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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你让我抱一抱-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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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们都喜欢热闹,“众鹏”这么热闹,真没理由拒绝。
  属羊的孩子可能都有一些神经质,外表看起来温顺开朗,内心却脆弱自闭得要命,只有在热闹的地方呆着才能感觉不那么孤独,所以午夜前我们总是去“众鹏”喝个半醉。当然,小妖也生于1979,属小羊羔的,香莉也是,我们都是。我们是被“70后”的大哥哥大姐姐远远丢下的一批人,又有点不屑与“80后”为伍(当然,人家也不稀罕我们),所以我们只有自己努力团结起来——到明天,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会实现!
  小妖请我喝了红酒,还请我喝了香槟。我偷偷地感受着属于我的节日气氛,努力品尝着又老了一岁的幸福。我们还在舞池里跳了摇摆舞,流了很多汗,感觉很快乐,不停地笑,全是莫名其妙的傻笑。从“众鹏”出来以后,我们带着迷迷糊糊的脑袋又去了酒吧街,一到“生于1979”小妖就倒在沙发上睡死过去(这是她一辈子不许我说出去的事)。本来我们的记忆里已经没有了凯歌这个人(谁的脑袋在酒精的作用下可以清楚地分辨爬满胡子的脸究竟有什么区别呢),但凯歌忘不了小妖的脸和她那优美的睡姿,我是托了她的福才顺便被凯歌记住的。尽管如此,“世纪钟”敲响的时候(此时电报大楼上的那座钟已经N年不响了),小妖还是在一片欢闹的尖叫口哨声中爬起来,口齿不清地对我说:“生日快乐!”
  为什么是“生日快乐”而不是“新年快乐”?
  我惊讶地睁大眼睛张大嘴巴——原来,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
  那一刻,我反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并为我以前说过的(她知道的或者不知道的)那些刻薄话感到深深的悔意。在此,我非常郑重非常有诚意地向她道歉。我想,我们就是从那一刻成为我的字典里的“朋友”的。她是一个很善良的女孩,难得的是,还长得那么漂亮。这年头表里如一的人可不多。
  不过,我相信做我的“朋友”毫无幸福可言,这实在不是什么荣誉。我只有在束手无策的时候才会想到他们,却什么也不对他们说,只是让他们看着我一口接一口地喝酒,一声接一声地叹气。我高兴的时候才找不到我呢!
  所以,在经历了槟榔那样的倒霉事之后,我怎么可能放过小妖呢?令我高兴的是,她正和一大群朋友在酒吧街上的“部落地”里泡着。她不在“1979”,她要把一生之中惟一的一次醉酒的耻辱永远尘封在那里,发誓决不再踏进那里半步。这也就是我为什么会比槟榔预计的碰面时间提前了11分钟的原因。他本打算先在“部落地”喝一杯,一个小时后再到“1979”等我,他料定我会在那里出现。这个家伙,他对我知道得倒挺清楚!
  我的视力不好,又不肯戴眼镜,所以这个世界在我眼里比它本来的样子可爱许多。可我在乱军之中寻找小妖偏偏如探囊取物一般容易,小妖说她太倒霉了,一辈子甭想脱离我的魔掌。我劝她还是赶紧找个人贩子把自己拐卖了算了。
  小妖还是老样子,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脸无辜地坐在“部落地”外面的铁椅子上,从她微笑时嘴角拱起的弧度来判断,她只喝了半瓶歌顿金酒而已。见我来了,她扬起一只小手招呼我过去。我拽过一把铁椅子,刚把自己安顿好,还没来得及看清这张桌子周围究竟有几个人,就发现槟榔一脸坏笑地朝我走来,一双手还插在裤兜里。得意洋洋的嘴脸。
  他离我越来越近,我发现他有张嘴说话的企图。由于这个家伙的表现深不可测,我不知道会说出什么令我难堪的话,只好抢在他走过来之前腾地一下站起来迎上去,一手拉住他的袖子(盛夏还穿长袖衬衫的人是怪胎,即使是亚麻布的轻薄衬衫也不可以,要知道,我有多么渴望狠狠地掐住他胳膊上的肉啊),回头对小妖说:“我看到熟人了,一会儿见!”
  槟榔被我生生拽着走出去50多米,然后才问我:“你想让我的衬衫变成坎肩吗?”
