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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歌,我带你出来,不是想跟你做那件事情。”
暮歌抬头,脸还是红红的,眼睛眨巴眨巴,泛着雾气。这么只妖!这么只孽!子竞差点没把持住就要吻上去。不禁自嘲,三天,他真的能做三天的圣人?
“子竞不想要我吗?”
怎么不想!爱情中的男女,想要彼此靠近,融为一体,这是本能。可,他们之间并没有未来,他爱她,珍惜她,所以并不希望侵犯她。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
暮歌笑了笑,像是撒娇,然后放开子竞转身去开电视看了。
可子竞很快就遇到考验了。想来还是太高估了自己,血气方刚的年纪。光光是午睡,就心猿意马几乎无法把持。
怀里,软玉温香;耳边,吐气如兰。男人,兽*性也本能。心里的小天使和小恶魔不停地拉锯抗争。轻轻地把她放在床上,又猛地起床,抓了钱包就往外跑。
去买暮歌刚才说的那个东西。咳!子竞一边跑,一边安慰自己:不是的,其实没有那么猥琐,还是坚持不想侵犯她的,可是……可是……万一……要保护她……
自己跑进宾馆附近的超市,秋风扫落叶,在收银员打量的眼神中,红着脸,快速付账走人。
晚上暮歌看电视的时候突然发现小茶几上放着一袋东西,打开一看,哄然大笑。这子竞,永远耍酷装成熟的子竞。
暮歌来了兴致,蹭蹭蹭就蹭到了子竞身边。
“你买那么多干嘛?”
“咳!很多?”
“贺子竞,你买了十五盒。”把袋子里的东西全倒在床上,暮歌盘腿坐着。“超薄的、螺旋的、颗粒的……哇!兔兔……诶?说是有五种颜色也……吖!夜光的!”
暮歌每念一个,子竞的脸就更红一分,为了防止脑充血,他将床上所有的盒子扫进袋子,用力塞到电视下面的柜子里。
“这么多……你都想用在我身上?三天,栓在床上日夜奋战也用不完啊。”
子竞捏捏自己的鼻子,感觉鼻血几乎就要喷射而出了。他几步跨进浴室,甩上门,深深呼吸了几口空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房价里,暮歌捂着肚子,笑得倒在床上。
“子竞,用不完我可以陪你一起吹气球哦。”临了还不忘对着浴室喊话。
赫然发现,靠!老子被调戏了!再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涨红着脸,眼角含春。
这风*骚的男人,是谁?
不停告诉自己,她是天使,她是天使!可,门外的那只孽障又是谁?
这,谁家养的小黄货啊……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二十一)
私奔的这几天,他们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奉献给了游戏。两人就窝在床上打游戏,累极了倒头就睡。
或是,两人手牵着手望着窗外发呆。
或是,一起睡,亲吻……
可,贺子竞,暮歌发现自己已经不敢去推敲他的心思。就算被欲*望逼得进退维谷,他还是坚决不碰她。她知道这是他珍惜她的方式,这样的贺子竞更让暮歌心疼。严格意义上说,这男孩,别扭,骄傲,即使离开,他也要求自己要在暮歌心里留下最最美好的烙印。
并不是占*有就能刻骨铭心。对凌暮歌这样的女孩来讲,爱她,才是烙印。
三天后,小县城的宾*馆前停了几辆白牌车和黑牌车,两队车各据一边,壁垒清晰。车子的中间站着两个孩子,男孩抱着女孩,在哭。
“凌暮歌,你会忘了我吗?”
“不会。”她靠在他肩膀上,面色苍白,但表情却异常平静。
“永远不会忘了我。”
“嗯。”
“暮歌……”
男孩哽咽,将头埋在女孩颈窝里。女孩身子瞬间僵硬了下,眉头微皱,而后只是伸手轻轻抚摸男孩的发尾,像是在安抚暴躁不安的小兽。心里的某个角落突然为了这个男孩柔软了下来。
男孩猛地推开女孩,转身的动作异常坚决,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自家的车子。
直到车队开远了,白牌车上的人才走下来。
将手帕压在暮歌脖子上,将她半抱着回了自家的车,整个过程凌远航面色如常。
暮歌闭上眼,靠在凌远航怀里深深吸了一口气。
“开车。”凌远航调整了下位置,让她靠的更舒服。
“这小子,非打断他的狗牙不可!”暮歌的脖子上鲜血潺潺,有些触目惊心。凌远航压了半天才把血止住,检查伤口的时候狠狠皱起了眉头。
暮歌仰头看着凌远航笑。“因为他疼。”
“我等昙花千年,昙花却不等我一瞬。你也会说婆娑才是世界。暮歌,凌暮歌,你觉得,你负担得了几个人的幸福?”还是皱眉。
暮歌嘴角笑意嫣然。“你吃醋了?”
