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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女孩 推荐!-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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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终于看清楚他写的是“Forever”,听见他忧伤的说:“时间,对于我们来说,是最残酷的,也是最温柔的。不管曾经受过多大的伤,都会随着它慢慢地痊愈,但是世界上有很多东西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发执着……”

    他侧过身凝视我,用一双对我而言再熟悉不过的眼睛,深深地凝视我,“可是,黎离,世界上的一切东西,只要你学着温柔的对待它,它绝不会残酷地对待你。”

    “大概,已经无法挽回了吧。”我想起那个有金棕色碎发的花无缺男孩儿,他曾经对我说,世上有可以挽回的和无法挽回的事,而只要和时间有关的,都是无法挽回的事。

    可是,我累了,筋疲力尽,再也无法全力以赴,我扬起如白天鹅一般修长的脖子,完美地勾起唇角:“多好听的歌啊,过去的已经过去,不是还有明天吗?”

    “有些话只能对你说一次,黎离,你一定要记得,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深爱着康塔塔,都曾温柔地对待她,当她选择用生命去交换她认为最幸福的事,在那一瞬间,她一定是心存幸福的,也许会像你所说的,她会觉得冷,觉得饥饿,觉得孤单,觉得什么都好,无论如何,但绝不会是,恨。”




Chapter 14 (2)

我的眼睛渐渐朦胧,记忆之中,自从塔塔去世,向伟从未与我主动提起过她的名字,而唯一的这一次,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竟是这样深刻地刺痛了我的心。

    “好了,他来了,我们就此再见吧。”他大功告成般地舒一口气,站起身,拍了拍落在身上的桃花和灰尘。他对我忧伤地微笑,用脏兮兮的指头捏一下我的鼻尖,然后强忍着不回头,慢慢地朝热闹的篮球场走去。

    金灿灿的阳光挥洒在办公楼的台阶上,聂翔飞不知伫立了多久,他没有过来打断我与向伟的谈话,似乎整个身体都汲取了初夏温暖的魔法,浑身都散发着暖洋洋的光芒,仿佛金砂堆砌一般,哪怕轻轻一触就会破碎,令人望而却步。

    对的,就是这个人。也许,注定就是他了吧,这辈子。我挺了挺胸脯,面对他,粲然一笑。


    午后两点,汽车驶上台町路,我再次来到台町花园的小洋楼。陈旧斑梭的青石板缝隙密密麻麻地长满了小草,银色奔驰停在爬藤植物肆虐生长的院子里,随处都是沧桑的痕迹。

    打开房门,熟悉的香水百合气息袭入鼻间。

    聂翔飞没有换鞋,急匆匆地朝客厅里面走。而我的目光落在玄关的鞋架上,不知何时买的一双崭新的黑白色猫脸拖鞋,透明玻璃纸上面布满了白色灰尘,我想,我知道是谁放在这里的。

    于是我淡淡地笑了,一层一层拨开玻璃纸,哪怕蹭了满手的灰尘,也微笑着想象有一个人像欧洲中世纪英俊的骑士半跪下来,托起我十七年无限孤独的脚,一只一只地为我穿上它。

    聂翔飞端着两杯橙汁登上二楼,我尾随着他静静地登台阶。楼梯扶手上仍然印着薄薄的手指印,这栋房子仍然简约且没什么人气,我想,大概很快就会个很懂得持家过日子的女主人入住了,康柏蕙大概会让它焕然一新。

    耳鸣之中,我似乎听见楼下有人说:拖鞋太大,别摔倒了啊。

    我敏感地转头去看,可是厨房里静悄悄的。那一刻我捂住隐隐作痛的胸口,看见聂翔飞站在冰灰的房间门口,用指甲戳了一下房门。

    房门慢悠悠地敞开了一道缝隙,黑夜蓝,如同深夜停电的水族馆。

    “这是你第三次拜访这里。”他牵起我的手走到书桌前,书柜上关于音乐和钢琴的书都不见了,他拿起桌上的相框,神色诡异地说:“上次是圣高文化祭,你冒着雨来这里找他。”

    “可是后来,我还是跟你走了。”我不晓得他重提往事有什么目的,但这个话题不论对谁来说都很尴尬,于是我指着他手中的相框,说:“照片上的两个小男孩,我一眼就能猜出哪一个是你。”




Chapter 14 (3)

“可惜当时,你能猜出我的原因是因为你用了排除法,你只知道哪一个是冰灰,对我来说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他小心翼翼地用指甲撬开相框背面的盖子,将照片拿出来,举在眼前仔细端详:“气质、神态,都不一样,就像你和塔塔。这个场景很熟悉,可惜没有海鲜面。”

    我惊怔,大脑嗡嗡作响地记起,当时的确、的的确确是对冰灰这样说的。我夺过他的照片,恼羞成怒地说:“不愧是两兄弟,传话的功夫也是一流,好像没有什么秘密,你还知道什么?”