  我没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想变回严肃的样子已经不可能了。
  “你笑的时候真像一个宝贝儿。”
  他的声音很柔,所以我才觉得耳根有点发烫。幸好没有路灯,他不会瞧见我这副“花痴”似的呆相。我们面对面站在迂回曲折的酒吧街若干支路中的一条路的中央,“部落地”的嬉闹声完全听不到,甚至连蝉也不叫了。偶尔有一阵微风掠过我的发梢穿过他的衬衫,我的长发飞到他身上,像在撩拨着什么。他低下头想去追寻那束长发,风却住了……
  他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给我看,他对我说:“你让我等了49分钟,太漫长了,真的太漫长了。如果今天就是我们的余生……”
  我没有让他把话说完,这种煽情的对白我比他拿手,别忘了,我就是干这个的!
  “嗨!”他对着我的背影喊,我已经走出很远了。“你的书我全都看了,我……很喜欢它们!”他犹豫了一下才说。
  我转过身,对他笑了一下,不是“宝贝儿”的那种笑。
  “谢谢。”我说。
  “那么……”他飞快地跑过来,“我们去那家酒吧喝一杯怎么样?你知道的!”他冲我挤了挤眼睛,好像我们之间有什么共同的小秘密一样。哦,真该死,我恨死他这副模样了!
  “你瞪着眼睛干什么?干吗不让我拉着你的手?别浪费了这个夏天……”
  我以我所剩不多的青春向上帝发誓,我恨死他了!
  他又在引用我小说里的话了。
  他的每句话,都让我伤心地想起Joe,我最甜蜜的噩梦。
我们小手拉小手
  Joe住在长虹桥下,那里的房租很贵,因为那附近有很多高得不像话装着宝贝儿小资们的写字楼。所以,我想我没必要再说别的了。
  Joe很宠我,他每个月付2500块的房租还怕我住着委屈。我需要什么东西的时候,他总是坐电梯跑下七楼去买。没有电梯的时候,他跑楼梯也要去,总是很快就回来。
  他怕我一个人走丢了,我是一个爱迷路的小孩儿,所以由他去买。他还怕我一个人在房间里会害怕,我是他的宝宝,所以他很快就回来。况且,我是他的“小赖猫儿”,他喜欢看着我懒懒地不肯动弹的模样,标准的宝宝造型。但是有一次他没替我跑腿,那次我“大姨妈”来了。按照他的说法是AV了,Aunt Visits,姨妈来拜访。中国式的英语。
 
  Joe不知道我要用什么牌子的卫生巾,他问我,是不是广告里的那种“我不要做木头人”?我笑了,笑他的样子。他捏着嗓子说广告语的样子真的太好玩了!我说,只要包装可爱的就成。他说:“你的内衣要是这个标准,我就可以办到,可是卫生巾……”
  后半句话被我关在门内,我第一次没有和Joe一起走出这个单元。电梯里的小姐面无表情地坐在高凳子上按电钮,她穿着红色的马甲,梳着马尾辫,另一个电梯小姐也是这副打扮,她们惟一的区别仅仅是一个的脸盘儿比另一个更大一些、更苍白一些。我从没听她们说过任何一个字,她们知道这里每一个人住在几楼。我觉得这是一个奇迹,Joe笑我是“傻宝贝儿”。他说,问两次不就记住了吗?
  开电梯是一项乏味的工作。我想,但猜测每个乘客的肚子里装着的故事也许很有趣。我不打算当电梯小姐。我怕天天在电梯里坐着把屁股坐肥了,坐在电脑跟前打字已经让我的屁股变得够肥了!
  电梯小姐看了我一眼。我穿着Joe的短袖T恤没有穿内衣。也许我是故意的,我想让自己特别一点。在北京这样一个塞满物质时尚的城市里,怎么穿都不过分,不穿都不过分!我知道在这里我决不会是最特别的那一个,所以我根本没必要担心遭遇太多匪夷所思的目光所带来的尴尬。我要干一点在天津不敢干也不能干的事情,那样回去的时候,我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
  没有人会因为我没穿内衣就觉得我特别,我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小傻瓜。我把自己丢进这个城市,就不会听见乔在我耳边嘀咕那些我一辈子也听不进去的废话——你要学会负责啦……
  我走在去太平洋百货的路上,一个人。那里的地下一层有一个超市,卖瓶子奇怪的啤酒,还有成人用品柜台。我和Joe经常去,有他在,我不需要认路。他给我买好吃的巧克力,里面有可爱的杏仁,还有辣辣的速食面,我们比赛谁吃得快,他永远赢不了我。我们有一个美好的约定,和“宝贝儿”的约定——玩对抗性质的游戏时,Joe永远不许赢。这个约定对我来说是美好的。我还在那个超市里买过一支除烟渍的牙膏,不怎么管用。我买的时候很高兴,因为我以为天津没有,但是乔说超市里各种品牌的除烟渍牙膏都有。他拉着我去看了,果然比北京便宜好几块钱。他希望我为自己的浪费行为流下懊悔的眼泪,我做到了,像河马一样地哭泣。因为我连一只特别一点的牙膏都买不到。我的人生还有什么奔头?
