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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呼一声,中午吃了半杯红豆冰,下午都在整饬自己的造型根本是滴水未进,现在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桌子上还有旁人,莫馨早已端起盘子大快朵颐了。说是随意,可是毕竟是第一次到别人家做客,座上的人都很注重礼节,莫馨想想,按照自己的胃口,这样吃根本就吃不饱么,小口吃饭,小口喝酒,莫馨突然转向黄埔桀,黄埔桀只觉得背脊一阵恶寒,不自觉的转向怨气的源头,只是莫馨只是看了一秒钟,就转回去继续吃,只是莫馨在吃之前总会先把黄埔桀的小碟子堆的满满的。黄埔桀眉毛一挑,没有动。“哟,这两个人是大庭广众之下大秀甜蜜啊,真是羡煞我等。”孙婷打趣。“婷婷如果爱吃,让小善夹给你。”沈凤新笑着道。黄埔善见沈凤新给自己创造机会,赶紧给孙婷夹菜。孙婷道了谢,就吃了。黄埔桀当然知道莫馨的小算盘,关心自己?算了吧,这家伙是觉得这么多人,她一个人吃太多不好,所以拉着自己垫背。黄埔桀什么也没说,自己吃了下去,但是随后,黄埔桀礼尚往来。“这是你喜欢的紫菜鱼蟹汤,尝尝。”黄埔桀贴心得为莫馨舀了一勺。莫馨嘴巴瘪瘪的,莫馨百无禁忌,也不忌口,什么都爱吃,但是唯独不爱吃的就是香菜,但是紫苏鱼蟹汤里的香菜飘满了盆子,紫色、黄色、绿色搭配起来,颜色甚是好看,但是黄埔桀给莫馨舀的那一勺,专门挑的香菜。“别客气,喝吧。”黄埔善见刚刚黄埔雄对莫馨态度很好,此刻也起了巴结之意,听莫馨最爱这个汤,就也给舀了一勺,这下莫馨非喝不可了,因为毕竟是主人的好意。这下餐桌的氛围变的温馨起来,“你也爱喝,喝一点吧。”沈凤新也给黄埔雄加了一勺,动作自然亲昵,黄埔雄默默喝了,沈凤新有些诧异,只是面上表情的欣喜还是可以看见的。大家推杯换盏,莫馨感觉今天的黄埔桀安静的过分,当然平时的黄埔桀也是隐忍克制的,但是今天的他冷漠的过分,于是莫馨又往黄埔桀碗里夹了一筷子。“如果我的眼神没问题,这是葱花和大蒜?”黄埔桀的小碟子里躺着几片绿色。“这些可都对身体有好处的,大蒜增强免疫力,预防感冒,现在正值换季时节,温燥很容易伤肺,懂不懂?”黄埔桀冷哼一声,“这个呢,这是鸡···屁股?”黄埔桀瞟了一眼,加问。“呵呵,这就是头发长见识短了吧。知道哪里的肉最多么?当然是臀部,臀部知道么?俗称就是屁股。”“是么?确实是臀部的肉多啊,而且手感也不错啊,拍上去还带响。”黄埔桀补充。听到这里,莫馨似乎想到了什么,一下子噎住了。沈凤新等自成一格小宇宙,虽然黄埔雄仍旧不怎么说话,但是对待孙婷还是很平和的。于是莫馨和黄埔桀逗了一会儿嘴。此时莫馨捶胸的动作引起了对面人的注意,莫馨虽然一直吃,但是耳朵可没闲着,也听了个大概,看样子,沈凤新有心促成孙婷和黄埔善,而黄埔善虽然没有言明,但是举手投足里那份讨好和侃侃而谈的样子,就和自然界一切雄性生物一样,都试图在自己喜欢的雌性生物面前留个好印象,孙婷配合着,貌似两人在留学期间就认识了,儿黄埔善应该在那个时候就情根深种了。孙婷的表现矜持但是不含羞,落落大方,显的对黄埔善的态度很好,应该也是有好感的,只是还没开口应承,但是看起来应该可能性很大,毕竟这样私密的家庭聚会孙婷竟然前来。沈凤新才不管莫馨,黄埔桀的手捋顺着莫馨的后背,手掌隔着衣物可以清晰感受到体温。莫馨缓过劲儿的时候,迎头就看到了面带微笑的孙婷,舞台下的孙婷耀眼依旧。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气氛融洽?反正莫馨喂饱了自己,餍足的像只猫儿,此刻正品味着碧螺春。黄埔雄带着黄埔善和黄埔桀走了,莫馨谨遵黄埔桀不要乱跑的命令,乖乖待在耳室。沈凤新拉着孙婷说着维也纳金色大厅里的演出,百老汇里的话剧,偶尔也说西洋建筑,莫馨叼着糕点,喝着小茶,心情也倍儿明朗。“善妈,不如咱们坐下来喝点茶润润喉,顺便吃点点心?”注意到独坐一旁的莫馨,孙婷建议。沈凤新看了眼莫馨的方向,“哎,这些个劳什子的甜食,也只有你们年轻人喜欢。”“善妈这是谦虚了,您这一身冰肌雪肤,站出来说您二八芳华也是有人信的,再者吃甜食的人不会发胖,您权且当陪我一个小辈唠唠嗑。”孙婷一番话出来合理得体。
