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好,我在北京时去过几次西餐厅,知道该用哪只手拿刀、哪只手拿叉子,否则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乡下人了。
好不容易,一顿让我无所适从的西餐吃完了。SAM用信用卡结账,在账单上签字时他的动作非常娴熟,他似乎经常在餐厅签字。
离开西餐厅,SAM说去酒吧,我没同意。我不想让他继续看我的无所适从,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不会喝酒,学过但没学会,也许今生与酒无缘,每次去酒吧都只能坐一旁,看一些或性感或妩媚的女子端着酒杯,或举杯豪饮或低眉浅酌,喝得风情万种。
“夜才开始,这么早回去干什么呢?”SAM的语气有些扫兴。
“我不会喝酒。”
“不会吧?”
“真的。”
“你真可爱!”SAM哈哈笑着,“那去喝咖啡怎么样?有家店的Macchiato非常不错,既有Cappuccino细腻滑爽的牛奶泡沫,又有Espresso浓烈的咖啡苦香。”
“我不太喜欢喝咖啡。”
“那喜欢喝什么?”
“茶。”
“那我们就去喝茶吧,我知道一家台湾茶楼的功夫茶非常不错。”
“今天不想喝了,我想回去休息。”
“你在家的时候你爸妈是不是对你管教很严厉?”
“没有。”
“那你是天生的乖乖女?”
“不是。”
“那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
“你挺特别。”
“一般吧。”
“好吧,那咱们回家吧。”
SAM于是送我回家,他把我送到了楼下。我准备下车时,他微笑着说道:“不请我上去喝杯茶吗?”
“不好意思,家里很乱。”
“那好吧。明天早晨八点半我在路边等你。”
“你真让我坐顺风车?”
“当然。”
“那多谢了!”
“不客气,明天见!”
“明天见!”
“做个好梦喔。”
“好的。”
我的确也想做个好梦,或者什么梦都不做也行,只要不做那个噩梦。
木芙蓉
从此以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SAM几乎每天早晨八点半都准时把车停在了路边。我不用挤公交车,而且还可以听到好听的音乐,生活似乎有些明媚了。
SAM很健谈,每天在去公司的路上都和我天南地北地闲谈一通。他和我谈《洛丽塔》,谈米兰·昆德拉,谈凡·高,谈毕加索,谈巴赫……
虽然我不知道《Dreamcatcher》,但不意味我不知道其他,我知道纳博科夫在《洛丽塔》中说过“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我知道米兰·昆德拉说过“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知道凡·高不仅画过《向日葵》,还画过《夜间咖啡馆》;我知道毕加索画中的女人都是支离破碎的;我知道巴赫是“西方音乐之父”……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我能接得上SAM的话题,因此我们聊得很投机,每天上班半个小时的路程显得很短,不一会儿就到公司了。
总经理DAVY对苏绣情有独钟,而我精通苏绣绣法。我外婆和母亲当年都是刺绣高手,可能遗传了她们的基因,我在这方面有几分天分,而且从小和外婆学刺绣,十五六岁就学会了双面绣,一块布正反两面,一样的图案,什么凤凰牡丹、鸳鸯蝴蝶、小桥流水,绣得没有任何线头和瑕疵,栩栩如生。
刺双面绣的时候必须气定神闲,心无杂念。也许是因为多年刺这种绣的缘故,我学会了控制情绪,学会了保持冷静,学会了如何从容应对生活中的种种变故,这是外婆送给我的一笔宝贵的财富。
