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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宝贝2-如果·爱-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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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还没找到。    
他可能被我吓坏了,没再跟我搭话。    
车停在王府井的东方新天地。我付完帐,跳下车,调皮地对他眨了眨眼睛。    
早点找个新郎倌儿!他笑着对我喊。    
我来北京的目的很简单。结婚。    
干吗不呢?二十好几的女子,闺中密友一个个都赴了围城,只有我还在外面候着。    
你就是太挑;眼光太高了可不好;越老越掉价;真想独身主义?老了谁陪你玩啊……    
是啊,老了谁还会理我呢。    
我说长沙太寂寞了。北京呢?北京怎么样?一个老同学在网上说了这么一句,我心里一热,就坐上了那趟Z18。        
我犹豫着,该不该拨通他的电话。    
那号码有一串我喜欢的尾数。我甚至幻想那是为我而选的。    
新天地有一家很好吃的泡芙。吃得一手都是,像孩子一样舔着。    
有个老外直勾勾地盯着我看,我对他笑了笑。他竟走到我旁边的位子坐下。    
一个人吗?    
我点点头。    
下午一起看电影怎么样?    
你不打算先问问我的名字吗?    
嗨,我叫Casano。你呢?他的头发是我喜欢的棕色。    
叫我Susan吧。    
我请他吃了一个巨大的冰激凌,而他请我看了一场无聊的电影。    
一起吃晚饭吗?    
我看看手机。不了。约了朋友。    
那好。再见。谢谢你陪我。    
他走的时候给我了一张卡片。正面是气势骇人的九龙壁,背面则写着他在意大利的电话和地址。    
我没有对着卡片浮想联翩。因为我要在北京结婚,而不是意大利。但如果是两年前,甚至两个月前,这个答案就会不一样。      
北京有一家宾馆让我想念广州。    
一走过那里便决定住下。像个吉卜赛女郎一样随遇而安,看到田野就搭起帐篷,看到河流就钻进小船,看到回忆,会住进回忆,看到未来,会住进未来。    
它叫〃越秀〃。我总会联想到〃越秀公园〃,想到那附近叫〃小北花圈〃的公车站。那里是非洲移民的聚居地,还有味道很香的土耳其烤肉店。    
北京的〃越秀〃却特别小气。我的房间小得转身都很困难。    
深夜十二点,拉开窗帘,楼下是和长安街平行的一条大街,右边的国家大剧院,像个时尚的锅盖。    
你来了?    
对。已经住下了。    
怎么不说一声,我去接你。    
只是来旅行,不想打扰你。    
这几天正好有空,我当你导游吧。    
真的假的?不怕麻烦?    
不麻烦。    
他的电话让我在床上笑了半天,又像个婴儿似地蜷成一团。    
好温暖啊,北京的夜晚。    
我觉得自己像个赶潮的少女,从黄昏坐到深夜,又从深夜坐到黎明。那趟潮汐可能来,也可能不来,但我宁可相信它会来,少女总是够单纯,单纯又往往是幸福的前奏。        
得澄清一下。他,并不是我网上的老同学。    
他是特别的。    
他是个突如其来的存在,或者说,礼物。    
两个月前,我在一个平淡的周末走在长沙平静的大街上。下了点小雨。长沙的深秋凉得很快。    
我正从一家健身会所出来,感觉身上热气腾腾的。    
身后,有车在不停响着喇叭。    
一回头,发现了这辆京字头的黑色FORD。    
请问,天心阁怎么走?    
一个年轻男人探出身子。    
那是一种职业的清透。我猜,他不是医生就是律师。    
很正的啦,不是医生就是律师啊。这是香港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我不得不承认,在看到他的一瞬,有一点小小的自我迷失。    
直走,到第一个红灯左拐就是了。    
谢谢。    
他开着车很快地消失掉了。    
我看着那模糊而去的车牌号码,像是弄丢了一袋童年的宝贝。    
我还在冒着热气,却开始责怪自己洗完澡出来竟然忘了化妆。可悲的小虚荣,延续了至少一个小时。    
什么叫遇见百分之百男人?村上能详细地描述他的百分百女人,而我的百分百,竟然就在这个下雨的秋天,在我还没找出恰当的形容词之前,瞬间出现又决然而去?        
