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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和邓冰一样的温柔和纵容她。
后来,她也和他谈起阿米。
“他是我的好朋友,或者超越了朋友吧……”
“你喜欢他?”
“我不知道。我的确很喜欢他,但那时候我也只是孩子,他也是个小孩。后来分开了,一直没有见面。”说起这个的时候,晓安的眼神有些暗淡。
“为什么呢?”
“嗯……”晓安托着下巴,想了想,“那似乎是一种约定,虽然从来没有互相说过,他有心脏病,他并不希望我看到他最虚弱的时候,我也不想打破多年来残存的一点对他的影像。”她笑了起来,“或许你可以说我比较胆小,但是如果我看到他……”
“怎么样呢?”邓冰见她久久没有再说下去,忍不住问。
“我……”她并拢双腿,把头埋进去,“我会哭的。虽然他的信里总是没有明确说过他的情况,可是我知道他一定很痛苦也很挣扎。我会哭,我会忍不住哭起来。可是……他最后还是不在了啊……我都几乎忘记他的样子了。”
第178节:向右走?向右走……(11)
那天是晓安从农村回来的第二天,她的皮肤被乡村的阳光晒得金黄,露出了健康的活力,头发长长地披在肩膀上,偶尔随着风动一动。
邓冰坐在她的身旁,看着她倔强的颤抖,直到她无声的哭,没有一刻像现在这么怜惜她,没有一刻像现在这么贴近她的心。他伸手,轻轻地从她肩膀上环绕过去,轻轻地让她靠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在她的秀芳中印了一个吻。
她察觉到了,抬头看他,眼睛里还有泪水,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说话:“我、我不懂……”
他笑着,无奈地叹息:“我也不懂。”
有些事情啊,晓安不懂,阿米不懂,邓冰也不会懂呢。
大概在这封信收到三天之后,晓安就收到了阿米的母亲寄来的包裹。挺大,也很重。打开来,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一百多本《科幻世界》,没有一本漏下。每一年的,用薄膜包好,上面贴了标签,放在一处,清晰可见。那是阿米为她积累的宝物。
晓安拆开一个来,是九五年的。里面的纸张有些发黄了,但是没有发霉,整套书都保持着一种干燥整洁的感觉。放在鼻子边上闻一闻,还可以闻到,淡淡的山谷灿烂的阳光的味道。
那一瞬间,似乎时光倒流了,一切都回到过去。
晓安还是个孩子,每个月的第十天就等在书报亭前,等着《科幻世界》上架。家里没有钱,买不起,就站在那里看,看久了还会被卖报纸的大叔斥责。只有一天看几分钟,看几分钟,也把整本书都看完了。
清晨的时候,山村的太阳,刚刚从树枝间挣脱,灿烂地展开自己美丽的光辉,静静撒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
“晓安!晓安!”半大不小的孩子们,使劲踮起脚尖,握住从车窗里伸出的手。
“晓安!晓安!”他们有些开始哭了,用脏兮兮的手背擦着泪水,“去了广东,不要忘记我们啊!”车上的女孩已经说不出话来。
“晓安,晓安!阿米他发烧,不能来了。他说会和你写信的!”
晓安,晓安……原来当幼年的伙伴牵着她的时候,她的双手也同样紧紧握住他们的手。她的手,从来都那么牢靠,从来都没有放手。就害怕一放手,自己坚持的信念,拥有的乐观,都轰然倒塌。
她原来也只是不肯放弃梦里的桃花源。
商晓安还是商晓安。
商晓安就是商晓安。
快乐的、悲伤的,乐观的、忧郁的,冲动的、冷静的,恬躁的、沉默的,幽默的、严肃的,迟钝又敏感,自恋又自卑,充满希望又无法寄予希望的,都是商晓安。
她可以笑可以哭,可以对未来抱有不切实际的希望,可以和父母要钱时问心无愧,可以让朋友请客时大大方方。
她办事情干净利落,有时候又迷迷糊糊。和别人吵架了先责怪自己,可是吵起架来,比谁都狠。
有时候她特别保守,连最基本的东西都要循规蹈矩,有时候又开放到难以置信,绝对不愿意做些什么老土的东西。
有时候她会觉得,自己的生活太过丰富多彩了点。好像一场戏,自己做主角的戏。活着根本就是一场戏,她只是电影上裁减下来的一张照片而已。
晚上睡不着的时候也会胡思乱想,上课枯燥的时候也时刻准备发白日梦。
保守着一点点的秘密,当作珍宝。
商晓安是矛盾的,却意外的统一。两种极端的东西在她的身体里流窜。然而,这样的她才是真实的她,才是内在的她。
快乐的时候就快乐,悲伤的时候就悲伤,需要行动的时候就立即行动,能够睡觉的时候为什么不睡觉?
商晓安追求的,也不过是自由两个字而已。
在这千奇百怪的世界里,学着让自己活得开心一些,活得自在一些。就是商晓安的完全的人生哲学。
来,准备好了吗?
和我一起,踮起脚尖,慢慢伸出左手,仰起头,用左手的食指按住右边的鼻孔,深深的,再深深地呼吸一口空气。这次应该感觉到了吧?那纯洁的,无辜的,清澈的空气。每一个人必不可少的空气。
让我告诉你吧。
那商晓安一直呼吸着的,自由的空气……
—全书完—
后记
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要削尖了头往作家的队伍里钻。
为什么呢?
我其实也不是很清楚。
开始写文章是在有了网络这种东西之后,其实坦白说,就是近半年左右的事情而已。看到别人贴上的文章,自己就有一种欲望,想尝试一下,让别人读读我的小说,也让自己知道到底自己的东西算什么。所以,就成了一个完整的bloger(博客)。开始一天写一千字,贴上去,就蹲在电脑前面,等着有人来看我的文章,等着别人给我回帖,等着自己的分数往上加。然而不久就悲哀的发现,自己的文章没人看。
后来我就开始认真写了,留心别人是怎么写文章的,为什么别人比我写的好,我的文章是什么水平的东西。然后我才发现,自己在写作方面似乎产生了一种直觉,又或者是一种热情吧。当我打字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特别的快乐,特别的专注,特别的兴奋。当我把脑海里所想的东西变成文字的时候,才觉得有一种新的生命力呢。
因为这样,后来看的人很多,我就坚信自己的文章写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天上地下独一无二,兴冲冲地投了。
咳……
我不是天才,但是幸好我还有热情,如果这次依然是面对失败的命运,我并不会退缩。我所想要的,只是对自己写作水平的一个肯定而已。
那么,不管如何,我告诉大家,写作是无与伦比的快乐,也感谢可以看完这个据说是真实的故事。
谢谢。
下次再见。
200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