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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老师有所领悟,可心里却是恼怒的。叫学生来谈话,谈到最后反倒让学生给“教训”了一顿。
“老师,我和子竞并不是老师们想象的那种关系。我们都知道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我们是知己。”暮歌还没有蠢到让老师们设身处地为学生们想想,心里的意思表达得很充分,她朝池老师举了个躬,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才多大!居然跟我谈知己!”池老师半天没有好脸色。
“现在的孩子,越来越难带了。”坐在池老师不远处的语文钱老师端着茶杯,笑着摇摇头。想当年,他们哪敢跟老师说这样的话,还跟老师辨什么知己呢,被怀疑早恋,吓都吓死了。
“都是些成精的孩子。太聪明了。”池老师也跟着摇摇头。
“这孩子,看着真不错。”得意门生,越看就越觉得顺眼。
“漂亮,家世也好,听说家里变着法子宠。性子倒是不错,这么小的孩子有这样的气度,可骨子里拗,不好管。”池老师爱恨交加。
“哪个孩子好管了?贺子竞更难管。”
周日一早,天还没亮,凌家外头的小院子里停了两部车,其中一台是黑头车。已经被通知周末有同学一起跟他们去潭柘寺了,可看到来人晨歌还是不爽了。
“咱俩去不好吗?非得叫上不相干的人啊?”晨歌搭着暮歌的肩,心不甘情不愿地往外头走。今天的晨歌穿着一身休闲服,黑色Supra鞋、黑裤子、黑T黑连帽外套,黑棒球帽。这丫还故意耍帅,棒球帽外还罩着衣服的帽子。
暮歌笑而不语。早晨有些凉,她拉紧和晨歌同款的白色外套衣领,缩了缩脖子。
“冷回去加衣服啊。”晨歌皱眉。
“一下子出来才会觉得冷。”
“冷就是冷,难不成有人出门前还热身啊?”
责怪的语气,可暮歌却笑了出来。
“真不冷。”
“暮歌,早上好!弟弟早上好!”苏乐一见人出来,精神百倍地和暮歌两姐弟打招呼。凌家这两姐弟,真妙。一谦虚一狂傲,一文静一外放,一神性如白色无根莲一似魔性红色彼岸花,一是泼墨山水画一是人间富贵花。
“谁是你弟弟!”晨歌不乐意了。
子竞目光掠过晨歌,轻轻点头,然后看向暮歌。今天她连脖子上都挂着条长长的佛珠,手里还拿着本经书。这个女孩子,是不是对他下了什么蛊,每每看她都觉心旷神怡,嘴角不自觉就会上扬。
晨歌一看苏乐大包小包的样子,嗤地一声就笑出来了。“你当郊游啊?”
“不是吗?”
晨歌乐了,憋笑打量天空。“也行,你们去郊游,我们去参佛。”
参佛?现实生活中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苏乐半会儿反应不过来。他不解地问旁边的贺子竞。“难道我们不是去潭柘寺郊游的吗?”
子竞轻咳了一声转开视线,顺带很低调地展示了一下手里的《地藏经》,正好和凌家姐弟手里的一模一样。这是暮歌最喜欢的一本经书,也是凌远航最喜欢的,两人总是反复诵读。《地藏经》是一部说明人们生老病死的过程、使人趋吉避凶以改变命运的方法、以及超度去世亲眷令其解脱的因果经。人们自无始劫以来轮回不已,福报的聚集和修行功德的累积是他人无法替代的。此经能使我们明白如何消除业障,以及如何修福增慧,广利有情众生。
“你知道居然不告诉我!”苏乐痛心疾首。十几年的兄弟就是这么做的!他们仨揣着经书去潭柘寺,只有他背着零食去,跟个傻帽似的。
战场无父子,情场无兄弟。虽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但子竞是宁可断手断脚也不愿裸奔的。
“没书也没关系,到时候你可以逛逛寺庙,那儿很漂亮。”暮歌抿唇而笑。
子竞自然是有备而来的,知道暮歌一直有在读佛经以后自己也开始读了,还变着法子知道了暮歌最喜欢的一本,也开始悉心诵读。和语文英语不同,佛经能请教的问题更多,任何道理都能拿出来讨论,而暮歌的回答也更加欢喜更有耐心。
暮歌越过苏乐率先朝自家车子走去。子竞跟自家司机打了声招呼让他傍晚再来接,然后立刻跟上暮歌的脚步,经书被他抱在手里,很显眼,暮歌几乎是立刻就找了话题起头。
“你诵读到第几部分了啊?”
