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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马平和岚馨谈了很多。回家的时候赫赫牵着“平底锅”的手,很久没有说话。
“如果岚馨阿姨是我妈妈,那宜鉴是我什么人?”
马平不知道该怎样告诉女儿,如果岚馨成了他的妻,根本就不会有她和宜鉴。他会有个新的小孩,一个不会管他叫“平底锅”的小孩。
“‘平底锅’,没有亲到岚馨阿姨,你是不是很失望?”
“别拿我跟你相比,专门做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他只是没想到自己终于鼓起勇气做出的追求举动竟然将自己平生第一个爱的女生推进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
赫赫扬着头看向他,在进家门的前一秒钟突然发出这样的感慨:“你真是……你真是丢人啊!”居然连个女生都亲不到——那神情、那口气颇似马平说她不该亲宜鉴时的模样。
“你们父女俩在说什么呢?”
看到难得这么早回家的太太,马平随意地抚上了她的肩,“你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公司不用开会吗?”
“你在电话里说赫赫在学校闯祸了,我回来看看。”有时候她会有一种被他们父女俩排除在外的失落。赫赫是她的女儿,说完全不管那是不可能的。
“没什么大事,只是她要强的个性太像你,再大一点怕是更难管。”马平担心地直摇头,好在宜鉴看起来是个挺懂事的男生,应该能帮助赫赫……吧!
马太太可是很欣赏女儿的性情,这样以后走上社会才不吃亏啊!“管不了就提前将她丢出门找个丈夫来管,反正这是迟早的事!”
迟早?这未免也太早了吧!
Aisu
十岁,她初长成,成长的代价就是他——
“十岁的小孩进入了成长中的第一个叛逆期,他的IQ、EQ全都在转变中,这时候的孩子往往会做出一些比较激动的举动。例如:打架、嘶吼、丢东西等等。”
这是马平的儿童心理理论中记述的原话,正在他的女儿身上得到充分而确实的展示。
这一天,马赫赫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瓶白色的涂改液,她将课桌按左右分成两半,涂改液顺着中间一画到底,在课桌上留下惨白的痕迹。
伸出食指,她指了指涂改液画出的那道白线,趾高气昂地告诉梅宜鉴,“这半边是你的地盘,这半边是我的。中间这道叫三八线,现在咱们就是朝鲜和韩国,你要是敢超线,我就揍你。”
她哪根筋断了,居然在放暑假前夕玩这种游戏?宜鉴没理她,仔细检查着作业。升上四年级以后,他的功课一直排名全班第一,越是优秀,他越是不允许自己有丝毫的松懈。
爸爸说,一个男人的事业、成绩是他的生命,绝不能因为生命中“小小的磨难”而变成毫无价值的男人——这“小小的磨难”磨了他七年,到底还要磨多久啊?这不!又开始磨了。
正在看书的宜鉴没注意课桌中央的那道白线,手肘超出了大约三毫米。那头赫赫的火眼金睛一直盯着他,就期待这一刻的到来。这下可给她逮着了,拿出手中的尺,她将有弹性的尺子弯成九十度随即弹出。
“痛!”宜鉴捂着手肘,莫名其妙地瞪着赫赫,“你干吗?”
“你超越了三八线!”说话的时候她的手掌正肆无忌惮地趴在他的地盘上。
“你……你简直……简直有病!”他不敢骂她
“神经病”。虽然他比她还大上十一个月,但他的身高、体重都不如她,他打不过她。
宜鉴这小小的怒气给了赫赫动手的充分理由,她瞪着眼睛恶狠狠地看着他,“你敢说我有病?呵呵!你完了!”
噼里啪啦,她逮到他一顿好打。其实也就是小拳头在他身上蹭那么两下,力道并不大,宜鉴的面子却挂不住了。
好歹他也是个十岁的小男人,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女生成天打来打去,这叫他的心情如何能平复?更气人的是,每次到了这种时候,全班同学都会盯着他们,大家一齐用手指刮着自己的脸齐声嚷嚷——
“梅宜鉴,梅宜鉴,被人打了没意见!”
没意见?他怎么可能没意见?他只是怕自己打不过她罢了。更叫他生气的还在后头呢!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班里对他被打不还手的事有了新一轮的解释——
“梅宜鉴喜欢马赫赫,马赫赫喜欢梅宜鉴。马赫赫打,梅宜鉴不还手,这叫‘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哦!哦!小男生喜欢小女生哦!”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她是他生命里的祸害,他“逐”她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喜欢她?
