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九把太师椅上,却坐了十一个人。满座之中,就数那两个蹲坐在椅子面上的最不安分了,一会儿一边一个坐在椅子的左右扶手上,一会儿又一齐窜到了椅子背上,一个面朝前一个面朝后。但不管怎么闹腾,都没有谁太注意他们俩,大家的目光几乎都集中在另一张椅子上。
那张椅子上也是两个人。那是左首最末端的一张椅子,一个穿宝蓝团花寿字长衫的花白胡须老者抱着一个三十余岁的男子正坐在上面。那男子横躺在老者的膝上,赤了一只脚。他的五根足趾上都套着铁环,环顶还有尖刺,那五个刺环通过一根铁链贯穿足背,跟足腕上另一个扣腕的大环连在一起,看来是用来固定与使力的——这只赤足居然还是一样利器,且是中原不多见的利器。
只见他脚上的二趾也长,这时似断了,虚吊吊地挂在那里,骨头全折了,只剩下一点皮肉相联着。
那男子的面色惨白,全无人色。那老者也是刚进来的,脸色阴沉沉的。众人不由齐声开口问道:“怎么,鸟趾兄他怎么了?”
“他死了。”
这三个字一出,大堂里一片沉默。死——大家似一时还无法将“死”这一个字跟“自安门”的鸟趾联系在一起。“自安门”该算是江湖中自我保护最严实的一个门派了,据说,自这个门派创建以来,还没有一个子弟死于非命,更何况是“鸟趾”!
“鸟趾”当然是一个绰号。他是乌趾人,初入江湖时,因为不太会写汉字,总把乌字多写上那么一点,于是大家都唤他“鸟趾”。他也是“自安门”中的左护法“天禽”,算是功夫极为高明的人物了。他虽是异族人,但生性温和,在江湖中大有人缘。以他的功力,怎么会死?而且看样子还多半是死于搏杀!这个乌趾人的出手一向是习惯于赤上一只脚再踢出的。
“是谁干的?!”
椅子上那对正扭动不安的双胞胎兄弟中忽有一人怒颜相问道。
他一发怒,脸上的鼻子眼睛就纠结在一起,本来就不大的一张脸登时更皱得像一颗核桃了。
那老者只是抬了抬怀中鸟趾那赤着的一只脚,把它冲向众人。只见他的足心正中,正印着一根铁令的痕迹。
那痕迹似被人生拍上去的,乌黑闷青,仿佛被烧灼过的样子。痕迹中居然还有字,那是两个字:
铿锵
在座之人多半神色大变。那张椅子上的双胞胎兄弟中的另一人忽笑逐颜开地道:“哈哈,铿锵令,是铿锵令!它居然比我们还抢先到了!”
他就这么拍着手笑着,笑得眉毛眼睛、鼻子嘴角一齐向四外里扯开去,像要蹦出他那张小脸似的。
他的身材本就矮小,接近侏儒,这时笑得更增诡异。
但并没有人跟他恼怒,因为人人都知道他的神经很不正常。他绰号“笑煞人”,他也只有一个表情,那就是笑。
——不停地、没完没了地笑。
他伸手去推他身边的兄弟:“哭丧脸,这么说,小敢子身上也有这个,看来也一定是他杀的了!而他在我们打算悬赏追杀他之前就已听到消息了?”
别人还没怎么样,他的兄弟先受不了了。只见他那哭丧脸兄弟“哭死人”猛地一巴掌打到了他的脸上:“笑,还笑,你就知道笑!说到杀小敢子的仇人,你居然也能这么样的笑!”
那个笑脸侏儒被他这一巴掌打到脸上,笑容瞬间就凝固在眉梢唇角了,却并不消散,极滑稽地定格在那里。
但没有人敢嘲笑他们,因为,他们就是黑道上极负盛名的“笑啼俱不敢”。他们不是双胞胎,而是三胞胎兄弟,除了他们两个“笑煞人”和“哭死人”之外,还有一个就是他们口中的“小敢子”,也就是他们的三弟。三年前,他也就是这样死于那个“铿锵令”之下的。
却见那个穿团花寿字长衫的老者缓缓开口道:“列位,对不起。今日之会,本来是鸟趾负责奔走联系的,但今天……他是无法再开口说话了。我老头子代替他插手算上一份如何?”
