来的时间很忙,估计不能每天发E…mail了。于是两三天,三四天,总还可以收到他的邮件。再过了一段时间,他竟然杳无音讯了。他变了!马晔绝望的想。异国他乡已经改变了他!身边的朋友也劝慰马晔,要她不要再等他。
有一天,表哥给马晔打来电话,语气郑重的对马晔说:“小晔,我必须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你要挺住!”
欧以达有一天加班很晚,去停车场开车时被汉堡的流氓抢劫!他死死拽着自己的钱包不肯让流氓抢走。流氓威胁他说,如果不放手就杀了他,他真傻啊,还是不放手,那些流氓竟然真的拿刀捅死了他。那些流氓把他的尸体埋在一座山上,公司的人以为欧以达失踪了,整整一个月后,欧以达的尸体才被发现。后来,那些流氓被德国警方找到了,钱包也找回了,现在已经随别人遗物一同送给了欧以达的妈妈。他妈妈发现,那张钱包里有一张年轻女孩的照片——是马晔。
他是不肯让流氓抢走马晔的照片才死去的。
欧以达死了,死了,死了!怎么可能?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消失!
马晔觉得自己也死了,她记起林达说的话,“等我两年,我们就结婚!”言犹在耳,斯人已去……
后来,马晔毕业了,就在当地一家报社做了记者。她常常独自去那家与欧以达相遇的酒吧。她喜欢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窗外的霓虹闪烁,而窗内的烛光映衬着她的脸。
欧呈挚
她不相信欧以达真的死了,她想,如果欧以达回来,一定会到这里来坐坐。然而欧以达没有出现,出现了另一个人。
那天她独自喝了很多酒,邻桌有不怀好意的人上前纠缠,她砰的给了别人一拳,这一拳竟然把别人吓退了。然后她继续喝酒,喝了许多酒以后,她干脆把鞋子脱掉,蹲在椅子上喝。她的长头发披散下来了,遮挡住半边脸。她的模样,要多狼狈有多狼狈。酒保上来,说:“小姐,您不要再喝了吧!”她冲口骂去:“滚!滚你的!”这时,一个男子来到她面前,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到酒吧门外,并且付了酒钱。在门外,男子“啪啪”打了她两巴掌。她楞楞地看着他说:“我不认识你,为什么打我?”男子恼怒地说:“你是不认识我,可是我认识你!从你第一次走进这家酒吧唱‘老橡树上的黄丝带’起我就开始注意你了。我每个星期都来,就是为了看到你。我还知道你的事情。不就是死了一个男朋友吗?干吗这么折磨自己!他在天堂也希望你过得好啊!”
她扑进他怀里纵情地哭,好象要把这许久的痛苦都随泪水流走。
男人轻轻拍她的肩,把她带他自己的车上。哭累后的马晔睡着了,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屋子里。这是一间淡棕色调的卧室,很大,足有三十平米,一侧角落里还有一个小型吧台,上面放着几瓶洋酒和红酒。马晔坐起,发现自己的衣服还完整地穿在自己身上,披上外套,来到客厅。她看到那个男人正舒服地躺在沙发上看影碟,是苏菲玛索演的《情迷野百合》。她想,这个人有很好的品位啊!男人看到她,立刻坐起,笑着说:“醒了?”
马晔有点不好意思地问:“我刚才是不是很出丑?不好意思,还没请教你的名字。”
他说:“我也姓欧,叫欧呈挚。”
马晔的脸色变了,欧呈挚马上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揭你的伤疤,我只是觉得你应该有面对伤痛的勇气……喝酒吗?”
马晔说:“不,给我一杯红茶吧,如果不嫌麻烦。”
“当然。”
欧呈挚起身给她煮茶。一边煮一边和她说话:“我知道我让你吃惊,对不对,我们居然是以这种方式见面的……刚才,把你打疼了吗?”
“没有。”
“我是设计师,室内装潢。有家自己的公司。”
“哦。”
“很喜欢听你的歌,《老橡树上的黄丝带》。”说着男人轻轻哼起来,声音很愉快,把歌里忧伤的调子抹去了,但是很好听。
“你怎么能那么快乐?”
“为什么不呢?人生很短暂啊!何况我觉得一个人的死就是为了另一个人的生,欧以达死了,你应该为他而再生。”
“……”马晔沉默了。
她觉得在欧呈挚面前感觉很放松,欧呈挚有一种力量,可以把沉重的人生过得轻快无比。
“怎么样,想去飙车吗?”
马晔点了点头。
欧呈挚的宝马跑车在高速公路上急弛,马晔快乐的在车内尖叫,车内欢快地放着一支英国乐队的歌。欧呈挚一边开车一边微笑看着她说:“你真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女孩!”
从这以后欧呈挚常常约会马晔。他公司业务很忙,有时候他在马来西亚或者某个欧洲的城市会突然给马晔打来一个国际长途,让马晔惊喜无比。每次他出差回来,总是会给马晔带来很多礼物——名贵的时装、珠宝、CD等等不一而足。但是他从来不给马晔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