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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退出。”聂冰灰拉开车门,他的金棕黄色长碎发头刚刚探出车外便湿漉漉地贴在苍白的脸上,身子融入冷雨之中,霎那间浑身湿透。
我不懂,明明做错的人是他,居然还装作清者自清的样子?我赶紧拉开车门想下车,却被他绝情地关在里面,他勉强地笑了笑,说:“别傻了,他才是你的五亿分一,我只是你们寄放感情的容器。”
我怨恨地盯着他的眼睛,“你到底想说明什么?我打电话给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遇见的人是你,这几个月一直和我在一起的人,也是你。”
“可他不应该是我,况且——”我目视他转过身,沿着玫瑰大道往西走,我听到他的声音似乎来自遥远的天国,犀利刺耳却恍然若失,“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世界上最伤人的言语,莫过于此。
Chapter 20 (2)
倒后镜上的白色身影渐行渐远,朦胧的雨雾之中,他似乎转过身,与躲在车内的我久久凝视,然后,比惊鸿一瞥还短暂,突然杳无踪迹。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按住了我的心脏,潸然泪下。
计程车停在贝贝宝迪门前,我跳下车,穿过银光白色的太空门,听见尖锐刺耳的歌声从酒吧深处传来。不知东方瑾从哪里请来的三流歌手,居然把一首俗到家的口水歌唱成了意大利歌剧。
“开始我以为爱本来会很容易,所以没有经过允许就把你放心底,直到后来有一天你和他走在一起,我才发现原来爱情不是真心就可以……
我感动天感动地怎么感动不了你,明明知道没有结局却还死心塌地,我感动天感动地怎么感动不了你,总相信爱情会有奇迹都是我骗自己……”
我扔给服务生一张贵宾金卡,让他拎上来三打啤酒,半个小时之后,我证实了一件事:醉汉听到噪音是会狂暴的。当时,我醉醺醺地脱掉了高跟鞋,指着那个秃头歌手大声喊:“你知道……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帅哥……是谁吗?——呃,是流川枫。”
我瞄准舞台镁光下秃头的方向,狠狠地将我昂贵的高跟鞋砸在他的脑袋上。秃头很不敬业,他居然停止唱歌站起身,从舞台上窜下来。
贝贝宝迪顿时炸开了锅,玩客们见有好戏上演纷纷凑热闹地吹起口哨开始起哄,秃头像个野兽一样拽住我的胳膊,将摇摇晃晃的我一把推倒在沙发上。
他打了一个响指,一群打手模样的服务生将我包围起来,空气不流通的狭小角落里,我趴在沙发上拨通了向伟的电话,我说:“我在贝贝宝迪快被人给打死了,你赶紧过来给我收尸……”话还没说完,一堆苦烘烘的啤酒水吐在了手机上。
17年来最痛苦的一天,有痛,也有苦,天生一对。
呵呵,我最亲爱的人,他说他从来都没有爱过我。塔塔,你是不是也这样痛苦过?可是我和你不一样,我是黎离,世界上最坚强的小强,踩不死,烧不坏,不哭到微笑不痛快!
亲爱的,我本想放弃一切像你那样永远地爱下去。放弃一切的仇恨,倔强,高傲,任性,嫉妒……我觉得和聂冰灰在一起很美好,他的眼睛很像你,性格也像你,我也想好好听你的话,记得要快乐,记得要幸福,认真对待身边爱我的他,不再发小姐脾气,不再和小混混打架……
可是,我最亲爱的,我不能。
不能,如果用英文就很好表达,Can,表示能力,与意愿无关。我知道聂冰灰没有骗我,那一天他的哥哥的确出了意外。当聂翔飞一袭盛装白衣出现在黑洞洞的胡同,当他被黎峻揍得面目全非,我恰恰路过了那里——如果我没有跳下计程车,如果我走得慢一点,或者再快一点,都会与他擦肩而过。
Chapter 20 (3)
其实上帝老爹他也没有骗我。我想起当时他的话语,他的迷离的眼神,他的鲜血以及当我离开时他茫然绝望的眼神。他望着我的红色小礼服,轻轻地呼唤,我的灰姑娘。
雨果说,对天空望久了,就会看见上帝,可是我从来没有看见过。
这个世界,还有谁值得我相信?