一方面为了向DAVY展示我的绣工,一方面为了保持内心的平静,我买了一套刺绣的工具,经常在隔壁的越剧声中刺绣,我绣的是宓水河的木芙蓉。
花了大半个月时间,双面绣绣成了。DAVY看后非常喜欢,原本他对我设计的服装比较欣赏,见我还有此等绣工,十分赏识我,也没有再提醒我要自信了,他不知道我当时的不自信是缘于对他的疑虑。因此我奠定了在公司的地位,前途一片光明。
尽管工作顺心,但我没有朋友,难免孤独寂寞,而且内心深处的恐惧像个挥之不去的影子,如影随形地伴着我。我想找点寄托,于是除了刺绣,在网上看图片便成了我驱赶孤独寂寞和恐惧的最好办法。
自从在那个名叫“情缘似水”的BBS上看了“在路上”的图片以后,我常来这个BBS了,而且每次来都先看“在路上”的帖子。我发现他不仅贴图片还写了很多东西,关于生命,关于爱情,关于时间,关于生与死,他是个很有思想的人。而且喜欢他的图片和文字的人很多,他的每一个帖子都有很多评论。
一天下班后,我又上了“情缘似水”,发现以前写的那篇关于木芙蓉的帖子被“在路上”回复了。他的回复是崔橹《山路木芙蓉》中的一句诗:枉教绝世深红色,只向深山僻处开。
我于是向他回复了这首诗的后一句:万里王孙应有恨,三年贾傅惜无才。
不多久,他回复道:缘花更叹人间事,半日江边怅望回。
我一看,他的个人图像是亮的,显示他在线,原来他此时也在BBS上,我心中一颤。但是崔橹的诗用完了,我不知如何回复,我不擅长和陌生人聊天。
不一会儿,他用信使给我发来消息:小池南畔木芙蓉,雨后霜前着意红。
我于是接上后一句:犹胜无言归桃李,一生开落任春风。
他回复:水边无数木芙蓉,露滴胭脂色未浓。
我回复:正似美人初醉后,强抬青镜照妆慵。
哈哈,不愧是“三醉芙蓉”,能接上这些诗。你很喜欢木芙蓉吧?
是的。
为什么喜欢?
《广群芳谱》中说它清姿雅质,独殿众芳。秋江寂寞,不怨东风,可称俟命之君子矣。
芙蓉生在秋江上,不向东风怨未开。
你也喜欢木芙蓉?
是的。
为什么?
我老家有很多木芙蓉。
你老家哪里?
蓉城。
芙蓉盛开的地方。
是的,了解它吗?
知道一些典故。
喔,说来听听?
后蜀主孟昶在宫苑城头遍植木芙蓉,花开时如霞似锦;女校书薛涛用浣花溪的水、木芙蓉的皮、芙蓉花的汁,制成了色彩绚丽又精致的“薛涛笺”,写下“不结同心人,空结同心草”的诗句。
看来你还真知道一些,你也是蓉城人吗?
不是。
是南方人吗?
算是吧。
为什么“算是”?
我在北方出生,在南方长大,后来又去了北方。
曲折迂回,你又回南方了吧?
是的,你怎么知道的?
你说“去”了北方。
你很聪明。
一般般,不算很聪明,你在哪里?
上海。
是吗,很巧,我也在上海。
的确很巧。
不早一步,不晚一步,偏偏我在这里,你也在这里,偏偏我们就这么遇上了。
你喜欢张爱玲的文字?
不喜欢,太苍凉了,看多了让人窒息。
那你怎么背得她的文字?
刚好看到这句话,觉得很合时宜。
你在看东西?
是的,在看别人写的文章。你的那篇《三醉芙蓉》写得不错,文字很美,清姿雅质,像木芙蓉。
比你的差远了,你听过《Dreamcatcher》吗?你的文字像那首曲子,很干净。
听过,班德瑞的。你看过我的东西?
是的,图片精美绝伦,文字清秀隽美。
谥美之词。
肺腑之言。
呵呵,互相吹捧了,你是在家里吗?
不是,在公司。
怎么还不下班?女孩子太晚了在外面不安全,时间不早了,赶紧回去吧,我希望下次还能再见到你。再见!
他在赶我走。我于是也敲了两个字:再见。
关掉电脑,我感到一阵很久以来都没有过的轻松,脑海浮现出一片如霞似锦的木芙蓉。
刚走出写字楼,SAM的蒙迪欧迎面开来。
心之彼方
SAM做了个上车的手势,给我打开了车门。
我对他这个时候来公司却又不进去有些意外,问道:“你不是来公司办事的?”“不是,刚好路过这里,看办公室里亮着灯,估计你还没走,正准备打电话给你,可巧你就下来了。你还没吃饭吧?” “还没有。”
“是不是准备回家煮方便面?”
