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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崴过脚,知道是什么滋味。”SAM帮我把鞋和丝袜脱了。
“My God!”他发出一声惊叹。
“怎么了?”我有些诧异。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脚。”SAM看着我说道。
我脸一红,看了看那只露在SAM面前的脚,他不说也罢,一说我有些难为情了,低声问道:“你见过很多女孩子的脚?”“不是很多,但不少。”
“是不是和你吃饭的女孩子都不幸崴过脚,所以你特地在家里准备了红花油?”“你想象力真丰富,哪有这样的事。”SAM把我另一只脚上的鞋和丝袜也脱了,让我躺在沙发上,他在我脚踝上抹了些红花油,然后双手抓住我的脚,说道:“我揉了,你忍一忍啊。”说完手指在我脚上按摩起来,疼得我龇牙咧嘴,眼泪都快出来了。
“很疼吧。”
“是有点疼,你能不能,轻一点儿。”
“我已经很轻了。忍一忍,揉开了就不怎么疼了。”
我只得咬着牙,忍着痛,忍得眼泪哗哗,SAM给我抽了好几次纸巾。SAM按摩了一阵,又用热毛巾敷着按摩,我只觉脚踝湿湿暖暖的,没那么疼了。 “感觉好点了吗?”SAM眼中满是关切。
“好多了,谢谢你。”
“别客气,想喝点什么吗?”
“白开水就行。”
“我这里没有白开水。”
“那你平时喝什么?”
“咖啡。”
“我不爱喝。”
“给你煮点红茶怎么样,正宗的伊拉克红茶,口感很不错。”
“太麻烦了,算了吧。”
“不麻烦,生活得讲究质量,要懂得享受生活。”
SAM进了厨房。不一会儿,红茶煮好了,满屋的芳香馥郁。SAM又放了点音乐,是慵懒舒适的音乐。 “好听吗?”SAM问。“好听。”
“《A Piece Of My Heart》,中文名叫《心之彼方》,爵士情人乐团的。”他以为我对所有的外国音乐都一无所知,所以特地向我作介绍。我喜欢这首音乐的译名,“心之彼方”,似乎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又像一些看似离你很近却抓不住的幸福,可望而不可及。“多谢指教。听说,听爵士乐是某种身份的标志。” “你觉得呢?”SAM把玩着手上精致的陶瓷茶杯。“在你面前我是个乐盲,没有发言权。”
“乐盲还不至于吧,你以前听得比较多的是什么音乐?”
“古筝。”
“不太适合这个城市,酒吧里爵士乐比较受欢迎。”
“我是个乡下人,很土。”
“我可没这么认为。”
“那你觉得我是什么人?”
“和我不同性别的人。”SAM狡猾地笑了笑,避开了我的问题。
歇了会儿,SAM又帮我按摩脚,他的动作很轻。我心里充满了感激,第一次认真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浓密的头发,笔挺的鼻梁,白净修长的手指,好闻的气味,温暖的气息,给人的感觉像一个兄长,像一个父亲。我有一种想拥抱他的欲望,像拥抱一个“父亲”。想到父亲,我心里一酸。我有父亲,可他给我的感觉像一个陌生人,陌生得令我害怕,我的印象中他从来没有抱过我,连正眼都没有瞧过我。得不到父亲的拥抱而难过心痛的感觉仍然清晰如昨,一阵一阵地在心底翻涌。我看着SAM白净修长的手指在我的脚踝上轻轻按摩,忍住心底的欲望,忍住心底的酸痛,任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过来,又转过去,始终没让它滴下来。
“是不是很疼?”SAM抬起头,看到我满眼泪水,吃了一惊,以为我疼得不行了,赶紧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纸递给我。我擦了擦眼睛,勉强露出笑容,说道:“的确有点疼。”
“我说去医院你又不肯,怕麻烦,自己受罪。”
“没事了,现在好多了。”
“好多了干吗这么痛苦的样子。”
我笑了笑,没说话,他哪里知道我心底的痛远远超过这脚踝上的痛。
时钟指向十二点的时候我提出要回家,SAM本来想让我留在他家睡,可我不同意,他怕我多心,只好送我回家,顺便给我带上了那瓶红花油。他第一次来我住的房子,他把我扶到床上后,从门口到窗边走了两个来回,问道:“房子这么小,你住得习惯吗?”“还行。”“这么吵也住得习惯?”