“第七部分,利益存亡品。”子竞和暮歌并肩而行。从背后看去,一高一纤细,少男与少女,四周的光线柔和了下来,清风习习,异常和谐唯美。
“不知为什么,最近诵读时会头晕,心里有很多疑惑和杂念,几乎读不下来了。”子竞皱着眉头,低头疑惑的样子很温柔。
暮歌一听就笑了,转身仰视子竞。“那是因为子竞以恭敬心和忏悔心护念,诵经是取功德,贵在虔诚。”
闻言,子竞深深地笑开。
暮歌觉得今天子竞的笑和以往不一样。子竞长得好,浓眉大眼,目光深邃。此刻一笑,竟是惊艳。原来男孩子也能这么好看。暮歌的心绪突然乱了,生生红了脸,看得子竞也痴了。
四周霎时安静,心头麻麻乱乱的,暮歌觉得自己又要呼吸困难了。
晨歌站在家门口,挑眉观察了许久。看看贺子竞,再看看苏乐。决定两害相比取其轻。
“兄弟,我恩准你和我看一本经书。”晨歌搭住苏乐的肩向前走,两人一副哥俩好的模样。
恩准?苏乐眼角一抽。
正文 何处惹尘埃(六)
爱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病。
你看,真的没什么道理好讲的,再怎么理智、再怎么嚣张的人,遇上爱情,统统变得幼稚低能,甚至违背本能。
按说贺子竞这个人,只有他阴别人的份,哪有他被人阴的时候。可今儿,他却本人狠狠玩了一回阴的。说起来也无伤大雅,就是折腾人。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四人潭柘寺一日游。那个女孩子,弟弟自然不说,时刻粘着姐姐,另外两位也不遑多让。可总有落单的时候。
潭柘寺这样的千年古刹,深处其中很容易让人心生感触,甚至面对一棵普通的树时都能产生悲天悯命的情愫。当时子竞一个人坐在殿外的栏杆上,发呆。倒是没有想其他的,就是突然想,自己怎么就栽在凌暮歌手里了。本来不识情爱,彼此,才十五岁啊,还是稚嫩的年纪,可却因为她,他在突然的某个瞬间顿悟成仁,甚至有了这辈子非她不可的悲壮。
时间匀速,能改变一切,可真正让人心变质的却是某个瞬间的心灵冲击。爱情之于子竞,全然陌生。可,狭路相逢,金戈无声,兵不血人,十五岁的少年,突然就懂得了愁滋味,偶尔,竟还发觉已识沧桑。
“诶,想什么?”身旁的栏杆上突然跳上来一个人。此前充满敌意的凌晨歌。
子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是只是耸耸肩。
“喜欢我姐吧?”
“很喜欢。”坦坦荡荡。
“真可怜。你是别人,对我姐来说,家人才是最重要的。”幸灾乐祸。
“如果将来我也成了她的家人呢?”不知道怎么,就和这个少年聊起了这些。凌晨歌该是很不欢迎自己的,这个男孩,毫不掩饰自己对家姐的感情,说他恋姐成痴也不为过,甚至近乎禁忌。可子竞想跟他说些什么,这个人,和暮歌流着完全相同的血液,他是暮歌在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神圣的存在。
“那可得问我愿不愿意。”撇撇嘴,不悦,但还是沉住了气。这是个心眼子贼多的孩子,遇到和暮歌无关的人事时,自制力惊人,甚至冷漠冷血,阴狠得不像个十五岁的孩子。
“关你的事了?”子竞也毫不相让。“愿不愿意是她的回答。而且,这个句话是留着上教堂才问的,追求本来就是一种侵略行为,我不需要她的同意,自然更不需要你的同意。”
“就关我的事了。她说了,我是她的一切。”其实暮歌的原话是:晨歌,你和舅舅就是我的一切。“她的身体里有两种心跳,她的,我的。”
子竞不置可否。对于血缘的牵绊,他没有任何异议。可是,有些时候,双胞胎还真是蛮讨厌的不是?