四十四章家宴三
孙婷先走过来,“刚刚光顾着和善妈搭话,还不曾和你说两句,早先听闻黄埔桀找了个未婚妻,前段时间满城闹的风风雨雨的主角就是你了吧?”“不敢当。”莫馨拖了两个座子出来。“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我以为黄埔桀的未婚妻必定是什么绝色美人,万万不曾想到是个小家碧玉型的俏佳丽。”莫馨嘿嘿笑了几声,完全破坏了别人所谓小家碧玉型的美人的赞美。“哈哈,我现在终于相信你确实是黄埔桀的未婚妻了。”“未婚妻谈不上,朋友的话,勉强算是。”孙婷以为是莫馨自谦也不在意。帘子再度掀开,清香扑鼻,又是两盘糕点放上来。沈凤新放下茶盏,笑着道,“听说你这丫头爱吃桂花糕,我专门让厨房给做的。”孙婷笑着挽住沈凤新的手臂,“还是善妈细心。”莫馨对桂花糕不感冒,帘子掀开的时候,又有两个盘子端进来,盘子刚放好,侍女还没出门,就被喊住了。“谁吩咐你们弄的梅花糕?”沈凤新的声音听不出斥责,但是柳眉倒竖,丹凤眼眯着,给人凌厉的感觉。“是···是老爷吩咐的。”侍女小心答道。沈凤新一愣,挥手让人下去。孙婷看出沈凤新的异样,但是没有吱声,莫馨迫不及待得吃上了,和自己记忆中的味道相似,但是又有那么一丝不同。沈凤新道自己累了,下去休息去了,唯一一个长辈走了,两人终于可以说些体己话。孙婷笑着问,“很难想像黄埔桀谈恋爱时候的样子,是不是也跟教课先生似的,板着脸?”“我跟你说哦,别看他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其实内里挺热情奔放的。”莫馨想到黄埔桀平时总总恶作剧,恶意诬陷道。“哦?黄埔桀热情奔放?”孙婷觉得自己心里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当然,而且哦。他还有脚臭,而且总喜欢吃大蒜,睡觉爱磨牙,总之你能想到的男生们的恶习,他都有。”孙婷很惊讶“不会吧,我和他认识也很久了,都不知道他有这样的······你怎么这么清楚?”“当然,我们住在一起啊。”不过很快就要搬出去了。这一句莫馨没说,莫馨沉浸在诋毁黄埔桀的快乐中。孙婷似乎被震住了,“你们······”“这不是重点,你要知道黄埔桀的真面目,不要被他的伪善给欺骗了。”风似乎大了,帘子翕合作响。“你的未婚妻叫什么名字?”“莫馨。”“莫馨哪?”黄埔桀记得黄埔雄的眼神在那一刻变的有些浑浊,似是陷入了回忆,黄埔桀静立良久,不曾听到黄埔雄回应,于是转身出去,手挨上门的时候,背后传来黄埔雄的声音,“她来自孤儿院?”“嗯,金钱巷东五十米的一家叫做康乐的孤儿院。”说完之后,黄埔桀拉开门门,出来合严门,门缝里,黄埔雄站立凝神犹如峭壁上万年不化的积雪。海棠轩里的海棠早已凋谢,不见昔日朝花繁盛的景象,黄埔桀的皮鞋踏在石头铺就的小路上,一步步很健稳,抬头墨云翻滚,风雨欲来,似乎预示着即将来临的风暴,雨丝犹如细毛牛般,梧桐随风摇摆,枝叶摩擦间,沙沙作响,像人灰暗的心情。黄埔桀回到待客的地方时,屋子里只剩下了莫馨,天气不好的原因,黄埔善安排孙婷住宿去了,黄埔桀带着一身寒气进来,莫馨不自觉打了个寒战,“还是这么怕冷?”莫馨打了个哈欠,“第四十六个了。”“什么?”“哈欠啊。”莫馨瘪瘪嘴,“咱们要回家么?”“回家?”黄埔桀径直坐在离门口近的一个椅子上,突然开口“你知道这世界上最操蛋的是什么吗?”“上厕所发现没带草纸。打开方便面发现没有调料包,或者是出门发现没有带手机。”黄埔桀原本没有指望莫馨回答,此刻听了莫馨的回答,只是抿了抿唇。“最操蛋的是自以为存在的爱情,如镜花水月般,等到梦醒时分,万般滋味。”“你从哪里听到的这样的话?”“中世纪畅销小说《傲慢与偏见》。”黄埔桀突然笑容轻松起来,让摩西以为刚刚黄埔桀···脆弱的样子只是错觉。