遭此大变,旁边人不由都唇齿发涩。听老者这么发问,不由齐道:“有自安门的右护法欧阳老爷子出面,那有何不可?正所谓:适所愿也,不敢请耳。可惜,鸟趾兄这次本是为了朋友奔走,没想我们却连累他送了命。”
那位欧阳老爷子却抬头望向天花板道:“这十六年来,死在铿锵令下的一共有多少人了?”
是呀,有多少人了?在座中人一时多沉默不言。
——在座的人中,有一大半是俱有亲人弟子、爱姬私宠死在“铿锵令”之下的。他们今日之所以聚集在一起,为的也正是这个。好半晌,才听一个面蒙绿纱的妇人道:“算上去年我外子的遇难,一共,数得出来的,怎么也有二十七八个了吧?”
她是京城第一富户“锱铢堂”的屈夫人。她娘家豪富,却并无兄弟。独承巨资,手里所握资财几近巨十万。这屈夫人平生并不行走江湖,所最珍爱的也就是她丈夫一人而已。但去年,她丈夫屈东生就是死在了“铿锵令”下。
这些年来,江湖中不断有人死在“铿锵令”下。而且死者多半出于豪门巨族。但直到今天,“铿锵令”到底是什么,江湖中还是没有人确切知道。他们只知道,“铿锵令”代表了一个杀手,这个杀手出手极为谨慎,却也极为狠辣。被他暗杀的人,可以说,没有一个是小角色,个个的背景都极为雄厚,算是在江湖中呼风唤雨、雄霸一方的人物。但这么多人,追查了这么多年,也还是毫无头绪。
只听欧阳老者道:“看来在座的虽都出于江湖世家,根基稳固,但想凭自己一家一族之力来查清这个无头公案也是不可能的了。就是为了这个,鸟趾才把众位召呼在一起,因为大家也都是他的朋友。今天,他死了,那我们自安门也算是一个事主了。”
“大家发榜吧!”
“我自安门情愿悬赏黄金一万两。”
那张黑色的榜文就贴到了“江湖墟”上。
“江湖墟”是个地名。
这是一个外表看起来很平常的小镇,只是不明内情的人怎么也搞不明白:这么一个地处深山偏野的小镇子,又怎么会如此富庶?
但稍明内情的人都知道,那是因为:“江湖墟”也就是江湖中人暗地里交易的地方。它交易的不是别的,而是人命!这个墟会创建于何年已不可考了,但只要是久泡江湖的人,还没有哪个不知道——这里就是江湖中的杀手们与客户联系交易之处。
“黄金万两一人头!”
那张榜文的题头很简单,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七个字。黑色的榜文上,金粉的大字,醒目到就算你不想看也会自动跳进你眼睛里来。
而这里的万两说的可不是一万两,而是九万两!还是黄金!
因为这是江湖六世家、自安门、锱铢堂的屈夫人与黑道巨擘“笑啼俱不敢”兄弟联名具签的贴子。
他们每一家的签名都代表注资一万两,合在一起共有九万两之数。
——九万两黄金可以干些什么?它几乎可以让你此生什么都不再干,也可以让你此后什么都可以做。它直指的鹄的只有三个字,那就是:铿锵令!但凡提供消息属实者可获万两黄金,而直接搏杀了“铿锵令”主人的人,更是可完整获得九万两黄金的巨赏!
“江湖墟”地处湘赣交界。它只有一条正街,正街两边有几条蜿蜒进去的很长很幽深的长巷。街两边的房子一律白墙黑瓦,路是碎石的。
在湘赣交界处的这个山区,天总是湿湿的,清新中夹杂着一点霉味——风景不会发霉,但有人的地方就会。被打得潮湿了的路面上的石子一颗颗深浅不均地黑着。
而偶有细雨的日子,有远远近近的山映着,深深浅浅的云遮着,这条街道就成了一副淡淡的水墨画,上面镶嵌的景象无一例外:素墙乌瓦,都是黑白色的。
春衫破
“落花人独立,
微雨燕双飞?”
薄暮中,那个一身春衫的人眼盯着这副字谜,微微沉吟着。
这里是江湖墟,今日七月半,只是这里山太深了,天气贪凉,怎么着都好像山外春初的天气。
鬼节七月半,有水尽浮灯——没想到在“江湖墟”这样一个靠江湖汉子们打打杀杀求生的地方,一条小巷的黑漆新门前,居然还有这样雅致的灯谜。
那黑门很新,夹在一片白墙之间,颜色分明。只因有雨丝润着,倒也没觉得刺眼。
那门口立着一副竹竿架。竿子上,贴了十几条素白的纸。每张纸上都有字,每一张都是一个谜语,那纸这时沾风带雨地飘着。
这一句打的是个字谜。而门口横匾上,正题了两个字:谜墟。
那春衫人望向门口摆着奖品的案子后面的小姑娘,微笑道:“请问,这谜语的谜底是个‘俩’字吧?”