  我在天津的时候很少逛街(现在当然不一样了),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写字,我还不许乔理我(那样我就可以专心地想着别人)。我在北京时花在吃喝玩乐上的时间太多了,我要对我写的字负责。这不是乔教给我的,我无师自通。
  我后悔没带Joe买给我的手机出来,我太高估自己的认路能力了,我有点不认识路了,我还有点害怕。
  太平洋百货,在哪里啊在哪里?手机啊手机,我是你的奴隶。手机啊手机,我爱你一万年!太平洋啊太平洋,你在哪里啊在哪里……
  我想像着此刻手机忽地响起,震耳欲聋,Joe盯着屏幕上乔的名字闪啊闪啊束手无策的样子,我就又笑了。
  Joe紧紧地拉着我的手说,我的傻宝贝儿啊,你要是走丢了可怎么办啊?我要是找不着你可怎么办啊?
  我对他傻傻地笑着,觉得自己没带手机出来也挺对的,否则就遭不到他这样的关心了。我喜欢有人挂念,我喜欢被别人觉得很重要,我喜欢Joe担心地跑出来找我,我喜欢他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电梯都不坐就跑下楼来找我,我喜欢听见他焦急地喊我的名字,我喜欢看他找到我以后欣喜若狂地长舒一口气的样子,我喜欢他拉着我的手说“我的傻宝贝儿啊”,我喜欢这个身上香香的男人。他总是让我觉得我对他是那么的重要。
  “北京,一个凝聚太多梦想的地方,太多人在这里流浪,雕刻着自己的梦想。心在这里谛听拖鞋、布鞋、皮鞋、高跟鞋、脚底板与水泥、瓷砖、柏油马路、木地板、土地摩擦的声音……”
  嗨,我亲爱的Joe,别这么认真地听我说这些假仁假义的废话好吗?那是说给乔听的,我们得把它当成笑话来听。对着我亲爱的你,我才不要说这些呢!北京是一个和任何地方都不会一样的地方,它是我们祖国的心脏啊!所有人都是抱着物质梦想来这里的,要么就把钱花出去,要么就赚回来,别听他们那些为首都建设添砖加瓦的屁话。只要我们的心脏不超负荷,我们就要勇气地往这里扎一头,狠狠地扎一头!
  所以,我亲爱的Joe,亲亲我的嘴好吗?我保证不会把你的舌头吞下去的!给我的嘴唇盖个章!好吗?
  Joe,你有没有发现我是一个说话从来不算数的小孩?一个坏小孩,一个说话从来不算数的坏小孩。我说过的话从来都不算数,我这样的坏小孩为什么从来没有遭过报应呢?
  Joe,世界上有报应这回事吗?我会不会遭报应?
  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
  这是我跟《樱桃小丸子》学的歌,我只会唱这一句。乔喜欢看我穿着胖胖的Hello Kitty拖鞋在床上一边蹦,一边拿着话筒唱歌的样子。
 
  我和Joe的手拉在一起。我的左手和他的右手拉在一起。我们在街上大步走。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太阳很大,地球在自转与公转的双重作用下,我们的影子变得很长很长。
  我拉着Joe的手使劲儿摇晃,我大声唱着歌。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Joe开心地笑着,像个货真价实的孩子那样笑着,艳若桃李。他说,我的傻宝贝儿呀,你别摇了,我都快走一顺儿了。
  Joe的指甲很短,修剪得很干净,瘦瘦长长的手指长得特别匀称。我也有一双很漂亮的手,我买很贵的面膜敷在手上。Joe说,你的手真好看。我说,那是因为我很用心地保养。Joe说,你的后背比手还要好看。我说,那是因为我的手够不到我的背。他不搞不懂这里面的逻辑关系。一双美丽的手,一个美丽的背,美丽的手为什么会破坏美丽的背?
  我没告诉Joe我的逻辑课是不及格的,连补考都没及格,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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