    “那晚的事我都知道。”幽蓝的眼底泛起锋芒的紫,他端起我的肩膀,把唇贴在我的耳边,悄悄地说:“因为,我就在另一个房间。”

    我吓得瞪大眼睛,“另一个?”

    他拽住我的手腕走出房间,左转,身后是卫生间,正前方是书房,而在右手边酷似小仓库的房门前停下脚步,房间门没有锁,他轻轻地推开它。

    苍白的阳光从落地窗涌来,照在红色地板上的一架黑色三脚架钢琴上。红与黑色如同吸血鬼废墟般的偌大空间,黑色双人床,红色布艺沙发,以及黑色地板上的红色毛绒脚垫……而我的目光落在另一面墙上,裱着一副巨大的彩色照片,女生站在人群涌动的街角,仰起头望向天空,留下一滴泪。

    那个女生,是我。

    “这是我的卧室,那天我一直在家。”他若无其事地拉开壁橱的门,从里面拿出几件叠得很整齐的夏装,微笑着说:“可惜,你们谁都没有发现。我知道你在这里过夜,而且,睡在同一张床上。”

    怎么、可能?但,那抹微笑不论怎么看都不纯粹,我的身上渐渐浮起鸡皮疙瘩,仔细想一想,相识以来,有多少不可思议的事不能够发生在他的身上?我和聂冰灰未完成的初夜,是在一声巨大的门响之后停止的,难道是他……

    我很快冷静下来,用鼻子哼他一声,说:“怪不得,第二天清晨我走在台町路,接到一通电话之后那么快有人招呼我,原来都是你提前安排好的。”

    “那也是无奈之下的事。”他将衣服放在床上,手臂揽住我的脖颈,鼻翼轻轻地蹭了蹭我的额头,“如果没有那天,我也不会那么快下决心得到你,所以,它只是催化剂而已。”

    任凭他肆意拥吻着,我小声说:“有没有人说过,你很可怕。”

    “就算全世界一千万个人爱我,就算他们每个人都肯为我去死,我亲爱的,如果你不爱我,我就不会拥有幸福。”

    指尖轻柔地抚过照片上小男孩不可一世又漂亮的脸,他的嘴角倨傲地扬着,似乎在那个年纪就能够看出他有着迟早长成一个既犀利又温柔的男人的潜质。




Chapter 14 (4)

两个7、8岁的男孩子同时睁大眼睛盯住镜头,左边男孩儿的嘴角微微笑地翘着,眼神充满了逆来顺受的温柔,仍然是一袭白衣,白色的运动校服如同冬季纯洁的白雪……

    等一等!这件衣服……

    雪白的运动服胸口,黑色刺绣,不清晰的两个蚊蝇字体……

    血液喷涌在身体的每一根毛细血管。指尖瞬间冰冷。我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你和你弟弟,小学在红星念的?好漂亮的、校服……”

    “那是白翼的。我们只在红星念了半年,很快就转到圣高附属了,连校服都来不及订。”他从储物柜里翻出行李箱,忙忙碌碌地拉开房门,“我去楼下书房拿几本书,你自己玩。”

    我怔忡地站在原地,大脑ECU却以1。8T发动机150马力的功率快速产生了无数个疑问与假设,白翼的小学在健康路念的,而身穿这件校服是聂冰灰在穿……

    手心渗出滚烫的细汗,十指却冰冷刺骨地紧紧握住拳头,指甲越来越深地陷入手心。猩红的灯光里,我紧张地吞一下口水,掏出手机拨通了向伟的号码。

    “唔,接了。”他似乎在睡午觉。

    我头痛欲裂地按住太阳穴,迫不及待地说:“我翻出一件小学的校服,怎么也想不起究竟我的,还是塔塔的。”

    他有点儿吃惊地问:“什么颜色的啊?没想到你还是个收藏家,如果是塔塔的,一定要留下来。”

    我说:“红色的。”

    “可惜唷,红星是白色的校服,红彤彤好像五星红旗的是我们实验的,你记性太差了。”

    我捂住话筒,严肃地问:“你确定吗?”