“有这个打算。”
“老吃方便面不好,一点营养都没有,我请你吃好吃的怎么样?”
听他这样一说,我有些感动,现在很少有人这样关心我了。
SAM带我去了阿香蒂,一家令人感觉坐在教堂里用餐的法国餐厅。餐厅里人不多,环境很好,SAM永远都这样在意氛围。其实我对西餐并没多大兴趣,可SAM喜欢。SAM吃过饭了,于是坐在对面看着我吃。我有些不自在,胡乱吃了点东西,究竟是什么味道没一点感觉。SAM问道:“是不是讨厌我看着你吃东西。”
我说:“没有,不过有些不自在。”
SAM笑了笑,说:“你有时候太敏感了,其实没必要弄得这么紧张。”
“我没有紧张,是你看着我吃,我才不自在的。”
“对不起,下次我不看你吃了,我背对着你怎么样?”SAM笑了笑,叫来服务生埋了单。刚走出餐厅,不知从哪里冲出来一个男子,撞得我一个猛烈的踉跄,幸亏SAM眼疾手快,赶紧扶住了我,不然我一定摔倒了。那男子根本不理会撞了人,不要命似的向前狂跑。这时几个警察追上来了,一边追一边喊,“站住,站住,再不站住就开枪了!”有个警察举起了手枪。原来是警察在抓捕一个逃犯,我心里一惊,身子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脑子里有些恍惚,我担心有一天……“JUDY,你没事吧?”SAM唤醒了我。 “喔,没,没事。”我回过神来,心狂乱不已。
“走吧。”SAM说道。
“嗯。”
我刚一抬脚,脚踝一阵剧烈的疼痛,痛得我忍不住“哎哟”一声。
“怎么啦?”SAM诧异地看着我。
“我可能崴脚了。” “Oh;My God!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
“我也没想到啊。”
“是不是很疼?”
“有点。”
“我带你去医院吧。”
“不用了,只是崴了一下。”
“不行,还是去医院吧。”
“真的不用了,去医院还得看这看那的,还要照片子,一堆事,挺麻烦的。”“那先上车再说吧。”SAM扶着我上了车。“你家里有红花油吗?”SAM问道。
我回答道:“没有。”
“你怎么不备些常用的药呢,这样吧,去我家吧,我家里有,顺便我帮你揉一揉,如果伤淤积了好起来会很慢的。”“不用了,我回去用热毛巾敷下就行了。”这么晚了,我不想去一个男人的家里。“你真够土的,用热毛巾敷管什么用。是不是怕我吃了你啊,放心,我不是那种乘人之危的小人。”SAM看穿了我的心思。既然SAM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我只好依他。于是他把车开到了绍兴路,路过了我住的地方,停在了一个绿树掩映的院子里。SAM扶着我进了一座灰墙红瓦的小楼,虽然是老房子,但房间里装饰得很精致。厚厚的羊毛地毯,古朴的雕花铁窗,漂亮的彩绘玻璃,晶莹的水晶吊灯,怀旧的西洋油画,厚重的落地窗帘,屋子里充满了浓郁的欧洲气息。
“房子真漂亮!”我发自内心地夸奖道。
“我自己设计的。”SAM一脸的骄傲。
“是吗,你太厉害了,不仅会设计服装还会设计装饰。”
“艺术是相通的。”
“伟大的艺术家。”
“伟大称不上,不过还有点艺术细胞。”
我看了看四周,没看到屋子里有女人和他人生活的痕迹,于是问道:“你一个人住吗?”“是啊,我父母有自己的房子。”SAM把我放到沙发上,找来红花油,然后蹲在地上要帮我脱鞋,我忙说道:“我自己来。”“你坐着别动,一切都交给我,待会给你揉的时候可能会很疼,你忍一忍。”“你好像很有经验。”
“我崴过脚,知道是什么滋味。”SAM帮我把鞋和丝袜脱了。
“My God!”他发出一声惊叹。
“怎么了?”我有些诧异。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