弥留之际,我听见向伟大声叫唤我的名字,然后,一个潮湿而冰冷的手掌没完没了地拍打我的脸让我醒一醒,我听见粗口咒骂以及啤酒瓶子碎裂的声音。
惊天动地的混乱之中,我紧紧地握着手机,拨通了一个烂熟的电话号码,我对话筒小声说:“我亲爱的,谢谢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想,减轻伤害的最好办法,就是昏迷不醒。
当然,这不是我能控制的。于是我用桌上的水果刀割破了手指头,将鲜血滴在眼睛里,然后点燃了一根香烟,猛吸,再重重地按在自己的手腕上——可我仍然清醒,我闻到烧焦溃烂的肉腥味,丑陋与疼痛让我歇斯底里。
我终于知道,有些人喝酒是为了求醉,而我喝酒,只却是为了让自己从别种醉中清醒过来。塔塔,今后请你一定要提醒我,这个烟疤究竟为什么存在。
没多久,贝贝宝迪的门口停满了警车,我趴在那里像乌龟一样仰起我昏昏欲睡的头,看见东方瑾带了一帮人风风火火地赶来,他一把夺过秃头朝向伟砸过去的烟灰缸,一巴掌掴在秃头的脸上,“你他妈的,知道他们是谁吗……”
警鸣的声音越来越遥远,酒客们兴奋地围拢过来,宛如万花筒一般模糊绚丽的景象之中,我看见一个白色身影冲进人群,越来越近,他半跪在我的面前,一声一声低唤我的名字。
我抬起烙了新鲜烟疤淌着血浓的手臂,绝望地抚摸他如妖孽般美好的脸,恍惚之中,我似乎看见了我的塔塔,她就蹲在我的身边,触手可及。她轻轻地说,黎离,对不起。
是冰灰?还是塔塔?为什么,为什么,你们是这样的相像?
“你这个浑蛋,居然还敢送上门来?”向伟发疯一般冲过来,拽住他的衣领,将他狠狠地拖起来,迅猛的拳头砸在他的脸上,“我警告过你一百遍,如果想在一起就好好的,不要伤害她,你为什么这么对她,为什么这么对她?”
向伟一拳接一拳地打在聂冰灰的眼角、鼻翼、唇边,鲜红惊骇的血液从他的鼻孔汩汩流出来……
我最钟爱的白衣,它终于溅上了触目惊心的血。谁在我的胃中燃了火,橘黄色的酒水翻江倒海地涌出来,我一边干呕着流了泪,一边歇斯底里地喊:“向伟,你个王八蛋,你住手,你再打他我就把你撕碎……”
Chapter 20 (4)
向伟像一只抓狂的野猫,一只手攥着冰灰的衣领,一只手从上衣兜里掏出手机,发疯地砸在他的额头上。
顷刻间,鲜血淋漓。
“你别忘了,收到这条短信的人还有我!还有我!”向伟一脚一脚地踹在他的肚子上,带了哭腔咆哮说:“她临死的时候说让你照顾她,不是让你搞她,不是让你抛弃她,你这个浑蛋!”
他们在说什么?求求你们谁能告诉我,他们究竟在说什么?我艰难地匍匐在地上,泪眼婆娑地保持最后一丝的清醒。我看见向伟抡起手机摔在他近乎毁容的脸上,然后举起吧台上的啤酒瓶朝他砸去……
我张开嘴巴呼喊,喉咙却只发出嘎嘎的声音。而他的手,突然停顿在半空中,被一只强有力的迸了青筋的大手,紧紧握住!