凌远航抬头看向窗外,嗤之以鼻。
“他买了十五盒套*套。”她靠在他胸前,食指玩着他军装的纽扣。
男人出乎意料地全身一震。一直当他无欲无求,一直以为他处变不惊,他就是暮歌心里的佛,她知道他爱她,可她从来不奢望他会为她大悲大喜。
“可是他一个都没有用到。”
身躯稍稍放松了些。
“那是他聪明。”
“怎么聪明了?难道你觉得我没有吸引力?”抬头问他。
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我会告诉你你有没有吸引力的。”
她美滋滋地靠回他怀里。许久,又听他自言自语似的在那里嘀咕。“他要是敢怎么样,老贺家非断子绝孙不可!”
凡事太尽,缘分势必早尽。贺子竞其人,执拗而深刻,爱,就深爱,不计后果。暮歌后来在想,如果她不是凌暮歌,如果她只是十丈红尘中最最平凡的芸芸众生,遇到这样的贺子竞,定是劫数难逃。只是不偏不倚不早不晚,她的命里早就出现了那么一个人,这辈子,要守在一起,死了也要烂在一起。
人这一辈子,贪心,拿命去爱的男人,能有几个?贺子竞,多喜欢他啊。
心静如水,可眼泪却流了下来。
突然了悟。
所谓情深缘浅,大抵如此。
原来如此。
“小畜生,你哭什么!”某位其实挺小气的男人积累了三天的情绪终于爆发。
回到了家,睡了一天一夜,醒来后乖乖接收凌晨歌的批斗。这小爷已经回家修养,她三天没回,他就闹了三天,身体不方便不能亲自出去找,就发动了所有发小,闹得满城风雨。毕竟年纪还小,还学不来长辈们那样的瞻前顾后,全凭着一股子疯劲横冲直撞。
昨天回来时也没来得及细说,虽然换过了衣服,但脖子上缠着白纱布。似乎家里这位小爷趁她睡着时掀了看过,气得跳脚,若不是子竞已经上了飞机,指不定要闹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凌晨歌,就是凌暮歌的小混蛋小福星小棉袄。这孩子也终于静下来了,每日陪着暮歌诵读经文,虽然行动不方便不能野到外面去是重要原因,但至少有人时时刻刻陪在她身边,其实心里很感激这样的晨歌,闹吧,将暮歌的注意力转移了不少。
实际上暮歌还是笑得没心没肺,可眼中却多了浅浅的疼。其实她只是心疼,心疼那个此时已经在大洋彼岸的男孩。她希望他能找到幸福,至少将来有一天让她知道他会幸福。
回到熟悉的校园,其实才几天而已,可暮歌却觉得自己好像离开了半生一样。突然多了一丝疲惫,想远离人群,想躲回舅舅的为她营造的象牙塔里去。于是明白了舅舅的苦,那么长的一辈子,原来,生活那么难,最需要勇气的恰巧是生活。
子竞走了,他离开了暮歌的生活,可他留下的影响却远远还没有结束。
某日大课,就有人跑到暮歌身边问她:听说贺子竞出国了,你不是他女朋友吗?
暮歌盯着那人看了一会儿,淡淡地回道:有女朋友的人不能出国吗?
碰了软钉子,却不死心:凌暮歌,贺子竞为什么没带你出国?
暮歌将视线转回书上:我想出国,还需要他来带吗?