“请你喝。”晨歌从随身苏乐的包包里掏出一罐可乐,递给子竞,自己又拿出一罐。
子竞接过来,不疑有他。
真的没什么可疑的,零食是苏乐准备的,路上也都是苏乐背着,就是到了寺里以后凌晨歌拿了一会儿,易拉罐,怎么会想到饮料会被动手脚。
有谁会想到,当晨歌决定两害取其轻以后就拐回家拿了药和针筒出来。更不可能想到,凌晨歌这个变态,会有这么些害人的东西。
晨歌念的军校和普通高中不一样,那里完全封闭,里头养着的又都是一群前途无量的少爷兵,自然想着法子搞怪。对上级的态度自然是有分寸的,可毫无畏惧,除非这些臭小子真的打心眼儿里敬佩,不然任何人都是他们恶作剧的目标。
这是贺子竞这辈子最丢脸的一天,面对的是自己心仪不已的女孩,仅仅半个小时他跑了七趟厕所,拉得腿脚发软脸色发白。她照顾他,可他却更窘迫。
“当排毒,轻松轻松。也真是的,身体不好就别跟着出来嘛,现在还要麻烦别人照顾你。”始作俑者吊儿郎当地坐在一边说风凉话,丝毫没有因为自己把人家还成这样而有愧疚心。
一定是凌晨歌干的,可没证据,子竞有苦难言。吃了止泻药了,稍稍消停了些,可这会儿子竞已经虚脱了。
“如果我说,你弟弟下的药,你信不信?”子竞靠在暮歌耳边很小声很虚弱地说。现在他半躺在医务室的床上,暮歌就坐在他身边照顾,刚才她是让他靠在她肩上喂的药,他也算是享受了一回软香温玉。虽然窘迫,可稍稍冷静下来后,子竞开始反击。
暮歌这才注意起晨歌的神色,刚才心里着急,也没想过晨歌会这么顽劣。
相较于另外两个人的忧心,显然晨歌太惬意太事不关己了。当然也可一解释为他与子竞并不认识,可他的唇边是抑制不住的得意。
晨歌心头一颤,迅速转头撇了病床边上的暮歌一眼。下一秒他迅速站起来,认真地行了个军礼,然后火烧屁股似的跑出了医务室。
这孩子的态度很明确:事迹败露,迅速认错,死不悔改。
“不好意思。”暮歌无奈,转头是一脸愧疚。
子竞摇摇头,朝暮歌又挪近了些,闭眼假寐,右手不着痕迹地握住暮歌的食指。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回去的车上,苏乐戴着耳塞坐在副驾驶座,暮歌靠在晨歌怀里睡着了,子竞盯着窗外的茫茫夜色发愣。
“你真不要脸!”晨歌压低了声音。
“彼此彼此。”子竞浅笑。
“咱们走着瞧!”
“走着瞧。”
“她永远都是我的。”
“……你是弟弟。”
热闹哄哄的一天,以敌意开始,以敌意结束。
男人之间的友谊很奇怪,他们很容易找到哥儿们,但前提是臭味相投,无利益冲突。而他们寻找敌人的方式也很奇怪,条件比寻找朋友更加严苛。他的敌人与自己至少实力相近,必须在某些方面与自己相仿,之间有着不可妥协的因素。不管他们有没有意识到,他们斗狠,但却是惺惺相惜,甚至亦敌亦友。似乎应证了一句话:你选择的敌人,等同你的价值。
男人是凶猛的兽,他们有嗅探敌人的本能。凌晨歌和贺子竞是一辈子的敌人,从他们第一眼看到对方时就确定了。
贺子竞周一在家休息了一天,周二才在早自修后慢慢吞吞返校。
暮歌在他刚进教室就看到了他,微微一笑,又低头给同桌讲题目。初时真的觉得这个女孩子只是娇只是憨,后来开始发现,其实她睿智豁达地不像他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她几乎没什么个性,凡是低调隐忍,可四周的一切却又处处凸显出她的与众不同。
她是个矛盾的个体,兼具一切让人着迷的特质。但凡和禁忌扯上关系的人,都会蒙上一股妖气。暮歌的妖气是晨歌给的,那个孩子,完全放任自己的感情和作为,眼中毫无世俗伦常。或许暮歌不知道,又或许,她并不觉得有悖伦常。
伸出手,扯扯她的马尾。
“……这样清楚了吗?”还是等到给同桌讲完题目,暮歌才转头。“贺子竞,你好些了吗?”
提起前天的事,子竞还是觉得有些尴尬,于是快速点点头。
“回家后我说过他了,他从小就被外公外婆惯着,性子确实很顽劣,不过他没有恶意的,你原谅他吧。”
确实没有恶意,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