那小姑娘正打量着他的侧影:春衫是旧的,眉眼是旧的,人不算好看,但很有味道,算计不清年纪的样子,不知怎么让人乍一看就有点熟稔感。他的衣衫鄙旧。可他的笑容每绽开一缕,都像是新的。
“答对了!”
管摊子的小姑娘还没开口,那男子背后已有一个声音接道。
男子没有回头,只是神情间添了一份怅然,沉吟道:“这么说,‘俩剑’吴琅也已经挂了?离出道还不过两三年吧?那时他还是个刚名噪江湖的毛头小伙子。他那号称江湖无两的快剑——虽手持不过一剑、但一出即分为俩的、号称刺杀极品的快剑,也就这么挂了?”
身后那个女声低低叹道:“谁说不是。这次,他失手了,都快有七个多月了。时间虽不算长,但他的名字早就被遗忘了。你看那谜面的纸都好旧了吧?这个地儿,忘记一个人是很快的。总有新的人杀出来,横空出世的,或瘟疫一样钻出头来的。有什么办法?他干的就是这个,瓦罐难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除了我这里还留下一个谜面,以备万一还有惦记他的人寻来,给他们猜中了,好换一点他无意间留在这旅舍酒坊里的东西做个念想,这个墟镇,是再没有一点关于他的消息声响了。”
说着,她伸手抚向那春衫人后背处。那里有一条裂缝,不知是在哪儿刮的一个三角形的口子。只听她口里微怨道:“你倒也真是的,身边明明有几个人人都梦寐以求的美女,还老一个人出来晃。总是这样不检点,春衫著破,真不知下一次又缝上谁的针线呢?”
她这里正埋怨着,一个仆人忽急匆匆地跑了过来,口里兴奋已极地叫道:
“老板娘,有人揭了那张榜!”
“什么榜?”
老板娘一蹙眉,额上立时就坚起一对青色的小山了。
“就是据说是有这江湖墟以来份量最最重的那张榜!黄金九万两的榜!”
他的声音好像还在梦游:“天呀!九万两!”
然后他才看清楚老板娘身边站的还有人,不由有些尴尬。定睛一打量,才揉眼笑道:“越爷,竟会是您老?您老可是有老久日子没来了。这一次,一定不知又有哪个有造化的能捡到偏宜了。您老有什么时候兴致动了想施恩了,可别忘了小的我。小的这里给您请安了。”
原来那男人名叫越良宵,他生性浪荡,一向是欢场赌坊中伙计们最爱的人物。看那仆人的神情,他面对的竟不像是一个人,而是一个传说了。
那伙计话还没说完,一大锭金子就滚进了他的手里。他吃惊地在那里张大了嘴:他明明记得自己个儿刚才因为碰见这个越良宵越爷,双手都因兴奋攥成拳头紧紧地握在一起了,可眼角只见到越良宵衣角一飘,不知什么时候就已掰开了他的手掌,还在里面放了这么大一锭金子。凭他做伙计的经验,不用看,光凭手感,就知那是十两一锭的可放进皇城内库里存放的货色。
这越爷,传说中他某日斜倚黄鹤楼,只为爱那黄昏,随手用一整袋金锭捏制了数百张金箔,于半醒半醉之间,倚栏把酒,临风逞醉,将之悉数从楼头洒下,只为看那空中的阳光、江上的粼粼波光与那金箔如何交映,便疯魔了近半城的武昌人……看来那样的故事竟然是真的!
那伙计已高兴得合不拢嘴来,口里歪歪斜斜地道:“越爷,您出手可真豪阔。看来人人说您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果然没错!”
越良宵只微微一笑道:“你别这么夸我,这可是我身上最后的一锭金子。现在,我敢说,你比我富。”
那伙计开声“啊、啊……”的,意似不信。那越良宵走在前面,双手在自己身上拍了拍,果然轻无一物。却听他轻松笑道:“不过我不怕,既到了这儿,一切一切,自有你们老板娘请我。”
敢在江湖墟揭榜的人,绝对不是平常人。
——因为那榜,是要提着头来揭的。
这也