那天晚上。    
一个朋友喊我出去喝茶。    
我正陷在沙发里看肥皂剧,韩国肥皂泡常常有制造幻觉的作用,最近总用它们打发无聊的时光。    
你够无聊的了,还不出来见见人。    
好吧。让你震惊一下。    
我穿了一身的紫色。    
他站了起来,哇,今天真漂亮。    
我看见还有一个茶杯。怎么?还有朋友?    
喏,一个从北京来的同事。    
顺着他的眼神望过去,我几乎倒在了座位上。    
他走到面前,很绅士地伸出手。你好。    
这是于辰,IT新贵。这是小朵,美女记者。    
我很矜持地笑笑。    
奇怪的是大大咧咧话题不断的我今天特别淑女。    
而于辰,虽然不是医生也不是律师,却也用他的深沉击碎了我的防线。    
你们两位,敢情是听我一个人说啊。朋友感觉气氛不对。    
我和他,眼神在暗暗交织。天使的手指和撒旦的爪子同时舞动着,把一种无形的气态的高温的东西紧紧锁在一起。    
朋友起身离开。对不起,差点忘了还有客户,失陪了。    
他走后,我们坏坏地笑出声来。    
真巧。他说。    
我以为你没认出我呢。    
我按你说的走了,却没找到地儿。后悔没载上你一块儿去。    
骗人。我脸上的肌肉有些失控,似乎它们只会一个动作,笑。        
第二天。我是带着他的味道离开的。    
我们没有去我家。    
因为他说他害怕。    
害怕单身女人的家吗?你该有免疫力了吧?我故意逗他。    
他只是笑。什么都没说。他特别喜欢沉默。男人的沉默有百分之八十是为了讨好女人,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是为了不出错。    
我们分开的时候似乎没打算再见面。    
相信我,这不是419。他从身后抱着我,下巴上须后水的草木香很好闻。    
天亮说分手。我淡淡地看着他。我写过很多这样的故事,但你是我的第一个故事。    
你应该写写我。    
不会的。永远不会。    
你会忘了我吗?    
干吗要忘记呢?    
我们还会再见的。    
他这句话还没说完,我就重重关上了门。    
那个早晨阳光灿烂。我却像被抽空了灵魂似地恍恍惚惚。    
女人面对这样的男人总是难以抗拒的。    
我不停说服自己。而不停自我麻痹的后遗症就是开始妄想和他一起生活。        
难以置信。你终于想结婚了?    
我最好的女伴一脸惊讶地看着我。像是在欣赏一具来自外星的胴体。    
你都快当妈了,我还不能想想吗?    
只是很好奇。她露出一丝久违的天真。是谁有那么大魅力,把你给征服了?    
一个北京男人。    
北京男人油嘴滑舌,只晓得讲派头,吹牛皮,一点都不踏实。她的表情像妇女主任。    
我很轻松地笑笑。我还就想嫁北京男人了。    
你们?在一起了?    
我们,会在一起的。    
她说我中邪了。她会准备好我随时到她那里哭诉的。    
我感觉自己在做一件特别热血的事。就像是又一个青春期开始了。    
于辰常给我发E…MAIL。他的文笔很棒。理科生的文字我特别爱看,一个逻辑套着一个逻辑,不像我这么思维跳跃,程序混乱。    
两个月的邮件交往,让我知道了他喜欢读安伯托·艾柯的文论,喜欢让·科克托和文德斯的电影,喜欢珍珠奶茶和浓缩咖啡,喜欢拉布拉多犬和街头霸王的音乐。    
我说,你很GREEK。和我一样,拼贴的一个人。    
最近刚做完一个大型策划,总编特批了半个月的假期。    
他在MSN上明明看到我把主题改成〃去北京〃却根本不提我去北京的事。        
我想骂他两句。又咽了回去。女人最不愿意在她喜欢的人面前扮演泼妇的角色,这几乎是女人最大的弱点。    
幸好一个朋友也在线。他说,既然长沙寂寞,就来北京吧。别别扭扭地,我终于找到了离开长沙的理由。        
言归正传。    
他开车到复兴门接我。    
他说,我去看看你的房间。    
一进门,他就直摇头。不行,又贵又小。你得挪地儿。    
挪哪儿去都差不多。算了。    
如果不嫌弃。到我家住吧。    
你家?    