不行!再这样下去,他这一生都会被她压得死死的,永远也无法咸鱼翻身。他必须动用智慧好好想个解决的办法,一定要逃离她的魔爪。
Aisu
打定主意,他晚上回家以后找到了妈妈。“妈妈,今年暑假我不想学书法,我想……我想学空手道。”
空手道?这孩子怎么会突然想学空手道?他向来对体育活动都不热衷,今天这是怎么了?
“可以告诉妈妈原因吗?我想确定这不是你一时冲动作出的决定。”
“才不是什么一时冲动呢!我已经想了很久,我是一个男生,绝对不能再被马赫赫欺负。我要长高、变壮,我要自己保护自己。”
瞧他那义正词严的样子,岚馨又好笑又茫然。“赫赫怎么会欺负你呢?她不是一直很喜欢你吗?”
“你根本就不知道。”宜鉴委屈地嘟起了嘴。
每次他回家跟妈妈告状,妈妈就说马赫赫是个乖巧、可爱的女孩,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喜欢他,还说什么两个人之间既然是朋友就要互相迁就。
爸爸呢!说是男子汉应该自己解决这种问题,不能遇到困难就找父母,那样会永远长不大。他跟大圣说,可惜大圣早已被马赫赫买来的麦当劳鸡腿收买了,根本不会帮他咬她。
好吧!现在他决定学空手道,自己保护自己,没想到妈妈还是帮马赫赫说话,到底谁是这个家的小孩啊?
“妈妈,现在班上的同学都说我喜欢马赫赫,我不想这样啊!你也知道,我们学校是小学、初中九年连读。我已经和她在一起七年的时间,坐在一张课桌椅上四年,说不定还要再坐在一起五年。我不想总是被她用拳头挥来打去的,我已经长大了,我也该有身为一个男子汉的尊严了!”
岚馨扬着沉默的微笑,将话题引开:“宜鉴,你就真的那么不喜欢赫赫?”
“如果一个人成天对你呼来喝去,动不动还向你挥挥拳头,你会喜欢她吗?”喜欢她?他又没病!
宜鉴的眼睛不小心瞟到妈妈正在看的电视连续剧,剧中的男女主角正在唇对唇,那副场景让他从记忆库中提取出他和马赫赫曾经嘴唇相撞、血泪横飞的画面。他都快忘了,忘了她总喜欢“亲亲”。
“妈妈,这是什么?”
岚馨始终认为在孩子的成长阶段应该顺其自然,如果他对男女之间的事情有了求知的渴望,没必要刻意去隐瞒。你不告诉他,他多的是办法和渠道从其他地方知道。与其让他在思想上有错误的认识,不如主动告诉他,引导他,反倒有利于教育。
“这是吻,等你长大以后,要是爱上哪个人,你也会想吻她。”
爱上谁就会唇对唇,玩亲亲?难道说马赫赫爱上了他?宜鉴从字典里查过“爱”这个词,那是一种很神圣的感情,他可不认为自己会爱上马赫赫,她最好也别爱上他。所以,他一定要尽早将她从生命里“逐”出去,绝对不能有片刻的犹豫。
“妈妈,我一定要学空手道。”等我学会了功夫,我就可以将马赫赫从身边打走了。
瞧见儿子那副老谋深算的模样,岚馨不知道该如何跟他解释,小孩子表达情感的方式都很奇怪。
往往在小学里,当小男生喜欢小女生,他不会像成人一样去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感情。他总是动不动就捣捣那个女生,非把她逗哭起来,他才觉得高兴。当然,赫赫比较奇怪,他们这一对基本上属于男女身份、角色互相颠倒。
有时候细想想,她还真要感谢赫赫这个小姑娘。如果不是她的出现,可能宜鉴一辈子都要躲在自己的壳里,害羞、胆怯,像一颗缺少肥料的秧苗永远长不大。反倒是赫赫这么瞎搅和一气,逼着他不得不走出自己狭小的世界,去面对和接受这个世界。做母亲的有种特殊的直觉,她感觉儿子这一生都将与赫赫结下解不开的缘分。
“好吧!我答应送你去学空手道,到那里有教练教你怎样变得更强壮,变得更厉害。”
岚馨没有告诉儿子,空手道虽是日本流行的功夫,却源于我国唐朝,所以又叫“唐拳”。中国的武术有着它独特的艺术精髓,教练将会告诉梅宜鉴:学武不能用来滋扰生事,更不能用它去打女人。
终究他会明白,就算他从特种部队毕业,他也依然斗不过马赫赫。
Aisu
十四岁,他初识男女之别,发誓逐她出境——
“嗳!看见没有?那边……对!就是那人,他就是初二一班的班长!”