只觉得华丽丽凌乱了,黄埔桀捧着言情小说的样子就好像有个衣着华美的中世纪英国贵族绅士走进了一家凉皮店,嘴里喊道,“老板,上一碗辣椒。”莫馨扑哧笑出声,黄埔桀眉毛一挑,问她笑什么。莫馨没忍住,还是原封不动重复。黄埔桀挑眉,少有的没有反驳。今天的黄埔桀很不对劲,莫馨突然发现,不止是因为来到这个祖宅的原因,那是为什么呢?莫馨突然好奇起来。“黄埔桀,你人生中最衰的时候是什么?”这样的氛围这样的情景让莫馨不自觉问了这样的问题。“最衰的时候啊?在疯人院里装疯卖傻,吃虫子算不算?”莫馨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答案,“我不是要······”揭你伤疤。黄埔桀不在意的摇头,“那时候,父亲势力还不是很稳固,仇家很多,为了保护我和母亲不被追杀就暗中安排我们住进了疯人院,只是没想到仇家还是发现了,万般无奈下,只得装疯卖傻,只是我母亲却因为中日生活在那样的环境当中,郁郁寡欢,终于香消玉损,等到我父亲来的时候,一切都迟了。”莫馨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慰吧,显的很矫情,不说吧,又显得自己很没人性,于是“咱们今晚还回去么?很晚了,如果要回去的话,就要快点了。”黄埔桀起身推开窗子,雨丝扫进来,“不了,今晚住在这里。”两人出来,沿着长廊慢慢踱步,雨的腥味和土的味道夹杂在一起,是属于雨天的味道,两人的影子被灯光拉成很长,莫馨下意识得挨着黄埔桀,手指上传来熨帖的温度,莫馨本能一僵,“早就看出来了,你一到晚上就看不大清路。”“谁说的?我是为了保护你,谁知道这昏暗天色里会蹿出什么来。”“小心台阶,这里的石板年月已久,已经不平整了。”黄埔桀不温不火的样子,让莫馨更加不是滋味,如果生气倒显的自己不可理喻,但是脚下还是小心起来。今晚的黄埔桀不好对付啊,莫馨更加谨慎。两人兜兜转转,终于进了一座别院,空气平添了什么味道,清幽浓烈,屋子里亮着灯,二人推门进去,目之所及,简单的几件陈旧梳化,屋角一个通往二楼的楼梯,屋子很暖和,风格淡雅,但是摆设得很舒服,可见是下了功夫的,屋子干净,是经常打扫的,但是那些零散摆放在桌子上女红和针线,给人一种主人还在的感觉,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黄埔桀很爱自己的母亲,莫馨断言。黄埔桀什么话也没说,只是领着莫馨上了楼,二楼摆满了书,莫馨好奇,细看下竟然都是古书,墨香很浓,书卷气息扑面而来,莫馨情不自禁走过去,旁边一个卧榻,宽敞而舒适,上面锦被铺叠,还有些阳光的味道。“这都是我母亲爱看的书。”黄埔桀的气息很近,莫馨甚至能感觉到那喷在自己耳垂上热乎乎的气,脖颈不自在的一缩,但是黄埔桀只是隔着莫馨将一束黄色菊花插在花瓶里,这个味道,正是院子里的味道,原来是菊花。“这个院子叫菊苑,是我母亲生前住过的地方。”黄埔桀的声音很轻,片刻后,黄埔桀离开了莫馨,推开了二楼的窗户,雨幕隔绝了视线,让人仿佛置身世外,灯光都显的遥远而朦胧。寒意扑面,雨点落在屋檐上开除万千细碎的银花,叮当好听,安抚着人心。莫馨觉得自己似乎有些多余,这是黄埔桀一个人的回忆和纪念,自己作为一个旁观者参与不进去。只是黄埔桀只是立足窗前看了一会让很快就收回视线,看到在卧榻上披着被子不住点头的莫馨,才意识到,自己衣服都凉了,估计莫馨是冷了,如果怕冷,为什么不下去呢?黄埔桀终究合上门窗,走过来,抱起莫馨,替她脱下鞋袜,刚解开借个扣子,莫馨就醒了,抓住黄埔桀的手,“我自己来。”只是眼睛还没睁开,这话似乎是下意识的。“黄埔桀,你已经很幸福了至少你还记的自己的妈妈不是么?”莫馨没有自叹身世,语气也很淡然,但是正因为平淡,里面羡慕的味道更浓。“你曾经体验过母亲的温暖不是么?人啊,不能太贪心的,知足长乐啊。”莫馨还在咕哝,手一边不停解着扣子,看来是真困了,防备也这么低。黄埔桀很乐意占这个便宜,只是毕竟初秋,屋子还是带着寒气,黄埔桀看着莫馨这幅样子,只得把被子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