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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刚刚觉得他神通广大,一下子又变成那个一身懒骨头的老板,小芸追了上去,小声说:“老板,谢谢你。”
闻夕城脚步停了一下,摸摸她的头,说:“在这里陪她吧,不要乱跑。”
即使被爱召回,也未必能坚守下去,他能改变过去,却始终无法预知未来。
“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这是夏钧炜醒来后说的第一句话。
林奕蝶含着泪微笑,手掌贴上他的脸颊,温热的触感让她确信这不是美梦一场,她紧紧握住夏钧炜的手,再也不肯放开。
护士过来量了体温,笑嘻嘻地告诉她危险期已经过了。
夏钧炜的伤并不致命,休息一会儿之后就能下床走动了,他给了林奕蝶一个拥抱,说:“几天不见,你瘦了。”
林奕蝶像小孩子一样腻着他不放,心想这家伙要是知道现在已经是一年之后,不知道会不会惊掉下巴。
不过为了不刺激伤患,她打算以后再解释,现在,享受这从命运之手中偷来的平静时光,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在得知事情的原委之后,夏钧炜确实被震惊到失魂,根本不敢相信这种时空穿越的科幻事件,不过这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像所有电影里演的那样,把当天的报纸甩给他就搞定了。
不过夏钧炜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警察,早练成了临危不乱的本领,震惊过后,很快消化了事实,不用林奕蝶费多少口水解释或安抚。这家伙神经粗得很,已经开始庆幸捡回一条命,并且和林奕蝶套好词怎么唬弄蜂拥而来探望的亲友团及同事们。
为了不被媒体当成异世奇人而大肆报导,他们没必要把真相抖落出来,夏钧炜编了一套流落荒岛、孤军奋战、劫后余生、漂流回家……一连串惊心动魄的历险记,虽然假得要命,不过没多少人去追根究底,还是有惊无险地蒙混过关。
他能活着回来,对许多人来说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
父母以及未来的岳父岳母都赶过来探望,感动得老泪纵横,让一向铁骨铮铮的夏钧炜也不由得眼圈泛红,笨拙地拿纸巾给母亲擦眼泪,林奕蝶站在一边,也不禁热泪盈眶。
他是他们生命中的阳光,温暖光明,一旦失去,幸福瞬间化为泡影。
访客络绎不绝,到护士跑来撵人,病房里才清净下来,又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林奕蝶打开妈妈带来的粥罐,鲜香四溢,夏钧炜靠在床头,懒懒地要她喂食。
恋人之间,怎么肉麻都不为过,林奕蝶喂他喝完一碗粥,突然嫣然一笑,说:“我不是在做梦吗?”
“刚才烫到舌头很疼,所以不是梦。”夏钧炜眨眨眼,张开嘴巴,让她把切好的水果像喂鱼一样喂进去。
这个筋骨粗壮的伤患康复能力惊人,也幸好他穿越得及时,没有感染,才有命在这里调皮耍赖。
林奕蝶收拾好碗筷,又不放心地摸摸他的额头,拉起被子盖住他,像照顾娇贵的花朵一般小心翼翼,让夏钧炜不满地直叫:“喂喂,我没那么娇气!不会那么容易挂掉啦!过来坐下。”
林奕蝶在床边坐下,夏钧炜将她揽近了些,头一歪靠在她肩上,低声说:“我掉到海里的时候,心里想的全是你。”
“真的?”林奕蝶执起他的手,心疼地抚过指节上细小的伤疤,夏钧炜摸摸她的头发,说:“那时候,我第一次觉得恐惧……以前面对多么凶险的敌人都没有过的恐惧,如果不能再见你一面,如果再也见不到你,那该是多么可怕的事……”
原来害怕失去对方的不是只有她自己,林奕蝶泪流满面,哭得喘不过气来,感觉到夏钧炜温柔的吻落在她的额头,她抬起头,主动亲吻上这个失而复得的恋人。
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像我这般深刻地爱着你……
***
半个月之后,夏钧炜出院,而依然过着懒散生活的闻夕城基本上已经把这位抛到脑后了,继续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处世原则。
上午没什么客人,闻夕城像只懒猫一样窝在沙发上晒太阳,林奕蝶过来找他,送来一大篮自制的小点心。
“你的气色比以前好多了。”闻夕城倒了杯茶给她,调侃道,“是爱情的力量吗?”