“他就是梅宜鉴啊?”
“怎么样?是不是长得很帅?个子也很高,今年都173公分了,听说他还是空手道选手,有段数的那种。”
“看不出来,他皮肤那么白,成绩又好,人也和善,居然还是空手道选手,文武全才,简直是全能啊!我以后找男朋友一定要找这样的!”
“那你干吗不找他,不是现成吗?”
“他?他早已是……”
“名草有主啦!”
马赫赫风似的骑着单车从一群女生的身旁走过,大言不惭地为她们的话题丢下总结陈词。
以前不觉得,上初中以后,“没意见”的个子简直是与日俱增。读小学的时候他们坐在一条板凳上,每次老师上课喊起立,她都比他高半个头。可上初中以后,他们之间的差距开始一点点地缩短。
某一天,当她猛地站起身偏着头看向他时,竟发觉她必须仰视才能看到他的眼。之后没多久,老师调整座位将他调到了倒数第二排,从此后他们劳燕分飞。
都怪他!没事干长什么个子,瞧她多好,身高一直呈缓慢上升趋势,如今都十四岁了,才156公分。
这还不算啊!上小学的时候他整天柔柔弱弱的,被她敲来打去都没事。现在考了个什么空手道几段,说是全市年龄最小、段数最高的选手。他的成绩好,在学校早已很出名了,现在更是全校师生都拿他当个宝。她稍微呵斥他几句,就有骚包女生出面打报不平,这世道真是反了!不公平!
可惜她马赫赫也不是好惹的,小学时第一篇作文叫《我的理想》。她的理想就是当梅宜鉴的新娘,是新娘就可以随便欺负他——在她的字典里,始终是这么定义的,他不认账,只要她记得就好。
蹬着单车,她一路飞奔追上他。“‘没意见’,我送你回家吧!我知道你一定没意见的。”
他有意见,他有一千一万个意见,可她会接受他的意见吗?
法律规定满十二周岁的小孩可以骑自行车,从马赫赫十二岁生日起她就天天骑车上学。这没关系,他不介意。
他介意的是:她每天坚持送他回家。说什么因为她喜欢他,为了防止他在路上被色狼骚扰,所以她一定要亲自将他送回家才放心。
到底谁是色狼?谁在骚扰他啊?这根本是贼喊捉贼嘛!梅宜鉴脚步不停歇地向前走着,企图作最后的垂死挣扎。
“你就别再坚持了,这样拖延下去,只会耽误你我回家的时间罢了。”赫赫倒是老神在在的,这游戏玩了两年,他一次没赢过,她料定胜利女神一定站在她这边,今天也不例外。
梅宜鉴闭上眼睛深呼吸,告诉自己:别再挣扎了,反正最后都是一个“死”字。
从第一次她提出要骑车送他回家起,他就始终处于抗拒状态。不要紧!她早就做好了迎战的准备。他走路,她缓缓地蹬着车,速度慢到让所有的邻居见到他都问同样一句话——
“宜鉴啊!今天又让赫赫送你回家啊?”
你说他一个小小的男子汉哪禁得起这等尊严侮辱!第二天,他跟她纠缠了老半天,最终决定他先送她回家,然后再自己走回家,这样至少不会让认识他的邻居看笑话。
从学校回她家,再从她家回自己家,这条路太远,要是一直这么走下去,既耽误时间又费脚程。就这样,梅宜鉴半推半就坐上了赫赫的车后坐。他这才知道,自己上了贼船了。
她的骑车技术本来就已经够悬的了,还带他?根本是在黄泉路上喝临别酒嘛!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小男子汉的面子,宜鉴利用周末时间摔了十三跤,终于学会了骑车带人。从此后,他们的放学路上出现了如此奇怪的场景——
他先整理好书包一个人出校门,推着车的赫赫急冲冲地赶过来,说是要送他回家。他义正词严地加以拒绝,赫赫也不勉强,慢慢蹬着车跟在他的身后。到了四叉路口,宜鉴的心做起每天必做的一道功课——它徘徊于是让她一路跟到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