隔壁房间的越剧透过墙壁传了过来,我听习惯了,倒不觉得吵,反倒喜欢了。“还行吧。”我说。“还行是什么概念,生活得注重质量,要不要我帮你找个好一点的房子。”“不用了,我挺喜欢这里的。”“不会吧?”
“是真的。而且我也喜欢听越剧,有人让我共享这么好的东西,有什么不好呢?”“现在还有几个年轻人听戏曲。”“总还是有一些爱听的吧,不然怎么能流传下来呢。”
SAM笑了笑,不说了。我知道他不是认同我的说法,而是不想和我辩论什么。“今天很辛苦你了,你早点回去休息吧。”“好的,明天你等我上来扶你下楼。”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下去,现在脚好多了。”
“还是让我来扶你吧,对于我来说不过是举足之劳。”
“好吧,辛苦你了。”
SAM走后,我躺在床上,回想起他给我按摩脚的情景,我的心如平静的湖面被一颗小石子打破了,荡起一阵阵涟漪,久久不能消失。那天晚上,我又梦见自己张着满是鲜血的手在黑夜里奔跑,血潮水般地向我漫过来。我惊醒了,浑身冷汗,呆坐良久。隔壁的越剧仍在低声浅唱:这诗帕原是他随身带,曾为我揩过多少旧泪痕。
谁知道诗帕未变人心变,可叹我真心人换得个假心人。
早知人情比纸薄,我懊悔留存诗帕到如今。
万般恩情从此绝,只落得一弯冷月照诗魂。
我睡意全无,从床上下来,走到窗边,抬头只见苍穹中悬挂着一轮冷冷清清的月亮,我不知道,照诗魂的那弯冷月可是这窗外的月亮?
幸福的下属
第二天早晨,SAM敲响了我的门。
SAM 盯着我的脚,关切地问道:“脚怎么样了,还疼吗?”
我说:“好多了,不疼了,多亏了你,谢谢你!”
“如何谢我,以身相许?”他盯着我笑。
我脸一红。
“好啦,不要你以身相许,让我抱一下,怎么样?”
我有些犹豫。
“就一下,相信我,我不是小人。”
“好吧。”
SAM伸开双手,抱住了我。我闻到一股青草的味道和男性荷尔蒙的气味,很好闻,令人眩晕,我内心深处情不自禁地如泉水般涌出一股淡淡的喜悦。每天早晨起来有一个令你不觉得讨厌的男人拥抱你,真好!我闭上了眼睛。可是,SAM轻轻抱了我一下就放开了,他果真“就一下”。我心里竟然有些惆怅。我举步维艰,SAM于是成了我的拐杖。当SAM扶着我从公司电梯里出来时,遇见正在等电梯的MAG,她可能是去餐厅吃早餐,见我和SAM“亲热”的样子,有些惊讶,但没说什么,像往常一样对SAM笑着问了声好。她看我时,我看到了她眼中有一丝淡淡的难以掩饰的哀怨。她爱SAM?我心里一怔。
我行动不便,于是早餐和午餐都是SAM从餐厅给我带上来的,有同事笑SAM成了我的保姆,SAM说关心下属是应该的,于是同事说我是“幸福的下属”。
我的确是个“幸福的下属”,不仅SAM关心我,总经理DAVY也很关心我,他见我行动不便,于是让我回家养伤,给了我三天假,并让AMY开车送我回家。
我刚来公司时,AMY对我也像对其他“乡下人”一样,远不及对城里人和江南人友好,后来见DAVY和SAM经常在例会上称赞我的作品,于是对我的态度有别于其他“乡下人”了。不过她这种在职场上摸爬滚打了多年炼就了十八般武艺的“白骨精”,对人是真是假,我是看不太明白的。在车上,AMY对我说道:“JUDY,DAVY好像蛮欣赏你的喔。”
我说:“是吗,我不知道。”
AMY说:“当然啦,你这种情况并不在病假的范围里,这是DAVY破例让你休假的,其他员工可没有这种待遇,更别说让我亲自开车送你回家了。SUSAN上次也扭了脚,还一瘸一拐地来上班呢。”
我心里一愣,担心这样会引来其他同事的心理不平衡,说道:“这样啊,别人会对我有看法吧?”AMY笑道:“你说呢,当然会有看法啦,同样是员工,老板却厚此薄彼。”我说:“那我以后见了SUSAN岂不是很尴尬。”AMY淡淡地说:“有什么好尴尬的,如果太在乎别人的看法就没法在公司做下去了,老板欣赏你,你应该骄傲才是。没准DAVY想把你培养成SAM的接班人呢,不然他不会对你这么好的。”
我心里一怔,她这话什么意思,说道:“你在开玩笑吧,SAM干得好好的,DAVY干吗要把我培养成他的接班人。”“公司不是SAM的久留之地,他不久就要走了。”
我一惊,问道:“SAM为什么要走?”