    “当然!”他大声说:“你忘了吗?六月一我们实验小学组织去世纪欢乐园,当时健康、红星也碰巧一起去,我们大红大绿的走在一群白花花的孩子群里觉得好丢人啊……”

    我挂断了电话。是的,当年红星小学和健康路小学的校服,一模一样。

    如果我的臆断成立,那么与塔塔同校的聂冰灰,他借了在游戏厅看场而不怎么上学的白翼的健康路小学校服,所以……所以,我该怎么残忍地证明,当年康塔塔在天台上遇见的人,应该是即将转学的聂冰灰……怎么可能?

    “喂——我倒霉透了……”聂翔飞推开房门。

    我惊慌地转身,看见他的手上全是血,衣襟上全是血,他浑身血淋淋地斜倚在房门前,急促翕张的双唇越来越近,他朝我大步地走过来。

    我惊悚地掩住嘴巴,表情极度扭曲,喉咙发不出声音。他怔怔地摊开双手,一滴一滴的红色液体顺着指缝滑下来,落在地板上发出吧嗒吧嗒的幽森的声音……




Chapter 14 (5)

我耳鸣了,眼睛越来越模糊,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我听不见任何声音,他突然冲过来抓住我的肩膀,拼命地摇晃我,“……听见了吗?老家伙把红墨水没拧盖就放在书架上了,全洒了……”

    “是、是吗。我以为……我以为……我不喜欢这间屋子……我要出去,”我惊恐地大口喘息,我想,我大概是神经衰弱了,赶紧跑到走廊里,说:“你快去洗洗,我去……书房。”

    聂翔飞很听话地下楼去了,我听见他关上浴室门的声音,然后走到书房的电脑前,意识混乱地按开主机,利用连接上网的时间,按开“我的电脑”。

    聂冰灰临走的时候,没有给电脑重新作系统,开始菜单的文档可以看见图片打开记录,可是鼠标点击之后显示找不到文件……也就是说,硬盘的三个分区并没有存储任何图片。我想,他大概已经将塔塔的照片拷贝走了。

    我从背包里掏出凌野给我的U盘,插在主机上,很快显示连接硬件成功,打开。

    一个记事本,和一个压缩包。点开记事本,上面写:还记不记得,埃菲尔蛋糕家族的墙上挂着你的生日纪念照,我今天去取照片想留作纪念,但是我发现……自己看吧,算作纪念。

    是啊,我当然记得,十五岁生日的下午我和塔塔在麦当劳见面,而晚上是和凌野一行人在埃菲尔家族度过的。当时正值店庆,每一位过生日的女孩都有拍照赠送。因为我们当时玩得很凶,满脸都是奶油,照片特别有气氛,所以店主将照片留下来贴在了墙上。

    压缩包解开,我打开照片——没错!分辨率很高,扫描清晰,就是这张照片,他深情地吻着我满是奶油的脸,我干净的脸上除了奶油之外,没有任何雀斑、痘痘、暗纹,那时我很年轻,年轻得不知天高地厚……昏黄的灯光里,每一个孩子的笑脸都是那么的干净纯粹。

    他想向我说明什么?证明我们当时多么相爱?的确,这张照片让我一瞬间萌生了感动,但那是理所当然的,再也不会回来的十五岁,人生只有一次的十五岁……

    我的目光凝滞在照片主人公的脸上,慢慢地失神,而失神的眼睛却聚焦在照片温暖的背景上,远处靠窗位子依稀朦胧的另一张台……

    女生将沾有奶油的指尖放在唇上,羞涩地闭着眼睛,而她的身旁,俊美的男生垂着头,轻轻地吻着她宛如瀑布般漆黑的长发……

    我惊慌失措地将图片最大化,放大、放大……

    “塔、塔……”我深吸一口浑浊的空气,脱口而出,“这是、康塔塔!!!”

    而她身旁的那个足以伏倒尘埃如妖孽般俊美的男生,一袭白衣胜雪……怎么可能……怎么可能……黎峻说她是康柏蕙和聂峰的女儿……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Chapter 14 (6)

我用拳头抵住撕裂般疼痛的胃,紧闭双眼,发疯地从背包里掏出中午去宿舍取来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我仓促地将它翻到被撕掉一半记录塔塔博客的那一页,一共记录了两个//,第一个是小网站BLOG的地址,也就是康塔塔写了一半的博客,《埋葬的记忆废墟》。

    第二个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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