就是远点。在北四环呢。    
我心里一阵狂喜。却故作矜持地迟疑了半天。    
你自己看着办吧。绝不勉强,但我绝对乐意。他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    
我把旅行箱放到他的车后座。感觉像个小媳妇回家似的亲切。    
你一来,北京都变暖和了。    
那当然。我可是大人物。    
一路上零零碎碎地聊着,忽然就停了下来。    
到了,下车吧。    
是个不错的小区。我知道他是个IT公司的经理,但对他的收入状况一无所知。    
这是爸妈买的房子。他边摁电梯边说。我自己刚买了一套,正准备装修呢。    
那你是百万富翁啊,北京房子可贵了。我开玩笑地说。    
这回是来旅行,还是见朋友?    
他这么一问,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把行李放进客房,我摸着干净的被子,心里一阵温暖。那天晚上被头的香水味让我做了一夜的美梦,因为这味道,和他身上的一样。    
我们像两个普通的朋友。    
他很客气地接待了我,而我,也很客气地在他的房间里住着。一起吃早餐,一起看球赛,一起玩PS2,一起商量每天的行程。    
却没再越雷池一步。仿佛那是个灰色的划痕。          
那天,在颐和园,我们像一对恋人。    
他拿着DV,我拿着DC。    
他拍我,我拍他。    
阳光像光润的琥珀。湖边的风吹得我四肢冰凉。    
西堤右侧,有一些小的池塘,满是残荷和芦苇。我们迎着阳光坐下。我不停地搓着手。    
让我摸摸。他抓着我的手。这么凉啊。    
他用手紧紧握着它,揣到温热的口袋里。我给你暖着,保证一会儿就出汗。他挑着眉毛对我微笑。    
我感觉脸上泛起了三月的桃花红。    
左手很快就出汗了。    
来,换一边。他又走到我右边,抓起了我的右手。我的右手又飘飘然地欢喜起来。在这个庞大的皇家园林里,我们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而这样的渺小和虚无之感,又让我们发现了彼此最真实的存在。    
这里,真大,真漂亮。我靠着一棵金色的银杏树,对他忽闪着我金色的睫毛。    
他和我面对面站着。    
画面的定格绝对不输给任何一部艺术电影。    
但他没有在那个几乎完美的时刻触碰我的身体,既没有用手指,也没有用嘴唇。    
我舔着自己干燥的嘴唇,发了句牢骚,北京太干了,让人难受。    
他又靠近了一点。    
我傻傻地盯着他。    
他忽然转头看表,快关门了,我们还有几个园中园没看呢。    
口恩。懒懒地跟在他后面,走马观花,兴致一直不高。    
我说,我想喝点酒。    
好。晚上咱们去后海。        
这家西餐酒吧叫〃银锭〃。    
不是最好的选择,凑合吧。他说。我也不常来这儿的,不熟。    
我赌气似的点了一桌子菜,从开胃菜到甜点,都是全套。    
他只是偷偷地笑。你还挺能吃的。再要瓶红酒吧。    
口恩,就来这个。我冲着菜单上最贵的点了点手指。故意看着他。    
没事儿,一餐饭吃不穷我的。    
那我天天吃你的。说完这句话,我忽然意识到有些言重,自己的脸先红了起来。呵呵。我有共产主义思想,扛得住。他打起了圆场。    
九点半,一个叫〃红斑马〃的乐队开始歌唱。    
我已经喝了不少红酒。微醺是快乐的,跟着那些熟悉的旋律不停打着拍子。    
唱首歌给我听吧。我像个孩子一样渴望。    
好。你可得认真听着。没想到他真的上台了!    
他唱起许巍那首〃完美生活〃。嗓音沧桑而平静,让人听过就会说,没错,那就是他的声音。    
我拼命鼓掌。他对着话筒说,谢谢远方来的小朵。有你在北京的日子,我特别特别高兴。    
于辰,你爱我吗?这句话几乎是脱口而出,我尴尬地捂住了嘴巴!    
酒吧里却掌声雷动,人们高喊着,快说啊!你爱她吗?!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OK,我用歌声表达吧。    
他只唱了一句:〃我爱你在这迷乱的城市里,不知明天该如何继续……〃    
后来我和他又喝了不少酒。两个人打车回家。    
我迷迷糊糊地喊着他的名字。我说,于辰,不怕你笑话,我来北京是想和你结婚的。    
他也快醉了。我不确定他是否听见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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