比起前一阵子死气沉沉的样子,她现在眉梢眼角都带着幸福与满足的笑意,脸色红润,神采飞扬。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林奕蝶对救命恩人感激不尽。
闻夕城摇头微笑,说:“把他召回来的是你,我只是助你一臂之力罢了。”
这种深切的爱,与强烈的执念,才是让夏钧炜得以重返人间的力量。
虽然一向为人冷漠兼刻薄,不过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让闻夕城还是有些感动的,他赞赏地看着对方:“奕蝶,夏钧炜是个幸运的人。”
“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林奕蝶脸红了,双手交叠在膝盖上,“我们约好今天去挑戒指,老板要一起来吗?”
闻夕城哈哈大笑:“你们要带个电灯泡做什么?我才不做这种煞风景又被诅咒的事。”
打扰别人恋爱会被马踢死的,虽然这句话是超老的馊梗,但是任何时候拿出来都有效,闻夕城把她送出店门,握手道别。
初秋的阳光温暖柔和,洒遍全身,仿佛连心灵都变得暖意融融,闻夕城看着她远去的背影,绽开一抹温柔的笑容。
幸福得来不易,还请倍加珍惜。
每次约会他都会提前十几分钟到达,因为舍不得让心爱的人在等待中焦虑不安,这次也不例外,夏钧炜提前到了约定的地点,然后靠在电线杆上,掏出手机玩游戏。
行人来来去去,从他身边经过,夏钧炜蓦地抬头,盯住一抹似曾相识的背影。
与周围一片宁静格格不入的气流倏地飘过,阴沉、晦暗、血腥,熟悉得让他神经紧绷,每一个细胞都陷入戒严状态,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
上一次追捕,于别人已有一年之遥,于他,近得触手可及。
黑狼。
一边跟踪,一边打电话报告同事,眼看黑狼拐进一条窄巷,夏钧炜结束通话,快步跟了过去。
这条巷子大半已经拆迁,两边全是残垣断壁,破败不堪,他猫下腰,贴着一堵墙,警觉地寻找着对方的踪迹。
由于还没销假,自然不可能佩枪出来,夏钧炜全身上下最具杀伤力的只有一双拳头而已。
在砖头瓦砾之间穿行,还要注意不曝露自己,前方拐角处,敌人的身影一闪而过,夏钧炜迅捷如电,追了过去。
无论多么凶险的敌人,都不会让他觉得恐惧,这一生,从来没有退缩二字。
枪声惊飞了栖在房檐下的燕子,墙角凋零的花草,有几只蝴蝶飞过。
真正能吞噬灵魂的恐惧,是面对无法挽回的绝望。
捂着伤口倒在墙下,夏钧炜眯起眼睛,看着逆光之下,站在他面前的人,咳出一口鲜血,说:“代我转告队长……我完成任务了……”
闻夕城面无表情地走到他面前,看着血流满地的警察和被打昏的逃犯,冷冷地说:“她还在等你。”
夏钧炜无力地摇摇头,断断续续说:“告诉她……告诉她我爱她……即使……”
即使一次又一次地离开,即使无休无止地伤害。
闻夕城似乎叹了口气,在他面前蹲下身来,夏钧炜无力地闭上眼,意识越来越模糊。
既然不能相守,为什么又要相爱?难舍难分的恋人,却注定要生离死别。他仿佛听到命运之神嘲讽的笑声,而他们,即使用尽力气挣扎,却依然渺小得任其摆布。
在被黑暗吞没的瞬间,他感觉到一丝暖意覆上他的额头,朦胧中,听到对方的低语:“这些话,你还是自己留着跟她说吧。”
他以为这次死定了,没想到醒来的时候,身上的新伤旧伤全部愈合,连疤都没留下。
一屋子人围着他,让他更确信自己不是置身天堂(或地狱),林奕蝶一直拉着他的手,闻夕城还是一张万年不变的扑克脸,说:“醒了就起来吧,以后别再这么不顾命。”
“就是,讨厌。”一个满头波浪长发的陌生美少女插了一句,“如果不是我来救场,你早变成一具尸体了。”
“好了,伊莎贝拉,不会再有下次了。”闻夕城拉开她。
夏钧炜目瞪口呆地摸摸自己身上本该皮开肉绽的地方,惊讶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人鱼的血有治愈作用。”闻夕城简短地解释,“伊莎贝拉是人鱼。”
“人、人鱼?!那个两条腿是尾巴,想学走路就得拿声音和巫婆换……”
看着神思混乱的夏钧炜,闻夕城忍不住腹诽:没想到这个钢条神经还知道安徒生童话……