是黎峻!他按捺住向伟癫狂的愤怒,似曾相识的蓝光从他的眼中喷射而出。我像一只被人踩得七窍流血的潮虫,扭曲我的身子凭了最后的挣扎,伸出胳膊,抓起向伟仍在地上染了血的手机,生怕他会再捡起来去砸冰灰。
黎峻向身后的保镖使了个眼色,一行人面无表情地架起了我。我如一滩烂泥般地被他们拖到黎峻的黑色奔驰里,没多久,我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是夜里两点。
我躺在华世博际210号别墅的二楼卧室,凄凄凉凉的我的床上。房间里没有人,我光着脚走出房门,听见楼下客厅里黎峻举着电话破口大骂的声音。我悄悄地关上房门,将桌上的矿泉水咕噜咕噜地喝光。然后走到窗前的书桌拿起塔塔的书,继续阅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也翻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我翻到上次插了书签的那一页,静静地感受昆德拉向我传达的话语。他说: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却并不去抗争,反而自暴自弃。人一旦迷醉于自身的软弱,便会一味软弱下去,会在众人的目光下倒在街头,倒在地上,倒在比地面更低的地方……
我不像塔塔那么有文化,不会写那么复杂的读书笔记,我只能这样没水准却很真诚地回答:“是的,我不想倒在街头,不想倒在地上,不想倒在比地面更低的地方。”
翻过一页,不禁愣住。
——另一页被谁从中间撕开,有人用红色水笔乱七八糟地写了一串英文,与整本书的崭新程度相比,触目惊心。
我惊奇地端详它,一眼就认出红色字迹的笔体,来自练过书法的康塔塔。一共记录了两个//,第一个是小网站BLOG的地址,第二个地址被撕掉了,只留下了一行残缺的数字。
我赶紧按开电脑,连接网线,登陆,按开IE,输入地址,回车……
Chapter 20 (5)
这时,床头柜传来震耳欲聋的摇滚音乐。我惊得转身去看,发现向伟的手机在玻璃柜上震动唱歌,上面有清晰的血迹。我赶紧跑过去接起电话,听见向伟喘着粗气说:“黎离,我在你家楼下,赶紧把手机给我送下来!”
我心灰意冷地问:“他,怎么样了?”
“你怂了?还他妈关心他?”
“我是怕你蹲号子。”
向伟讥嘲地冷哼一声,不情愿地说:“死不了。”
我没有说话,慢吞吞地站起身往壁橱走去。
“你下来了吗?”他急迫地问。
“你别催我。”我披上外衣,穿上棉拖鞋,仍在酒醉眩晕,我说:“明天上学时候再给你行吗……”
“马上还给我!”他神经质地大声嚷嚷。
“谁稀罕啊,又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你是守财奴吗……”说到这里,我握着手机的五指,突然颤抖。于是,我小声说:“你稍等一下,我马上下楼。”
挂断电话之后,我坐在床上端详他的手机,微微地眯起我的眼睛。
恍若经过了一万年的挣扎与内省,我的手指游离在冷冰冰的按键上,终于按开他的短信箱。选择,接收信息,一直将下拉栏按到最末端。时间显示,2007年2月14日。
塔塔的死祭。我看见,手机屏幕的接收短信上写——
亲爱的冰灰、向伟:请一定替我好好的照顾黎离。请,原谅我最后的任性。——康塔塔
我的心脏,在一瞬间震慑爆裂。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四分钟,五分钟……电话再次嗡嗡震动,随之而来的是重金属绝望的音乐。我站起身走到窗前,拉开窗户,接通电话对向伟说:“聂冰灰早就知道,我是康塔塔的妹妹,对不对?”
我看见楼下黑幽幽的来回踱步的身影,突然错愕地停下来。
“你早就知道,他接近我,是为了完成塔塔的遗愿,对不对?”
听筒传来冷风呼呼吹过的声音,以及向伟欲言又止的叹息。果然如此,呵呵呵,原来我才是在这个战场上腹背受敌的人,当我放下我的冷兵器,卸下我的铠甲,才看清来自四面八方的敌人,竟是我的战友和我自己。
我想起第一次在圣高遇见聂冰灰,他旁若无人地将飞扬跋扈的我在人群中抱起来的样子。想起自己在几十个号码中挑了“小王子”的名字,当我在深夜彷徨无助地坐在马路边,竟真的有一袭白衣胜雪的小王子来接我。
我想起他亲手为我穿上玻璃鞋,在众目睽睽之下炫耀骄傲的表情,想起那个左右横开的180°微笑,契合着我越来越密集的呼吸。
Chapter 20 (6)
我想起,紫霞仙子在至尊宝的心里留下的一滴眼泪,想起她说,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云彩来娶我,可是,我只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局……
我的卷发迎风飘舞,我笑得流出了眼泪,然后,我将握着手机的胳膊伸出窗外,轻轻地,松开了我的手。
“啪”的一声,支离破碎。
那个黑红色背景的BLOG,已经完全打开,电脑音箱悠悠地传来忧伤的音乐:不是白就是黑,只不过,是天真的以为。要醉得清醒,要无辜的犯罪,现实的世界,只有灰……坚强得太久,好疲惫。想抱爱的人沉沉的睡,卷来的风暴凶猛里有种美,死了心,痛就没感觉……
这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