“你还不知道吗?”AMY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
我说:“知道什么?”
AMY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又问道:“你真的不知道,难道SAM没跟你说过?”“说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算了,我还是不说了,以后你会知道的。”AMY一脸神秘兮兮的样子。
我心里有些纳闷,但又不好多问。
AMY又说道:“你和SAM关系不错吧?”
我说:“还行。”
“有没有那个意思?”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们只是同事。”
“我以为你们在谈恋爱呢,他好像在追你喔。”
“没有的事,是不是大家说什么了?”
“大家以为你俩在拍拖。不过,SAM好像还没有正式的女朋友,你要喜欢他,加把油,没准能抓住这个机会呢。可惜我是名花有主了,否则我不会给你这个好机会的,呵呵。”
AMY笑靥如花,她自称有个浪漫的法国情人,如果真那样,她未来的生活在法国。坐在带篱笆的院子里,端一杯刚煮好的咖啡,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看干净的天空飘过轻盈的白云……对于上海,她已不屑,再优秀的上海男人对于她来说,都不过是道略显灰色的风景。我说:“你瞎说什么呢,我和他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对自己没信心?”
“不是。”
“你虽说不是上海人,但脸蛋不错,哪个男人抵挡得住漂亮脸蛋的诱惑?”“我和他没感觉,纯粹是同事。”AMY嘴角浮出一丝淡淡的笑,说:“别伪装了。”
“我没有。”
“SAM条件那么好,不说是钻石王老五,也说得上水晶级的了,错过了这村就没那店啦。”我不想多说什么了,钻石级的也罢,水晶级的也罢,都与我无关,此时的我无心流连风月,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已是不易。不用上班,我在家里没事可做,除了看书就是刺绣,大多时间是在刺绣。我喜欢这种细致用心的手工活,喜欢看时间在一针一线中慢慢穿梭,喜欢把痛苦一针穿过去,把快乐一针穿过来,喜欢把心底的悲喜宣泄成一片鲜红翠绿。每到晚上,隔壁的越剧唱了起来,夜,于是没那么孤寂了。我有时猜想那位痴迷越剧的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是男还是女,如果是男的,那他是个怎样的男子,是高还是矮,是胖还是瘦;如果是女的,那她又是个怎样的女子,是长发还是短发,长相漂亮还是一般,性情温柔还是天真活泼……
SAM来看过我三次,都是晚上,给我带来了面包和牛奶还有水果,还给我按摩了三次脚。作为回报,我让他抱了三次,他的拥抱每次仅仅是一下,从不超过一分钟。
他给我一种欲说还休,欲走还留的感觉,我从他眼中看到淡淡的忧郁,但我看不到他内心真实的想法。他解释说,拥抱和喝酒一样,浅酌才能品出其中蕴涵的韵味来。
我不会喝酒,因此我没法体会SAM所说的韵味。后来我竟然喜欢上了在他怀中停留的感觉,这是一种如轻风、似细雨的感觉,轻飘飘的,很舒服。但我不知道SAM抱我时有什么感觉,他不说,我便无从知晓。
我好几次想问SAM为什么公司不是他的久留之地,可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我不想探听他的隐私,尽管我非常好奇。我们在一起说过很多话,可很少涉及到个人的隐私,比如说家庭情况,各自的爱情,聊的全是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另外我也担心问起他的隐私后他会问我的过去,而过去有很多东西我是想努力忘记的,所以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