不承认也不否认,有些凌厉,有些冷淡,不像平时脾气温软的暮歌。
冷言冷语,有同情,但更多的是嘲笑。可后来某一天,似乎就真相大白了。
和凌远航,再爱再甜蜜,也永远只能保持沉默。再傲人的家世也不及爱情的光明正大名正言顺。
可即使如此,她觉得贺子竞不应该再去在乎她的喜乐的。其实他不用这么做的,凌暮歌,从来不在乎外人的眼光和流言。但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照顾她,所以他还是出手做了。
凌暮歌是**,家世背景不比贺子竞差。
凌暮歌是贺子竞的未婚妻,两人订婚后贺子竞才出国的。
那天,贺家的大车开进校园,从车上下来的是贺子竞那位气质典雅的妈妈。当她当着八卦好事者的面亲密地挽着暮歌坐进车子时,那一瞬间,所有的流言蜚语都尘埃落定了。
那天坐在车里,贺妈妈聊了很多,可暮歌其实并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她。面对一位深爱自己孩子的母亲,除了抱歉,已无他想。
“子竞说……这傻孩子,他说,要先看到的你幸福了,他才会重新出发。暮歌,我可以这样叫你吗?”贺妈妈转头看暮歌,后者低垂着眼,轻轻点头。“其实我不明白,所谓幸福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也许只有你自己才能判定你到底幸不幸福,可那个傻孩子,他却还是要用自己的标准去断定。我知道他只是在给自己找接口,他根本放不下。只要一天认为你不幸福,他就不会死心。是不是就是因为他这样的武断,所以才不能赢得你的心?”
“我的儿子,他那么优秀。身为他的母亲,我一直为他骄傲,甚至我都没想过,世界上还会有不喜欢他的人。可,这就是现实不是吗?就当是,男孩子成长的路上,总要摔的那一跤。”
“阿姨,我没有不喜欢他。正如您所说的,世上很难有女孩子不会喜欢贺子竞。可是,有人比子竞更需要我。”暮歌轻声说。其实暮歌还是暮歌,性子是怪了些,但在外人面前还是如此,冷冷清清,连表情都没有,跟尊瓷娃娃似的。
成长是件很恐怖的事情。很多人在长大成人体味世间百态后,都会觉得,还是当个婴儿最好,吃完睡,睡完吃,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嚎几声,简单又幸福。可毕竟还是长大了,幸又不幸地,遇上了这么几个劫数。幸,爱与被爱的修行,人生百年,她修得很好;不幸,不如不见。
暮歌心软,见不得在乎的人不痛快。可世上只有一个凌暮歌,所以辜负与被辜负,也成了暮歌要经历的一种修行。她暂时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有些慌张,有些无措。或许再过段时间会好些,现在子竞刚走,多少释怀不了。
最近几天,似乎多多少少有点可以体会子竞的心情了。他那么骄傲,再爱她,耐性也磨得差不多了。他已经不想再陪她这样永远暧昧下去了。得与不得,两个选择,两个结果,总要出一个了结的。就是这样的贺子竞,他陪着她度过了她最青涩彷徨的少女时代,给予了她所有女孩奢望的虚荣和爱,何其有幸!负了他,她一定会遭天谴的!
若干年后,一次被晨歌拖着去看电影,听到电影片尾响起时,那一瞬间,就想起了他,竟潸然泪下……
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最好不相伴便可不相欠,最好不相惜便可不相忆,最好不相爱便可不相弃,最好不相对便可不相会,最好不相误便可不相负,最好不相许便可不相续。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那一刻突然希望,他从不曾遇见她,如此,他便还是曾经那个贺子竞,无忧,喜乐。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二十二)
脖子上的伤口结了痂,长新肉的时候有些痒又有些疼。晨歌老是思量着,等痂落了就拉她去把疤处理了。可这件事暮歌怎么不不肯依他,害得这位小爷郁闷了好一会儿,恨不得再在她脖子上咬个属于他自己的疤泄恨。
暮歌似乎又回到了自己原本平静的生活。夜深时,靠在凌远航怀里,偶尔她会想念西藏,想再听一次大昭寺的钟鼓声和僧侣们的梵唱。白天,上学,应付一些人事,然后回家,家里有晨歌,凌远航时常很忙。
她还是没有朋友,生活单调地几近乏味。
只有大少偶尔回来找她。似乎他很喜欢和她呆在一块,每次来时都愁绪不解,走时神色落寞。有时来得早了还会陪着暮歌上一节课再接她走,常常带她去吃好吃的私房菜,就看着她吃,吃完了才说:好妹妹,跟哥哥说说话,哥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