“没错,伊莎贝拉就是小美人鱼公主的亲戚。”知道这个解释夏钧炜一时半会儿消化不了,闻夕城也懒得给他扫盲,毫无耐心地下了逐客令,“没事了就走吧,别妨碍我营业。”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晚风中飘来诱人的烤肉香气,勾得他口水横流,罗杰躲在一棵树后,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幻想一块外焦里嫩、丰润肥美的烤乳猪出现在自己面前。
他完全搞不清楚身在何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以前的记忆模模糊糊,脑袋里也是一片混沌,只有肚子叽哩咕噜乱叫的饥饿感分外真实,那种烧灼一般的空虚折磨着他的肠胃,让他忍不住想要厚着脸皮去蹭饭。
然而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危机感阻止了他的脚步,让他像光天化日之下溜过闹市的老鼠,不敢轻易现身——虽然这棵比手腕粗不了多少的行道树根本遮不住他的身躯,罗杰还是本能地抓着面前的小掩体不放。
烤肉飘香的露台上有人哼起歌来,在沉沉暮霭中引起种种怪力乱神的错觉,罗杰绷紧了神经,瞪大眼睛四处张望,那似曾相识的旋律勾起了他内心深处无以言表的悸动,像是灿烂朝阳映着缓缓绽放的蔷薇,洋溢着光荣与梦想,让他的每一个细胞都活跃起来,精神为之一振,从死气沉沉的迷雾中升华到耀眼夺目的阳光下。
这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胸膛中像是有什么激烈的情感呼之欲出,让他冥思苦想,从一团乱麻中搜索真相,就在即将到达临界点的时候,歌声戛然而止,另一道清朗的男声响起:“小芸,是不是又熬夜玩游戏了?瞧你那对熊猫眼。”
这个煞风景的家伙让罗杰好不容易堆积起来的思绪像泡沫一样飘散得无影无踪,他皱起眉头,轻捶了一下树干,一枚烂掉的核桃掉在他头上,让他有幸重温牛顿的伟大定律。
可惜对于饥火中烧兼大脑当机的人来说,它远不如一张馅饼来得实用。
罗杰抓着头发,沮丧地蹲下,一边闻着香味吞口水一边努力回忆自己的前半生——罗杰,年龄不详,住址不详,职业不详……难道他患了小说里常见的失忆症?
面对陌生的世界和全然无知的自己,任何人都会觉得恐惧吧?罗杰顾不上伤春悲秋,伸手摩挲着树皮,心里想:这玩意啃下去会是什么滋味?
“喂,下面那个!”煞风景的声音再度响起,“要不要上来吃点东西?”
比吉报天使的喜讯更让人振奋,罗杰瞬间复活,扶着小树颤巍巍地站起来,等眼前飞来飞去的小星星散去之后,他摸摸饥肠辘辘的肚皮,总算没饿昏了头,答道:“我没钱。”
“我请客。”上面的声音有几分不耐烦,“不要欲迎还拒。要不要?一句话。”
有免钱饭可以吃为什么不吃?反正他穷得连买个破碗装乞丐的钱都没有,也没啥好担心的,罗杰不再犹豫,摇摇晃晃地推开LeTempsPassé虚掩的店门,然后循着香味艰难地爬上楼梯,三绕两绕,来到露台上。
一只小号乳猪正在火上转得欢,滋滋地爆出油香,旁边烤着肉串和鸡翅膀,香气浓郁得仿佛空气都凝固成油脂滴下来,罗杰两眼发绿,口水答答地盯着烤架上的丰美食物,不过他虽然饿得前腔贴后背,基本的礼节还是有的,为了避免被主人扫地出门的惨事,他绽开一个虚弱的笑容,向坐在藤椅上的帅哥抬手招呼:“嗨~我叫罗杰,很高兴认识你。”
“闻夕城,她是小芸。”店主人点了点头,指指旁边的矮凳,简短地说,“请坐。”
小芸眨巴着眼睛,给他倒了一杯乌龙茶,又端来一盘烤好的鸡腿,笑嘻嘻地说:“魔王大人请用餐。”
咦?魔王?她在叫谁?疑惑一闪而过,罗杰顾不上细想,直接五爪金龙,嗯啊嗯啊大块朵颐,吃得满嘴满手都是油。
闻夕城送到唇边的茶杯停了下来,显然被他这狼吞虎咽的吃相震撼到了。罗杰根本没空理会这两个旁观者,只知道一盘接一盘地大吃大嚼,很快,他解决掉了十多个鸡腿二十多个鸡翅三十多串烧鸡胗,乳猪也吃掉了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